二零零九年三月,我正在用電子書學法時不慎被監區教導員發現,當時已來不及藏了,教導員在我工作台對面,大聲讓我過去,我當時想:大法資料來之不易,決不能落在邪惡手裏。我堅決不過去。教導員見我不過去,便急了,跑過來追我,我就順著工作台和他轉圈。當時,工作台旁邊有一個裝小紙盒的大筐,我趁他不注意把電子書扔到了筐裏。教導員追到我後,見我身上沒有東西,便懷疑東西扔到筐裏了,讓犯人把大筐裏的紙盒全部倒到地上,一個一個紙盒往筐裏撿,結果甚麼也沒發現。
教導員走後,我到筐裏一找,結果電子書神奇的還在那裏。我知道,是師尊的保護,才使電子書沒有落到邪惡手裏。教導員因為沒搜到電子書,此後,經常到車間轉圈,我成為第一被關注對像,給我學法帶來很大干擾。我就想讓教導員調走。一個多月後,教導員真的被調走。
二零一零年十月,我傳給同修的《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被獄長收走。於是,我成為邪惡的重點搜查對像。特別是中隊指導員,趁我不在車間時,在我工作台連搜兩次。而且,他的辦公室離我不足十米,辦公室四週全是玻璃,不時的監視著我的一舉一動,給我學法帶來嚴重干擾。
我當時念力很強的想:必須讓他調走。三十八天後,中隊指導員真的被調走。當時,這個中隊指導員非常不願意走,因為剛做指導員還不足兩月,正幹的起勁呢,他說:「政治處也不提前找我談話,直接下調令,這算甚麼事呢?」因為以往獄警調動時,監獄政治處都要提前找本人談話,然後才下調令,唯有這一次例外。我又恢復了原來的學法環境,我知道這是大法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