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獎令的全文如下:
鑑於,由李洪志大師創立的法輪大法於一九九二年傳出,使公眾受益,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是基於「真、善、忍」原則和指導日常生活的道德教導,改善身心的上乘修煉功法,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跨越文化和種族界限,有助於營造一個和平、寬容和更融洽的社會,並且;
鑑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三日是造福於億萬民眾的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大師的生日。
因此,現在,密爾本市委員會宣布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三日為密爾本市「法輪大法日」,並敦促所有市民,對於那些將法輪大法宇宙真理及其裨益與民眾分享的學員予以嘉獎。
西奧多•伯克(W. Theodore Bourke)
委員會專員
(簽名)
桑德拉•海莫芙(Sandra H. Haimoff)
密爾本市市長,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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