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的奴工產品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位於昆明市西郊林家院166號,是關押重刑犯(無期徒刑和死緩)和外籍犯的監獄,也是中共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的黑窩,非法關押雲南省的女法輪功學員一百多名。十多年來,雲南女二監積極執行中共踐踏法律的政法委、六一零邪惡組織的指令,成為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監獄之一。玉溪市婦幼保健院主治醫師沈躍萍(四十九歲)、昆明退休職工王蓮芝(七十三歲)、史喜芝(六十多歲)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個舊市雞街冶煉廠退休職工萬秀英被迫害致殘。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除了使用關禁閉、嚴管(坐小板凳)、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侮辱性刑罰迫害法輪功學員外,強迫做苦役,做奴工也是監獄的迫害手段之一,而且這種迫害在時間上更長、強度上更大。九監區是所謂的「集訓」監區,所有才入監的犯人都先被送到這個監區,而法輪功學員在這個監區則被從早到晚長達12個小時的強迫坐小板凳。
除了第九監區之外的其它監區都進行奴工生產,其中第一、二、三、五、六、七監區是製衣監區,多數是工裝,也就是企業定製的工作服裝,或是礦上工人穿的工裝,除此之外,也有市面上流行的衣服款式,都是成人的衣服。製衣是流水線操作,大概每條線有20人左右,每天最少要做出的成衣一般都是二、三百套,奴役強度之大,時間之長,超過一般人的想像。
第四監區和第八監區(第八監區是老殘監區)都是做手工,如錢包,手工藝品,繡花,串珠珠、編手鏈等,多數為帶有雲南民族風格特色的飾品或包包,類似以下的款式:
1、各種皮包或布包:
2錢包和手鏈:
二、雲南省女子勞教所的奴工產品
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位於昆明市郊區大板橋,對外謊稱「引晟學校」(郵編:650211,區號:087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有數百名雲南省內堅持信仰「真善忍」的女性法輪功學員被以莫須有的罪名劫持、先後送入該勞教所非法關押。
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慣用強行洗腦、強行墮胎、酷刑折磨、強迫做奴工等各種身體和精神折磨的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是一個610邪惡機構用於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現已知有四名法輪功學員楊蘇紅、何美華、楊素芬、陳淑秋被迫害致死。
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是一個財政撥款百分之五十、自己創收百分之五十的勞教所,所以搞創收、榨取被關押者的勞動力價值也成為其迫害的主要手段,所謂勞教,實際也就是以做奴工為主。勞教所與不良商家內外勾結,為了共同的利益,甚至允許商家老闆到勞教所監視勞動,對手腳慢、視力不好、做工不到位的勞教人員,進行辱罵、指責、毆打。
勞動時間一般從早上七點三十分半夜十一、二點,有時到次日凌晨一、兩點,早上七點三十分照樣出工。中間只給中午飯一小時(中午十二點至一點),晚飯一個半小時(晚六點到七點三十分),吃完晚飯接著出工。由於上工時間太長,有的人幹著工睡過去都不知道,有的收工列隊點名時就昏倒在地,多數完不成勞動任務,從而又遭到更為嚴厲的延長工時、罰站、不准睡覺、毆打、加期等迫害。在勞動時間,隊長直接腳踢手打被關押者或指使「包夾」毒打、辱罵、罰跑步、罰站、進行人身侮辱。
所做奴工工種主要有:
(1)磨寶石、洗寶石、粘寶石:磨洗寶石用的是石灰水,在無任何防護措施的條件下,雙手很快紅腫、破皮、化膿。粘寶石不合格的,被不斷返工。由於長時間在強烈的日光燈下作業,很多人被搞的頭昏眼花,視力急速下降,視物模糊不清,怕見光,眼疼的直流淚。有一張姓法輪功學員五十多歲,進來沒多久就被迫害成青光眼,嚴重脫肛,經家人努力才得以保外就醫。
(2)揀菌子:用手直接分揀用濃鹽水腌製過的菌子(雲南山上松樹林中產的野生菌,用鹽水腌制,可長期保存),被鹽水泡爛的雙手,流著黃水、濃、血,滲到菌子裏,這樣的菌子大量流到火鍋店、高級賓館等消費場所。
(3)幹挑大糞、挖地、栽菜、挖果塘、挖垃圾等強體力勞動,有的人累到連吃飯的力氣都沒有。
(4)剪拉鏈、穿拉鏈。幹計件,不幹完,不合格,不准休息。
(5)繡花、縫紉。幹計件,不幹完,不合格,不准休息。
(6)做玩具。帶有毒物質,散發出難聞的氣味。
(7)編手鏈。幹計件,不幹完,不合格,不准休息。
(8)揀黃豆。每天每人分揀幾百斤,不合格的返工。
(9)扛紙板。
(10)被帶出所外做勞工,給勞教警察掙外快。
(11)仿造名牌(凡街上有的名牌褲子都可製造);製造偽劣產品(包括製造燒給死人用的冥幣);逃避食品衛生監督,在工作環境、生產設施、衛生條件都很差的條件下,製作無商標餅乾、食品、衛生筷等,而生產人員很多都是吸食毒品者,大多是肝病病毒、艾滋病病毒的攜帶者。
三、昆明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奴工產品
昆明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原名昆明市強制戒毒勞動教養管理所),成立於1991年10月,位於昆明市王大橋,2009年3月,更名為「昆明市勞動教養管理所」,並加掛「昆明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牌子,2009年底轉移至呈貢新所。自中共1999年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來,2001年底,這裏開始關押法輪功學員,先後共有5位女性法輪功學員和一位男性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這裏。
5位女性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三大隊,其中楊小明、況德英在勞教所都曾遭到毆打、體罰迫害,此外,強迫做奴工也是迫害手段之一。勞教所將所做奴工產品作為創收的手段,每年都給各大隊下達創收指標,全所有總的創收指標,分到各個大隊完成,被關押的勞教學員每天都是超負荷勞動,所做的奴工產品合作廠家均為當地的私人企業和個體老闆,產品有的在本地旅遊景點銷售,有的遠銷外省甚至海外。
所做的奴工產品有:
1、民族工藝品,如:民族娃娃(在各大旅遊景點銷售,合作商均為本地私人企業、個體老闆)
2、布袋上的裝飾紐扣、拼花
3、各種手提袋、布袋、錢包(遠銷日本)
4、繡花
5、假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