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大法是公開的,同時也告訴周圍的人如果不學大法我是做不到這一點的。我剛來的第一個月給三十人的伙食費,可實際用餐的得有四十來人,我就按給的伙食費花,大夥反映吃的還挺好,一個月下來還剩了五百元。企業老總知道後很納悶,以前的管理員都說伙食費不夠用,現在怎麼有剩餘了呢?覺得不可思議。後來按實際人數給伙食費,這樣伙食費就更寬裕了,吃的也就更好了。每月的伙食費也有剩餘的時候,那我就把剩餘的錢攢起來,在逢年過節的時候給大夥買贈品(開心果、飲料等),大家都高興。有的員工說:還得是煉法輪功的,別人誰能做到?
有一天,單位通知我要身份證。這下我可為難了,因為當時我還沒有解除強加給我的勞動教養,身份證在綁架我的警察那裏扣著呢。這可怎麼辦呢?經考慮再三,我決定辭職不幹了。當我向辦公室主任提出辭職時,他不願放我走,可我執意要走,最後他說那也得等找到合適的人之後你再走,我說行。他找了幾天,沒找到合適的。此時企業有人也告訴主任說人不好找,因為金師傅把底子打到這兒了,誰來也不好幹。於是主任就去找介紹我來這裏的人(法輪大法學員)去了解情況。那人告訴他是因為身份證在警察那扣著,所以才不想幹了。主任了解到這個情況之後,回來告訴我說,原來是因為這個呀,沒關係,沒有身份證你拿戶口本,到時我幫你說話就是了。這是上午說的,可是吃完中午飯後,他又對我說,甚麼都不用拿了,你就在這幹吧,沒事兒了。就這樣我被挽留下來了。
由於我所負責的食堂人越來越多,吃飯時非常擁擠,企業就又籌建了一個比較大一點的食堂(兩個食堂在一個院裏),很多後勤人員被分到那個食堂去用餐,我只負責企業領導的用餐。我所負責的食堂在當地也是挺有名氣的。有的人調走了以後,過一段時間再回來的時候就誇我們的食堂伙食好。有的人就當著我的面說,金師傅要走了,是我們單位的一大損失。有一次一個採購員跟我說一件事:他在一個酒店跟朋友喝酒,點的菜當中有一個是「糖醋排骨」,菜上來之後他嘗了嘗,這時正好酒店老闆過來了,他就指著「糖醋排骨」對老闆說:這個菜照我們金師傅做的差遠了,酒店老闆就問金師傅是誰?他說我們食堂大師傅;還有一次企業的一個大股東來食堂用餐,一看桌上的菜飯,高興的說,伙食好!比飯店吃的都好。
還有一次,我原單位說有事讓我回去。在這之前我就聽說單位可能要改型重組,我有可能得回去上班。由於當時辦公室主任不在,我就去找老總請假,我說原來的工作單位叫我回去,我恐怕在這幹不長了,你也有個思想準備,到時好找個人替我。看起來他挺惋惜的樣子,說最好別回去,(像你這樣的)人哪兒那麼好找的?也是由於我們說話投機,我就與他多嘮了幾句。我說我學法輪大法你知道嗎?他說聽說了。接著他又說「真善忍」哪裏不好?如果人人都能按著去做,那整個社會不都好了嗎!我一看他認識挺好,於是又給他講了我之所以能夠工作認真負責,不糊弄,不浪費,換著法兒的給大夥做菜飯,而且不貪佔食堂的伙食費,就是因為我學法輪大法,不然的話我是絕對做不到的。他對此表示認同。但是那次原單位沒讓我馬上回去上班,等我回來之後,他問明情況後表示回來就好。
再後來企業換老總了,分出去那個食堂的員工反映他們食堂的伙食不好,老總就決定把我們的食堂並到那個大食堂去。因為我知道那個食堂的管理員(兼廚師)與企業的一個股東是親屬,門子挺硬,所以當辦公室主任跟我交代合併食堂時,我就先說我不想幹了,讓那人幹吧。主任忙說咋不幹了?就是想用你幹呢!食堂合併後老總答應把她(指那個食堂的管理員)調走,合併後你的工資待遇你自己提,我彙報老總商量。後來我的工資就是按照我當時提的條件給的。可是等到食堂就要合併的時候,主任告訴我說有變化,說那個食堂的管理員不想走,老總說留下來給你打下手,並且難為情的說先對付著幹吧,不行我再想辦法。我說行。就這樣我們在一起合作的挺好。可是在當時許多人都為我抱不平,都說不應該把那個食堂的管理員留下來,留下來我的工作會不好幹的。
又過了兩個多月,有一天晚上企業老總來看我,問我工作還順心嗎?我說工作沒問題,就是有點幹夠了,我在這裏已經幹五年多了,想歇歇,你再找個人吧?他聽後很為難的樣子,考慮了一會兒說:「別不幹啊!大夥對你非常認可,我知道你煉法輪功是好人。這樣吧,在這兒幹這麼長時間了,挺不容易的,以後每個月給你四天假,就在這兒幹吧,別走了。」我一看老總也是真心的留就答應了。每個月四天假,別看事兒小,有個知情的人說:這可是破例了,從來沒有過。
以上是我在打工過程中發生的幾件小事兒,其實事情很多,不能一一都寫,就寫這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