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馬麗娜因遭奴役過度,出現渾身麻木、四肢不能動的症狀,聽到聲音就心慌,精神幾近崩潰。目前馬麗娜的家人已向當地法院控告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的違法行為,要求立即釋放馬麗娜。
光天化日被綁架
馬麗娜,女,五十三歲。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人。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先後被中共非法勞教三次,深陷囹圄達八年之久,身心遭受極大的摧殘。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晚,馬麗娜在威海市經區九龍大廈公交車站點給兩名中學生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學生構陷,遭威海市經區公安分局暴力綁架並非法關押,之後未經任何法律手續,威海市勞教委對馬麗娜非法勞教兩年。
勞教所奴役馬麗娜 剝奪探視權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七日,馬麗娜由威海惡警張威生、於金超強行劫持到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馬麗娜經武警醫院多次檢查,被確診為嚴重心臟病,勞教所拒收。張威生、於金超便利用關係送禮,要強行將馬麗娜關入勞教所。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遂以「觀察三個月」為由,非法關押馬麗娜至今。
在勞教所,患心臟病的馬麗娜每天除從事繁重的奴工勞役外,還每天被強制洗腦,精神受到極大的摧殘。據馬麗娜陳訴,勞教所不顧她遭受傷害的身體狀況,不讓休息,經常加班加點,她經常被迫接受大量的奴工活計,導致她視力嚴重下降,牙齒全部鬆動。而且勞教所幾個月不准她洗澡,不許她看病。
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在非法關押馬麗娜的半年期間,還以馬麗娜不簽放棄修煉法輪大法的保證為由,公然剝奪她的親屬的探視權。家屬和親人多人往返濟南、威海之間二十餘次,行程一萬多里,要求探視馬麗娜勞教所釋放生命垂危的受害人馬麗娜,均遭拒絕。
家人不懈營救 狀告勞教所
馬麗娜的家人為了營救馬麗娜,多方求助,四處申訴。有關執法部門相互推諉。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她的丈夫去派出所要人,被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天。七月二十七日,家人按照律師的建議,向威海市政府行政覆議委員會辦公室申請撤銷非法勞教決定,要求立即釋放馬麗娜。威海市覆議辦九月二十五日發出行政覆議決定書,無視律師提出的四點有力辯護理由,偏袒威海市勞教委,做出枉法審理。
馬麗娜的家屬按照行政覆議決定書說明的「申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十五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到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威海市政府行政訴訟管轄權在高區法院)起訴威海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立案庭接待人員稱,上面通知不准為法輪功案件立案。家屬要求說明「上面」指甚麼機構?請出示不予立案的書面答覆。立案庭庭長焦衛稱:高區法院不能出具不予受理的書面文書,上面是內部通知不准接法輪功的案子。
在狀告無門的情況下,馬麗娜的親屬聘請正義律師,依法對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執法犯法、非法關押、奴役迫害公民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十一點,馬麗娜的丈夫和律師見到了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的馬麗娜,家屬責問在場警察隊長許某,為甚麼馬麗娜的牙齒竟然全部鬆動,許某竟毫無人性地聲稱:「這很正常,(到了)八十歲牙都掉光了。」並謊稱馬麗娜的身體狀況隊裏不知道。
在探視馬麗娜的半小時的過程中,馬麗娜的女兒一直握著母親的手,覺察到母親的手始終都是冰涼的。
下午三點多鐘,馬麗娜的丈夫和律師再次依照法律程序接見了馬麗娜,隊長許某不允許他們談論法輪功,不准馬麗娜在任何法律文書上簽字,否則將終止接見。律師向在場的三位個警察和馬麗娜宣讀「行政起訴狀」,問他們起訴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趙某辯稱:沒有強制性勞動,也不到半年就允許你們接見了。她們並聲稱願意接受法院的調查和法律的公正審判。但在家屬和律師結束接見回家後,勞教所給當地警察打電話,對家屬和律師施壓,以阻止對勞教所的調查和取證。
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參與迫害馬麗娜的責任人信息:
女一所三隊隊長許XX: 警號3732098 | 女一所管理科李XX:警號3732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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