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北京的正義律師依法為法輪功學員黃銀英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四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及眾鄉親等,共一百多名世人共同見證了這次正邪的較量。
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這在梅州地區還是第一次。由此也可見中共惡黨是如何踐踏法律,如何迫害老百姓的,只有作惡心虛的獨裁暴政才不會允許當事人請律師為自己辯護。
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八點多開始,陸續有聞訊趕來的人走入梅縣法院大樓。作惡心虛的中共惡黨機構指使「法警」對進入大樓的人逐一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查看身份證並登記姓名後,才允許進審判庭。據了解,有近二十名未帶身份證的人只好在庭外圍觀,有為數不少的人則在大樓附近等候消息。
上午九時多,非法庭審的鬧劇開場。姓吳的所謂「主審法官」威脅旁聽者不得錄音錄像等,梅縣法院還指使所謂「審判員」張巧玲和一名「陪審員」、一名「書記員」實施對卜偉泉等的非法審判;梅縣檢察院指使的所謂「公訴人」叫楊美宏。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不斷有惡警在對旁聽席上的世人進行錄像,不知有何邪惡企圖。
正義律師從控方指控當事人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缺乏法律依據、法輪功是思想信仰而不是邪教、國家保護公民的信仰自由等方面為他的當事人黃銀英做了無罪辯護。律師還提到公安部所認定的邪教組織中不包括法輪功,黃銀英等人告訴世人「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並沒有錯,更沒違法犯罪!
律師從專業角度指出,控方提供的所謂證據漏洞百出。比如,姑且不論卜偉泉被收繳的電腦裏面有無法輪功相關資料、存有相關資料是否違法,按規定,對電腦所做的所謂電子證據鑑定,應該由省級鑑定機構負責才有效,但本案提供的鑑定結論是由梅州本地做出的結論,不能作為證據提交。又如,本案提供的作為證據的照片並不是所謂案發現場的照片,而是公安部門事後脅持當事人到他們認為的張貼、懸掛標語、橫幅的地方,由警方懸掛後擺拍的所謂指認現場照片,是無效證據。等等。
面對正義律師依法所做的有理有據的精彩辯護,中共法院、檢察院人員不知如何應對。所謂的「公訴人」楊美宏更是荒唐地將律師關於如何界定邪教的提問,反過來問律師。
據了解,卜偉泉、曾桓濤、黃銀英均不同程度地為自己做了辯護。黃銀英提到,自己過去身體很不好,通過修煉法輪功後身體一直都很好,就憑這一點,必須如實告訴世人自己的切身體會,沒有任何別的目的。而原本好好的黃銀英,據悉在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不止一次出現昏迷現象,不知何故。當所謂「主審法官」問楊莉霞有甚麼話要說時,楊莉霞表示自己頭昏昏沉沉的,甚麼都想不起來了。
至上午十一時左右,庭審鬧劇結束。中共法院人員並未當庭宣判,說是要擇日宣判。
從法庭出來後,世人都在紛紛議論律師說得真好,原來法輪功真的沒有錯,大法弟子真的沒有錯!對這麼一群堅持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進行這麼殘酷的迫害真是太無恥了!
年約五十歲的卜偉泉先生,是梅州市鴻藝建築公司優秀項目經理;妻子楊莉霞是一位善良純樸的客家婦女,兩個女兒的好媽媽。黃銀英女士,年近六十歲,是梅州市華璽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由原梅州市建築設計院轉制而來)職工,修大法後,工作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深得單位上下敬重。曾桓濤先生,年約五十歲,梅州市南龍公司職工。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下午,卜偉泉、楊莉霞夫婦及黃銀英、曾桓濤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在梅州興寧市境內被綁架,卜偉泉的汽車被當場搶走。當晚八點多,十多名警察到卜偉泉梅城江南新中苑住家搶劫,踢壞他家三樓房門,翻箱倒櫃,搶走大法書籍和兩台電腦及手機、現金(數量不詳)等。卜偉泉的兩個女兒面對父母雙雙被無理綁架,不知所措。同時,十多名荷槍實彈的警察在居委會人員等陪同下,氣勢洶洶地到新中苑黃銀英家中非法搜查,搶劫走大法書籍和李洪志師父法像等一批私人物品。曾桓濤家同時遭搶劫,被搶財物不詳。曾桓濤的孩子回到住地,不見了父親,過後才知道父親被綁架。而他的妻子因不堪中共長期迫害的壓力,一度提出離婚,至今與曾桓濤分開居住。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梅縣檢察院非法對四位被綁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所謂「逮捕」,卜偉泉的親人拒絕在非法逮捕通知書上簽字。
目前,卜偉泉、黃銀英、曾桓濤可能仍被非法關押在梅縣扶大看守所,楊莉霞則可能被非法關押在梅江區芹黃看守所。到非法開庭前,除黃銀英的家屬通過律師介入而見到過親人外,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一直未能見上自己的親人。
有關單位和個人信息:
1、梅州市委「六一零辦」(地址:梅州市江南機關路9號,郵編514022,綜合業務科0753-2273823,傳真0753-2278822,值班室0753-2273823);
梅州市610辦公室副頭目何更文(該惡人具體負責迫害大法弟子):辦公0753-2277289,宅電0753-2158539,手機13823821001、13501334678(以前的號碼已更換),13502332678(這個應該是舊的);
2、梅縣「六一零辦」(地址:梅縣新城行政區,郵編514700,0753-2266158);
3、梅縣公安局(地址:梅縣新城行政區,郵編514700,值班室0753-6111200、6111000,辦公室0753-6111251,傳真0753-6111121);
4、梅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電話:0753-2581281,0753-2581283);
5、梅縣檢察院(地址:梅縣新城行政區,郵編514700,值班室0753-2589693,辦公室0753-2589681,傳真0753-2589687);
6、梅縣司法局(地址:梅縣新城行政區,郵編514700,值班室0753-2589830,辦公室0753-2589808,傳真0753-2589808);
7、梅縣看守所(205國道梅縣扶大段與梅州西環高速交叉處,0753-2514911);
8、梅縣法院(地址:梅縣新城行政區,郵編514700,值班室0753-2589710,辦公室0753-2589723,傳真0753-2589729);
9、梅縣「六一零」頭目宋漢平:辦公0753-2589348,宅電0753-2518701,手機13923011945;
10、梅縣「六一零」副頭目劉奇謙(之前誤作「劉其謙」):辦公0753-2589659,宅電0753-2518887,手機13825983188;
11、梅縣「六一零」副頭目高偉鴻:辦公0753-2589659,宅電0753-2245054,手機13539198826;
12、梅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羅展雄:宅電0753-2523681,手機13923032638,梅縣南口鎮瑤上人;
13、梅縣政法委書記曾繁偉:辦公0753-2589828,宅電0753-2255220,手機13802360111;
14、梅縣公安局局長黃黎明:辦公0753-6111001,宅電0753-2156296,手機13902788993;
15、梅縣公安局副局長葉秋(專司迫害法輪功):辦公0753-6111005,宅電0753-2223919,手機13823813048;
16、梅縣公安局副書記、政委楊啟宇:辦公0753-6111002,宅電0753-2278199,手機13923043111;
17、梅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劉文浩:辦公0753-6111351,宅電0753-2526502,手機13902789641;
18、梅縣檢察院檢察長鐘堅:辦公0753-2589688,手機13502353697;
19、梅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曾華生:辦公0753-2589689,手機13923036259;
20、梅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張俊:辦公0753-2589188,手機13823812788;
21、 梅縣看守所所長張小縣手機13802523265,黃榮山13823822183,宋增平13825980819,李永強 13502524590,岳立13823837326,薛花13923041326,葉安生13823825126,馮新昌13823810516,鄭原梅13923041016,劉雄飛13823855031,何孝焱13823813030,劉益幹13825988602,曾春英 13823829838,陳佩烈宅電:0753-2511225、13824588900,曾金祥13824585316;
22、梅縣法院院長邱忠強:辦公0753-2589728,手機13902780111;
23、梅縣法院副院長張小琴:辦公0753-2589727,宅電0753-2528089,手機13902789703;
24、梅縣法院副院長古英智:辦公0753-2589725,宅電0753-2522618,手機13823819238;
25、梅縣法院副院長梁璇:辦公0753-2589726,宅電0753-2522893,手機135000120878;
26、梅縣司法局局長丘建文:辦公0753-2589836,宅電0753-2563588,手機13502331778;
27、梅縣司法局副局長賴小林:辦公0753-2589816,宅電0753-2517383,手機13823866780;
28、梅縣司法局副局長潘國強:辦公0753-2561861,宅電0753-2512564,手機13823896813;
29、梅縣「維穩辦」主任廖法元:辦公0753-2563293,宅電0753-2592308,手機13500120881;
30、梅縣「維穩辦」副主任吳劍清(之前可能誤作「吳鏡清」):辦公0753-2563293,手機13825981188;
31、梅縣「綜治辦」主任賴高峰:辦公0753-2589699,宅電0753-2598722,手機13502331777;
32、梅縣「綜治辦」副主任陳維嘉:辦公0753-2589696,宅電0753-2254101,手機1382598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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