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英女士在飽受疾病折磨多年之後,於1996年的春天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久,身上的各種疾病徹底全無!張鳳英遵循法輪功「真、善、忍」的原則,努力做個有益於社會和家庭的好人。
2012年11月25日中午9時左右,張鳳英女士去昌平區小辛莊菜市場買菜,到了傍晚還沒有回來,家人十分擔憂,多方尋找,也未能找到她的下落。
第二日上午,家人去小辛莊市場詢問情況,那裏的工作人員說,他們市場外面有好多便衣,淨是抓小廣告的,見著就抓。下午,家人想去派出所看一下,如果人被綁架一定會在派出所。到了霍營派出所,果然發現了張鳳英的自行車在派出所院子裏,隨後便去要人,碰上一個警察叫石衛軍,態度十分惡劣,口氣很兇地說人不是他抓的,但是他知道有這個事和人,昨天已經送走了。在家屬再三詢問下,他才說出是一個叫張鵬的警察抓的。
正在家屬詢問具體情況時,綁架張鳳英的惡警張鵬正好回來,說:「人是我抓的,老太太不說叫甚麼,家裏在哪,住哪,昨天晚上7點左右給送昌平看守所了。」家屬問張鵬:「張鳳英犯甚麼法了,你們為甚麼要抓人送到看守所?」張鵬說:「別人舉報她,說她散發法輪功資料。」家屬問:「你看見了嗎?」張鵬說:「我沒看見,有證人。」家屬問:「證人?在哪?是誰?我們要見證人。」張鵬說:「證人不能告訴你們,要保護證人。」家屬說:「不讓我們見證人,你們怎麼能證明證人說的是真的?」張鵬說:「有法輪功的資料,人家看見的。」
2012年11月27日上午,張鳳英家屬去昌平看守所預審大隊要人、要手續。家屬到了看守所大門,不讓進,打了幾圈電話,才有一個叫安京生的警察出來,態度特別不好,在門衛處讓家屬簽字。家屬問你們憑甚麼抓人?他說:「案子不歸我管,我只是代人給你們發通知,我不知道」。家屬不讓安走,要他解釋清楚,既然讓你代辦,我們有疑問就要問你,安說:「我不管,愛問誰問誰。」說話就急了。家屬要求見預審科的人,遭門衛的刁難後才進去,在預審大隊辦公室裏,當時家屬問張鳳英到底犯了甚麼法?一天一夜家屬找不到人,怎麼就送看守所了,這六十一條是怎麼回事?後來一位姓湯的警察接通了主審楊雪濤的電話,楊在電話裏說:「霍營派出所說有人打110舉報張鳳英散發法輪功資料,然後就把人送到這來了,法輪功的刑拘通知都是第六十一條,上面就是這樣規定的,我們就按著發。」當時已經是中午,預審值班室裏的人以要休息要去會議室開會為由,騙家屬在樓道裏等,然後所有人去了會議室說笑,只留下家屬一老一小孤零零的站在樓道裏等。
2012年12月7日上午,張鳳英家人又去霍營派出所,要求綁架張鳳英的警察張鵬去和昌平看守所反映家裏情況,立即放人,不承認這個罪名。其間,在問詢時有個劉姓惡警態度特別惡劣,和家屬爭吵,讓家屬去問訊室,不讓在值班室,家屬說: 「我們來反映情況,誰是辦案的我們找誰,我們沒有犯法,憑甚麼去問訊室?你這個人說話火氣這麼大,現在天干氣躁,氣大傷身。」後來劉姓惡警收斂了一些。
2012年12月25日上午,家屬去看守所再次要求見預審,看守所門衛不讓進,打預審科電話不接,家屬又到接待大廳,在預審接待處了解到,12月15日,預審科已經提交了對張鳳英勞教的申請,但是12月17日律師會見張鳳英時, 張並不知曉她有權申請所外執行,因為預審科、看守所、法制科均未告知張鳳英她有這個權利,更未通知家屬。直到12月20號,預審才口頭告訴張鳳英可以申請所外執行,於是張鳳英就和預審口頭申請所外執行,但到了12月25日,預審告訴張鳳英所外執行沒有批准,但是預審究竟有沒有給她上報,參與迫害的惡警心裏最清楚。
2012年12月28日上午,律師再次要求會見,預審接待人員說人在看守所,手續在法制科,已經宣讀了勞教裁決書副本,人馬上要轉到拘留所,由拘留所送人到勞教所,現在正在等正本下來就直接送了,現在預審提不了人,拒絕會見。家屬找法制科問手續甚麼時候下來,法制說我們不對外諮詢,要問預審。家屬又給預審打電話,預審說材料都遞交法制了,他們沒事了。就這樣法制和預審科互相推諉,來回刁難家屬。
昌平看守所預審科惡警做賊心虛,因自己名字上了惡人榜,雞蛋裏挑骨頭說是張鳳英登上去的,還惡狠狠的報復張鳳英說把誰放了也不放張鳳英。
2013年1月22日晨,沒有通知家屬,昌平看守所惡警將張鳳英秘密轉到了北京大興區的天堂河女子勞教所四大隊三班,非法勞教兩年。
從張鳳英的非法抓捕以及家屬反迫害要人的這段經歷我們可以看出,一些中共警察在其主子的洗腦教育下,已經完全喪失了做人的起碼良知,明知迫害好人違法,卻為了眼前既得利益助紂為虐,完全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幫兇、工具和槍桿子。在這裏奉勸那些還在誓做中共幫兇的警察:不要再被中共矇騙,即使昧著良心能夠換得短暫的升官發財,但善惡有報!新年伊始,迫害法輪功遭到報應的消息便不斷傳出:2013年1月8日自縊身亡的廣州公安副局長祁曉林、9日晚跳樓自殺的甘肅法院副院長張萬雄, 下一個也許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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