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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國家安全局是如何破壞郭玲娜家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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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西山區今年52歲的郭玲娜女士,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一家三口和睦幸福。然而在中共泯滅人性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中,在昆明市國家安全局工作的丈夫李德山,迫於對中共邪黨淫威的畏懼,或主動、或被動的參與迫害妻子郭玲娜與女兒李騰騰。

郭玲娜女士,1998年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修煉後按照真善忍法理的要求,身體健康,原先患有的肩周炎、鼻竇炎、氣管炎、子宮肌瘤等疾病都不翼而飛,身心健康,修煉至今的15年沒有再吃過一片藥。在修煉以前經常會為一小點的事情就和丈夫發生矛盾,爭吵不斷;修煉了大法以後就能夠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多為對方著想,寬容大度,即使丈夫工作再忙,無暇顧家,郭玲娜獨自承擔起家庭裏裏外外的事,也沒有怨言,還體貼和關心丈夫。家庭更加和睦,丈夫從郭玲娜的身上也感受到了大法的美好。

2005年9月10日,郭玲娜女士在昆明市國防路附近發《天賜洪福》的小冊子被一個便衣綁架到派出所,隨即五華國保大隊來了兩個便衣對她非法審訊,審訊後到下午三點多就放她回家了。

五天之後,郭玲娜的丈夫李德山(昆明市國家安全局第七處偵查員)和處長郝浩就到昆明市水泥廠圖書室找到正在上班的郭玲娜。郝浩一直坐在車子裏,丈夫李德山就找到郭玲娜,對她說他們單位知道郭玲娜修煉法輪功,讓他來「做工作」,讓寫不煉功的保證,接著就開車帶郭玲娜回家。

從那天開始,昆明市國家安全局就讓李德山不要上班了,專門在家強制郭玲娜「轉化」。郭玲娜也請假在家,沒有上班了。李德山對郭玲娜說讓她寫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寫了要交給昆明市國家安全局,郭玲娜寫自己在法輪大法中修煉受益,是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寫完之後就讓李德山拿到單位去。

單位認為這是弘揚法輪功,昆明市國家安全局局長、副局長和邪黨黨委開會後對李德山說,如果要保住工作就和郭玲娜離婚,不離婚就自動辭職。李德山回家對郭玲娜說,用假離婚的方式應付一下單位,時機成熟了再復婚。緊接著,李德山就自己寫了離婚協議,將家裏所有的財產和房子都劃到自己的名下,孩子也歸自己撫養,從離婚協議上看,郭玲娜甚麼都沒有,但是她還是簽了字。緊接著李德山將離婚證迫不及待的拿到單位,證明自己離了婚。

2006年6月6日,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邱學彥將郭玲娜綁架到興安賓館洗腦迫害,西山區610董主任和工作人員劉豔每天都來逼迫郭玲娜放棄信仰,寫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一個星期左右單位昆明市水泥廠保衛科就將郭玲娜接回單位,郭玲娜從單位自己回家。

回家後郭玲娜和李德山倆個人依然生活在一起,期間郭玲娜多次提出要求復婚,但是李德山一直不同意,一直推托。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郭玲娜再次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區分局非法抓捕,並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同年八月十三日被非法送往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又被勞教所非法延期五天(雲南省女子勞教所[2008]計延字第3-001號延期決定書),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回家。

在郭玲娜被非法勞教期間,她的丈夫李德山違背當初所謂假離婚,待時機成熟後再復婚的承諾,從新組織了家庭。為此,他的女兒李騰騰曾和他爭執過,認為他這樣做對不起媽媽。李德山不但不聽,還不准女兒告訴郭玲娜自己再婚的事。等郭玲娜從勞教所回來後,李德山就不讓她進家。從李德山再婚後,除了每月給女兒生活費之外,也就很少關心女兒,基本上都不管女兒,後來女兒也回到自己外婆家住了,郭玲娜從勞教所回來後,也只有一直住在自己母親家裏。不僅如此,李德山還將郭玲娜存摺裏的錢取走,不還給她。

今年二十三歲的李騰騰,一九九八年和母親一起走進法輪大法的修煉,在法輪大法真善忍法理的指導下,修煉自己,通過修煉,身心健康,為人善良,聰穎。二零一一年九月考到海南師範大學文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就讀。二零一二年六月,父親李德山專程跑到海南師範大學,說是被單位昆明市國家安全局逼迫,讓李騰騰不要弘揚法輪大法,不要宣傳法輪功,最後讓李騰騰寫了一個好好學習的不倫不類的保證。這個保證又要拿回單位,給昆明市國家安全局。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李騰騰被海南國安協同學校中共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在所謂「學習班」強制洗腦三十多天。洗腦班在海口市海甸島的「海口市社會福利院」的一棟別墅,這棟別墅是海南當地六一零人員專門對法輪功學員辦的強制洗腦班,李騰騰被綁架到這裏強制洗腦之後,海南610還讓李德山假借看女兒的幌子來到這個洗腦班,配合對李騰騰洗腦「轉化」,李德山當著洗腦班在場的所有人,謊稱自己家庭的破裂,夫妻離婚都是因為李騰騰的母親修煉法輪功造成的。

李騰騰在洗腦班被強制洗腦三十多天,由於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不能再繼續學業,就向學校申請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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