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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梁美華女士遭十年牢獄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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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南昌市現年六十四歲的梁美華女士為堅持自己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在中共對法輪功的十三年的迫害中,被非法關押近十年,歷經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的種種酷刑折磨,經濟上造成了巨大的損失,身心上受到了極度的摧殘。其家人也經受了撕心裂肺的痛苦。

'梁美華女士'
梁美華女士

梁美華女士,原為江西省南昌華僑友誼公司的職工,因患多種疾病,於一九九四年病退。她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嚴重的類風濕、心臟病等疾病,每月治病的藥費較高,除了單位報銷的幾百元藥費外;嚴重時家人還要送她去私人醫院扎針灸、按摩、服草藥等,這筆藥費屬自費。由於長期患病,造成身體精神極度虛弱。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修煉法輪大法後,梁美華女士身體健康、精神愉悅,思想得到淨化,道德不斷昇華。大法使她這個已瀕臨死亡的生命,重現生機。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以後,從未再去醫院看過病,也沒有向單位報銷過一分錢藥費。這一切都證實了法輪大法是能健康身體,提升道德水準的高德大法。

一、在北京某公安局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梁美華和所有法輪功學員一樣,抱著向政府善意講清真相的想法去北京上訪,結果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劫持至某公安局。因善意勸告公安警察不要毒打好人,而被一警察上前當胸擊打五、六拳,並把她雙手反背在身後,上下反銬(飛機銬);然後手持一根約二寸粗、一米多長的木棍對她拳棍暴打。

她被連續毒打了兩個多小時,雙臂紫脹、僵硬、麻木、渾身青紫。當她制止此警察撕毀大法書時,該警察「噢」的一聲惡吼,揮棍朝她頭部猛擊,她一低頭,木棍即在她的腦後擊起一個鵝蛋大的腫包。

二、在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左右,南昌市禾草街派出所朱姓教導員及警察,強行闖入梁美華家非法抄家、綁架,將她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在勞教所,梁美華因要求無罪釋放絕食,被惡警王俊征大隊長將她雙手分別銬在鐵床架上,雙腳用繩子捆緊、拉直,緊緊的固定綁在床架上;然後進行插管灌食,每天摧殘三次,每次還強收手續費十元。灌完食後,雙手、雙腳仍被固定銬著,身下放個便盆大、小便,日夜不停的折磨,導致手、腳發紫、發麻。她指出這是殘害生命時,灌食的警醫徐校良說:死了,就像狗一樣拖出去。

一年後,沒達到「轉化」她的目的,竟違法到期不釋放梁美華回家。在延長迫害一個多月後,蓄意整她的黑材料,欲轉南昌市勞教所繼續非法關押迫害。當她拒絕在黑材料上簽字時,惡警洪創華就命令犯人強抓住她的手按手印。當時參與迫害的還有曾慶智所長、余所長、呂秀英等。

三、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東湖公安分局的惡警在劫持不到梁美華的情況下,竟將她的兒子(不是法輪功學員)綁架至看守所,並非法關押了一星期。

二零零二年底,禾草街派出所朱姓教導員夥同多名警察又一次非法闖入她家抄家,並把她綁架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梁美華絕食抗議,看守所的惡警舒某多次用高濃度的鹽水進行野蠻強制灌食。有一次剛灌進去,苦鹹的濃鹽水即從口鼻中噴吐而出;惡警舒某、胡某要求護士再灌。當第二次強行灌濃鹽水時,因咽喉、腸胃承受不住強烈的刺激,濃鹽水又被急噴出來。灌食的整個過程中,她的嘴被張開的鐵夾卡住,發不出聲音,整個人氣息微弱。在這種情況下,胡某置她的生死於不顧,繼續惡狠狠地叫道:「灌!再灌!直到不噴出來為止。」好心的護士說:「這麼善良的人,我下不了手,給她輸液吧。」舒某還說:灌食出了問題,沒有責任,所長簽了字的。結果,她被他們折磨得氣息奄奄,口鼻流血。

四、第一次在江西省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在看守所被迫害數月後,梁美華被南昌市東湖區法院非法枉判五年。自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七年七月,被非法關押在江西省女子監獄。近五年的時間裏她遭受了異常殘酷的迫害。

在惡警鐘雲華的策劃下,她從綜合監區被調到嚴管二監區。勞動緊張時,每天早上五點四十五分起床後,要一直勞動到晚上十一點左右才能回監舍,她因此被迫害得吐血。後來警察何如把她交給兩名「包夾」的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時監管,進行體罰摧殘。刑事犯洪嬌更是對她隨意污辱、打罵,逼她每天早上六點三十分罰站,除中午、下午各十五分鐘坐著吃飯外,一直站到晚上半夜十二點。當梁美華指出「這是體罰虐待,違反《監獄法》,你們無權體罰我,我不站」時,刑事犯人就對她大叫大罵,連扯帶踢,有時手臂被抓出血跡,衣服也被扯破。

梁美華再次指出服刑人員毆打她人違反監規時,洪嬌說:「你轉化吧,我們都是照幹部說的做,你告去吧!這都是幹部允許的。」梁美華向李暉監獄長反映這些迫害事實時,李竟然說:「對沒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怎麼做都可以」。在監獄長的縱容下,洪姓犯人更加有恃無恐,不僅沒有縮短體罰時間,相反還把體罰時間延長至第二天凌晨兩點,有一次延長到第二天凌晨三點多鐘。

因長期站立,梁美華雙腳背腫得像麵包、皮膚黑紫,鞋子也無法穿進去;小腿腫得和大腿一般粗,皮膚腫脹的透亮。有一次因腳腫站立不穩,深夜洗澡時,摔倒在廁所,不久就連續大口吐血。在醫生的要求下,才暫停迫害。但是不久後,又開始反覆折磨,夏天還逼她在太陽暴曬下走「魔鬼隊列」。

二零零七年夏天,女子監獄的陳姓教導員把她關進小號。狹小的號子裏,便池緊挨床頭,臭味難當。自她進去後,從未允許打掃。裏面蜘蛛成串,蚊子成群,屋頂一個大燈泡當頭照著,刺人眼目。下午還要在烈日下的牆腳邊「走隊列」,每天雖然衣服濕透,惡警卻不准她洗澡、換衣,渾身汗臭刺鼻。在梁美華的不斷強烈要求下,直到四十二天以後,才被允許洗澡、換衣服;但只許每星期洗一次澡,換一次衣服。一直折磨到迫害期滿回家那天,才從小號出來。

五、筷子巷派出所及西湖公安分局對梁美華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四月三十日下午,南昌市筷子巷派出所幾名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強行闖入梁美華家。一進門就四處亂翻,有的警察很兇,一警察還抬腳踢人。

當時有一人恰巧在衛生間方便,一高個警察一邊狠命拍衛生間的門,一邊高喊:再不出來,就砸門!並擺出要毀門的架式。梁美華善意勸阻,並請他們出示證件。在整個過程中,她一直平和的詢問他們是誰?為甚麼闖入她家抄家?並指出他們的行為是非法的。

最後,惡警們非法搶劫了她家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和光盤等物;還將她家中一萬多元的生活費掠走,甚至連兩束蓮花,一個蓮花檯燈也被搶走。當時在她家看書學法的七名法輪功學員也一同被綁架。

筷子巷派出所將她綁架至西湖公安分局,在分局刑偵大隊進行刑訊逼供。其中一警察揚言:某某立了二等功(指刑訊逼供),只要不把人打死就沒問題。另一警察還問她要「葷的」還是要「素的」(指不同的刑訊逼供方式)。幾名警察逼供至下半夜三點多,也不讓睡覺。後把她銬在專門的「刑椅」上,雙手、雙腳都分別銬上。天亮後又繼續逼供,負責記錄的矮個胖警察,不停的逼供誘供。當她戳穿這樣做是違法時,他竟然說,反正她也不簽字。

六、第二次在江西省女子監獄遭迫害

梁美華在第一看守所被迫害一年零二個月後,二零一零年六月,西湖區法院非法將她枉判三年刑期,又一次將她劫持到省女子監獄。這一次,她又被安排在嚴管二監區。教導員廖秋花、警官張盈指使「包夾」的刑事犯人宋茹莎監視她,不准她與任何人接觸、講話。每天被強制勞動十四個多小時,晚上九點多鐘回監舍後,不准洗澡,逼她去悶熱不通風的活動室,強迫觀看誹謗大法的造假錄像,走隊列、背監規。她嚴詞拒絕,不予配合,就被從半夜十二點往後推延時間進行體罰,不許睡覺。

寒冷的冬天,北風刺骨,惡警將折磨她的地點從活動室改在毫無遮攔的走廊裏,強制她「看書」、「寫體會」、「走隊列」。她嚴正指出,那些錄像是造假,並抱著善心書寫有關大法真相的文章,闡明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末法時期救度眾生的正法正道。後來惡警張盈教唆包夾犯人宋茹莎,只要她書寫「法輪功好」等內容的文章,就撕掉、重寫;沒按照惡警的要求,書寫誹謗大法內容的文章,就被延長體罰時間。有一次她被通宵達旦地折磨,一分鐘的覺都沒睡上。很長時間她都是第二天凌晨二點以後才能睡覺,緊接著早上五點就起床。

在難熬的體罰時間裏,不准閉眼、不准打瞌睡;稍一閉眼,就會招來值班犯人的厲聲喝斥。有一次深夜,因過於困頓,多閉了幾下眼睛,馬上被坐在她身邊盯著她的犯人宋茹莎猛打二拳。梁美華向監區有關人員反映後,獄方人員不但沒懲罰,反而放縱、慫恿宋某;使宋某變本加厲地找藉口毆打她。宋某還多次脫下腳上又髒又臭的襪子強行塞進梁美華的嘴裏,不准她說「法輪大法好」;並且動輒就對她大聲辱罵,隨意逼她罰站、走隊列。惡警廖秋花也慫恿、縱容刑事犯人迫害她,惡狠狠地教唆道:「她說『法輪大法好』,你們就一起上!」

為了加重迫害,監獄教導員吳海濤擅自規定梁美華早上五點鐘就起床,第二天凌晨三點才能休息。這種迫害持續數月後,竟喪失人性的逼她頭天早上五點起床,第二天凌晨四點才能休息,每天僅睡一個小時,白天還要被強逼勞動十四個小時。

二零一一年大年夜,梁美華渾身發冷,頭暈乏力。宋茹莎仍逼她走隊列,後到醫院測量體溫,高燒三十八度,連打三針也沒退燒。獄方僅讓她休息了一天,第二天早上五點半,值班犯人就叫她起床,觀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走隊列,說是廖教打電話交待的。

由於長期遭受迫害,梁美華的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有幾次坐在木凳上就失去知覺,摔倒在地上。因長期嚴重缺乏睡眠,眼睛極度疲勞,雙目充血,除眼球是黑的、其餘眼部全是血紅色,視力模糊。還出現血壓偏高、頭暈、吐血等情況。在這種生命垂危的情況下,還被逼完成超體力的勞動。有些良心未泯的服刑人員,偷偷的流下同情的淚水。

在這個充滿暴戾、邪惡的黑窩裏,梁美華最基本的人權全被非法剝奪,其家人按規定來探視多次都不允許見面。她年近九十歲的高齡老母,在拄著雙拐行動不便的情況下,由家人護送前往,只求見她一面,卻遭到冷酷的拒絕,真是慘無人道。此外,她還被剝奪了通信權、通話權與購物權。更甚的是連依法享有的「申訴權」、「舉報權」都被剝奪。她依法向有關執法部門寫的「申訴書」被扣壓;向獄方遞交的反映非法體罰虐待等的信件,被包夾的犯人非法搶奪,不准她投進舉報箱,還專門派一犯人監視舉報箱。惡警廖秋花、張盈當著梁美華的面把她遞交的有關材料全部撕毀,唆使犯人查抄、搶走她書寫的紙和筆。這些都徹底暴露了中共惡黨執法人員執法犯法,踐踏法律和人權的邪惡本性。

江西女子監獄除了經常性的體罰虐待外,還多次實施恐怖的「攻堅」,對她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和迫害。教育科長劉愛珍經常用手指直逼著她的臉,大聲辱罵,肆意進行人格污辱。有一次劉某竟揮舞著雙拳,口中大罵著難以入耳的污穢髒話,衝向她:「我打你這……」,用傘把在她頭上猛擊了一下。劉愛珍還夥同張盈等違法整梁美華的黑材料,上報省檢察院,企圖加刑三年迫害。就在她出獄前幾天,教導員遊龍梅還把她關進小號迫害。

女子監獄無論採取甚麼殘忍手段,變換甚麼迷惑人的方式,都沒有達到「轉化」梁美華的目的。劉愛珍假借出獄前的例行談話,把梁美華騙進事前精心策劃、布置好的房間(房間的牆壁上掛有「揭批×××」的條幅),企圖拍攝構陷、造假的錄像。劉愛珍還採取極其卑劣下流的手段,把梁美華在被迫害的神志不清時所寫的「轉化書」(梁美華在幾天後意識清醒時,就已在監獄公開聲明此「轉化書」作廢),製作成錄像,用來欺騙其他法輪功學員;並揚言要上傳到明慧網,以達到抹黑梁美華和摧垮她意志的不可告人的險惡目的。就在出獄的前三天,劉某還陰險地欺騙她:「你別想回家,三十日送你去勞教所。」梁美華正念回答道:「無論在甚麼地方,我都會告訴別人『法輪大法好』。」在出獄前的「自我鑑定」中,她正氣凜然的寫道:「隨師正法、救度眾生,是我的史前大願,我要講真相、救度世人,兌現我的神聖誓約。」

在此奉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的各級人員,趕緊懸崖勒馬,將功贖罪。否則,必將在「天滅中共」的歷史大潮中被淘汰,必將受到「善惡必報」天理的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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