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慶芳,男,一九六一年生,平山縣下槐鎮柏嶺村人。平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原政保股長),現住公安局家屬樓北樓四單元一樓一門,電話:13931979369(宅電:0311-82913739)。
本文記述的封慶芳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和數據,是在明慧網搜索欄輸入平山,搜索到相關內容,再從有關迫害文稿中找出法輪功學員被封慶芳迫害的事實,進行簡要整理而成。
封慶芳本是一名公安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執法犯法。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肆無忌憚的迫害法輪功,採用的手段包括綁架、劫持,非法關押,銬在某處上,剝奪睡眠,掠奪、破壞財物,抄家,非法搜身,非法審訊,非法拘留,勒索錢財,非法罰款,送洗腦班,毒打,私闖民宅,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煉功磁帶、講法磁帶、真相光盤,戴背銬,蘇秦背劍,株連迫害親屬,唆使、縱容其他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威脅,高壓電棍電擊,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非法勞教,體罰,騷擾,捏造偽證致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等。製造了一起起人間悲劇。封慶芳迫害的不只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本人,而且還包括他們的家人、親朋好友等,因此,封慶芳迫害的是一個成千上萬的人群,並給他們留下了無盡的痛苦、悲哀和無法撫平的心靈創傷。封慶芳犯下的罪惡罄竹難書。
一、綁架、劫持趁機洗劫錢財:
本文統計了遭到綁架、劫持的八十九名法輪功學員,其中被封慶芳綁架的就有五十三人之多,佔59.6﹪。封慶芳還把年僅十五歲的未成年法輪功學員也綁架、毒打、勒索;還有的法輪功學員甚至多次遭到封慶芳的綁架、劫持,甚或同時遭到非法搜身,把非法搜身得來的錢物歸為己有。這樣的案例大部發生在迫害初期。當時法輪功學員處於對政府的信任,紛紛去北京上訪。但中共根本不講法律,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北京的惡警綁架到平山駐京辦,再由封慶芳、派出所等惡警及各鄉鎮不法分子們劫持回來。他們知道法輪功學員出門在外,身上多少都有一點盤纏,因此他們首先就是非法搜身,掠奪錢物。除錢外,迫害個案報導中還有手錶、鋼筆、化妝品等。如以下案例:
一九九九年七月齊俊傑夫婦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便衣警察綁架,輾轉回縣公安局。在公安局四樓會議室,滿滿的都是大法學員。封慶芳、肖隨龍、胡月濤等人耀武揚威的敲詐勒索大法弟子,許多人的零用錢被「充公」。齊俊傑的手錶、鋼筆也被沒收。次日,在斷食、斷水、高溫的折磨中幾乎人人被勒索二百元(當然沒有收據)後由家屬接走。齊俊傑及其他七位拒絕者被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並被戴上手銬迫害。一週後,被勒索一百八十元的「生活費」後放回。
一九九九年七月,劉二增去北京上訪,在高碑店被警察劫持。第二天被肖隨龍戴上手銬,劫持回來。劉二增身上帶的幾百元錢被封慶芳裝入自己的腰包,又向家屬勒索了三百元(無收據)才放劉二增回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韓食堂、張鳳婷進京上訪被警察肖隨龍、胡月濤劫持回來,在公安局被封慶芳非法搜身,把張鳳婷身上的五百元錢掠去。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封強去北京上訪,被封慶芳、肖隨龍劫持回縣看守所關押了九天,封慶芳還勒索了她丈夫三百二十元錢(沒有收據)。封強被非法關押三十五天,期間封慶芳再次勒索其丈夫一千二百多元錢(沒有收據)。
一九九九年七月康瑞竹騎自行車去北京上訪,在新樂收費站被警察扣押,二十二日被劫回到縣局三樓,不准吃飯,不准喝水,封慶芳搜遍全身,把身上的錢全搶走了,又敲詐家屬一百五十元東西,還勒索二百元所謂罰款(沒有任何收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趙秀花、田晨龍(當時他還在上中學,年僅十五歲)母子二人進京上訪,被封慶芳、肖隨龍綁架回縣局,將他們身上的六百多元錢全部佔為己有。封慶芳、胡月濤對他們進行了非法審問並毆打趙秀花、誣蔑大法及師父;用木棒狠狠的打田晨龍,直至把木棒打斷為止。後將母子二人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勒索了二千多元錢(無收據)後才將他們放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趙秀花再次進京上訪被綁架至縣局投入看守所。封慶芳還勒索了五百元錢(無收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馬素平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回縣局。封慶芳、胡月濤把其身上所有的錢全部搶去,非法審問並用又寬又厚的尺子打她的頭,直打的她頭昏腦脹、眼冒金星,他們還誣蔑、謾罵大法和師父,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期間向家人勒索二千元錢(沒有收據)。
二零零零年三月六日,劉海慶獨自騎了一輛自行車去北京上訪。後劫持到平山縣駐京辦,銬在樓道裏。第二天劉海慶被封慶芳和大吾鄉董栓牛劫回,非法關押九十八天、勒索了五千五百元錢。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李秀珍、郭豔花進京上訪,後被封慶芳、肖隨龍綁架回來,把同去的十來個大法弟子連環銬在一起。整整一天一夜,不讓喝水,不讓吃飯,不讓去廁所,晚上蚊蟲叮咬。封慶芳還毫無人性的把地上潑了髒水,使他們連地上也不能坐。封慶芳對李秀珍、郭豔花等進行非法審問,打耳光,並強迫她誹謗師父及大法,他們拒絕封慶芳的一切要求。七月十八日,被封慶芳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期間封慶芳向家人勒索二千元錢(無收據)。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俠文傑上訪,在北京西站遭綁架後轉到平山縣駐京辦。被搜光了身上所有的錢,封慶芳把他劫持回來。銬在走廊的暖氣片上任由夏天的惡蚊叮咬。第三天封慶芳,杜新中,胡月濤等惡警對他進行了非法審問、毒打,並把他投入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勒索人民幣三千元。
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唐文娟在南莊發放真相資料,被陳文進、蘇世華劫持到平山縣公安局政保股。封慶芳對唐文娟非法搜身,把她口袋裏的一百多元錢裝到了自己的腰包裏。還把她一個新手提包,內有價值三百多元的沒有開包裝的化妝品,也洗劫而去。
這樣的案例還很多如:安三慶、白淑華、白鳳海、董俊婷、韓文文、劉素琴等幾十人……。在此不一一列舉了。
被綁架後非法搜身,僅有明確數目的錢數就達二千八百零七元,這裏需要說明:這二千八百零七元不包括那些沒有說明錢數的,如:在公安局四樓會議室,滿滿的都是大法學員。封慶芳、肖隨龍、胡月濤等人耀武揚威的敲詐勒索大法弟子,許多人的零用錢被「充公」。這裏共有多少錢無法統計;封慶芳又搜遍全身,把康瑞竹身上的錢全搶走了;劉二增身上帶的幾百元錢被封慶芳裝入自己的腰包;齊俊傑案例中敘述的「許多人的零用錢被『充公』」等。還有,凡文中說的多的部份均未計入,如唐文娟說一百多元按一百元計;趙秀花、田晨龍的六百多元按六百元計等。
從這些綁架案中,平時掛著的口號,甚麼「人民警察」、甚麼「有困難找警察」等顯得是多麼蒼白無力,他們第一是趁機往自己的兜裏裝錢;第二是破壞法律,演繹了一幕幕「我就是沒有道德的警察、我就是流氓」的醜劇。
二、酷刑折磨不忘敲詐勒索
本文統計八十九例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直接遭到封慶芳各種酷刑迫害的就有五十三例,佔59.6﹪;還有多次(兩次以上)綁架後遭多次酷刑的,其中二次者七人,三次者二人,共計七十一人次遭受過封慶芳的酷刑折磨。如以下案例:
二零零二年十月,崔鴻志、崔長江父子被下槐派出所惡警楊習存、張南瓜等人綁架到下槐鎮政府大院。父子二人就被蒙上雙眼,扯到樓上分別塞入兩個房間,遭酷刑折磨。崔鴻志的雙手成一字被惡警銬在兩個鐵床上,抻了一夜。第二天,封慶芳、肖隨龍、胡月濤以及下槐派出所惡警王新堂、李春海、楊習存、蘇誓華等人開始非法審問。崔長江說:「大法弟子都是堂堂正正的好人,不做壞事。」封慶芳從床上兇狠的站起來,出手擊打崔長江的臉部,轉眼崔長江就滿嘴流血,肖隨龍用腳狠勁踩崔長江的手銬,使手銬越來越緊,銬齒鑽到肉裏,手隨即就浮腫起來。派出所的惡警們一看縣局的人出手了,就各施淫威,李春海、楊習存、蘇誓華等人開始用電棒、膠皮棒在崔長江的頭部、脖子、右臂、胳膊,大腿等部位亂打,一邊打一邊發出狡詐的笑聲。經過兩天的酷刑折磨,崔長江被打的體無完膚,全身變成了紫黑色,人也昏迷了過去。惡人們怕出生命危險,晚上由李春海和一名鎮政府人員(名字不詳)偷偷拉崔長江去縣醫院搶救。崔長江被銬在鐵床上,由肖隨龍、李春海、蘇誓華等人監視看管。脫險後,崔長江又被關入看守所關押六十六十天。封慶芳敲詐勒索了五千元(無任何手續)佔,才把崔長江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秋天,王坡派出所惡警霍金輝和鄉政府劉文明,非法闖入高風風家,像土匪一樣,不容分說,翻箱倒櫃,衣服扔得滿地。搶走了大法資料、書籍、復讀機等物品。夫婦二人都被戴上手銬,銬在派出所樓梯上。又把高風風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半個月。封慶芳勒索了他家現金五千元。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正月二十五),高風風再被惡警霍金輝等劫持後關押到縣看守所迫害四十多天。期間,封慶芳多次以不放人判勞教相要挾,逼迫家人,勒索錢財。其中:二零零二年四月八日(農曆二月二十六日)中午公安局陳二軍(副局長頭銜,主管迫害法輪功)等四人吃喝五百五十元,後陳二軍又勒索二千元、晚七點多政保股長封慶芳勒索五百元,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下午二點封慶芳又勒索五千元,四月二十五日(農曆三月十四日十點),封慶芳再勒索一千元。中共的黨徒們敲詐勒索錢財連個白條都不給。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封新彥進京上訪,十四日,被封慶芳、盧素芳等人綁架回縣局。遭到封慶芳、霍三拴逼封新彥跪在地上,並用笤帚打他的臉,最後把笤帚都打散了,就用棍子打他的頭和後背。一直暴打一個多小時,傍晚把他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封慶芳向家人勒索了二千塊錢(無收據)才把封新彥放回家。
付二東於二零零零年農曆正月十二日進京上訪。第二天肖隨龍和平山鎮張書記把他們劫持回公安局,銬在樓梯上。第三天,封慶芳、肖隨龍和城關派出所王金奎(時任所長頭銜)、朱立軍、杜新中等一夥惡警對付二東實施毆打、暴力逼供。他們拳打腳踢,用盡各種酷刑。封慶芳用一根木棍敲打他的腰部,朱立軍和王金奎用一塊約兩公分厚、五公分寬的木板打他的手心;用笤帚把在付二東的臉上左右毒打,笤帚把都打爛了。惡警們還強迫付二東跪在地上,兩腿上面再放一根木棍,站上一個人前後滾動,但付二東堅信大法,一直不配合惡警們的任何要求。把付二東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封慶芳向家人勒索二千三百元人民幣(無收據)。
崔鴻俊是一名正科級幹部,自一九九九年六月被平山六一零頭子薛青更停發工資。時年五十六歲臨近退休一下子斷了生活來源。不得不跟隨在縣城做小生意的兒子居住。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肖隨龍,杜新中,王彥文等惡警闖入崔鴻俊在縣城的住處抄家,搶走師父法像,大法書及資料,BP機一個,並將崔鴻俊、韓金文夫婦綁架到在公安局,連續幾天銬在床頭上,非法審問,不讓睡覺。
當時兒媳就要生小孩了,父母被綁架後,崔鴻俊兒子每天幾次找封慶芳放父母回家,封慶芳乘機敲詐勒索了五千塊錢,才把韓金文放回家。對崔鴻俊繼續非法關押。狂言恐嚇:把你弄到內蒙、新疆沙漠無人的地方,把你兒子從平山城趕走,不讓他在平山開門市,看你們全家怎麼生活。四、五天後關進看守所。半年後被枉判緩刑,釋放。但仍不斷遭騷擾。老崔經歷過中共太多的運動,深知其陰險狠毒,甚麼手段都可使出來。為保命,近六十歲的他舉家六口遠走他鄉,到南方打工謀生,流離失所達六年多,迫害造成崔鴻俊一家每天是怎麼熬過來的,沒有經過流離失所的人是難以想像的。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康金果進京上訪,被北京惡警抓捕,十七日被綁架到縣公安局,銬在樓梯上一天一夜,不讓喝水,不讓吃飯,不讓去廁所。封慶芳等用繩子把康金果五花大綁的捆住惡狠狠的說:「正想去抓你,你今天送上門來了,看我怎麼整你」。說著就左右開弓打了康金果八、九個耳光,隨後拿起了一個笤帚,對她進行毆打,直到將笤帚打的稀巴爛,累的他直喘氣為止。康金果的臀部被打成黑紫色。當晚,把她銬在了暖氣片上,站不起、坐不下,只能蹲著,手銬吃進肉裏很深,流著血。十八日中午,康金果被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二天,家人被封慶芳勒索二千元(無收據)。七月十九日,封慶芳還帶領二人去抄家,洗劫兩本大法書和經文。
白風海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去北京上訪被北京惡警劫持。當晚由封慶芳和肖隨龍等劫持回縣公安局。惡警仇書國把他綁在長條椅子上,兩手拉開抻直銬著。用高壓電棒電他的嘴,還把他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封慶芳向家人勒索了二千多元人民幣。
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封慶芳、朱立軍、霍金強等來到任銀海家問:縣政府樓上的條幅是怎麼回事?答:不知道。即遭非法抄家,並綁架到公安局。同時洗劫一台「愛華」牌雙卡收錄機(價值八百餘元)、煉功帶、羽絨服、膠鞋等物品。非法審訊,當晚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
一月七日上午,封慶芳到看守所將他帶出,塞入吉普車中,雙手背銬,並將約十多釐米寬的黑色鬆緊帶套住雙眼,綁架到公安局三樓東頭房間銬在了床腿上。晚上讓他坐在了一把搖搖晃晃的木椅上,雙手下抻銬在椅子腿上,不讓睡覺。一個警察看著,其他人輪流睡覺,發現打盹就用電棍電擊。由於高壓電流的作用,身體抽動,人和椅子就同時摔在地上。
估計已到第二天凌晨二點以後(頭套一直戴著),封慶芳、陳文進、霍金強、建峰等四人(所謂專案組)開始酷刑逼供,逼他供認向縣政府掛條幅的事,他說根本不知道。他們就用兩根高壓電棍同時電擊,倒下後拽起來繼續施暴,並謾罵、拳腳齊下。後來,從椅子上解開,把左手拽起,從肩頭向後,右手倒背過去,用手銬銬在一起往起吊。謾罵、拳打腳踢、電棍電。封慶芳叫嚷:對付你們法輪功,打死也是白打,打死也是自殺。並說:這是趙新朝(縣委書記)讓幹的。還把兩手從背後銬起來向上吊,並同時用高壓電棍電擊,由於身體的抽動和拉手銬向上吊,手銬就勒的更緊,銬齒深深的嵌入皮膚中。
特別是一月九日,是任銀海兒子舉行婚禮的日子,封慶芳等一邊拷問一邊嚷嚷:聽,你家正放炮呢,趕快招供回去給你兒子結婚去。連續五天四夜的迫害(為遮人耳目,天天晚上逼供),一月十一日晚上又將他投入看守所。由於多天銬刑的折磨,任銀海的手腫的像饅頭,麻木的連筷子也拿不住。
一月十七日,封慶芳再次將他從看守所提出來,和上次一樣蒙住雙眼,拉到公安局四樓正對樓梯的房間。讓他坐在一個約1.5米長的長條椅上,用一根白色粗電線將胸部、腹部和長條椅中間的立柱捆綁在一起,兩手拉開分別銬在長條椅兩端的立柱上,脫掉鞋、襪,把兩腳抬起,別在一把特製的木辦公椅子的靠背和坐板之間,這樣,整個身體根本動不了。約六、七個惡警用六、七個高壓電棍同時在兩小臂、胸部、嘴、兩腿、腳背、腳底等處電擊,有時把電棍伸到嘴裏電,極度痛苦。當時沒有其它聲音,只是封慶芳拿著一個書本之類的東西在臉上亂打,並謾罵、逼供。問不出結果就指揮(這種指揮是無聲的)惡警用六、七個電棍同時電擊,他們都不說話,只聽到一陣陣哧哧的電擊聲。當時雙眼被矇蔽著,不知道究竟是幾個人在施暴。當時除封慶芳外,只是聽到朱立軍的一句謾罵。後來有人告訴參與施暴的還有陳文進、霍金強、建峰、胡月濤、郤彥麗等。這次的酷刑逼供後,任銀海上下嘴唇被高壓電燒的腫起很高,唇粘膜完全壞死,五天後掉了厚厚的一層硬痂。兩腿、腳、手和手臂密密麻麻的被高壓電的黑點,有的黑點連成片,數月後才消失。
任銀海被非法關押八十七天,期間,封慶芳還多次到他家對家人進行騷擾,並敲詐勒索二萬六千元(無收據),還搶走其兒子西門子手機一部(價值一千三百多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俠愛書被肖隨龍等三名惡警非法抄家後綁架到縣公安局。在那裏五天五夜不讓她睡覺,而且大打出手,嘴裏還罵著侮辱大法、侮辱師父、侮辱她本人人格的話,甚至罵到祖宗八輩。
還有一次,惡警用黑鬆緊帶做的套蒙住她的雙眼後,在太陽穴處塞一東西(當時弄不清是甚麼東西)再用重物去擊打那一東西,俠愛書立即眼冒金星,頭就像爆炸了一樣。還有一次,先把眼蒙住,帶到一個屋裏,銬在椅子上,就聽見封慶芳說「咱們今天晚上怎麼對付她?我那有一包蠍子,倒在她身上看看怎麼樣?」還說「你們去找幾根大電棍,把電充足。」然後就聽見電棍叭叭的響聲。稍等一會又說「今天晚上有醫生,出了危險可搶救,不怕她不說。」朱利軍說:「你們局裏用甚麼沒甚麼,還不如我們那兒呢。」過了一會兒,又把她帶到另一間屋。讓她坐在一個下邊支了東西的、放不穩的凳子上,再把兩臂成一字型銬在固定物上,衣領內插一支他們穿過的臭拖鞋,正對她的嘴和鼻子,強烈的臭味嗆的她喘不上氣來。然後用鞋在臉上邊打邊罵。她說只覺得嘴裏鹹鹹的,臉上火辣辣的疼。從說話聲聽出有封慶芳、肖隨龍、杜新中、朱立軍等四五個人施暴。
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上午,胡月濤、杜新忠等四人到蓋文林家,將《轉法輪》等大法書和資料洗劫一空,並將蓋文林兒子做太陽能用的布料一捆和一把小刀也搶去。隨後給蓋文林戴上手銬綁架到公安局。惡警肖隨龍對他非法搜身,摸到蓋文林衣服口袋裏裝著七百元錢,就順手裝入自己腰包內,還無恥的說「我先給你保管著」,至今也沒有歸還。當天傍晚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
一月七日上午,惡警胡月濤等把他從看守所提出來,戴上手銬,並用約十釐米寬的黑鬆緊帶勒住雙眼,塞入車內,弄到公安局三樓最西頭的屋裏,由史習生等用高壓電棍電擊,拳打腳踢等。仇書國在他的臉上猛打,實施刑訊逼供,逼問其資料來源,逼蓋文林承認縣政府大樓的條幅是他掛的等。蓋文林予以否認,惡警們連續折磨了他五天四夜,雙手被銬的像發麵饅頭,又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八天。封慶芳向其家人勒索一萬二千三百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公安局兩名年輕警察把李明元劫持到公安局,杜新忠非法審問後,非法關押二天。期間封慶芳向李明元家人勒索九千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八日,封慶芳、胡月濤把張秀文綁架到公安局,張秀文不配合邪惡而被非法關押到平山縣看守所。勒索八千元。
二零零二年農曆八月十五,張秀文發真相被惡人舉報,封慶芳、胡月濤、肖隨龍、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收錄機、磁帶等物品,並將她綁架到公安局雙銬銬了她八天八夜。惡警封慶芳向家人放話:交五千元可放人。可張秀文的女兒帶五千元去了之後,封慶芳又說必須六千元。當場向一熟人借了一千元錢,張秀文才被釋放。
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唐文燕等到西柏坡鎮南莊村講真相,南莊村邪黨支書王貴平構陷,從而被西柏坡派出所惡警蘇世華等十多人綁架。第二天劫持到公安局。封慶芳把唐文燕劫持到六一零洗腦班(溫塘鎮)非法關押。家中只剩丈夫岳新平(未修煉法輪功)和八歲的正在上小學的兒子。岳新平每天不但要做飯、洗衣、接送小孩上學,還得跑公安局、「六一零」要人等,承受了極大的精神壓力,夜裏常常在噩夢中驚醒。期間,封慶芳還向岳新平勒索了六千元錢(沒有收據)。唐文燕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兩個月後才放回家。
五月二日那天,蘇誓華還同時把唐文燕弟弟唐文傑(不是大法弟子)也一起劫持到公安局,惡警封慶芳將唐文傑非法關押了兩天,並指使西柏坡派出所勒索錢財,否則就繼續扣押他的搞運輸的三輪車。最後,西柏坡派出所所長陳文進敲詐了他一百元錢(沒有收據)和一條價值近百元的香煙。唐文傑搞運輸的三輪車停運一個多月,直接經濟損失約三千元。對一個不修煉的民眾的迫害事實,凸現中共迫害法輪功所實施的株連罪惡。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上午,封慶芳送潘鳳蘭勞教,石家莊勞教所體檢,潘鳳蘭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拒收。封慶芳、胡月濤等只好將潘鳳蘭拉回了家。到了潘鳳蘭家門口,封慶芳賴皮的說:「天氣這麼熱,去給我們買兩個西瓜來」。無奈,潘鳳蘭的家人去給他們買了兩個大西瓜。
綜上可以看出,封慶芳對法輪功學員的暴虐是多麼凶殘,而且還乘機敲詐勒索錢財物。本文統計被迫害的八十九名大法弟子中,幾乎全部被中共敲詐勒索過,包括各鄉鎮政府的不法分子、有派出所的惡警、公安局的其他人員。僅僅統計被封慶芳敲詐勒索的錢財就達二十五萬一千八百七十元。這還不包括數目不清的,如:「在公安局四樓會議室,滿滿的都是大法學員。次日,在斷食、斷水、高溫的折磨中幾乎人人被勒索二百元(當然沒有收據)後由家屬接走。」這裏一共勒索多少錢,無法統計;「老中醫崔儒殿被迫害事實」一文中說的:在崔儒殿被非法關押看守所期間,公安局索要了一些錢(具體數字家人不告訴他)。……
注意:所有被敲詐勒索的錢財均無任何收據。和土匪綁票的行為完全一樣。這就是中共治下的「人民警察」,這就是中共的「依法治國」。
三、非法搜查、入宅(室)搶劫
封慶芳多次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家中搶劫財、物。如: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日高雲婷夫婦走親戚。晚上回來的路上碰到了王坡派出所惡警霍金輝,把他們劫持到王坡派出所。第二天,封慶芳劫持高雲婷來到家中,像土匪一樣亂翻,搶走了她的大法書、煉功磁帶及四千五百元現金。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上午,封慶芳、陳二軍、肖隨龍等十數人到李虹霞家裏非法搜查,把她的電腦、書刊等物品洗掠一空,而且沒有任何手續、收據。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上午,平山縣公安局惡封慶芳、陳二軍、肖隨龍等十來個人到閆美英抄家,將電腦、錄音機、書刊、磁帶等物品洗劫一空。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許,封慶芳(股長)、肖隨龍、胡月濤等四人(有一人尚不知姓名),到退休教師楊明瑞家入室搶劫。 當時,楊明瑞夫婦沒在家,只有女兒王霞霞(未修煉、計算機專業畢業)在家,肖隨龍、胡月濤等騙開門,將其女兒使用的電腦、打印機洗劫而去,又去楊明瑞的房間把她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也洗劫一空。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六一零頭子王根庭夥同封慶芳、廣電局丁會軍、賈兵鎖、平山鎮政府蘇海川、郤何利等不法之徒讓本村幹部郜鳳奇帶領,闖入郜東東家抄家,將大法書籍和電腦一台、刻錄機一台、DVD一台、衛星電視接收器等許多物品洗劫一空。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白淑華去走親戚,家中的大門鎖著。封慶芳、李清亮、楊彥朝、王文平等十幾人,從鄰居家房頂翻到白淑華家,土匪似的入室搶劫,搶走了衛星接收天線、接收機、變電器、大法書籍及師父法像等私人物品。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公安局封慶芳,李清亮,楊彥朝、王文平,鎮政府人員等共十幾人闖到白風海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搶走了他的電腦、衛星電視接收機器、師父法像等。
幾年來,封慶芳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搶劫的財物包括七類:一、現金;二、大法書、師父法像、講法磁帶、煉功磁帶;三、音像製品如真相光盤;四、電器類如:電腦、打印機、拷貝機、影碟機、收錄機、變電器等五、通訊類包括:手機、BB機、衛星天線(鍋)、接收機等;六、衣物類包括衣服、鞋、布料等;七、食品類如:西瓜等。
四、非法關押
非法關押是封慶芳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另一種手段。本文統計被迫害89名法輪功學員,被封慶芳非法關押到派出所、看守所、洗腦班等處的有80名,佔89.9﹪。其中被多次非法關押的有26人,佔29.2﹪;最多者曾被非法關押5次(康瑞竹)。法律規定拘留不得超過45天,可超過45天者有12人(13人次),佔13.5﹪;劉海慶兩次均超45天。
五、偽造證據,惡意構陷,製造冤案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從來沒有過任何真正的法律依據和事實證據,所以無需審判即可隨意長期關押奴役的勞教制度是中共當局的得力迫害工具。它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完全是警察隨意操控。因此在毒打、逼供法輪功學員時,「勞教你幾年」是惡警們的一句口頭禪。齊俊傑、田翠竹、封建成、韓三梅、封宏民、李四海、米新琴、崔金良、陳青芳、康新華、唐文娟、趙俊峰、劉二增、李靜麗、康瑞竹、王翠霞、馬素平、封強、李炳剛、高銀國、劉新理、谷金聯、石亮明、曹明茹、劉清芳、魏風巧、張桂聯、崔星輝等28名法輪功學員被封慶芳非法勞教,全都是封慶芳捏造罪名、惡意構陷的。
封慶芳還偽造證據,與檢察院、法院互相勾結,對劉書元、張聰彥、崔鴻俊、李炳剛、劉天青、俠愛書、王國聯、趙建梅、劉新理、李彌海等10名法輪功學員枉判冤獄。
六、知法犯法罪觸犯刑律
封慶芳作為一名警察學校畢業的執法人員,他不是不懂法律,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都被他冠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哪個法律規定法輪功為「邪教」呢?至今也查不到。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也僅是對「邪教」的認定與處罰,根本就沒說過「法輪功是×教」。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公安部頒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該文件附件中說,「1983年開始,公安部多次部署開展集中查禁取締工作,……」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
這是到目前為止關於邪教認定最新的一個正式文件。公安部在認定邪教組織時,明確是根據《刑法》和一系列處理邪教組織的文件精神,參考了兩高司法解釋的定義,然後自行重新定義,但依舊沒有把法輪功作為×教組織認定在其中。顯然,這是「執法者們」利用了許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個偷換概念的把戲。因此嚴肅地說,直到今天,煉法輪功在中國也完全是合法的。而對法輪功的迫害才是中共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犯罪行為。
就是封慶芳們假借法律構陷法輪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法輪功學員是如何利用哪個組織的,也沒有任何人能夠說明;到底是那一條國家法律、哪一項行政法規的實施被法輪功學員破壞了,更沒有人能夠指證;法輪功學員散發真相材料,又是如何破壞法律、法規實施的更說不清。也就是說,所有這類案件中,都只有被告這一個要件,而沒有被侵犯的對像、侵犯行為、侵犯行為的後果這三個要件。這就如同指控某人殺人,但是卻沒有被害人、找不到殺人的證據一樣。
綜上,封慶芳對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迫害行為都是違憲違法的。對照《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封慶芳諸多迫害法輪功的行為,已構成十二項犯罪,觸犯刑律。
(一)未經邀請,未經許可,強行闖入法輪功學員的家,犯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二)到法輪功學員住處搶走影碟機、錄音機、電腦及打印機、現金、手機、等貴重物品,乘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之機,或對法輪功學員實行綁架未遂,不管是對法輪功學員使用暴力、脅迫還是使用其他方法,犯了搶劫罪。
(三)乘法輪功學員外出之機,到法輪功學員住處搬走電腦、打印機、衛星天線、影碟機等貴重物品、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汽車……,沒有實行綁架法輪功學員的,犯了盜竊罪。
(四)把法輪功學員強行帶走、綁架劫持到某處,如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等,向法輪功學員家屬勒索「生活費」、「保證金」、其它名目的財物,或迫使法輪功學員購買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裏的高價生活用品變相索得錢財,不管是否勒索成功,犯了綁架罪。綁架法輪功學員為人質,向法輪功學員家人索要、收取財物,敲詐勒索,也是綁架罪。
(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法輪功學員或其家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財物,犯了敲詐勒索罪。
(六)對法輪功學員搜查身體,闖入法輪功學員家搜查住所,未出示《搜查證》,犯了非法搜查罪。
(七)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罪名,損害法輪功學員名譽、人格,犯了誹謗罪。
(八)嘲笑、辱罵,侮辱人格,破壞名譽,犯了侮辱罪。
(九)把法輪功學員囚禁在洗腦班、勞教所、監獄,私設刑堂、私自禁錮,犯了非法拘禁罪。
(十)對法輪功學員施用肉刑(如毆打,吊銬,捆綁,電擊,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體的方法……)或變相肉刑(如凍、餓、烤、暴曬,強迫站著,蹲著,不讓睡覺……),逼取口供,逼迫法輪功學員承認強加的偽證,強迫法輪功學員承認強加的罪名,不管是否取得口供,犯了刑訊逼供罪。
(十一)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犯了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
(十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行為犯了破壞《憲法》實施罪。
七、結語
有句名言:「法律是雙刃劍,你在用法律制別人的時候,法律也在制著你。」封慶芳十幾年來假借法律迫害法輪功的違法犯罪行為已經是鐵定的事實。那麼,下面就等著真正的法律制裁你吧。
就在本文完稿之際,又看到了封慶芳3月8日對封強的迫害事實。
再次正告封慶芳:十幾年來,法輪功學員給你多次忠告,他們也給你講了真相,他們是一群甚麼樣的人,你是最清楚的。神佛可以最大的慈悲對待任何生命,但你必須在中共解體之前,以對自己、對家人負責的態度完成對法輪功學員的賠償。否則,中共解體之日,就是你被繩之以法之時。
需要說明的是,還有相當多的被迫害很嚴重的案例,如:被非法判刑者趙建梅、張從岩、李炳剛等;被非法勞教的如米新琴、封四海、石亮明、曹明如、谷金聯、魏風巧、劉清芳、封宏明、崔金良等;被非法開除工職的崔江聯等以及眾多在一九九九年──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訪被所謂罰款、被各派出所抓到公安局非法關押的等,由於中共的網絡封鎖,在明慧網搜索不到迫害個案,因此查閱不到其被綁架、抄家、酷刑、勒索、非法關押等迫害內容,因此,不在本文之列。
由於中共嚴密的信息封鎖,平山縣法輪功學員遭受封慶芳迫害情況未能詳盡披露,本文涉及的只是冰山一角。
封慶芳相關信息:(郵政編碼050400)
妻子:周美芳,52歲,東回舍鎮南水村人,南賈壁小學教師;
父親:封英如,80歲,下槐鎮柏嶺村人,退休教師;
弟弟:封俊芳,49歲,平山磷肥廠,電話,13832357343;
姐姐:封美芳,61歲,平山鎮東黃泥村,
姐夫:齊蘭貴,62歲,平山鎮東黃泥村人;
岳父:周懷慶,1935年生,東回舍鎮南水村人;
內弟:周志明,49歲,電話,13582350470;
內弟:周志平,4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