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回山東遭遇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中共邪黨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瘋狂迫害時,我便想要讓山東老家的人趕快明白法輪功的真相。
於是二零零一年末,我借回老家過年之際,一天中午去大田集趕會的路上,我往樹上貼自己寫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過往的行人問我就告訴他們真相,不料被一個女青年回家打電話告到大田派出所,當我走到大田集公路時被一輛警車截住了。警察問我是煉法輪功的嗎? 我說是,他們說:「跟我們走一趟」。
到了派出所,一個一米八幾的年輕警察問:「你現在還煉不煉?」。「煉」。話剛出口,巴掌似雨點般向我打來,另一個也是年輕警察嘴裏一邊喊著:「我叫你煉。」一邊在我後背猛捶。就在我要昏倒時,高個子警察一把拽起我問:「還煉不煉啦?」「煉」。隨著一聲「我叫你煉」,那個高個子警察惡狠狠的握著拳頭把大拇指插到食指和中指之間向我的右眼直插進去。(當時我就感到有一股力量拽著我的衣服往後拖了一大步遠,是師父的法身在保護我)當我醒來時發現那個高個子警察正蹲在我的眼前用手紙擦拭我的嘴角,見我醒來,便伸出他的大拇指叫我看:「你看把我的指甲都弄劈了」。(創可貼血浸透了)。那兩個警察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當晚我被送到了成武縣看守所,那號裏的人都很震驚,警察如此囂張,兇狠的毒打一個信仰真善忍的人,那就是中共政府在包庇,縱容執法犯罪。更令人震驚的是警察當時從我的棉襖兜裏掏出一百元錢並沒還給我。
在看守所裏待到八十天時,值班所長把我帶到了院子裏,院裏站著十多個警察,叫我最後一次表態,只要說一聲「不煉了」就放我回家。見我不表態,就說:「趙繼華,你既然要修煉,就得把你送去濟南學習」。
次日,我被送到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一進去就強行「轉化」,硬行洗腦八個多月,期間一宿只睡四、五個小時覺,洗漱時間只限五分鐘,再就是罰坐,一天最少十六、十七個小時,腚不離板凳。褲子都磨出了洞。罰坐不成就罰站。從起床站到睡覺,「轉化」不成,就把我調離了五大隊。(當時「轉化」我的人都認為是送我去監獄。不料到了一大隊,仍然是強行洗腦,更兇狠的是三兩天就換一批來「轉化」我的人。軟硬兼施,更甚者還幫我寫「決裂書」強行抓著我的手摁手印,我寧死不從,有的就拿板凳(馬札)砸我的頭,我只有求師父保祐。邪惡無計可施。最後又把我調到了集訓隊。在那裏我挨過電棍,坐過老虎凳,躺過死人床,也曾被綁成「大」字型長時間鼻飼。更惡毒的是在零下十四攝氏度(當時號裏有暖氣,我未穿棉衣,而且腳上只穿一雙單布鞋和一雙絲襪子),我因替同修講「開釋」被吊在了禁閉室裏的鐵棍子上,不吃不喝不睡四天三宿半。夜裏三點多鐘被卸下來時,才發現十手指肚(已經失去知覺)像燒焦了似的變成黑的。這與在監獄集訓隊裏那種深夜用黑布遮住門窗殘忍暴虐時施用的酷刑比毫不遜色。記得剛被送進勞教所時,值班隊長告訴我被勞教兩年,我想起此時已經是被關了二年零八十天。如果當時我不追問,可能隊長還不會放我。
第二次回山東遭遇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底的一天,我回山東老家的母親家住,在我當年上中學的母校門口,給一個中學生送去《獻給中學生朋友》的小冊子,被一個老師舉報到了當地鄉派出所,警察將我抓走,並從我的母親家裏搶走了我的電腦、收錄機、MP3、DVD和我臨時借來的自行車。
當晚,我被關押在一個招待所裏,第二天吃過早飯把我帶到了公安局,中午時分,兩個警察告訴我「趙繼華,你被逮捕了,你在這個表上按個手印吧」,我望著他們遞過來的表問道:「啥叫逮捕?」警察說:人家老師把你告了,你現在暫時被刑事拘留,但是你可以請律師。」後來看到憲法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可侵犯。任何公民非經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法院決定,並由警察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而我在被迫害過程中沒經過檢察院,雖然在被關期間去了兩個檢察官,當時我問他們是幹啥的? 他們沒有回答,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後相互交換了一下眼神便起身走了,隻字未提。所謂開庭那天,也只在一個辦公室裏,而且沒有原告……後來法院下來「判決」,即「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我被非法判刑六年。
我不服,便在看守所裏遞交了上訴。在此兩個月後菏澤中院給我送去了維持原判的「裁定」。接過「裁定」後,我發現和判決有多處不符之處。我更是不服,在被劫持到監獄後又遞交了「申訴」。現在我出獄已經一年了,山東高院至今仍未答覆。按照憲法第四十一條:對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等。由此可見,山東高院已經犯了玩忽職守罪,犯了破壞法律實施罪。
一進監獄集訓隊就被強行洗腦,強行灌輸無神謬論,高壓強迫放棄大法修煉,他們叫做「轉化」工作。我從修煉那天起就深知自己就是為得這個大法來的。我怎能聽他們的邪說。我不寫所謂的「決裂書」。更不願出賣良心聽他們的詆毀師父、誹謗大法聲音,我不寫「揭批」。他們就不讓我走出監舍半步,即便是出去刷碗或上廁所,都得向值崗的人喊「報告」。即使喊了還經常叫等半個小時或一個小時,甚至只要不「轉化」,即使再喊「報告」,他們也不讓上廁所。我只好不吃東西了,他們四天後就採取強行灌食,被灌食後四天後,我仍不大小便,就告訴我必須住院強行插導尿管。我便求師父加持,做到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社會狀態。每頓飯乾啃一個饅頭,數日後,他們見我仍不上廁所,便不再叫喊「報告」。因我不接受胸牌(不承認他們的一級嚴管),他們就罰我站通宵,直到我兩腿腫的連一號囚褲都穿不進去,穿四十號的鞋(原來穿三十七號鞋),腳面還有多處被磨破了皮方肯罷休。後因我拒不承認自己是罪犯,曾先後四次被關入地牢(禁閉室),時至臘月前後,陰冷的水泥地上鋪一塊紅色膠皮革,即當地又當床,每天早飯後,他們都用水淋淋的拖布擦一遍,只見皮革上的水珠一天到晚從不間斷,致使夜裏鋪一個棉墊睡覺,待到起床時墊子都是濕的。
若不修煉大法,沒有師父呵護根本走不過來。就因我不承認自己是罪犯,還曾被他們打聾了數日,致使頭部整天像戴個大頭盔似的時常出現短時眩暈,並且左耳還不間斷的時時都在發出嗡嗡的響聲,幾近失聰。也曾因幹活遲了點,就被踹的肋骨至少斷了兩根,五臟六腑像炸開了的似的難受,迄今呼吸都覺著很困難,當時整個前胸都被踹成了黑的。在醫院做胸透,屏幕上呈現的兩葉肺的輪廓上都是縱橫交錯的細線像漁網似的覆蓋著,做B超時,在乳房部位顯現出幾個大小不一的黑點,大的像雞蛋一般大,小的也有蛋黃那麼大。致使現在仍感到胸悶,總覺得有口氣上不來。再加上腿硬被他們盤瑜珈盤的當時幾天沒有知覺,致使現在腿時常抽筋、麻木。胳膊也曾被硬往後擰的數日抬不起來,當時前半截胳膊都變成了黑色,腫的像大碗口般粗。從此兩隻胳膊再也夠不到背後,造成生活中諸多不便。也可以說整個身軀被迫害的無處不傷。雖說能自理可已喪失了生活的能力。也有人問我:「你們師父知道你遭這樣的罪嗎?怎麼不管呢?」我的回答是,我們師父甚麼都知道,而且師父替我們承受的絕不是人所能想像、所能看到的。我們遭受這樣的魔難,我若不是師父的保祐根本就走不出監獄。
記得當初剛被轉送到監區時,就被強行所謂的「幫教」白天犯人們超負荷的趕工時爭取多掙分早減刑,晚上都想早點休息。而值班隊長陪同全組三十多個犯人「幫教我熬至深夜」。(當然,不否認後來有明白真相的隊長和犯人)面對那一切,我知道若沒有師父保祐根本就走不過來。正因為慘遭迫害,才用身心切實感受到了中共的邪惡與歹毒。也更是我體悟到我們師父的慈悲、偉大和大法的神聖威力。
結語: 趙繼華堅持修煉人的原則,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講清真相,給人真相資料符合中國憲法,又有何罪。而真正犯罪的是那些追隨中共流氓集團的公檢法司六一零具體執行實施者,踐踏法律,知法犯法,你們對修煉人這種滅絕人性,歇斯底里殘酷迫害,給中國社會和中國人民帶來的是巨大的災難,你們的罪惡逃不過天理的懲罰,正義的審判,善惡有報,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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