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參與迫害法輪功,才能免除當替罪羊的命運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中共國安警察、公安警察,在河北、遼寧、山東三個省同一時間行動綁架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九十九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被騷擾、抄家和綁架,起因是一些法輪功學員經營了用來包裝神韻晚會的空白光盤盒。被媒體稱為「225」大綁架,因為涉及地域廣、人數多、迫害嚴重,得到廣泛關注和聲援。
其中,唐山教師卞麗潮被非法判十二年的重刑,關在石家莊市監獄,卞麗潮患有原發性高血壓,惡劣的監獄環境使他生命時刻受到威脅,他的妻子、女兒駐紮在石家莊為他奔走呼籲;唐山誠信商人鄭祥星被非法判刑十年,關在保定監獄,被迫害得顱內大出血做了開顱手術,多次生命垂危,家人親友守候在保定監獄門口盼望接回家;石家莊市的邱立英和孫濤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石家莊公檢法串通一氣,多次退偵所謂的補充證據,通知2013年4月16日再次對邱立英非法開庭,邱立英八十歲的老母親擔憂女兒、以淚洗面。河北省的多個公檢法部門參與犯罪,製造了這樁樁苦難。
河北省政法委是罪惡的根源,在河北省範圍內,能把公檢法三家串通起來共同犯罪,非政法委莫屬。河北省政法委兼河北省級公安廳廳長張越、河北省六一零頭子李劍方,是高層迫害命令的下達者,儘管躲在幕後操控,也逃脫不了正義的審判和法律的制裁。
邱立英作為「225」綁架案的受害人之一,從去年2月25日被綁架已經被非法拘禁一年多了,中共當局把她內定成225河北省的「第一號人物」,幾易罪名,深文羅織,圖謀加害,甚至對一個普通婦女扣上「洩露國家機密」這樣風馬牛不相及的罪名。因實在站不住腳,檢察院不得不一次退偵、二次退偵,不斷的羅織罪名,偽造證據,對她實施非法逮捕、起訴和開庭,圖謀對邱立英加重迫害。
石家莊長安區四方派出所辦案警察杜叢林,為迎合討好上級,採取各種卑劣手段陷害邱立英,公然偽造筆錄和簽名,欺騙邱立英住所周圍的鄰居做偽證,不斷的給邱立英拼湊「證據」。親友已經向有關部門舉報辦案警察和檢察官涉嫌徇私枉法和非法拘禁罪。
一、實施綁架:2012年2月25日,原煉油廠職工邱立英照看癱瘓在床的老母親一夜未眠,早上剛一出門就被長安區警察強行帶走並非法抄家,四方派出所所長鄭建華和成為辦案警察的杜叢林首當其責。
二、非法拘押:2012年4月10日,邱立英被關押在看守所達45天時,因證據不足釋放,釋放證上加蓋了石家莊市長安公安分局公章。四方派出杜叢林同所另兩個警察和一個叫吳主任的人,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把拿著釋放證的邱立英強行送到石家莊市勞教所內非法拘禁45天,加上在看守所超期關押8天,共計非法拘禁53天。
三、偽造證據:2012年3月底,長安區檢察院找邱立英核實時,案卷裏有辦案單位偽造的一份提審筆錄,上面赫然有邱立英的簽名,時間是2月26日。然而看守所和304監室都有提訊登記雙向記錄可查,能夠證實2月26日、也就是邱立英被送到看守所的第二天根本沒有人提審過。當時邱立英向檢察院提出,辦案警察杜叢林在偽造口供。
四、阻撓律師履行職務
辦案單位四方派出所警察杜叢林等,曾四次阻擋律師與邱立英見面。律師在法院階段12月24日剛辦完手續,就被告知27日開庭。其中有很多案卷不全以及很多未經核實的問題。
五、非法起訴:長安區檢察院的公訴科科長於書峰和公訴人趙壯濤,明知辦案單位證據不足、辦案警察涉嫌偽造口供,偽造證據,仍然對邱立英提起公訴,圖謀枉判,已然涉嫌瀆職和徇私枉法犯罪。
六、預謀枉法判決:長安區法院和裕華區法院,一年來分別對邱立英和孫濤數次開庭,用心昭然若揭。4月16日,長安區法院圖謀再次非法庭審邱立英,對於法官王旭、田殿英等人而言,只要非法的判決宣布出口,自己個人的罪責就成為現實。
七、看守所的責任:據悉,孫濤和邱立英在看守所期間都出現了嚴重的健康問題,同時還有被強制勞役、被濫施刑具等問題,看守所負責人對於兩人出現的狀況進行隱瞞、敷衍推脫或者用非法手段對待,也都涉嫌違法犯罪。
邱立英在看守所還有被強制勞役、被濫施刑具等問題。因邱立英不認為自己有違法行為所以拒絕幹活,被看守所的警察銬在鐵架子上(一種折磨人的刑罰)折磨多日。邱立英被診斷出有嚴重的心臟病,辦案單位和看守所一方面稱積極辦理保外就醫,但也在執行上面的一些指令,將案卷遞交到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邱立英從11月28日開始,曾經絕食抗議二十多天,一度身體虛弱。可看守所負責人對她身體嚴重狀況刻意隱瞞、敷衍,所採取的所謂救助措施,使受害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更加惡化,這都涉嫌違法犯罪。
八、這場鬧劇幕後的主使:省級公安廳、政法委、六一零、國保大隊頭目儘管躲在幕後,但能把公檢法三家整合起來共同犯罪的策劃者,罪惡的源頭就在於斯。
立即停止犯罪
目前,長安區法院即將要再次庭審受害人,所謂的案卷材料中只有薄薄的幾頁紙。而且,鑑定機構和鑑定人不具有合法資質;所謂的國家機密文件在互聯網上早已公開;證人證詞與本案無關聯。所有證據經律師查證都不具備法律效力。
對於公檢司法的公職人員及法院當事承辦法官而言,如果因為你們執行了命令而不是法律,就是對明知無罪的公民非法審判,已經構成徇私枉法罪,非法的判決一出口或簽名,你就被這個體制強加了一條枉法裁判罪。無論自己是被強加誘迫、還是出於本人自願,這樣的犯罪行為都是無法用任何藉口抵賴的。
到目前為止,在中國的現行法律中,沒有任何一部法律、任何一個條款規定法輪功違法,信仰真善忍,傳播法輪功真相完全合法;而對邱立英的洩密罪指控更是荒唐的,是欲加之罪的構陷。《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今年以來,各級政法委與公檢司法高官開始遭惡報,被雙規、逮捕人數高達453人。其中屬於公安系統的392人,佔總人數近九成;檢察院系統19人,法院系統27人,司法廳(局)5人,非公檢法司系統的有10人;另有12名政法高官自殺身亡;其中公安系統佔絕大多數,紛紛遭免職、雙規、拘捕。而所有的案例都指向背後的「大老闆」── 公檢司法部門背後的610及政法委。
迫害修煉者最終逃不過天懲。有一些明智的職能部門官員利用職務之便,善待和營救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並搜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六一零」的罪證,提供給「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將功補過,給自己和家人留後路。時間稍縱即逝,請相關人員能為自己、為父母、為孩子作出明智選擇。
附錄:參與迫害的直接責任人信息:下載(21KB)
父老鄉親們:你們好!
3月27日上午11點左右,賓縣寧遠鎮良種村陳子輝、徐淑文在本村曲家屯講法輪功真相,被受媒體謊言毒害的村民舉報,遭本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令人惋惜。
在良種村,人們都熟悉陳子輝、徐淑文。他們二人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處處事事為別人著想,做了許多好事善事。別的不說,單說清雪這件事吧,村民們都心裏清楚。近年來,特別是去年冬天,雪下得大,下得勤。每次下雪後,陳子輝、徐淑文就馬上到戶外義務清雪,不管寒風刺骨,也不管雪深路滑,在最短時間內把道路清出來,方便了多少村民外出!要知道,徐淑文是個女人,歲數也不小了。而陳子輝年近七十,他們圖的是甚麼呢?他們一不圖名,二不圖利,心裏想的就是讓村民們出入方便。試想,在當今一切向錢看的社會,如果不是修煉法輪功,誰會做這樣的「傻事」呢?
據了解,在陳子輝、徐淑文被抓走後,良種村的村民們都在罵那個舉報的人。我們是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我們不記恨人,只是為他(她)感到擔憂,因為「善惡有報」是顛撲不破的古訓,誰也逃不出去。我們可憐這個人,同情這個人,他(她)很可能是由於不明白法輪功真相(包括參與綁架陳子輝、徐淑文的警察),才做出這種害人害己的事情。為此,我們再次將法輪功真相跟父老鄉親們說一說。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5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經億萬人的修煉實踐證明,法輪大法是大法大道,對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法輪功雖然在中國大陸遭受了長達13年多的殘酷迫害,但「真、善、忍」的信仰屹立不倒,在世界各地受到越來越多的正義支持。法輪功獲得全球褒獎1000多項,至今已弘傳世界100多個國家。主要著作《轉法輪》、《法輪功》已翻譯成30多種語言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李洪志先生從2000年起連續四度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2009年獲「傑出精神領袖獎」。這顯示了法輪大法超越民族、國界和時空的巨大威德和感召力。
許多人都認為國家已經把法輪功定為了×教,其實根本就沒有,是江澤民在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國記者採訪時第一次提出「法輪功就是×教」的說法。第二天,《人民日報》便發表了題為「法輪功就是×教」的社論。可《人民日報》的社論是法律嗎?不是。《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立法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何其它機構、個人均無立法權。江澤民和《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無權對任何團體、個人定性、定罪。他們稱法輪功是×教這一說法本身不僅沒有任何法律效力,而且是違法的,構成誹謗罪!是非法和無效的。
而1999年10月30日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也僅是對「邪教」的認定與處罰,根本就沒說過「法輪功是×教」。2005年,公安部頒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這是到目前為止公安部關於認定邪教組織的一個正式文件。在文件中,公安部明確認定的邪教組織共有14種,沒有法輪功。公安部在認定邪教組織時,是根據《刑法》和一系列處理邪教組織的文件精神,參考了兩高司法解釋的定義,然後自行重新定義,但沒有把法輪功作為×教組織認定在其中。顯然,江氏流氓集團利用了許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個偷換概念的把戲,很多人就以為迫害法輪功已有了法律依據。其實根本沒有。嚴肅地說,直到今天,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而對法輪功的迫害才是中共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犯罪行為。
法輪功以「真、善、忍」為原則教人修心向善,行為上根本沒有危害社會,與「×教」當然無關。在中國學煉法輪功、宣傳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傳《九評共產黨》、勸「三退」(退黨、退團、退隊)也完全是合法的。中共是在利用媒體反覆地欺騙中國人,利用一些為了眼前利益而出賣良心的人在迫害法輪功。
事實證明,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而迫害好人的人天理不容,神佛都不會答應的。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的案例比比皆是,不勝枚舉。在咱們賓縣,原縣人大主任孫彥斌、原公安局局長孫吉彪,就是因為積極追隨江氏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身亡。前車之鑑,值得深思啊!
我們真心希望寧遠鎮的父老鄉親們,特別是舉報陳子輝、徐淑文的那個人和參與綁架陳子輝、徐淑文的警察,都能明白法輪功真相,善待大法,善待法輪功學員,安全度過即將發生的人類大淘汰劫難,為自己和家人爭取一個美好的未來!
祝父老鄉親們幸福安康、吉祥如意!
遼寧華錦集團的朋友們:你們好!
或許您正忙於您的工作,或許您正在和您的家人共享天倫之樂,可是您知道嗎?就在這份表面和諧、靜謐的氛圍中,集團有一位員工孫曉靜,一個法輪功的信仰者,一個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平時工作兢兢業業,為人處世真誠善良,一直在工作單位被視為好職工,自2004年以來卻被集團開除公職,至今也沒有回到工作崗位,家裏人也因此一次次飽受經濟上、精神上的打擊,因此而不堪重負,開除至今九年來的迫害,就使孫曉靜一家造成經濟損失高達近二十多萬元。
憲法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示威自由」。 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講述法輪功真相,都只是在行使憲法所賦予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權利,不違法、當然更不犯罪;而且刑法只懲處行為,思想不 構成犯罪。如此看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 全是違法的!翻遍中國的法律,找不到任何一條能證明法輪功是違法的!這場迫害,純粹是江氏集團,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所發動的「群體性滅絕」!是一起震驚全球的千古冤案!讓我們看看孫曉靜的被迫害經歷吧,將來等到江氏集團被繩之以法的那一天,這將是華錦集團最不光彩的一頁,請問華錦集團的領導,誰能逃脫將為這一切承擔後果?
2004年4月22日晚8時,孫曉靜一個人正在家休息準備上零點班,雙台子區遼河派出所夥同盤錦市國保分局一行人騙開她家的門,把家裏的影碟機、電視、電腦、手機等物品洗劫一空,屋裏被翻的一片狼藉,床底下私人的1800元錢也不翼而飛,後把她非法拘留一個月,理由是非法聚會,擾亂社會秩序。有頭腦的人一聽就明白了,一個人,又在自己家,和誰聚會呢?就是有串門的也是正常的呀,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呀!一個月後,她被放出來一天都沒耽誤就上班了,沒幾天卻被華錦集團無端以曠工違反勞動合同為名開除公職,這突如其來的災難,對於一個離了婚的單身女子來說又能怎麼辦呢?只有一次一次的找單位領導,要求恢復工作。可面對她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推脫。於是按照領導的托辭她拿著開除公職的文件找到辦案單位出示有關手續,華錦集團領導還是不給解決。於是她又找到當時的雙台子區政法委書記,也澄清事實出示了有關手續。而且親自來集團兩次與集團協商,要求集團給她恢復公職,但集團領導王成虎卻一直拖著不給解決。
在這期間華錦集團職工偷盜廠裏物品,造成經濟損失幾十萬元,被單位開除的也給恢復了工作;打架鬥毆被拘留的也沒有被單位開除。卻對信仰「真、善、忍」不佔公司一點利益的好人卻能如此下得了手,更何況她又是冤枉的!古時有錯斬竇娥六月飛雪,三年大旱的故事,現在對信仰真、善、忍的迫害,也是天怒人怨,也給華錦集團帶來了災難,在開除孫曉靜不長時間,她所在單位乙烯公司苯乙烯車間出現一死一傷的重大安全事故,給其企業和職工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這分明就是上天對人的警示啊!可是就是這樣,被單位開除的近九年的時間裏,一批批的領導上任,她與另一名被同時開除公職的趙明傑始終找集團領導解決工作問題,但卻沒有一個給她恢復工作。
目前遼通公司黨委書記任永強還是推脫,解決不了,說找司法部門,走法律程序,而且層層設阻,見他一次面都很難。真是欲訴無門哪!九年哪!人生有幾個九年哪!一件一件事情的發生,大法受到冤枉,好人受到如此迫害,這樣的打擊對一個已失去家庭的女子來說如何承受得了?給一個家庭及社會又會帶來怎樣的災難哪!只能是道德的更加淪喪。然而,這只是自99年迫害法輪大法以來,受迫害的弟子 千千萬萬中的一例而已。
那孫曉靜怎麼學的大法呢?在修煉法輪功之前,她的身體總是病懨懨的。上醫院沒少檢查,藥也沒少吃。但乳腺增生、腸炎、婦科病等一直久治不癒。那時的體重最輕時竟然不足一百斤。晚上常夢見已過世的奶奶,每次從噩夢中醒來都是子夜十二點。但自從煉法輪功後,所有這一切不適都一掃而光。不但身體健康了,還改變了她自私自利的性格。以前為了爭名奪利和同事的關係搞得很僵,但自從修煉後彼此關係一直很融洽,不再計較個人感受和得失,以真善忍為準則,做事先考慮別人,做好人中的好人。在單位盡職盡責的工作,在家裏是個好母親、好子女。
朋友們:誰不是爹娘所生?誰沒有兄弟姐妹!?華錦集團的領導們:你們如此對待孫曉靜這樣的被冤枉的好人,良心何忍?不要推脫只是為了完成工作,不要推脫為了自己的烏紗帽無能為力,醒一醒吧,將來到了清算江氏集團的時候,莫要當了「替罪羊」,斷送了自己及家人的前程。
在這迫害期間,誰能為大法弟子說句公道話,做點善事、好事,這個人將來一定會得福報。過去有句話:誰能給修煉人一碗飯吃,將會積下大德,真心助好人者,最後得到幫助的都是自己,自古善惡有報是天理,不是不報,時辰未到,不要再跟隨這個腐敗透頂的專制集團的迫害政策一條道走到黑了。為了自己與家人的未來,請給自己留條後路,不要把事情做絕了!以後的時間是專為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用來悔悟的!不要等到真相大白的時候,那時連後悔的時間都不會有了。
2009 年11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凶。至今,法輪功學員在全球30個城市和地區,發起50多個控告江澤民及其他迫害元凶的訴訟,全球公審迫害法輪功元凶的序幕已經拉開,清算江氏集團的日子不會遠了!
華錦集團各位領導們,請在您職權範圍內善待法輪功學員、善待您的員工,大法弟子信仰法輪功沒有錯!請給大法弟子力所能及的幫助,您會得到福報。華錦集團的朋友們,請你們認清善惡,盡自己所能幫助受迫害的大法弟子,善待大法弟子天賜幸福平安!
最後奉勸您:在您面臨災難時,請一定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您會化險為夷。
──給保定市南市區法院的公開信
南市區法院院長及相關人員:
去年底,你們從保定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接了對法輪功學員王金風、王滿紅、宋國彬非法判刑的案件,出於對你們負責的想法,我想給你們寫一封公開信。
這件事的整個過程是:
王金風、王滿紅、宋國彬三人是在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同一天被警察綁架,沒多少天三人從看守所出獄回家。三人回家還不到半年,保定警察又以開十八大為由,再次綁架了他們。
經營布匹生意的宋國彬是在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一早出門賣布時,被當地國保警察和片警劫持。法輪功學員王滿紅在同一日被保定市北三環潭莊村韓莊派出所警察綁架。王金鳳是五月七日下午在工作單位被韓北派出所副所長馬文奎、曹某綁架。三人均被非法關押在保定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 南市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將保定市國保支隊編造的圖謀迫害三位法輪功學員的案卷退回。但保定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拒不放人,又把案卷送回南市區檢察院,十一月一日南市區檢察院又將三人案卷退回國保支隊。十一月二十七日國保支隊第三次把案卷送到南市區檢察院。
很顯然,保定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欲加之罪卻找不到證據,又非得要治三個人的罪,所以造成南市區檢察院兩次退卷。檢察院第三次接案後將案卷送到法院。南市區法院在證據不足下,想以將案卷分開單獨進行的方式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構陷。
王金鳳家屬聘請了律師,在保定市國保支隊警察蔣春增的阻撓下,律師一直見不到當事人。在案件到達法院後,律師去南市區法院閱卷,遭到百般刁難,要律師到當地開不修煉法輪功證明。律師說這個是法律規定嗎?如果不是法律規定,我到當地派出所開證明,當地派出所會莫名其妙。案件負責人啞口無言,一計不行又施一計,說保定市不讓北京律師接法輪功的案件。律師說:你們這是在違法,如果你們這樣做,會起訴你們的。
針對此事,出於責任感,我寫下此信,因為我不願看到你們在迫害好人的陷阱中越陷越深。
法輪大法傳出真、善、忍高德大法,大法弟子是實實在在的在身體力行的實踐著真、善、忍大法。大法弟子講真相,一方面是在揭露著迫害的邪惡行為,及這種行為給自己、家人和社會造成的惡果,對比著講的是大法弟子切身實踐真、善、忍做好人的事蹟,及世人接受了真、善、忍後的福報。這何罪之有呢?相反這不是大好事嗎?
看看當今社會,豬成批的死,口蹄疫從沒斷過,近幾天來從香港到東北遼寧,鳥成群的死亡,江蘇一河道魚也莫名其妙的成百上千的死,雞鴨就更別提了,死的更多,還有我們不知道的。現在人們錢有了,可是最發愁是甚麼呢?我們吃甚麼?喝甚麼呢?都有毒了。
人們在譴責往江裏扔死豬的人,譴責工廠挖坑把污水排到地下水裏去,譴責政府不作為,然而這一切的製造者是誰呢?
看中國的發展,人們都被這種表面的繁榮所迷惑,甚至危險到了眼前還執迷不悟。打個比喻,把國家比做一頭奶牛,沒有責任感、一味追求個人利益的那些執政者,他只管自己撈錢,不管奶牛死活。中共用破壞環境達到自己撈錢目地而製造的虛假繁榮,從目前看已到了殘陽西照了。
中華民族綿延上下五千年,就是靠對真正的宗教和對神的信仰使人類道德維護了幾千年,才有今天的人類,其中包括你、我、他,如果不是這樣,人類就像現在一樣早就開始作惡了,說不定人類的祖先早就滅絕了。人不重德甚麼壞事都會幹出來的,對於人類是非常危險的。
中共的各種宣傳都是邪惡的鬥爭理論,充滿著血腥氣味。它宣揚的國家是一個階級迫害另一個階級的工具。其實真正的國家概念是土地和人民的概念。中共宣揚的法律是維護統治階級的工具。而真正的法律是要適應人民的意志和蓋世價值。從中共的宣傳中不難看出來,中共是不拿人民當人的。就是這種維護暴力的血腥宣傳,及各種運動對這種暴力的實踐,再加上人們對血腥暴力的自願的不自願的維護,幾十年就使中國從聞名世界的禮儀之邦,變成了今天這樣無毒不在、十惡不赦了。
在人性被暴力扭曲了之後,好壞善惡的標準也隨之反過來了,壞人成了英雄,黑社會成了老大,那些貪官和工廠給社會造成的危害,人們反覺的很正常,曰:誰在那兒都會那樣的。而對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大法修煉者,卻極盡邪惡手段酷刑迫害,使幾百萬大法修煉者失去了寶貴的生命,無數個家庭妻離子散。
古代有竇娥冤,當地百姓知道竇娥是冤枉的,可是沒有人替她說句公道話,在三年的大旱中,這些人都受到了上天的懲罰。目前國外就有一條現行法律,就是見死不救要量刑治罪。
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的中國大地,善惡不分,導致天災人禍不斷,一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無數。災難已經到了眼前了,中國人哪,該想一想了,為自己真正的前途命運想一想吧。
南市區法院及院長,你應該知道,伸張正義之天職,有富貴不淫、威武不屈;手握懲惡揚善之利劍、保社會正義公平之責任,應具明察秋毫之神目、胸揣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之能力。 作為一個法官,你們也許說我需要這份工作養家糊口。如果這樣說,那些往江裏扔死豬的人也有話說了:「我們扔到江裏會省去很多麻煩。」那些往地下水裏注污水的工廠也是有理的:「沒辦法我們沒錢處理污水。」。作為法官,從法律角度上講,你們知道迫害法輪功的藉口是不成立的,是違憲的,如果為了一己之私,陷他人於困境之中,那與往江裏扔死豬的行為有何不同?
常言說「暗室虧心,神目如電」,更何況朗朗乾坤下,利用國家政府的名義借法律來迫害真心向善、濟世救人的修佛之人,豈能有善果?因為,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那些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名人陳虻、羅京、任長霞之流都得到了應有的下場。例子太多了。
以史為鑑:古羅馬帝國對基督徒的迫害,結果是四次大瘟疫使強大的羅馬永遠消失在人類的歷史上。今天發生在中國大陸的這場持續十三年的對億萬善良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是中華民族的巨難與恥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不久的將來,迫害必然會被終結,迫害元凶江澤民和周永康等人的罪惡一定會被清算、也一定要清算,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定會追究到底!
為了自己及家人,再忙也要擠出一點時間讀讀這兩本書:第一,從頭至尾認真讀一遍法輪功創始人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因為你們要處理法輪功的案子不能不了解甚麼是法輪功。否則你們怎麼處理呢?而《轉法輪》是法輪功修煉者所遵循的根本大法。讀了他,你們可以了解,為甚麼法輪功從一九九二年五月至今已弘傳到一百多個國家,修者上億,其中醫生、律師、博士、碩士、科學家、企業老總、政府高官比比皆是。第二,看一看《九評共產黨》,了解一下中共是甚麼?它如何奪取的政權,如何利用「假、惡、暴」獨霸一切權力,殺戮我中華兒女千千萬的真實歷史。
常言道,多聽、多看、多思,才會兼聽則明。明白法輪大法真相對所有人都非常重要,因為正確的選擇,決定一個人的命運。所以,你們在對三位法輪功學員作出何種舉措之前,一定要深思啊!追隨中共迫害政策,也許能獲得眼前短暫利益,但也可能立刻或很快遭到天譴惡報;而拒絕助紂為虐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你們及其親友就會保有未來。再囑咐你們一句:千萬不要與法輪佛法為敵,千萬不要與修煉「真善忍」的大法弟子為敵。
未來就在你們自己的手中,願你們千萬珍重。全世界億萬大法弟子在看著,上蒼也在注視著!願走好以後的路!真心希望你們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真心為你們好的保定市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