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振芳 |
二零零七年八月,丁振芳又一次被綁架了,被法院枉判八年,關押在大連看守所8-12監室。她始終以大法弟子的胸懷對待同監室的每一個人,不論誰有困難了,她都幫助。特別是在二零零八年七月,在待發監室時,她自己僅剩下了三百七十元錢,她說:「我要錢沒有用,給十二間的姐妹們訂六份炸魚吧。」當時監室頭被她感動了,對她說:「丁姐,我們都有錢,別再掛念我們了,你還要在監獄呆好多年呢!」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在押往遼寧女監的途中,她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還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的口號,還時不時的用她那清脆的女高音唱大法弟子歌曲,直到監獄大門。到監獄後,因為她心臟不好,醫院不想收,大連看守所送人的警察堅決不往回帶,不知用甚麼辦法,後來就收下了。
接著她不穿獄服,被入監隊的隊長親自指揮五、六個刑事犯人,把她打倒在地,將衣服扒光,套上獄服押往九監區。
在監獄的三年中,她被多次大字型的固定在醫院的床上強行灌食。當我再次看到她,那時是二零一零年的春天,在監獄醫院,她已經處於昏迷狀態,面無血色的躺在那裏。即使這樣,還遭到醫務犯人李麗等人的謾罵,說她「裝死」。後來聽說她大、小便失禁,大冷天躺在尿濕的褥子上,直到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被迫害致死。
這位正直善良的好人就這樣被中共邪黨給虐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