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苗淑卿,今年六十三歲,家住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渾河北路。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十一時許,苗淑卿在順城區河東街道弘升社區居民小區樓門棟粘貼「法輪大法好」的傳單,被社區人員綁架。在被非法關押近六個月後,被撫順市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
據悉,法庭完全剝奪了苗淑卿作為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的藉口對苗淑卿非法判刑,但在整個非法偵查、非法起訴和非法審判過程中,中共公檢法人員至今也無法說明苗淑卿究竟如何破壞了哪一條國家法律的實施。
法輪功學員苗淑卿曾多次遭中共警察綁架,曾被非法判刑。下面是苗淑卿多年遭受情況簡述:
三次遭綁架 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零年六月,苗淑卿因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人構陷,被110惡警拳打腳踢綁架到派出所。警察勒索苗淑卿家人五百元,才讓她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末,苗淑卿去北京天安門為法輪功鳴冤,舉橫幅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清白!」被北京惡警綁架,關在離北京不遠的派出所裏。那天,這個派出所抓了七、八十名法輪功學員,都關在大鐵籠子裏,不准吃飯、不准上廁所。後駐京的撫順惡警把苗淑卿等七、八個撫順法輪功學員帶回撫順,關入看守所,靖宇派出所將苗淑卿劫持到撫順教養院企圖非法勞教。由於苗淑卿身體狀況不好,教養院不收,苗淑卿得住院治療,惡警不罷休,又勒索苗淑卿家人五千元錢做保押金(沒有任何收據,後要回二千五百元),將軍社區邪黨書記龔偉也勒索苗淑卿家人五百元錢。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苗淑卿第三次遭綁架。撫順第一刑警大隊把苗淑卿等三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南站派出所,搶走她的私人財物,又把她劫持到千金派出所,那裏的惡警把苗淑卿的衣服、鞋扒下來了,讓她光著腳在水泥地上站著,兩手分開,銬在鐵欄外面,把毛巾蘸上水放在脖子上,就這樣凍她、不讓她睡覺。十月十日半夜,惡警把苗淑卿關到一個全封閉的小屋刑訊逼供,把她綁在老虎凳上折磨,把她兩隻腳戴上鐵鐐、手分開拉平,綁在鐵欄上,腰綁在椅子上,然後把腿往上提,一直提到頭頂,再放下、再往上提,就這樣做數次,再把另一條腿也是這樣往上提,往下放數次,很多人用此刑大腿筋都弄壞了不能走路。派出所所長還親自拿電棍電苗淑卿,他專往最敏感的地方電,如乳房、小便、眼睛、嘴、後脖子、胳膊、腿裏的嫩肉,把苗淑卿的皮膚都電糊了,另一個惡警是股長,用牙籤在苗淑卿左手五個手指甲縫裏扎,地上淌著一大攤血。這些辦法用過沒起作用,惡警一直沒讓她吃飯和睡覺。惡警還用離間計,說甚麼你是個頭,別人都供出來了,你還挺甚麼。
後苗淑卿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二零零三年七月被從撫順市看守所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迫害。
獄中遭迫害
在瀋陽女子監獄二大隊一小隊,隊長惡警王丹安排兩個殺人犯包夾苗淑卿,不讓說話、看人和走動。白天逼看誣蔑大法的材料,晚上殺人犯石秀麗把苗淑卿帶到一個沒人的地方,逼寫「三書」,不寫就體罰、抽打,半夜才讓睡覺,就睡在光床上,衣裳都不讓蓋。每個月逼寫思想彙報、逼說假話、幹奴工活,她們還找茬挑毛病、說打就打、說罵就罵。
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苗淑卿寫了嚴正聲明,再也不願說違心的話,從新開始修煉。兩天後,惡警王丹就安排犯人石秀麗、張某某、柏某某毆打苗淑卿,柏某某把苗的兩隻胳膊扣在後面,張某某和石秀麗一人踩苗的一隻腳,她倆連蹾胸、搧嘴巴子,用棉衣捂頭打。
二零零七年四月七日,是苗淑卿冤獄到期之日。因她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獄警李晶四月三日預先就通知撫順政法委、「610」到苗家,不讓苗家人去接人,他們要將苗淑卿直接拉到撫順洗腦班繼續迫害。四月六日下午,惡警李晶還拿一個事先寫好的「法輪大法好」的布條說是苗淑卿寫,並於當晚把苗淑卿關入小號迫害,惡徒讓苗淑卿光著腳站在水泥地上,說:別看你到日子了,我也能治你。
四月五日,苗淑卿的兩個孩子去向政法委、「610」要人,嚴厲告訴他們:自己的媽媽是個好人,你們這樣做(不放人)是在知法犯法。四月七日早晨九點來鐘,苗淑卿的家人到瀋陽女子監獄接她,因「610」沒來接人,獄方只好就讓家人接走苗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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