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李冬雪女士自述其遭遇:
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我病魔纏身,九歲時得了風濕性關節炎,如果今天關節開始疼,明天準下雨;還有嚴重的心臟病,最嚴重的是腎炎,到後期全身浮腫,排不出尿來。醫生當時診斷,我的病情再往下發展,就成尿毒症了。每年辛苦掙的錢都用來吃藥打針,可身體並不見好。我練過假氣功,也當過虔誠的佛教徒,希望這些能給我的身體帶來希望,可是後來我還是到了臥床不起的地步。家人找了民間亂七八糟跳大神的,結果從看巫醫那天起,我就昏睡不醒,扶起來就吃,躺下就睡,眼睛怎麼也睜不開,折騰了近十天,都沒有使身體改變。這時,也就是一九九五年,同事給我送來了《轉法輪》這本寶書,我只看了幾頁,就知道我與法輪大法有緣。修煉法輪大法後,我很快告別了所有的病痛折磨,無病一身輕。同時我嚴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成為一名大法修煉者。
自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我因為堅持信仰,堅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遭受了種種迫害。
一、遭監控、「談話」、綁架種種迫害
二零零零年正月,呼蘭區新民派出所所長高立華、包片民警岳文龍到我家騷擾,逼迫我寫不上北京的保證。我不寫,就把我上報為頑固份子;隨後街道呂書記和小組長天天來監視。後來由呼蘭鎮呂鎮長、宣傳部部長、還有一個保衛幹事負責監控我,每天到我家,就像上班一樣,早上八點來、四點半下班回家,主要就是強制和我「談話」洗腦。
正月十四日,我被送到呼蘭鎮勝利街道二十四小時監控,輪番以談話為名,讓我寫不煉功保證書。丈夫是殘疾人,孩子上學,家裏開的食雜店也關了門。父母親嚇得沒辦法,母親和婆婆商量倆人要到街道來給我下跪磕頭,求我寫保證書,好能回家。
正月十六日我被綁架到呼蘭看守所非法關押。這是我從來想都想不到的,做好人做到監獄裏了。我被非法關押半個月後回家,期間呼蘭公安局國保科科長常江海等人向我家屬勒索一千四百元整。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在同修家看師父講法錄像,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建國派出所警察將我們綁架到看守所,家屬去要人,又被呼蘭區六一零和國保科科長常江海等人勒索人民幣八百元回家。十一月三日,我上北京證實法,被北京前門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崇文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天後,我被呼蘭新民派出所孫姓所長和桑姓警察從北京接回關押到呼蘭看守所。當時陸續從北京劫回來的、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七十人左右,最後我們集體絕食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我到腰堡鄉發放真相資料,被腰堡派出所警察綁架,呼蘭國保科常江海等人綁架我至呼蘭看守所,我在那裏絕食六天後回家。
二、近三十名警察圍困、入室綁架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我陪患有嚴重心臟病的婆婆在醫院打針,剛回到家,呼蘭新華派出所所長王洪潮、杜志和呼蘭公安局政保科一惡警闖進家中,說上邊找「談話」,讓我上公安局去一趟。因為他們多次用這卑劣手段誘騙抓捕法輪功學員,並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勞教、判刑,我想不能跟他們走。我向他們出示了婆婆的病重診斷書──心肌梗死,不能受驚嚇刺激,否則隨時有死亡的可能。丈夫要他們出一份使我安全回來的保證書,他們不能保證。然後政保科惡警就打電話叫人,一共找來了三批警察。
當時我家的樓道裏、樓前、樓後有近三十名警察,為首的是政保科代理科長王可達。這時小區院裏也擠滿了居民,我把前後窗戶打開,向人群說道:我們都是好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警察不去管壞人,專門迫害好人。王可達指著一一零的那些人,滿口罵他們都是幹甚麼的。這時警察蜂擁而上,薅頭髮,拽胳膊和腿,硬把我從床上架空抬起。丈夫一看急了,和警察打在一起,我被塞進一一零警車,兩個警察死死地按著我直到看守所。我的滿身、臉和頭髮都是土。
婆婆因親眼目睹我被惡警瘋狂綁架的過程,受了驚嚇,不久住院,搶救無效去世。多年癱瘓在床的公公承受不了這麼大的家庭巨變和打擊,也相繼去世。我被抓時,院子裏擠滿了人,有一鄰居問他認識的警察──這人家出了甚麼事,來了這麼多警察。那個警察竟然誣陷說:「這家女的煉法輪功走火入魔,要拿刀殺她婆婆,來人少了治不了。」
在看守所,還有兩名同修被非法關押,我們要求無條件釋放。我想自己是一個守法公民,卻承受著被非法關押的無理迫害,只能用絕食的方式,用自己的身體和生命去抵制對我的正當權利的踐踏。這期間家人痛苦哀求要我寫保證、寫悔過書。為了能讓我安全回家,他們撕心裂肺的哭著喊著,讓我配合邪惡。
呼蘭檢察院對我們非法起訴,八月份非法開庭。惡警王可達為了能早日轉為正式科長,不遺餘力的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後,法院說證據不足,他竟還要憑空捏造所謂的證據。
三、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殘忍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末,我和同修周春芝被非法判刑六年,倪淑芝被枉判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們被劫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那個邪惡的黑窩裏,我們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也真的親身體驗了甚麼是人間地獄。
(一)集訓隊迫害
剛到黑女監集訓隊,惡警為搜經文,把我所有的物品都翻個遍,甚至把棉被的棉花都掏出來。還沒翻完,我就被叫去「談話」,其實就是恐嚇。找我談話的是打包監區大隊長楊華,一進門就讓我蹲下說話。我說我蹲不住坐在地上。她說:蹲監獄蹲監獄,你得蹲六年,剛進來你就蹲不了,這六年你怎麼蹲呀?說著她拿出一打「轉化書」讓我看,恐嚇我讓我照著寫,不寫就關在小黑屋裏。我念師父的正法口訣,他說了上句想不起下句,還堅持讓我寫。最後我說了一句:「死都不會寫的。」她才把我送回集訓隊。在集訓隊,每天每時都在緊張恐懼的壓抑中度過,不斷有邪悟的人圍攻我們,被我正念制止。
大約半個月後,我被送到黑女監七監區(現四監區)迫害。監獄為迫害法輪功學員制定了「五聯保」,四個犯人看一個法輪功學員,不許有筆紙,不許和同修說話。如果和同修說話、傳條,扣四個犯人的分。犯人服奴役幹活,掙分減刑。我沒有鋪,睡在兩個犯人連鋪的中間,每天早晨起來把被褥包一大包,跟著看我的犯人送庫房,之後跟著犯人出工。晚上犯人收工,再跟我去庫房背回被褥包。兩個多月,才有個夾鋪,兩個鋪的夾空,一尺半寬。監獄還規定鋪必須平整,被摞疊的得有稜有角。這個夾鋪是用薄厚不等的木板拼的,有一次警察林佳來檢查床鋪,說我的鋪不平,被子疊的沒稜沒角,罰我在出工前打掃宿舍衛生,值日一週,包括二十八人的打飯打水。四個犯人出工做勞役輪流看著我,還得輪流跟著我去打飯打水。可想而知這關係是甚麼樣子了。
(二)藥物迫害
這期間我的身上還長了疥,警察姜微給我提來一暖瓶開水,把犯人感動的哭了,說犯人從來沒有這個待遇,只有法輪功李冬雪你得好好表現,報答姜幹事(監獄內部對警察都稱幹事)。第二天姜微又給我提來一瓶,被我善意的拒絕了。我知道接受了,以後她就會要我事事隨她。
沒過幾天,我發高燒,警察林佳、醫院的院長都來了。我告訴他們我沒事,煉功人自身帶的功會調理身體,明天早上我的體溫就會正常。第二天早上她們來量,我的體溫果然正常。到了傍晚,犯人頭楊淑華又給我測試體溫三十九度半。警察姜微指使犯人馬桂敏、楊淑華、萬忠麗(五聯保中的三個人)把我連拉帶拽的帶到辦公室。拿出事先準備的針管給我打針,她們四人摁我,我強烈抵制,把針管攪碎扔了。姜微很生氣,大喊大吵道:「李冬雪,我看你說話細聲細語的,覺的你挺柔弱,能聽話,沒想到你會這樣對我。你說哪個犯人敢這樣對我。」那三個犯人罵我。接著姜微又逼我吃藥,說:吃了藥,我們就兩清了,誰也不欠誰的。這就是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關心、照顧。我說:你們從四點半,跟我撕扯到八點半,你看哪個發高燒的人這麼有勁。你如果真把我當成病人,真對我好,能這樣對我嗎?而且我出了一身汗,也不燒了。
她們還是不依不饒,跟我撕扯,給我灌藥。我在她們的逼迫下吃了不明藥物,到了半夜,我的腹內燒的不行,嗓子發熱,說話發不出聲來;我的耳朵發鳴,嗡嗡的有迴響聲,兩腿發軟,第二天起不了床。全組犯人都罵我裝病不出工,我的嗓子發不出聲來,別人和我說話,小聲聽不著,大聲說我就是感覺好像兩個時空的聲音,從遠處慢慢的飄過來聲音一樣,嗡嗡迴響。我想如果我是常人也許會變的又聾又啞。可我是煉功人,我的細胞都是功,甚麼對我都不起作用,後來我漸漸的才恢復過來。
(三)碼凳、罰站、挨凍
零三年四月,我和同修拒絕幹奴役,大隊長康亞玲、崔豔指使警察、犯人強迫我們坐小凳,名曰:碼凳。從早晨六點犯人出工到晚上犯人收工,大約八、九點鐘。四月十四日,黑女監政委褚淑華帶領防暴隊十餘人全副武裝、頭戴鋼盔,手持警棍,威脅恐嚇法輪功學員出工。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走廊被強制「碼小凳」,犯人劉豔平喊:「起立」。我們紋絲不動,劉豔平又喊第二遍,她的雙腿帶有節奏的抖個不停。褚淑華說:「別喊了,跟她們丟不起這人。」
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晚,點名時,我們不報數、不蹲、不戴犯人帶的名簽(名簽上有姓名、罪名、幾年刑期)。我和三十多名同修集體被罰站到半夜十二點,幾天後被罰站到十點。
零三年十一月末,黑女監全面實施對法輪功學員的又一輪殘酷迫害,強行把我們拉到室外挨凍。大隊長康亞珍、崔豔、警察吳雪松、姜微、林佳,還有她們挑選出的非常惡毒的犯人崔雪、趙月琴連拉帶拽把我們拉到室外跑步。法輪功學員鐵俊英在最前面,不跑,肖林狠狠打了鐵俊英兩個巴掌,鐵俊英大喊:法輪大法好。肖林看全體不配合,都不跑,就把我們拉到男犯大牆下罰站,強行把我們的棉衣、帽子、手套拽下。從早八點警察上班拽出,到下午四點半警察下班。中午飯挑到那兒吃,我們都沒吃。鄭金波、沈景娥沒被拽出去,被防暴隊新來的小警察穿著皮靴一陣猛踹,之後被銬在走廊的監欄門上。
當時鄭宏立被凍昏倒在地,我因告訴同修發正念,警察林佳指使犯人岳革、張宇、張璇等強行給我戴背銬。我們在陰風刺骨的寒風中,衣服單薄,凍得全身不由自主的抽搐,哆嗦,晚上回來全身的筋、骨頭、肉連皮都感覺疼。
中共酷刑:冷凍 |
這種迫害持續了七天,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我和王樺、王法娟、王玉賢、王淑霞、徐小微、王桂麗、潘慶麗、劉亞芹、鄭金波、沈景娥、陳雲霞、繆曉露、陳偉君、管鳳蘭、鄭宏立、李景偉、王淑芳、王金月等。參與迫害的警察有肖林、康亞珍、崔豔、吳雪松、林佳、姜微,犯人有岳革、張宇、崔雪、付秀玲、張璇、楊淑華、李月芹。
七天挨凍迫害結束的那天晚上點名,我和呂淑芹堅持不報數,不戴名簽。呂淑芹被犯人崔雪踢起蹲在地上,從嘴裏吐出血來,第二天被送去病號監區迫害。我被銬在陰暗潮濕的水房子裏一天一夜。一天晚上,我被拽出點名,我不報數,身邊的犯人報,不蹲(點名時強迫我們蹲下大低頭),不帶犯人的名簽。監欄外點名的警察大喊:「叫她蹲下。」趙大紅(販毒)、潘桂玲(殺人犯)、侯志雲(殺人犯)五聯保三人馬上跑過來(不過來扣分),朝我大腿彎連踢帶踹,再往下按。當時我正念很強,就有一念,你動不了我。我整個人都被能量包著,她們使足了勁,落到我身上只感覺像手指輕輕一彈,我紋絲未動,她們又叫來幾個膀大腰圓的人,我還是如此。同修李景偉喊:還打啊,都點完名了。她們才散去,回到屋裏。犯人們包括那三個五聯保的犯人,全部興奮的議論:這法輪功真有功,這麼小個(我不到一米五),這麼多人,整不倒她。侯志雲、趙大紅、潘桂玲三人說出了一身汗,得去水房沖澡。
(四)侮辱人格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車間警察吳雪松挨個問法輪功學員戴不戴名簽。因為拒絕戴名簽,康亞珍、崔豔指使犯人李立、石朝波把我和同修管鳳蘭、繆曉露用繩子五花大綁的綁起來。康亞珍劈頭蓋臉的打我和繆曉露,然後把我們送監舍。途中看到在三隊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被摁在地上,身上的一件件衣服被揭開,然後往衣服上按上「犯」字的大戳,大約有碗口那麼大。還有不忍心參與迫害的犯人被警察罵,在一旁哭。
在那個邪惡的黑窩裏,法輪功學員不只是承受著身體上的迫害,還有對我們精神上的迫害,人格的侮辱,如果不是身臨其境,很難真正的感受到。在黑女監所有的衣服都得給按上「犯」字的戳,沒有的被搜出來送到鍋爐房裏燒掉。我把自己的內衣裝進我精心縫製的枕包,其餘的是監獄強制我們穿的衣服,字多大,我就剪多大,冬天的棉服剪完後,棉花露著,就那樣穿,再後來她們不動我們的衣服了。
(五)背銬、二十四小時罰站昏倒
酷刑演示:背銬 |
一次,我們被綁在監舍的水房子裏,被綁的有王法娟、陳偉君、陳豔梅、陳雲霞、孫桂芝、王淑霞、鄭金波、沈景娥、武立君、鄭宏麗等。我和管鳳蘭、繆曉露、王法娟、陳豔梅、陳偉君、陳雲霞在水房子戴背銬罰站,二十四小時罰站。我們還絕食,站到第四天晚上,我們睏極了,就倒在潮濕的地上睡。因為沒地方,陳偉君就倒在水池裏。我和鄭宏麗先後被迫害的昏了過去。犯人王憲立、徐桂蘭把我倆拖到便衣庫,醒後又拖回水房子。徐桂蘭在我們睡覺時故意洗澡,我們的棉褲都濕透了。在寒冷的冬天裏,衣服都是用自己的身體褟乾的。
此後我們白天被關在水房子,晚上到便衣庫的地面磚上睡覺。手和胳膊背在後面,除吃飯、定點上廁所外,都是用銬子扣上。有一次,楊淑華用布寫名當名簽給我們縫上,讓我們撕掉了。她氣急敗壞,拿針挨個扎我們腦袋,把孫桂芝的頭上扎出個大包來,我不讓扎,她用皮鞋踢我的小腿骨。
二零零四年二月七日晚,我們在便衣庫學法,獄長劉志強在監控室看到,把師父經文搶走,把我和同修孫桂芝、繆曉露關進小號迫害;一進小號,就把我們的棉衣、棉褲扒下。那時正是陰曆正月十七,小號裏沒有任何取暖設備。在陰暗冰冷的光板鋪上,我們只穿著線衣線褲,惡警還故意把窗戶打開讓冰冷的寒風吹進來凍我們。小號裏吃的玉米糠粥,喝到嘴裏,玉米糠的糠皮糊到嗓子根本嚥不下去,我說這不是雞飼料麼。期間康亞珍、崔豔上小號問我們服不服從犯人的管理,我們在小號被迫害了一個月。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三月八日,惡警們把我和繆曉露、孫桂芝從小號接回又送到水房子、便衣庫繼續迫害,被迫害的還有陳雲霞、王法娟、鄭金波、鄭宏麗,還有陳偉君、王芳,她倆一直在絕食。犯人醫生商小梅給她們灌食,插管七、八天才拔。結果王芳咳嗽不止,管拔出來都長綠毛了。(這兩位同修後來都被迫害死了。)我們白天戴背銬在水房子裏罰站,有時犯人們還要在這個擁擠潮濕的水房子洗澡,洗衣服等,晚上我們睡在便衣庫的地磚上。
(六)上大掛、全身懸空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康亞珍以單獨談話為由,把我和孫桂芝、王法娟、繆曉露、陳雲霞、鄭金波、鄭宏麗七人先後一個一個叫到辦公室,康亞珍問能不能戴名簽,能不能服從犯人的管理。回答「不能」後,就被劫持到監舍上大掛,叫背劍,把一隻胳膊從肩上往後背,另一隻胳膊從後面背上來用銬子銬上。還有一種更殘忍的,把兩隻胳膊從後面往上背,用銬子銬在上床(上下床鋪)的上邊橫桿上,腳離地懸起。
酷刑演示:大背銬 |
王法娟被背劍上刑不到十分鐘,口吐白沫,說要上廁所,就昏死過去。等醒過來之後,一側腿腳、胳膊和手不好使,扶牆能走時,腿一踮一踮的,一隻手還不能拿東西。鄭金波也被用背劍上刑導致心臟病被搶救過來,繆曉露、陳雲霞、鄭宏麗被背劍上刑,手腕被銬進肉裏,造成一道道傷痕。孫桂芝也不同程度受傷。
犯人楊淑華、胡小麗、張慶梅把我的手硬往後背銬。我胳膊短,硬戴背銬時,有時疼的整宿睡不著覺。我大聲道:你們把我弄殘,我叫家人告你們,你們誰能負責。那時我不知道其他同修被迫害的情況,她們三人累了一身汗,也沒達到她們的目的。她們就從車間調回十多個犯人,把我抱著豎起來,把雙手往上拽,用銬子銬在上鋪的最高處,我腳尖著地,就感覺銬子勒進肉裏。吃飯也不放下,她們餵,我不吃。想上廁所,她們把桶拿來接,我就讓這種生理反應消失。疼痛難忍時,我讓自己入靜,讓她們疼。
我被迫害了三天,我的胳膊腫得很粗,不能脫衣穿衣,犯人們都說你這胳膊非殘廢不可,同修們也擔心。但我知道我怎麼可能殘廢呢!這次參與迫害的是七監區的大隊長康亞珍、吳雪松,犯人張慶梅,胡小麗,楊淑華,劉岩,崔雪。
當我和同修在車間看到獄長劉志強,勸告他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並指給他看我們因上刑留下的傷時,他竟大聲的對所有在場的犯人們說:「犯人們都聽著,今後對法輪功不要打,不要罵,她們不服從管理就給她們戴戒具,讓她們上哪告都告不贏。」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康亞珍、吳雪松、崔豔、林佳指使犯人李立、胡小麗、張慶梅、宋小磊、崔雪、石朝波對我們堅持不點名、不戴名簽的法輪功學員再次實施了慘無人道的迫害。惡人胡小麗、李立、張慶梅陰謀策劃對上次已被上過大掛、背劍的法輪功學員的實施毒計。她們抱著我的腿,把我的雙手往後背、往上舉,用銬子吊在上鋪的角鐵上,惡人李立在上邊踩著我被銬的手,我全身懸空,本能的用銬著的手去抓角鐵,李立使勁踩我的手。我對警察林佳說:「你們這樣做會出人命的。」林佳邊走邊說:「誰看見了。」林佳走後,李立對宋小磊(犯人頭)說:「小磊姐,咱們這麼幹,這月是不是能得六分(最高分)?」宋小磊示意她在這別把話說的那麼明。
這時犯人張慶梅過來搬我踩在下床的腳,李立撬我的手,把我整個身體懸起來打悠悠。一陣陣撕心裂肺的疼痛後,我被迫害得昏死過去。
等我在地上慢慢的甦醒過來,屋內只有我一人。回想起剛才這慘烈的一幕,我的身心所承受的已達到極限。我是堂堂正正的,這樣遭受迫害、沒有尊嚴的活著,比死還難受。那時我已忘了師父講的自殺有罪的法,從地上猛的爬起向牆上撞去,被犯人徐淑芳急忙奔進來把我抱著,說:剛才那一幕我都看見了,誰都受不了。你千萬不能死,家裏的親人還等著你呢。我怕你想不開,一直在門外看著。還有一個快要出監的犯人(明真相)哭著說:「她們這麼做,一定會遭報應的,我回家找你同修和家人,把這裏發生的事說出去,讓你家人告他們。」
康亞珍、林佳非常害怕,趕忙從車間回到監舍,康無恥的說:「李冬雪,你不是法輪功學員。你們老師講了,法輪功學員不能自殺,自殺有罪。」我說:「你讓我們沒有尊嚴的活著,我死也是你迫害死的。」康亞珍去問犯人付秀玲:「你說李冬雪真能自殺麼?」付秀玲說她那麼犟,沒準。康找來四個犯人看我。林佳、康亞珍迫害我的事,被同修們揭露出去,並及時在網上曝光,國外的同修給林佳打電話告訴她不要迫害法輪功學員。國內當地同修把林佳迫害我的真相資料放到林佳的家門上。林佳跟我說:「你們法輪功學員還冒充加拿大、新加坡的給我打電話,說不要我迫害你。回家我家門上放個小本也說這個事。」
那天被迫害的還有孫桂芝、石淑媛。緊接著第四天,她們又殘酷的迫害已經絕食四天的陳雲霞、繆曉露、劉亞芹、韓興麗、鄭宏麗、賀春華、巴麗江、王燁等同修,其中對繆曉露、陳雲霞的迫害最慘烈。我上廁所在走廊看到繆曉露在屋內躺在地上,我拼命的甩開犯人,哭喊著跑進去,繆曉露躺在地上,頭髮濕淋淋的,她被灌食後又上大掛,灌食吐的衣服上粘糊糊的,身上穿的褲子濕透了,尿失禁,地上一攤尿。我被犯人拖了出來,陳雲霞被迫害得昏倒在地。她們把醫生、護士都安排在走廊,好隨時搶救。醫生用針灸把陳雲霞搶救過來。陳雲霞舌頭發硬,四肢不靈,嘴不好使,說不出話來。醫生告訴李立每隔十五分鐘,給陳雲霞扎的針灸捻一次針,醫生走後,李立馬上走到陳雲霞身邊說:「現在我說了算,你服不服從犯人的管理,只要點個頭,我馬上放了你。」看陳雲霞不點頭,李立就惡狠狠的不停的捻著針,邊捻邊說:「捻死你,捻死你。」陳雲霞當時身子不好使,還說不出來話,硬挺著,整個手掌心被惡人李立迫害得黑紫色。
康亞珍、崔豔、吳雪松、林佳把我和同修劉亞芹、孫桂芝、鄭宏麗、繆曉露、石淑媛、韓興麗、陳雲霞關進她們專門準備的屋子,沒有監控,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早晨五點起,用銬子銬在上鋪的最高處,晚上十點放下。戴背銬套在下鋪床的床欄上,離地一尺半高,睡覺時就這麼睡。我和石淑媛胳膊疼,只能坐著。繆曉露被送病號監區迫害(後被迫害致死),後來石淑媛也送到那裏迫害。其他五位同修都支著胳膊在後面,在地磚上睡,整整兩個月。
迫害導致我雙腳浮腫化膿,腳背像饅頭一樣還鼓著尖。警察呂華來讓我去看病。我說沒病,被你們迫害的。她說你不去看病,寫個保證,以後出現問題監獄不負責任。我說可以,但我的腳是被迫害的,我把迫害事實經過寫出來,你簽個字,我就寫。呂華彙報給康亞珍、崔豔,我們都被放下來,像晚上那樣戴著背銬套在床幫上。整整四個月,我們都在那種嚴酷的迫害中度過。同修劉亞芹五十多歲,由於長期戴銬子,胳膊背在後面套在床上睡覺,不戴銬子了,睡覺時兩隻胳膊還背在後面,因為胳膊硬,過不來前面。此後,雖然這種迫害反覆持續著,但康亞珍、崔豔、吳雪松對我不再使用酷刑。
(七)其他種種迫害
我們經常被強行的抽血、打防疫、照相,每次都亂成一片,四五個犯人甚至更多,圍攻一個法輪功學員。我們強烈反抗,那場面無法形容。因為我一直精神高度緊張,心裏壓抑的透不過氣來。神經非常靈敏,只要聽到有激烈的爭吵、廝打,首先想是哪個同修被迫害。有一次聽到同修在樓上遭受迫害,同修喊:法輪大法好。我從上鋪光著腳直接跳下來就往外跑,喊:「不許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人把我抱回來,我情緒失控,哭喊不停。
以前我們給警察講真相,他們根本不聽。她們看硬的不行來軟的,此後她們改為「談話」,兩個警察一組挨個找我們六人談心(攻心)。警察雷蕾說:「你太傻了,這年頭都當甫志高,誰還當江姐呀。」有一次康亞珍找我到辦公室談話,談了兩天,第三天她卻顛倒黑白的說:「其實我找你談話,是想讓你別為難我們,替我們想想,談了這麼多,我也不勉強你了。」那之後也時有迫害發生,但我們能半公開(沒有警察看到的情況下)學法,背法,抄法,抄九評,發正念,煉靜功,偶爾也能煉煉動功。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這個邪惡的黑窩又全面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各監區統一搜號,說是要把經文搜絕根了。每天早五點至晚八點,強制一動不動碼小凳,不許閉上眼睛,不許靠床,坐勢正直,離床一尺五,面對監控器,前面離窗戶兩米,這樣屋裏發生甚麼外邊看不著。每天早飯後,包夾犯人給念誹謗大法的邪書,看我的犯人光張著嘴不出聲,那個邪書讓我撕了。
還不讓法輪功學員閉眼睛。有一次因閉眼睛發正念,我被包夾扒眼睛,看我不動。她用手使勁的摳眼睛,我用手去搪,我的手背被摳塊肉。她哭著說:「我也念大法好,也看過書,就是怕扣分,控制不住自己。昨晚還做夢,特意點化我,就在這屋裏,坐著一尊佛,就在地上坐著。我心裏還知道那就是你,今天還幹了這種事來。」那之後,我就睜眼發正念同樣入靜。眼前的地面磚就像電影屏幕一樣展開畫面,另外空間的邪惡被我銷毀到甚麼程度,又補充甚麼樣的邪惡,又銷毀到甚麼樣,一切盡在眼前。犯人們覺的不可思議,說你太嚇人了,眼睛睜著,靜靜的一動不動,還豎著手指,說:你真行。
那時黑龍江女子監獄各監區已是大調動,時任大隊長董麗華,此人內在陰、損、毒,就是不用暴力摧殘你。我找她講真相,她推脫不見。寫信不給紙筆。後來趁看我的犯人打水,我去找她,她很驚訝。我說你知道我們都是好人,為甚麼還堅持迫害,別的監區早就不這樣了。她說沒辦法,上邊給工資,而且這都是監獄規定的。我說我看是你規定的,她推脫說要開會,看我還是不走,就威脅我說:你想上十一、十三嗎?十一、十三監區是監獄專門成立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黑窩。我告訴她,你以為我怕嗎?對法輪功學員來說是小兒科。她說我知道你又臭又硬,哪兒都不要。董麗華因她有序的規範了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條例,得到監獄表揚,並得了獎金。董是主抓改造的,在監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管,她為了個人利益維持這種迫害。那時近三十名法輪功學員,每人兩個包夾。當包夾就可以不幹犯人的奴役,但是得給董麗華點錢,明碼規定想得到這個位置三百元。包夾宋香玉、張平等親自公開說:就是住的鋪,位置好的也要花錢,如底鋪、邊鋪是兩百元。董麗華還特意給包夾們開會,要包夾每個人都寫個報告,怎麼住的下鋪,花沒花錢。如果花了,花多少,錢給誰了,要求寫清楚。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雷敏同修被獄偵科三警察強行搜身、搜鋪、搶走經文,還有一封信。道長(犯人頭)王冬華來找我說:你怎麼回事,你同修雷敏的信上說你要告董大隊,那信我都看了,你有個思想準備。我說:她迫害我們,我告她正常,在董麗華面前我也這麼說。結果董根本沒有找我。
後來發生一件事,看我的犯人包夾趙希敏送給董麗華一支鋼筆,這個犯人炫耀自己如何站的穩,包夾不被拿下來,說送董麗華一支金筆,值兩千多元,還有T恤衫,甚麼名牌的。傳了很多人,後來傳到董麗華那裏,董很害怕。董想起雷敏的信上說李冬雪要告董大隊。趙希敏二十四小時和我在一起。董麗華就把我找去和我解釋說:「李冬雪,趙希敏跟沒跟你說,她送我一支鋼筆,還有T恤衫。」我說沒有,董不相信,說不可能,又解釋說:「在一次清監時,趙希敏怕被收走,讓我保存的,還是只舊筆。」說著從抽屜裏拿出一張紙,特意在桌子上寫了一行字,讓我看:「你看,還有水呢。」其實這件事趙希敏根本沒有和我說,而且董麗華專對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讓有紙筆,犯人是可以有的,董只是為掩蓋自己的惡行而撒謊。
同修金麗宏因被綁架時後背被迫害的骨折,長期碼凳根本承受不了。但董堅決不讓她上床,犯人還又罵又折磨她,讓她坐好,金麗宏在十二月十日晚,用繩子在床上想自盡,後被犯人發現,驚動很大。因此事還有犯人也一直在告董麗華,董後來被調走。獄長徐龍江、副獄長劉志強極力迫害法輪功學員,本想升為正處級,後因犯人搞同性戀(三角關係),打仗,將人殺死,兩人被降級調離。
二零零八年四月,同修雷敏趁犯人打水,給我帶過一個紙條,上寫張淑芹因煉功被薛淑華大打出手,張淑芹拿著一大撮被薛薅掉的頭髮找警察,警察不管。找新來的大隊長馬士懿,馬說沒有人證明。我讓包夾國鳳彬找警察,還是不見。寫信又沒有紙筆。我對包夾說:「從現在開始,我不接受任何管制。」說完我找同修雷敏去了。雷敏的包夾李淑梅怨國鳳彬沒有看好我,兩人因此吵了起來,最後把矛盾指向我,說:就你管閒事。我脫了早就想脫的囚服,包夾國鳳彬很緊張害怕,我告訴她:「跟你沒關係,你如實的跟警察彙報。」這樣警察秦嶺、露蕊涵找我談話,說車間忙,沒時間過來,現在你可以有筆有紙,找誰談話都可以,信隨便寫。想給誰寫都行。最後秦嶺說:「你能不能把囚服穿上。」我說:「脫了還能穿嗎。」緊接著馬士懿找我談話,說張淑芹的事她不知道,我去調查調查。我說很簡單,我見張淑芹當面問清。馬說這麼嚴,不可能讓你們見面,還說監獄規定不穿囚服扣監區分,我和趙大隊都得受處分。我說迫害法輪功學員,你們不是人人參與了嗎。沒有你們的指使,犯人敢打嗎?我們不是犯人,我們被囚禁,就是讓我們學法煉功,都是對我們的迫害,不要說穿囚服這樣那樣了。當時不少同修因不穿囚服被迫害得很嚴重。
幾天後,馬士懿費了很大的周折,把我的丈夫(現已離婚)找來勸我,說你還有一個月就回家了,她們說你不穿囚服就怎麼怎麼的。我對丈夫說,現在我身體健康,要有甚麼事,就是她們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做的事都是最正的,不會因為誰就改變了。
我不穿囚服,雷敏也脫了囚服,馬士懿就把我調到西側屋。在西側屋,同修巴麗江也脫了囚服,馬士懿怕別的同修也脫囚服,就把我送進小號。小號陰冷冰涼的板鋪,前面用鐵柵欄隔的一個個的鐵籠子。我的雙手雙腳都銬在板鋪的地環上,全身動不了。小號的飯,一碗米湯,十幾個飯粒,鹹菜是帶大顆鹽粒拌的大頭菜。第三天我對小號送飯的犯人說:我不吃了,本來也沒有飯,我吃甚麼。隔了兩天,由於又冷,衣服單薄,肚子空空的。主要是因為光想回家,正念也不強了,我昏了過去。她們找來犯人醫生商小梅給我灌食,之後我嘔吐不止。我叫警察我要上廁所,犯人給我開那些銬在手腳上的鎖時,我面色蒼白,最後不省人事。犯人大哭大喊來人,等我醒來,我身上出的汗把衣服全都濕透了,臉、手蒼白的沒有一點血色。犯人哭著說:你馬上回家了,六年都熬過去了,多不容易啊,要死在這多冤啊。
在小號有個叫肖如健的警察,外號「肖大媽」。此人非常陰毒,每當她在班,她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銬子扣的死死的,動一點就勒肉。
在回家前,在回家前,按照黑女監規定可以留長髮了,可是惡警鄭傑強行給我剪了很短的頭髮,在小號被迫害二十三天後,我回家了。回家那天都沒有洗澡,沒有換衣服,不讓見同修和那裏的犯人們,從小號直接回家,所有物品都沒有整理,答應給別人的東西也給不了了,我兒子和外甥女把所有的東西全扔了。警察秦嶺說我的錢卡裏的錢沒有提出來,明天再來取吧。當時我兒子就告訴她不要了,再也不要看到這個鬼地方了。
在黑女監被迫害六年,在小號被迫害帶地環五十五天;光戴刑具背銬,在水房子、便衣庫近一年半,期間還包括上酷刑,強行挨凍。這就是我在黑女監被迫害的親身經歷。
四、家庭在迫害中破裂
從女監黑窩回來,本想我終於自由了,可以對家人對丈夫傾訴一下這六年的遭遇。可沒想到的是丈夫由於殘疾,生活上需要人照顧,請了一個保姆。在零二年我在看守所時,他們就以夫妻的名義在我家過日子了,在我回家的前一天這個保姆才走。
就在丈夫很難放下這段感情糾葛時,奧運邪火到了哈爾濱。頭一天晚上,勝利街道書記劉田英和呼蘭鎮保衛科一男子到我家說,就是想見見我,問我煉不煉了。他們走後,我和丈夫出去辦事,他倆竟然從院子的樹背後走過來,非常緊張的說:「今天你不能走,你走就抓你。」我問為甚麼,他們說:我們得在這看一宿,我說那別在外邊看了,到屋裏吧。他們沒來,丈夫出車去了,沒過多久,劉田英敲門說渴了,要進屋喝水。我說丈夫不在家,你們進來不太合適。之後他們來了不少人在我家樓前後的窗戶下面下棋,每隔一段時間就猛烈的敲門、按門鈴。這樣一直折騰到天亮,我兒子只得把門鈴線拽下來,我打電話告訴丈夫別回來。他們還在我家的樓前樓後安裝了甚麼發著紫色光的儀器,直射我家南北窗戶,可能是監控器。我打開窗戶說:我被迫害剛回家,你們就來折騰,還讓不讓人活了。第二天,他們接到通知才離開。
丈夫因為承受太多太多的痛苦,又因經常無端的騷擾,覺的和我生活在一起太沒安全感,搬了出去,並逼我放棄修煉,否則與我離婚。
我剛回來時,身體非常虛弱,生活上還沒有甚麼著落。又和社會脫軌六年,各方面的應變能力還很差。而且我在呼蘭新民派出所辦理的身份證被所長扣押,沒有身份證,找工作都是又苦又累,工錢還少。在這期間丈夫還不斷的來電話催離婚。在丈夫的極力要求下,我在零九年九月被迫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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