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無論是整體協調還是項目小組的協調,個人的體會是學好法,明悟法理,修好自己,是做好協調工作的根本;協調工作中,看到同修不足與問題既要包容,又要心懷坦蕩當面直言,不去無原則的背後議論同修,是消除矛盾與間隔的關鍵所在。
不論是在和平環境下,還是在邪惡迫害的環境中,本人與周圍同修接觸交流中,發現只要那個地方同修能暢所欲言,敞開心扉的去交流切磋,對同修(不管是參與協調的或者是普通的修煉人)的不足與問題能當面指出(當然這個當面指出,是指給當事人當面指出,對特殊的情況及事可能不會當著所有人的面去說),那個地方的矛盾就少,同修之間幾乎沒有甚麼間隔。
記得交流中,一位同修遇到這樣一件事情,有的同修做事心很重,曾想組織大家一起去做對證實法沒有甚麼意義而又不安全的事情,要大家配合,與十幾位同修在一起切磋交流這樣的事情,因為做這件事情的同修很有號召力,大部份的同修雖認為不可,但出於面子不能給其指出來,但是,一位同修就說這種做法不妥,並從多方面說明這樣做不合適的理由,當然當時做事的同修並不能接受,後這位同修幾次找提出做事的同修交流切磋,使這位提出做事的同修認識到了這樣做的不合適之處,雖說當時當著眾人的面反駁了同修,但因為都是修煉人,都會找自己,看自己是否符合法,及做事的基點是否純正,所以,當時雖說有矛盾,但並沒有造成間隔,後來,他們在一起協調配合很好。
還有一件事情對我觸動很大,前幾年,有幾位同修在一起建立了大資料點,對當地講真相資料的傳播起了很大的作用,後來由於做事心太重,加之有些同修的崇拜,使這幾位同修自我心很重,在一起時,不能坦蕩直言,敞開心扉的交流,加之另外空間的邪惡干擾,有些本來很平常的事造成相互之間矛盾很深,形成很大的間隔,致使最後不能在一起合作,這幾位後來魔難也很大,有的被邪惡迫害,失去了人身,有的幾次魔難,有的至今沒有能明白過來,痛心啊!
當然,直言也不是毫無原則,或不負責任的草率去做,一定要站在法上考慮問題。學好法是基礎,對不符合法的事,我們要儘量保持平和的心態去交流,但即使當時有點不平靜,直言指出同修不符合法的問題,也不能算錯,因是人在修,人在修,就會有人心,遇到問題與衝突,能當面直言,有時會比那些想自己平靜後,再交流,可能後效應要好,雖說當時同修可能不接受,或受到衝擊而有點矛盾,但我們畢竟是修煉人,過後都會找自己,會想當時為甚麼他會這樣對待我,這樣說我呢?是不是自己真有問題,或是同修片面的對待我?無論如何他會去找自己,雖說問題不會馬上得到解決,但不會造成同修間的間隔。若等到自己平靜後,再去處理,也許事過境遷,損失已造成,已不可彌補;也許由於人的觀念起作用,會不好意思去交流,而積存在心中,久而久之就造成心理負擔,造成間隔,這方面的教訓太多了,我發現好些間隔都是積存很久的矛盾所產生的,難以調和。
我曾與一同修因一件事情發生矛盾,當時我心情有點激動,把同修訓了一頓,當同修走後,我發現自己怎麼能這樣呢,等再次見面後,我誠懇的向同修說:雖說我當時說的事可能我認為有道理,但我的語氣不好,太對不起了,請諒解。同修說:沒事,不過當時確實我有點受不了,但你的這樣直率我也很讚賞,若同修們都這樣,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我們之間的間隔就不會存在了。之後幾年,我們在一起配合也很好。我這裏不是說我這種做法對,但這樣做後,同修之間也許會有一時的矛盾,但不會造成間隔。
「人無完人,金無足赤」。由於每個人的生命特點與來源不同,可能會帶有不同的脾氣秉性,所以作為修煉人要互相包容對方,有的同修寫作能力強,能寫會畫,但講真相方面欠缺;有的面對面講真相做的好,但協調工作做不了;有的營救同修做的好,去公檢法司要人、上訴都很好,但個人自我也很突出;有的法理清晰,但做具體事欠缺;有的協調能力強,號召力強,但個人修煉方面欠缺;所以,在協調過程中,我們要包容,要用其所長,彌補不足,大家在一起協調起來,都發揮其長處,配合整體,放下自我,圓容整體,配合整體,就會牢不可破。也許我們都能放下自我去圓容整體的時候,我們要做的事情就會得到解決,就會發生奇蹟。
古人有句話叫「寧向直中取,不向曲中求」。意思是說:做人要正直,有原則,遇到矛盾衝突,敢於面對直言,不能遇到問題就繞開,不敢直接面對,為求表面和氣,對某些人曲意奉承。
經常在協調同修中,看到這樣的現象,當某位同修有不足時,不是指出來,而是替其掩蓋,說這同修也太辛苦了,某某事情離不開他(她),跑前跑後的,我真不忍心再說他(她),我們要包容同修,日積月累,造成同修的漏洞加大而不自知,有的自我膨脹,顯示心突出,以負責人自居,容不下別人的不同意見和看法,造成同修之間的間隔;甚至有的被病魔干擾,或被邪惡迫害,關到勞教所及監獄中。即使這樣了,還不讓同修說不足,只要一提同修的不足,就說是往同修空間場中扔黑色業力,給同修增加魔難,並說我們應該無條件的找自己,不要給同修增加魔難。
對同修的這種極端的說法,我有不同的看法。個人認為,在修煉路上,我們遇到的一切事情,都不是單一的,而是多層面的,同修遇到問題,這裏面就可能安排了周圍同修如何去面對,去處理,去修自己的問題,如果這樣的安排比例大的話,周圍同修們都昇華上來了,這個魔難也就過去了;也許就是單一的個人修煉提高的因素大,自己正念強就能過去;也許還有更大的因素安排在內,那就要影響更大範圍的事情了。但同修有問題與不足不能說,一說就是往同修空間場中扔黑色業力,給同修增加魔難,個人認為這種說法是不符合法的。當然,同修們在交流當中,提到被迫害同修的不足,是為了從中吸取教訓,找到自身或整體存在的不足,而避免別的同修再犯同樣的錯誤。
師父在法中開示給我們:「大法弟子從修煉那天開始,你的一生就已經從新安排了。也就是說你這一生已經是修煉人的一生,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了,也都不會出現偶然的事,人生路上的一切都與你的提高和修煉有著直接關係。」[1]
「正法是絕對嚴肅的,開始修煉時應該做的師父都已經給你們做了,現在就得靠你正念闖關了。你正念足了師父就能幫你。你正念不足、達不到標準,師父一動就牽扯那麼大的事情。所以一旦大法弟子你修煉的路安排好了,基本上是誰也不能輕易動的,無論是好的壞的都對你無能為力。誰想給你點特殊好處都加不進來,誰想給你點特殊的不是屬於你修煉過程中原有的東西,誰想額外的迫害你,都做不到。除非你自己做不好帶來的。」[1]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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