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乎?必然乎?時日竟這般巧合!走的卻如此蹊蹺?汪的韓姓同伴不解嘆道:怪事了!?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汪競業追隨江氏流氓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違背作為一名法官及審判長必守的職責,拋棄良知道德,不僅不伸張正義,反而枉判、污判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達十七人以上。
其中,年輕有為的法輪功學員潘建軍先生被誣判七年冤獄,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潘建軍在株洲市攸縣網嶺監獄三監區被迫害致死,其母因愛子獄中冤死悲憤抑鬱而死,父親大受打擊,腦溢血癱瘓在床,淒慘至極,而且,潘建軍的家人拿不到他的骨灰。
其實,每個被冤判的法輪功學員,在漫長的冤獄遭受身心折磨,斑斑血淚,罄竹難書。汪競業誣判期限最長的是誣判法輪功學員陳開明十一年,唐清英、肖桂英均被汪競業誣判兩次,累計冤獄──唐清英長達十年零六個月,肖桂英長達十一年。
二零一三年,汪競業又造新罪,四月十一日,汪競業非法開庭迫害法輪功學員陳開玉(現仍被非法關押在懷化第二看守所),法輪功學員對汪競業善勸,告訴他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他要遭惡報的,他不聽,法輪功學員送他大法真相資料及《九評》,他不要,並堅決的說:「我要跟共產黨奮鬥到底。」
三個月後,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十四週年即將到來之際,汪競業就實現了自己的誓言,走到了底。也應驗了人類自古以來的一句致理真言:自古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善惡有報是天理。
汪競業的死,給其家人及親友帶來悲痛,中共的謊言和迫害政策最終害死了他。希望仍在執行中共迫害政策的體制內人士,能從中吸取教訓,「善惡有報」的天理不會以人的意志而更改,那麼,守住內心的良善,在是非正邪中作出正確的判斷,才不會給自己生命和未來種下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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