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中共人員闖入了我的家中,未出示任何手續,抄家並綁架了我和妻子,搶走了家中幾乎所有大法真相資料。在此期間,我高聲大喊:「法輪大法好!」看得出,那些人非常害怕,妻子抓住時機機智的讓鄰居立即通知家人。面對突如其來的迫害,我馬上穩住了心態,並立刻想到師父的話:「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1]
到派出所之後,我立即想到了師父的講法:「疾風電掣上九霄 雷霆萬鈞比天高 橫掃穹宇無盡處 敗類異物一併消」[2],並悟到:今天到了邪惡的肚子裏了,正是徹底清除它們的好機會,同時心中沒有一絲雜念,感到滾滾能量前所未有的強大。警察要錄口供,讓我坐在了被審的位置,我立即予以否定,並坐在了旁邊的座位,對他們的一切所謂訊問一律不予配合,並發出強大的正念,全盤否定舊勢力利用任何藉口進行的一切迫害。
在他「錄口供」時,我明確表示:「我聽我師父的教導,不配合警察。」惡警問我為何不配合警察?我的回答是:「你抓我是迫害我,我配合你迫害我自己嗎?讓我誹謗大法,背叛師父嗎?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我說出來他也笑了。在此後的時間裏,我利用所有的機會向與我談話及看守的警察講述大法的真相,從一九九九年自己本身遭受的迫害,講到全國有幾百萬的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甚至發生了活摘大法學員器官「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從貴州藏字石講到了天滅中共;從李東生和周永康等遭惡報,講到了大法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只要開口講話,我都按大法的要求講真相。
其他被抓來的同修也都保持了強大的正念,並利用一切機會講真相。
與此同時,就近的同修得到了消息及時通知了所有能通知到的同修,所有知道情況的同修都立即發出強大正念,並加上一念:今天同修必須回家。
家人得到了消息後,第一時間趕到當地派出所要人。家人當面質問直接指揮迫害的國保隊長:為何綁架家人?有無合法手續?有無確鑿證據?他回答的膽膽突突,幾乎可以肯定,自知此次綁架完全是違法的。家人正告他:你們此次抄家、綁架沒有任何理由,任何人違法都要付出代價,勸他不要給別人當槍使,多為自己前途著想,立即停止迫害,並釋放所有大法弟子,同時家人明確表示:今天必須帶人回家,沒有任何回旋餘地。整個過程,國保隊長完全沒有了先前的囂張氣燄,完全被同修正念所抑制,並答應儘快處理。
十一個小時後,在師父的保護下,在同修的正念加持下,我們五名同修堂堂正正闖出了魔窟。
經歷此次被迫害,總結出以下兩點,供參考:
第一、遭受迫害後,本人一定要發出強大正念,全程任何一個環節都絕不配合邪惡的一切要求、命令和指使,讓邪惡無縫可鑽,同時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讓自己完全溶入法中。面對迫害,放下生死,邪惡就會自滅。
第二、同修的正念加持,家人的密切配合:迫害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同修發出強大正念加持,同時家人要以最快速度第一時間迅速趕到現場要人,不給邪惡任何喘息的機會,因為邪惡一旦所謂審查結束,就會進行下一步迫害,一旦送洗腦班或者其它地方,就失去了在最短時間內窒息邪惡的良機。
同時家人去要人的時候一定要理智清醒,要有理有據,要明確的告訴警察,迫害過程中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非法的,包括抄家,儘管那些警察表面上強詞奪理,但依據法律,有理有據的交涉往往能收到好的效果。以前同修在交流中談過,搜家必須具備四大要素,少一條都是非法的。這四條是:一、必須有搜查證原件,複印件無效,且上面必須要有公安局長的簽名,複印件無效,二、必須要有家人或親屬在場,三、必須要有居委會或者村委人員現場作證,四、所查抄物品必須列出清單,清單上要有被搜查人、親屬等見證人的簽名。而現在對大法弟子的抄家、綁架,很少有手續齊全的。
以上就是自己在此次遭受迫害後的一點心得,由於層次有限,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
[2] 李洪志師父經文:《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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