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桂菊的行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隊組成人員,將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而法院庭長郝桂菊山高皇帝遠,顯然一個土皇帝,不按法律程序走,自己說了算。
這次開庭也沒有通知家屬,家屬不斷地打聽情況才得知十一月二十一日開庭。在開庭前一天,家屬向牡丹江檢察院、中級法院反映事實情況,牡丹江檢察院、中級法院也說這是違法開庭,讓家屬提出異議去找穆稜市法院。
下面看看穆稜法院耍無賴的強盜邏輯:庭長郝桂菊說:「不管你律師來法院多少次,我沒通知你來閱卷,你就不能閱卷,你得聽我的安排。」
找法院監察室主任王京龍,王京龍非但不監督郝桂菊違法行為,不制止違法開庭,還表示支持郝桂菊違法行為,說「要開就開唄。」
按法律規定,律師可以隨時來法院閱卷。從七月份以來,律師從數千里地之外不間斷的來穆稜法院要求閱卷,每次幾天,穆稜法院郝桂菊從不接待律師,從未接律師電話,一直避而不見,致使律師不能正常合法閱卷。還有一次律師來,法院乾脆撒謊說卷不在法院,騙走律師。
從檢察院接到高玉琴的案件之後,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趙金玉和法院庭長郝桂菊沆瀣一氣,以多種形式阻礙刁難,使律師無法閱卷。在開庭數日前,律師曾接到不確定身份的短信(號碼為:13836321519)要開庭,律師回電要確定身份卻拒接,致使無法確定身份,不能確定是法院發的短信。開庭前一天,當事人家屬詢問郝桂菊,為甚麼沒有給律師起訴書?為甚麼不接律師的電話?郝桂菊恬不知恥地說:「我為甚麼要接,我發短信通知就可以了。」這種無視法律的行為,好像法院是她自己家開的、法律是她自己隨時寫的,這種不懂法、踐踏法律辦案的庭長也只有在流氓獨裁者的法院才看到。
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非法開庭,當事人女兒在法庭旁聽席上義正詞嚴地說:「律師沒有收到起訴書,律師不在,開庭違法!」之後,當事人女兒被法警驅逐出法庭,當時高玉琴也喊到:「我的兩位律師怎麼不在?怎麼給我開庭?」公訴人在宣讀陷害高玉琴的黑材料時,高玉琴說這些都是假的。之後心臟病發作人事不省,法院找來法醫給灌藥搶救,大約過了十多分鐘,人才緩過來。公訴人還接著念他們偽造構陷的材料,而此時高玉琴已不能說一句話。
法庭上,公訴人念了五個證人的名字,雖然他們簽過字,但他們當時均不知簽的是甚麼。而在五個證人當中有高玉琴的丈夫孫國陽,當孫國陽在庭上聽到念到他的名字,誣陷自己的妻子,愣住了,責問法庭上的人員說:「我甚麼時候證明過?」法庭上的人都不吱聲了。庭後家屬問其他的證人,有的根本不知情,說下次如果開庭,可以出庭澄清。有的害怕說不做證不簽名,怕被抓,沒辦法。
這次迫害高玉琴的陰謀,完全是穆稜市公安局及國保大隊派出所的惡警:國保大隊長孫雅君、教導員李彥春、崔興國、田立亮等人指使河西派出所找假證人做偽證,構陷黑材料迫害高玉琴。
高玉琴女士在修煉法輪功以前,身患多種疾病:風濕性心臟病、膽囊炎、偏頭痛、低血壓、全身浮腫,體重不足八十斤,是村裏出名的病秧子。她自從一九九八年修煉法 輪功後,不僅病全好了,人變得更加善良。一九九九年中共發動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後,高玉琴先後四次被中共人員非法抓捕,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被闖入家中的穆稜市國保大隊警察孫雅君、李豔春、崔興國、田立亮等人綁架、抄家,關押在牡丹江第二看守所。期間她遭酷刑折磨,後槽牙被警察田立亮打掉一顆,警察李豔春、崔興國、田立亮等人對她施以抻刑,致使她不能走路。在穆稜市「610」及國保大隊授意下,牡丹江看守所拒絕律師會見。律師多次投訴,一度被牡丹江公安局警察非法扣押七小時。
黑龍江省穆稜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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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庭長郝桂菊,手機13836321519,宅電0453-3122309,辦電0453-3138161
法院副院長杜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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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室主任王京龍
辦電313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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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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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國保大隊長
孫雅君(女),手機 13945376898,辦電 0453-3186330
教導員李豔春,手機 13945320989
辦電0453-3186331
崔興國,手機13089851237
辦電 0453-3186331
田立亮,手機13845317767,辦電 0453-3186399
牡丹江第二看守所電話:0453-8107372 聯繫人:孫豔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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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舉報電話:0453-6483539 聯繫人:王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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