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上午九點半左右,臥龍區法院在南陽市看守所院內看守所醫院三樓二號法庭開庭。十幾位家屬、親朋好友及法輪功學員進入法庭旁聽席,另有二十多人因沒帶身份證未能進入旁聽,但他們一直守候在法庭外走廊,直到庭審結束。另有南陽市中共政法委三人在旁聽席旁聽。
王秀雲是在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無理綁架的。在法庭上,她一概否定所有無理指控,要求無罪釋放。
北京謝律師在無罪辯護中指出,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規認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到目前為止也不存在一個認定邪教組織的法律依據和相關標準。當事人王秀雲正直、樸實、善良,她是一個受害人。
謝律師還對公訴人杜玥的所謂指控進行一一駁斥,指出國安人員從抓人、取證、鑑定證明的整個過程,全部都是違法的,抓前無人舉報,沒有發生任何危害社會的事件;抓人抄家沒有搜查證,沒有出示工作證,沒有出示姓名、工作單位;所謂證據、證言全部以刑法三百條第一款說事,其實煉法輪功根本與刑法三百條第一款沒有任何關係。
在辯護過程中,審判長十幾次干擾、打斷律師,甚至威脅律師:「停止辯護,交上辯護詞」,「你要對你的言論負責」,「我們要把你告到北京市司法局」等等。
審判長阻止律師正常辯護,引起旁聽者的極大不滿,期間一位旁聽者憤然站起抗議:「你算甚麼法官,為甚麼不讓律師辯護?」該旁聽者隨即被法警無理趕出法庭。整個庭審於上午十一點多結束,法庭當場沒有宣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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