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構陷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推手──國保610警察(下)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網四川成都通訊員綜合報導)

(接上文

洗腦班成國保犯罪「基地」

二零一二年五月,居住在成都紅楓嶺的肖洪明與家人突然失去聯繫。家人到其住所時發現其住處被翻抄的一片狼藉。家屬到所在派出所等多處打聽,均遭推諉、或搪塞、或否認。四個多月的時間,家屬一直未接到任何手續,或得到任何消息。直到後來肖洪明被構陷起訴,律師介入,家屬才知道,肖洪明當時是被青羊區國保大隊指示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肖洪明的「偵查機關」就是青羊區國保大隊。

此類將人綁架後拒絕透露被綁架者的命運或下落,或拒絕承認剝奪了被綁架者的自由的行為,就是典型的強迫失蹤,在國際上被認定為非常嚴重的侵犯人權的犯罪。在國保對法輪功學員構陷的案例中,強迫失蹤、非法拘禁等嚴重犯罪大量存在,它們為國保實施酷刑或誘供提供了條件和保障。

二零零五年七月,原空壓機廠工程師蔣雲宏被綁架劫持到新津洗腦班後,遭到成都市國保支隊610小組(或成都市公安局610小組)成員的瘋狂迫害:被雙手銬在一張獨凳兩側,連續七天七夜不許他閤眼,一閤眼就被拳打腳踢、打耳光、潑冷水,有幾個晚上四、五個610成員整夜圍著他毆打、酷刑折磨,致使其雙眼血肉模糊,無力行走,惡人用非常痛苦的方式將他反銬在椅子上,抓住頭髮將腦袋使勁往後拉,並用腳使勁踩銬著他雙手的手銬,致使他雙手一陣陣劇痛,手腕很快紅腫潰爛。

雙手反背銬在椅子上
雙手反背銬在椅子上

惡警如此凶殘折磨蔣雲宏,就是妄圖得到他們感興趣的內容──很多正常普通的行為和生活,都被這些國保警察作為「線索」甚至「情報」,或者迫害藉口或對像。該610小組人員對成都市法輪功學員整體上的很多情況,包括很多私人信息和隱私、生活和交往情況等有著很多了解,並以此制定和策劃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各種迫害。對成都法輪功學員、尤其整體上的迫害,很多都與這個610小組有直接關係。

蔣雲宏被成都國保610小組慘烈刑訊至生命垂危,並被這些國保警察捏造材料、羅織罪名,在病床上被非法判刑、打著吊瓶送至監獄。後於風華正茂之年被迫害致死。

蔣雲宏在新津洗腦班遭到的國保警察的酷刑迫害,在十多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似乎已「見慣不驚」,血腥與暴虐充斥在國保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執法」過程中,尤其在所謂「偵查」和非法詢問中。尤其在前幾年,幾乎每一個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的過程,都包含著酷刑。

近年來,國保的「辦案」的手段更傾向於以欺詐、攻心、偽善、威逼利誘、恐嚇等方式。

而這些違法行為的實施,一般都需要一個特殊的場所。大多數情況下,這個場地就是號稱「法制教育中心」的洗腦班。

四川新津洗腦班被國保警察稱為「基地」,因為其除了強制洗腦外,也是國保警察經常的逼供和誘供之處。在那裏,國保警察可以隨意的秘密關押、恐嚇威脅,進行任何違法行為而不用受約束。

除新津洗腦班外,各區的洗腦班基本都是國保在參與經營。如鐘芳瓊案中,劉嘉等在金花洗腦班遭受武侯區國保王鵬飛等的酷刑;蔣宗林、祝仁彬、毛坤都在金牛洗腦班受到刑訊和/或誘供,當時被綁架的幾名金牛區法輪功學員幾乎都被劫持到金牛洗腦班「詢問」,並且劫持到金牛洗腦班時都被套上黑頭套。而二零一二年被非法誣判的護士邱燕,也是在金牛洗腦班遭受的誘供。

中共酷刑示意圖:人為窒息
中共酷刑示意圖:套上黑頭套

由此可見,洗腦班確實是國保警察違法犯罪的「基地」。

網上網友也指出,國保在「執法」時經常不遵守法律,如,不出示證件、恐嚇辱罵、限制人身自由、毆打。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國保的各種違法行為更加突出和嚴重。非法監聽、跟蹤等各種特務手段被大量濫用。

同時,司法程序也被國保警察肆意踐踏和顛覆。二零零九年,武侯區電腦城某公司員工谷懷兵等被綁架後,武侯國保隊長公然違法,斷然阻止谷懷兵的代理律師依法會見谷懷兵。據後來了解的情況,律師要求會見的時間,正是谷懷兵被王鵬飛等以所謂「提外訊」酷刑迫害之時。

違法成「立功」

「本案就是偵查單位個別人侵犯人權的真實寫照。換言之,案件是這些人一手炮製的,當事人鐘芳瓊只不過是他們完成任務或者是邀功請賞的一個道具而已。」這是鐘芳瓊的代理律師在給鐘芳瓊所做的無罪辯護中指出的。

作為「公安部督辦」的「大案」,參與鐘芳瓊「案」的構陷的警察也許都受到「立功」或各種獎賞──眾所周知,「公安部督辦案件」意味著有特殊的辦案經費,而且完成後會有豐厚的獎金。但這所謂「立功」和獎賞的背後,卻是,指控根本不能成立、根本無任何違法行為的人卻被關入牢獄,以及「偵查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嚴重犯罪、侵犯人權的事實。

如,在鐘芳瓊案中,僅偵查機關的犯罪行為包括極其惡劣和嚴重的酷刑逼供,其中周慧敏被迫害致死;洗腦班非法拘禁;誘供;超期羈押等等;而二零一三年十月簡陽法院「審理」的王紅霞等七人案,國保警察的血腥殘暴,包括後面的公訴和審判機關的種種違法和肆無忌憚,更是令人瞠目結舌。

其實,所有對法輪功學員構陷的「案子」,都如律師所指那樣──就是偵查單位個別人侵犯人權的真實寫照。而且,越是所謂「大案」,越是濃縮和彙集當局種種違法犯罪,成為迫害人權的典型案例。

「批捕」──對檢察院和法院的綁架

二零一三年,簡陽法院王紅霞等人的「案子」,一位參與此案的人員曾經私下表示:「單從卷宗看,跟文革時期的羅織罪名、上綱上線沒有多大差別。說白了,公安局那幾爺子把獎金撈足了,再讓檢察院掛名起訴分擔責任,最後找法院審判定罪,替他們背黑鍋。」

這段大白話,應該比較準確的表達了,在對法輪功學員的枉判迫害中,國保警察所起的作用,和與檢察院、法院的關係。

對法輪功的指控、判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這一點,隨著越來越多的律師在全國各地的無罪辯護,已清晰的展現在人們面前。而國保警察為陷害法輪功學員而製造的案子,往往連最起碼的程序都顛覆了。很多檢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人員在明確這些事實後,或出於良知,或不願在將來為迫害法輪功的違法案件「背書」,很多不願再涉入。

但610和國保為實施迫害,就一定要將檢察院和法院綁架,實現迫害並為他們分擔原罪。遼寧國保總隊規定的指標任務,且不說其荒謬與對法律的褻瀆,單說其將任務定位於「批捕」,也就是說,到「批捕」,警察的任務或事情就完了。但如果真正按法律意義上來說,「批捕」是「偵查階段」的開始而非完結。其實,對法輪功學員根本沒有甚麼真正意義上的「偵查」,因為法輪功學員根本沒有任何違法或犯罪的行為。遼寧國保總隊將任務定於「批捕」,也許是因為,一旦檢察院「批捕」,就已經被綁架在這個罪惡之上,在中國現行的這個體制和情況下,尤其有610這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對檢察院和法院的操控,就很難再退出,或否定前面的錯誤,在國保和610看來,基本上就只能與法院一起將這個錯誤與罪惡「進行到底」了。所以,一旦檢察院「批捕」,在國保和610看來,對法輪功學員的構陷就基本完成了,國保的任務基本就完成了。

從開始的血腥刑訊、誘供等違法取證,到捏造事實,再到以錯誤的法律條款枉法追訴,再到違反程序正義的冤判,從而將法輪功學員塞入監獄,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肉體上消滅」的犯罪鏈條。而國保不僅僅是這個鏈條上的「第一環」,也是整個鏈條運行的直接和主要推手。更深層的黑手則是其上級──操控檢察院和法院、完全凌駕於法律之上的610辦公室。

國保對人權的迫害、對法制的踐踏和顛覆,表現在方方面面。當然,還有其上級政法委610在給予指示,並為其違法行為開路。他們對公民生活的監控,騷擾是無所不在的。這裏只是簡述其在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司法迫害中的部份情況。

成都市國安局

除中共公安系統之外,中共國安系統也設有610.也就是說,「國安」也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黑手。與成都市國保支隊同級的成都市國安局,十幾年間一直致力於製造大案,也確實造成許多迫害。它與國保之間,也許有同為610系統內的信息交流與共享,但更為民眾了解的,是其與國保的「業務競爭」。

二零零七年被綁架的鐘芳瓊等人「案子」是「公安部督辦」的「大案」。成都市國安局不甘示弱,於當年十一月綁架嚴小平等之後,在新津洗腦班突擊逼供誘供,並很快作為「大案要案」上報邪黨中央。

新津洗腦班同時也是成都市國安的「基地」,成都市國安主導的很多迫害,都是在新津洗腦班運作的。

不過,即使由國安局牽頭、謀劃的綁架和迫害,如果要所謂「走法律程序」以圖謀構陷,羅織材料的「偵查機關」最終仍會落實到國保大隊,由其再操控各基層派出所警察完成。如,成都市國安局綁架的嚴小平的所謂「案子」,偵查單位就是金牛區國保大隊。

中共邪黨「610辦 + 國保」:罪惡遠遠大於蓋世太保

無法無天的「610辦公室」常常讓人想起納粹的蓋世太保。納粹的蓋世太保實際上是納粹的秘密警察。國保跟納粹的秘密警察相比較,它的性質,它打擊的對像以及運作方式都是非常接近的。

納粹當局規定,蓋世太保的行動不必經司法部門批准和複審,法院不得干涉,只要警察是在執行領袖的意志,它的行動就是合法的。蓋世太保的權力來自「新的世界觀,不需要特別的法律根據」。1937年,司法部宣布放棄對蓋世太保虐待被審訊者和囚犯的行為進行起訴的權力。同年12月,內政部長下令,將運用「預防性拘留」的權力授予蓋世太保,於是成千上萬的猶太人、抵抗戰士等都未經法律程序就被蓋世太保投入集中營。

這一切都再次由現在中共國保上演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

蓋世太保還只是在警察範圍。而中共國保警察之上還有一套凌駕於公檢法司之上的領導小組。「610辦公室」作為一個中共邪黨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從中共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黨委,包括公安系統內部,很多企業廠礦和大專院校,都有「610辦公室」。「610辦公室」又由中共邪黨各級政法委領頭,政法委又控制著各地的公檢法司。那麼,相對於蓋世太保來說,「610辦公室 + 國保」的作惡程度就遠遠超過蓋世太保了。而且蓋世太保基本上是秘密做事,而中共的國保卻能在公檢法司的幌子之下,披上法律的外衣,對世人就有更大的迷惑性,對社會的破壞也就更陰險毒辣。

部份成都市國保610警察(或參與過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國保警察)名單:

武侯區國保大隊:王鵬飛(武侯國保主要610警察,應為成都市610「專案組」成員)、萬里

金牛區國保大隊:梁小兵(零九年調離金牛國保。調離之前是金牛國保610主要人員)、文彤、代勇、王平波(音) 手機:13982193266

高新區國保大隊:白永康、蘇濱

(全文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