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多以「了解核對點事」,把法輪功學員騙到派出所,在進行哄騙、威脅,強迫法輪功學員在一張空白的所謂違法犯罪記錄的表格上按指印、掌印、簽名,並強行採集血樣,說是驗DNA需要。警察欺騙說:找你們做這些是要上網撤銷以前因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的案底,以後不再找你麻煩。
採集血樣時,警察用特製小窄刀片刺破手指,將血液塗抹在上述表格後面的一張特製的紙上。據悉,僅盤錦振興派出所一處,就要對轄區內四十多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採血樣,具體負責的是張強,還有一袁姓所長。
前些天,盤錦興隆派出所警察騙開一戶法輪功學員的家門,孩子一人在家睡覺,迷迷糊糊把門打開了,由於不配合警察,結果被抓到派出所,把孩子嚇得渾身發抖,精神受很大刺激。
另外,現在派出所編制迅速擴大,有所長、教導員、副所長若干,下面配有社區大隊,分三到四個中隊;各社區都設有警務室、治安大隊(也分三到四個中隊),還有消防辦公室,國保辦公室,男女拘留羈押室,監控指揮大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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