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法輪功學員一進入法庭,律師向法庭提出抗議,要求去除六名法輪功學員的手銬和號服。法庭採納了律師意見。
隨後進入法庭調查質詢,律師根據起訴書上對六人的指控,要求法輪功學員說明:「真、善、忍」的涵義是甚麼?「三退」的涵義是甚麼,為甚麼要「三退」等,遭到公訴人和法官阻撓不准說。為此,律師先後四次依法申請公訴人迴避,法官迴避,陪審員迴避、合議庭迴避,法官被迫四次宣布休庭。後來酉陽縣法院一位副院長到庭決定:可以提問,不受限制。
下午一點三十分重新開庭,律師開始正常提問。到下午六點左右,才完成對其中四人的提問,法官要求第二天繼續進行。律師們由於在其它地方另有案件開庭要求延期。法院同意延後到一月二十日以後進行。
六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參加了庭審。另重慶市司法局也派人參加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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