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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三年冤獄 瀋陽牛桂芳視力模糊、走路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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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五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牛桂芳女士,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九日走出冤獄的大門時,眼睛已看不清東西,腿走路無力。

牛桂芳女士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被綁架,遭殘忍折磨後,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遼寧女子監獄馬三家子監區(原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繼續遭受迫害。

以下是牛桂芳自述遭受迫害的經過。

綁架、搶劫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我被瀋陽市沈北新區新城子街道派出所警察綁架。派出所警察給我戴手銬、腳銬,把我固定在鐵椅子上大半宿,放下來時腿腫得已經不能走路。期間聽到看管我的警察和協警在議論說:「抓到一名法輪功獎賞一萬元,今天抓到兩名法輪功兩萬元能不能兌現?」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當晚所長韓顯軍、新城子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段慶祝及警員、李野、吳丕輝、吳林巍等人多次提審、恐嚇。然後他們聯合瀋陽市沈北新區公安分局、610、國保大隊、新城子街道派出所、虎石台鎮派出所及社區,在我家裏沒人的情況下進屋,把屋裏翻的一片狼藉,搶劫走我家東西有:電腦一台、金戒指一枚、現金一千多元、手機三部、mp3多個、dvd一台、相機一架、電熨斗一個、小型電動縫紉機一台、大剪子一把、電吹風一個、價值一千元錢一千G的新的移動硬盤一個、上網設備一個、電視信號接收鍋一個、機頂盒一個、大法師父法像一個、大法書多部等。後來經我丈夫多次索要歸還了:電腦(已被損壞)、一千多元現金、手機(其中兩部已損壞)、相機、mp3(已被損壞)、dvd。

折磨、構陷

而後我被劫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我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關押。看守所警察趙敏把我叫到外面,抓著我的頭髮帶我到三區隊長沈翔宇的辦公室。她倆又把我帶到醫務室,隊長沈翔宇拽著我的頭髮,管教趙敏、一名醫務室的醫生,兩個女雜役配合,把我綁在床上對我迫害性灌食。他們用一根黃色的非常刺鼻難聞的塑料管子,從我的鼻子插進去,一直插到胃裏,灌的是黃色黏糊糊的東西。我痛苦地身體本能的掙扎、扭動。他們就用力按著,那種痛苦是常人難以想像的。回來後整個食管到胃部都非常難受,食管處總覺得有東西在那堵著,這種狀況一直持續了一年多的時間。看守所還搞株連迫害,如果我繼續絕食,整個屋裏的人都要被罰長時間「坐板」(一種體罰)。

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下午一點多鐘,沈北新區「610」兩人(其中一人叫商大維)、國保大隊警察兩人,其中一人姓吳,共四人把我非法外提到新城子街派出所對我威逼、恐嚇。他們把窗簾拉上,將門反鎖,用「蘇秦背劍」酷刑折磨、罵我,逼我按手印。我不按,他們就使勁掰我的手,我痛得大叫,他們其中一人就從我身後一隻手狠勁摟住我的脖子,另一隻手拿著髒抹布狠勁堵我的嘴。我的手、胳膊被掰傷了,當時就腫了。現在都不敢使勁,一碰都疼。抹布從我嘴裏被拽出來時上面沾著血。其中國保大隊倆人還架著我逼我跨大法師父的法像。一直折騰到四點多鐘,他們才把我送回看守所。

回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在門衛處遇到看守所的一名醫生,我跟他打招呼,他問我:被「外提」啦?我說:是。他又問:有人打你沒有?我指著國保大隊的警察說:他打的我,我把被打腫的手伸給他看。他看後跟他們說:你們得帶人看病去。國保大隊的警察大聲恐嚇我說:你用看嗎?我手腫的厲害而且非常疼痛。我堅持要去看,他們上來一人拽著我被銬著的手,讓我上車,一邊對我罵罵咧咧,還跟其他警察說:上小醫院給她看看得了。到了沈北新區道義一家私人醫院,國保大隊警察進屋先跟醫生小聲嘀咕,然後又跟拍片的醫生小聲嘀咕很長時間?說些甚麼我也聽不清。「片子」拍出來之後,醫生過來看我的手又看了看片子,開個診斷書說:肌肉拉傷沒事。我又被帶回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國保警察把「片子」交給看守所。由於我的手疼得厲害,生活幾乎不能自理,穿脫衣服、洗衣服、上廁所等都是屋裏好心人幫忙,一個月之後才有好轉。

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瀋陽市沈北新區「610」夥同國保大隊操控檢察院、法院、對我非法開庭,我被非法判刑三年。我的家人為我請律師上訴到瀋陽市中級法院,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對我第二次開庭,他們走過場維持原判。

得到我被維持冤判的消息,我丈夫、女兒及姐妹如五雷轟頂,上告無門。我被綁架時我丈夫有時晚上還要上夜班,為我的事東奔西走,整夜睡不著覺,經常一個人喝悶酒,有幾次女兒看到她爸爸躺在床上流眼淚。女兒結婚生子時,我正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可想女兒是怎樣的心情。我就這一個女兒,在她人生最重要的時刻,我沒能在她身邊,造成我終身的遺憾。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我被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所謂「集訓矯治監區」一小隊。在那裏被強制洗腦,逼迫放棄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不放棄信仰就不讓睡覺,不允許洗漱,不允許跟任何人說話,每天二十四小時被犯人看管,到晚上睡覺時,你得向獄警申請借被子,「首先得承認是罪犯,不承認是罪犯」,就不給你被子,大冬天讓你睡在光板床上。強迫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錄像、答污衊大法和師父的題,直到把你精神和身體折磨的承受不住、到了崩潰的邊緣,才達到他們的目的。

在馬三家監區遭受的摧殘

四十二天後,也就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被轉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馬三家子監區二分監區一小隊。在那裏強迫超負荷勞動,每天做迷彩服等各種服裝,要幹十二個小時的活,每個人都有定額,完不成任務的,輕的逼寫監規,重的就罰站、罰蹲。活多時加班加點,要幹十三個小時,把人累的身體打晃,吃不下飯,體重急劇下降,視力模糊看不清東西。每天早晨洗漱只有三分鐘,三十多度的天氣,就一件勞改服整天穿在身上,一個星期才讓洗一次衣服,身上發出難聞的氣味。而且隊長還利用刑事犯人監視法輪功學員,不允許法輪功學員之間互相說話。每月還逼迫在「罪犯考核分表」上簽字,不簽字就打罵、體罰。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晚,我因洗勞改服被犯人李麗告到隊長那兒。第二天隊長問我,我說明原因。坐在旁邊的副大隊長尤岩不允許我說話,上來就罵我,還說這裏是監獄、沒有你說話的權利。我跟她說:監獄也得有人權,現在是和諧社會,人性化管理,文明執法,你體現在甚麼地方?號子李麗(是管寢室吃喝拉撒睡的犯人)他欺壓所有人,你為甚麼不管,難道她有後台嗎?她就氣急敗壞的抓著我的脖領子,把我拽到沒有監控的辦公室,連打帶罵還侮辱我。而且逼我向她道歉,不向她道歉,就把我關進了「小號」。

小號裏陰冷潮濕,吃喝拉撒睡都在裏面,只有個小門洞,能送飯和水,晚上十點多鐘給個破棉被套子,第二天一大早五點多就收回拿走。每天還逼迫我聽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錄音。到了第五天晚上,我身體出現了心臟病、胃痛等症狀,身體抽搐。她們給我吃了五粒「救心丹」連按胳膊再掐人中,我才緩過來;第二天也就是六月二十五日把我從小號裏放出來。

打那以後,我身體一直不好。從小號出來後,腳腿腰部一直浮腫,而且腳趾之間開始爛,疼痛難忍。同時,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期間「外提」時,被瀋陽市沈北新區國保大隊及610人員掰傷的手和胳膊每天都在疼痛,有時睡覺都能疼的喊醒。就是這樣,每天還被逼迫幹十二個小時的活。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九日結束三年冤獄。當我走出黑窩的大門時,眼睛已看不清東西,腿走路無力。

以上所述我所遭受的迫害並不是全部,十六年來我身體上所遭受的痛苦尚且能表達出來,但精神和心靈上所遭受的痛苦,包括我家人在這場迫害中所承受的巨大壓力和痛苦,都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希望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士伸出援手,共同終結中共及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好人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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