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同修這麼一說,我一下子明白了,為甚麼有些同修一直不精進,證實大法的事也做,但總也不順利,不是這出錯,就是那不順,干擾很大,總向內找也找不到根上。雖然也曾發過聲明,但不真誠,而是走形式草草了事,一句「一切不符合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就完事了,真能那麼輕鬆作廢嗎?沒有真正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和執著,沒有從法上提高上來,就是無形之中保護了邪惡。
做錯了事,還捂著、藏著,這些執著你怎麼去,而且這裏面還藏著許多的執著心(怨恨心、指責心、妒嫉心、爭鬥心、抱怨心、為私為我心、不信師不信法的心等等),你讓師父對你怎麼辦?!師父是不願丟下一個大法弟子,可邪惡卻在虎視眈眈的看著你。
我個人認為一個真心悔改的大法弟子的嚴正聲明應該這麼寫:首先,簡述一下自己在甚麼情況下被邪惡關押或勞教的;其次,關押或勞教期間,自己做了哪些不符合法的事(言行舉止要具體,包括你倒向邪惡的思想反應);最後,再次回到法中,你悟到了自己的那些不足,如何改正,如何彌補給師父、給大法、給同修造成的損失。這些內容必須真誠懺悔,才能起到嚴正聲明的作用,才能清除被自己的這種執著掩蓋保護下來的邪惡不好因素。
同修之間沒有不好意思之說,出現甚麼情況,同修都能理解,不理解也正好幫你提高心性。恰恰你的這種顧慮心給了邪惡因素的存在市場,稍一不精進,就會被邪惡干擾。希望有這方面經歷的同修再從新發表一下嚴正聲明,起到真正的正本清源的作用,做一個乾乾淨淨的大法弟子。
個人所悟,如有不妥,請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