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紀秋的姑姑王國芳,是大慶市讓胡路區樂園小區居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十二月,一年之內經歷三次綁架,之後被非法關押於大慶市看守所四個月,在這期間,因為煉功被打罵、體罰,還被戴上手銬、腳鐐在各個監號游走,稱作「遊號」;二零零零年五月份,王國芳被非法勞教一年,送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在此期間,王國芳遭受了蹲小號、吊蹲五十多天、不讓睡覺、不給吃飽等折磨,又因絕食抗議被強行灌食,口腔被戳壞,牙齒被撬倒,還被加期四個月;二零零二年,王國芳再次被綁架,並被再次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非法勞教;二零零四年,王國芳在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展開的新一輪迫害,即所謂的「破冰行動」中,被以畸形變態的酷刑方式折磨致死,死時,王國芳吐了一地鮮血;王國芳死後,雙合勞教所又極盡所能掩蓋事實真相。
王紀秋的妹妹王繼榮,是訥河市國慶村村民。二零零二年,王繼榮被非法抄家、綁架,被送到黑龍江省訥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三個月;妹妹回家後,迫於壓力,放棄了修煉,即便如此,警察還是經常進行騷擾。妹妹在被綁架時,因被搜到了姑姑寫給妹妹的家信,導致了姑姑王國芳的第二次被綁架、勞教,也就是這一次勞教,姑姑被迫害致死。姑姑的受牽連、警察的不斷騷擾、社會輿論宣傳使家人不明真相給予的壓力,讓妹妹的精神受到極大打擊,及至姑姑被迫害致死,妹妹更是陷於深深的自責,自此,妹妹變得精神恍惚,失眠、恐懼、自言自語、罵人,甚至打人。二零一零年,妹妹在大慶市第三醫院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症。
以下是王紀秋陳述其姑姑王國芳被迫害致死、妹妹王繼榮被迫害致精神分裂以及自己被抄家、騷擾的事實:
一、姑姑被迫害致死
我姑姑王國芳,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出生,生前家住大慶市讓胡路區樂園小區,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折磨她三十多年的皮膚病(民間俗稱蛇皮身)不治而癒,心情由原來的鬱悶、厭世變得快樂,每天都樂呵呵的,曾經面臨破碎的家庭也得以保全。
1、姑姑被迫害的經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姑姑王國芳以為中央不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準備進京反映情況,已買好去北京的車票,在大慶火車站被警察截回,在怡園派出所被非法扣押十多個小時。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姑姑第二次進京,在天安門廣場被抓。被大慶讓區公安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送到黑龍江省大慶市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後又送大慶市讓胡路區拘留所行政拘留半個月,勒索家人五千元取保候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姑姑第三次進京,在天安門廣場再次被綁架,送到大慶「610」駐京辦事處太陽島賓館。因姑姑拒絕回答問題,被一大高個子的人打了幾個大嘴巴子,打了兩次後,這個人手中拿著的鋼筆把自己的手扎破了,才停止了行惡。十二月二十八日,姑姑被帶回大慶市後,被讓胡路區公安分局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關押四個月之久,在這期間因為煉功被打罵、體罰,還被戴上手銬、腳鐐在各個監號走,稱「遊號」。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姑姑被非法勞教一年,送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因姑姑不屈服,遭受了各種酷刑折磨,戴手銬、蹲小號、吊蹲五十多天,不讓睡覺,不給吃飽,姑姑因期間絕食抗議,被強行灌食,口腔被戳壞,牙齒被撬倒,還被加期四個月。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左右,姑姑被轉到哈爾濱女子戒毒所繼續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份被釋放。姑父迫於各方面壓力,在姑姑被非法關押期間,在未取得姑姑同意的前提下,姑父單方辦理了離婚手續;姑姑結束了非法勞教後,被單位讓胡路區龍南游泳館解雇,為了維持母子倆的生活,姑姑被迫開了彈棉花店。
二零零二年五月,我妹妹王繼榮在家被黑龍江省訥河市友好鄉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搜出姑姑寫給妹妹的信,訥河的警察以此信為藉口,夥同大慶怡園派出所的警察,到大慶市讓胡路明園小區──姑姑開的彈棉花店,綁架了姑姑,姑姑被帶到訥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二零零二年八月份姑姑再次被判勞教,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
二零零四年年前,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八大隊大隊長張志捷、王梅,九大隊大隊長郭莉,到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和萬家勞教所學習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經驗」。從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五日開始,雙合勞教所把從馬三家和萬家勞教所學來的惡毒「經驗」進行實際應用,他們把這一輪的迫害稱作「破冰行動」。雙合勞教所政委王玉峰下令:「用大棒子使勁打,看誰還不寫(悔過書)!……」獄警們在眾目睽睽之下,對著法輪功學員叫囂:「我們已經和火葬場聯繫好了,打死就火化,算自殺!」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五日,姑姑被獄警孫波新發明的一種酷刑折磨,用兩根木棒斜綁在鐵椅子的後背上面,再讓人背靠椅背,把雙臂經過椅背頂端,把雙腕銬在鐵椅子內側下面,兩木棒從肩上壓過,身體此時蹲不下起不來,非常難受,再用繩子綁在兩腳脖子上拉直雙腿,繫到暖氣管子上,身體呈L型懸起。就在這次「破冰行動」中,姑姑被迫害致死,死時吐了一地鮮血。當時齊齊哈爾勞教所所長:肖××、政委:王玉峰、紀檢書記:李××。
2、勞教所極力掩蓋事實真相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五點多,家人接到勞教所電話,說姑姑正在搶救,叫家人去。家人去了以後才知道下午一點三十分左右姑姑就被醫院確定已死亡,勞教所給家人的解釋是找不到家人電話號了,又以各種理由拖延探視時間;一直到十六日下午家人才在殯儀館看到姑姑的遺體。家人的外圍站了一圈警察呈包圍式,我用手摸摸姑姑的臉,碰到姑姑的嘴唇,發現下嘴唇裏都是青紫色的牙印,我忍不住失聲痛哭,邊哭邊說,「你們看我老姑的嘴唇都是牙印」。我話音剛落就有人把我拉走,我邊掙扎邊說,「讓我看看她身上」。他們硬把我架到門外車裏。
隨後姑姑的兒子,我的表弟也被架出來,表弟哭著說,「姐、這不是真的。」過了一會兒告訴我;「我媽的前胸都是紫的。她的兩手腕處有很深、很深的手銬印,紫青色而且破皮了」。隨後這些警察以勸慰為名強行拉開其他的家屬,不再讓家屬看下身。但是有一位殯儀館的女性管理員向一位家屬偷偷透露,姑姑死後的衣服是她給換的,還說我姑姑身上沒有一塊好地方。家人責問警察這些傷是怎麼回事,以王玉峰為首的陪同人員說王國芳突發心臟病,搶救時電擊電的。家人說,王國芳的身體非常健康。說是電擊造成的,更不可能,醫院裏被搶救過來的心臟病患者多了,沒見過前胸紫青的。
家人又問手腕怎麼解釋,得到的解釋是,王國芳不服管教給戴的手銬,她想掙脫掙扎時造成的,家人說你一派胡言,她不傻也不瘋,那個人無話可說,王玉峰一直都說自己不知情,聽家人說要找法醫鑑定打官司,就說回去了解一下會給你們一個解釋。第二天帶來了一位叫郭莉的說:王國芳不看電視還不讓別人看,上午九點把她帶到樓上教訓了一下是失手了,王玉峰假惺惺勸家屬和解,家屬說明天再說吧。當天在聯繫法醫時一位齊市政法委的熟人透露,「既然他們承認了,和解吧,你家能看到人(遺體)算不錯了,之前有幾個都是火化之後才通知家屬的,家屬來了看到的是骨灰盒,告狀都沒證據。更何況告狀也找不到律師,法院也不會給你立案,沒人敢接呀,上面下令『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啊!你沒有人家後台(江澤民)硬。」就這樣家人迫於壓力下才同意和解,也只得到二萬元的賠償款。最後哄騙我的叔叔在心臟病死亡證明書上簽了字。
3、給親人留下無盡的傷痛
在二零零三年,勞教所曾給家人打電話,說叫家人去見王國芳最後一面。當時奶奶內心懷著巨大的傷痛去了那裏,卻看到姑姑的身體非常好。原來勞教所騙家人去做她的所謂「轉化」,把已經七十四歲奶奶留在勞教所呆了三天,美其名曰陪陪女兒。在那期間,有三個人就像跳梁小丑一樣天天圍著姑姑大吵大叫,想強制她放棄信仰,姑姑不為其所動。
誰也沒有想到,那一次的見面真就是家人見她的最後一面。姑姑被迫害死時年僅四十週歲,孩子正在上高中,而其母親、我的奶奶已經七十五歲。二零一五年,已經八十六歲高齡的奶奶還不知道姑姑已不在人世,這十多年間,家人用各種方式哄騙奶奶。我常看見奶奶常常流眼淚,奶奶跟我說她想我姑姑哭的眼淚都流乾了,奶奶年紀大了,有冠心病,最近又查出心衰竭,家人一直不忍心告訴她。
二、妹妹被迫害致精神分裂
我妹妹王繼榮,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出生。一九九九年一月份通過姑姑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性格變得更加溫和賢惠,家庭和睦。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出自一己之私,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妹妹也未能倖免。
二零零零年,訥河市友好鄉派出所警察來國慶村問村黨支部書記董玉芹:「你們村有沒有煉法輪功的?」董玉芹告訴他們:「老王家煉法輪功。」隨後警察沒有出具任何手續搜查了我父母家,一無所獲,但是從此騷擾不斷。
二零零二年五月初的一天上午,訥河市友好鄉派出所所長西寧及幾名警察由村裏治保主任崔海深帶領闖入妹妹王繼榮家中,不容分說進屋就開翻,(也就是這次搜出姑姑寫給妹妹的家信,姑姑也因此被綁架,後被迫害致死),將剛剛趕集回來的妹妹和當時在地裏幹活的妹夫一起綁架,妹夫被友好鄉派出所關押了一天一夜後放回,妹妹被送到訥河市看守所關押三個月,被勒索了三千元錢。
妹妹回家後,迫於壓力,放棄了修煉,即便如此,妹妹仍舊被警察不斷騷擾。社會輿論宣傳使家人不明真相,警察又經常上門騷擾,妹妹精神受到極大打擊,後來姑姑王國芳又被迫害致死,妹妹陷入極度自責。從此精神恍惚、失眠、恐懼、自言自語、罵人、連打人也有過。她丈夫受不了她的折磨,在二零零八年同其離婚,之後有二年多時間裏,妹妹由父母照顧。
二零一零年,妹妹在大慶市第三醫院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症。在該院住院治療十七天後,因沒錢再住院,就出院在家靠吃藥維持至今。妹妹經治療後狀態有所好轉,妹夫為了夫妻感情,為了給年幼的女兒一個完整的家,重新和妹妹生活在了一起。
為了生活,妹夫只好帶著妹妹和女兒到外地打工,經親友幫助妹夫找了一份計件工作維持生活。妹妹總是處在莫名的恐懼中,每天都要有家人陪在身邊,這份活沒有時間約束,妹妹也可以幫點忙。生活的艱難再加上妹妹的病把四十多歲的妹夫折磨的又瘦又小,像個小老頭;孩子為了減輕父親的重擔,過早的輟學去商場當售貨員養活自己。
這期間,友好派出所的警察因找不到他們,就多次打電話到我父母家裏追問妹妹在哪裏,有一次有個自稱劉煥坤的警察打電話說,現在是他管這事,我父母說不知道,他們就要妹妹的電話號碼,我父母六十五、六歲了,每次接到電話都嚇得吃不好睡不好,生怕妹妹受到驚嚇病情再加重。妹妹被綁架後,有個叫馬威的警察(外勤),為了獲得政績,兩次哄騙、威脅、恐嚇我不修煉的父母抄寫「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還要給照照片,我母親不配合,他就大吼大叫,說不簽字就會出現如何如何後果、都自負。
三、我被騷擾的經歷
我──王紀秋,修煉前生活不如意,幹啥都賠錢,欠了幾萬元的外債,生活困苦加上生活壓力,患上了頑固性頭痛,頸椎增生,整天愁眉苦臉的,和婆婆一家關係也緊張。一九九九年農曆正月初五,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以後頭不痛了,頸椎也不疼了,幹活有勁了,心情也好了,也不再怨恨婆婆了。
二零零零年,我因看到妹妹經常受到警察騷擾,再加上二零零一年中央電視台播放污衊法輪大法的偽火視頻後,迫於社會與家庭的壓力,停止了學煉。二零零五年,我重新開始學煉法輪大法,生活有了很大轉機,外債還清了。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大慶市杜蒙縣警察姜雲生帶領另外兩人以查防火為由,搜查了我的住處,又打電話叫來了四個警察,強行拿走了我所有的大法書及資料。前後曾多次,警察和社區以各種理由騷擾
此次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運動中,所有參與者也都是受害者,因為他們也是被江澤民利用作惡的。我控告江澤民同時也是為他們(參與迫害者)鳴冤,作為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重任,現在該是把江澤民押上審判台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