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語音電話:致公檢法司及各級官員要看清訴江形勢(2015年11月1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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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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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現在播報江澤民被國內外民眾控告到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最新消息。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份以來,中國大陸和海外有二十萬人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刑事控告書,控告前中共獨裁者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對法輪功修煉者發動的長達十六年的群體滅絕性迫害。與此同時,世界各國民眾包括眾多的國會議員、政要、知名人士紛紛站出來參與訴江,僅亞洲地區參與訴江的人數已超過八十萬。

江澤民操控全國輿論宣傳工具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誣陷,利用央視自編、自演了「天安門自焚案」等嫁禍法輪功,煽動不明真相的老百姓的仇恨,製造了有史以來最大的冤案,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折磨致殘致死、甚至活體摘取法輪功修煉者器官作移植手術賣錢等等天理不容的罪行。善惡終有報!來自三十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香港、台灣以及海外的刑事控告書,要求司法機關立案、依法追究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

中國最高法院今年五月一日起,施行立案登記制,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可是中國多個城市的法輪功學員因為投遞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信,被騷擾、抄家、和綁架。警察嚴重違背憲法,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權利。從郵局的工作人員了解到:不少地區的控告信被阻止、無法投遞,是當地公安部門下令阻止郵寄控告江澤民的信件。這種行為嚴重觸犯了中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和第二百五十三條,構成了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罪。中國憲法規定,控告權就是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機關進行揭發和指控的權利。全民控告江澤民合理又合法。另外,六月三十日,公安部紀檢監察局印發了《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辦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要求建立登記制度。禁止中共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及其他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辦理,要求辦案單位及辦案人員遇到有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辦理的情況,應當一律記錄在案,並向相應紀檢監察部門報告。

江澤民利用中共迫害的不僅是法輪功修煉者,所有聽信了它謊言宣傳的人都是真正的受害人。因為在不了解真相的情況下人們對法輪佛法修煉者抱有負面看法,在不知不覺中與佛法結下惡緣。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必然給自己和家人招來惡報。如公安局長任長霞、央視播音員羅京等,遭車禍、得重病身亡的更是數不勝數,他們都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受害者。善惡有報是天理,看看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徐才厚、周永康等人,或鋃鐺入獄或是身亡,雖然是以貪腐的罪名被抓,但他們全都是迫害法輪功的兇手。江澤民即將被繩之以法,被送上歷史的審判台,送上人間的審判台!所有仍被利用的公、檢、法及各部門人員,為了自己和家人,不要再追隨江澤民參與迫害,看清形勢,懸崖勒馬,抓住這上天留給人的難得的機緣將功補過,給自己選擇一個平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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