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公檢法司人員的一封信
政法委、610、檢察官、法官及公安警察們:
在今天這個特殊的歷史時期,在善惡有報正在兌現的時候,大劫就在眼前。歷史證明,在大難中留下來的人,一定是良知尚存的人;被淘汰、銷毀的人沒有一個人是冤枉的。一旦真正大難臨頭的時候,你和你家人的平安就是我們的期盼。為此,特告訴你大難自救的幾句真言。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整整持續16年了。這些年當中,想必你們接觸了無數法輪功學員。你們捫心自問,這些被抓、被關甚至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他(她)們哪一個是吃喝嫖賭、坑矇拐騙、殺人放火以致給社會和國家帶來危害的人呢?沒有,一個都沒有。相反,他(她)們都是用『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的好人。法輪功學員傳播真相,是行使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印刷自由,出版結社自由),是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法輪功學員傳播真相是救人於水火之中,是行大善之舉。歷史已經給我們留下過沉痛的教訓──兩千多年前古羅馬帝國皇帝尼祿造謠說基督徒殺小孩、喝小孩血、奸淫婦女;尼祿自己派人放火燒城說是基督徒幹的。然後對基督徒大開殺戒,在基督徒被殺害時,被矇騙的人們歡呼雀躍。結果天降四次大瘟疫,大多數不明真相的人們都在瘟疫中失去了生命,強大的古羅馬帝國也因為迫害正信而被上天滅掉了。這一幕與今天中共迫害法輪功是多麼的極其相似。
中國有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從2012年王立軍闖美領館開始,這場惡報像暴風驟雨般傾瀉而下: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蘇榮、徐才厚、周永康等等等等,上百名政治局常委級、部級高官以及以下各級官員紛紛落馬,讓人震驚得目瞪口呆!這麼大批、這麼高級別的大員一個接一個的倒下,到底為了甚麼?表面說是貪腐,其實,眾所周知,中共體制下的官員,從上到下已經無官不貪、無官不腐了,為甚麼倒下的幾乎都是江澤民一夥的呢?
真實原因,就是他們都緊跟江澤民賣力迫害法輪功,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從而遭到了上天的懲罰,也就是報應到了!不止他們,這些年,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罪大惡極的政法委、610及公、檢、法、司已有多少人為自己的惡行買單甚至殃及了家人的生命,這些想必你們更心裏有數。上天也用藏字石、婆羅花等異象一再告知人們:法輪大法是救人的佛法,而迫害大法的中共必遭天譴。
身為政法官員、警察,你們一定都知道,這場迫害就是江澤民出於個人極端狹隘和妒嫉,利用手中權力一手造成的。對手無寸鐵、修心重德的善良百姓極盡殘酷的迫害,而且曠日持久;用「天安門自焚」等一系列編造的謊言欺騙和毒害全中國乃至全世界人民,這本身就是極其邪惡和極其愚蠢的。現在已是天象大明,全世界都知道大法好,都在聲討和譴責中國大陸迫害法輪功的罪行。如今,中國廣大民眾也已紛紛覺醒,有兩億一千七百多萬人聲明退出中共組織,不再與邪惡為伍,不再接受邪黨的欺騙。也有好多過去參與過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官員、610、公安警察等明白了真相,不再參與迫害,甚至開始保護法輪功學員。
目前,全國起訴江澤民的大潮一浪高過一浪,截至10月已經超過19萬人遞出了訴狀。街頭巷尾百姓都在痛罵江澤民,歷數其迫害信仰者、出賣國土、淫蕩等等對人民犯下的罪行。全球公審江澤民的一天很快就將到來!
許多地方人們包括警察對起訴江澤民的壯舉都「樂見其成」。可是,你們中的許多人還看不清形勢,還再執行著江澤民流氓集團的政策,想方設法的去迫害這些無私無我的好人,無論從哪一個角度,你們都得捫心自問,都得驚醒了啊!真得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考慮了,別稀裏糊塗地做了江澤民的替罪羊!
當然,你可能說我們只是執行上級的命令,但是你們想過嗎?到將來清算的那一天,哪個「上級」出來替你扛?即便是今天下令的省委書記,做事也得符合天道,否則,也必是在劫難逃。迫害法輪功下馬的省委書記還少嗎?無論是誰,只要你參與了迫害法輪功(佛法),那就都得償還,這是天理。從人理上講,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大審判時,當官的說只是制定了政策,沒親手殺人;而下邊說,我是執行上級命令,都想為自己開脫。可國際法庭認為:參與的都有罪!所以,誰也別想推卸責任,都得伏法。連集中營裏醫院的護士都未能倖免。從中國的國情講,《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已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政法委還出台了案件終身負責制,這些是給誰量身制定的呢?
法輪功學員在自身被迫害的情況下,冒著生命危險向世人講真相,不是為了推翻共產黨(共產黨亡那是天意),也不是為了自己,只是真心為了那些被謊言矇蔽的好人、為那些無辜受欺騙的世人,在不久的將來天滅中共的人類大劫難中能夠平安、得救,這其中包括你們警察與家人。相信你們都有頭腦,在當今社會,除了法輪功,現在還有誰肯冒這麼大的風險去管別人呢?這不是在做著最大的善事嗎?
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我們沒有起訴直接參與迫害的政法委610官員和公檢法司人員,我們知道是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裹挾了你們,我們把你們視作是被矇蔽的受害者和見證人。我們把十六年來身體受到的折磨以及精神上遭到的種種不公都用善心化解,我們不仇恨、不報復,只希望大災難來時,能解脫你。但是,如果這樣你們還不明白,還在助紂為虐的一味作惡,那麼,人在做天在看,不是總有機會留給你啊,人不治天治。那時刻到來時,你怎麼辦?!
今天能活在世上的人都是與大法有著大緣份的人。我們多麼希望通過你們辛勤的工作能保這一方人民的平安,也多希望你們與你們的家人都能幸福安康啊!所以今天我們發自肺腑的告訴你們這些,請在法輪功的問題上閃開身子,如果以前迫害過法輪功就趕緊想辦法贖罪,保護法輪功學員,傳播真相可贖罪。「上級」不是你的天,老天爺才是保你命的蒼天!三思再三思!!
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最後,衷心的希望你們都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關心你的法輪功學員
2015年10月31日
各位領導、司法人員、相關辦案人:
我們是吉林省的普通公民,我們一直關注著省內的一樁司法事件,此事件已持續兩年,屬於徹頭徹尾的冤案、錯案。鑑於此案關係重大,性質極為惡劣,為彰顯正義,儘早結束對案件當事人的無辜迫害,我們必須將此案呈於諸位直接或間接相關者,或工作中牽涉此類性質問題的各位面前。
在這樁司法事件中,被冤屈的當事人受到了諸多惡性傷害、虐待和欺騙。當事人家屬及十餘名律師也為停止司法不公付出了極多的努力,然而因為當地公安局、看守所、檢察院、法院之間相互包庇,相互勾結,用盡流氓手段,幾乎切斷了正當的依法公正處理這組案件的所有可能!
但正義永遠不會無路可行。我們向各級領導、社會各相關部門、相關人士發出這封抗議信,就將是抵制司法不公召喚正義的第一步。我們相信:正義的呼聲不會被消音,它終有一天會在世界的某個角落喚起共鳴;正義的力量必將集結成強大的洪勢,最終盪滌盡所有的醜惡與野蠻。
我們聲明,雖然我們知道此案每一司法程序中的每位具體辦案人的名字,以及每個人的具體枉法行為的細節,但我們仍然願意對其中的每一個人抱持盡可能的善意。因此我們本著對事不對人的原則,在此信中會隱去具體辦案人的名字。必須說清楚的是,這樣做不是在交易,不是在功利性的示好,以求得辦案者的手下留情;這樣做是因為我們希望能把各位從自上壓下來的惡劣的司法環境中剝離出來,希望你們還能用心底還存留著的良知來評判事實,來處理案件,來決定自己的人生,來給自己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吉林省吉林市2013年10月中旬集中抓捕了數十名法輪功修煉者,大部份人被押至所謂「洗腦班」,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遭受虐待與精神控制,其中王海田因遭受嚴重酷刑,被迫害40餘天後放回家,身體狀況每況愈下50多天後在痛苦中離世。根據本人記述遭受酷刑的經歷及火化後骨灰的異樣,家人懷疑其在「洗腦班」中極可能被人惡意注射有毒物質。
「洗腦班」是當代中國的「集中營」,它完全不受法律的限制,在現代文明之外犯下無數駭人聽聞的罪惡,有關這些罪惡,將有另文披露。除送至「洗腦班」的人員外,朱玉軍、鄧曉波、王振廣、馬馳、孟繁義、孫長盛、李德全、李德祥、車平平(曾多次絕食抗議)、張偉等十人一直被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他們僅僅是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而受到了刑事起訴。
2015年9月7日凌晨5點,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在有意隱瞞家屬與律師的情況下,對朱玉軍、車平平、馬馳三人進行了違法的秘密庭審,至今沒有宣判。
對這十名法輪功學員從抓捕到審判的整個司法過程,存在有無數的違法、枉法情節,這裏只能概括整理記述如下:
1.權大於法,以權代法。這是吉林市數十名法輪功修煉者突遭抓捕,其中十名面臨刑事起訴事件之所以違法的核心問題所在。據悉,2013年10月的全市統一抓捕行動,是在吉林市委書記張曉霈、吉林市「610」主任白岩、張鵬的直接指示、指揮下進行的。此後的洗腦強制「轉化」、審訊、起訴、審判的所有司法環節,也都直接接受來自他們的操控與授意。勿庸置疑,這種作法是政治對法律的嚴重僭越。2015年1月,噹噹事人王振廣的律師到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投訴船營區法院違法時,檢察院的接待者竟然對律師直言不諱:「現在就是權大於法」!我們認為,正是張曉霈、白岩等政府官員權力濫用、以權代法的行徑,直接造成了吉林市數十人被迫害的冤案!直接造成了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執法時嚴重違法的司法亂象!
2.公安部門在抓捕、刑偵過程中普遍存在嚴重的野蠻執法、暴力執法、違背程序執法的違法行為,審訊過程中則大量存在酷刑虐待的違法行為。典型的如:偽造證據,強制王振廣在與己無關的所謂「證據」前拍照,並指使當地社區人員冒充舉報人;當事人鄧曉波在所謂的「提外審」時,受到嚴重虐待與酷刑折磨。
3.看守所嚴重違法虐待當事人。具體事實包括:強制當事人進行超高強度、高毒性(無任何防護接觸重金屬)的無償勞動;蠻橫阻止律師與家屬會見當事人;辱罵、酷刑虐待當事人,強制剝奪當事人的信仰自由,禁止當事人從事信仰活動;對絕食抗議的當事人進行野蠻鼻飼灌食,其實質則是嚴重違法的身體摧殘;因當事人拒絕精神控制,看守所唆使或縱容在押人員毆打當事人;用威脅、欺騙等手段妄圖讓當事人更換律師或屈服,比如孫長盛的律師被看守所剝奪正當會見當事人的權利,並被看守所人員告知:孫長盛既決定辭退律師,又不出具辭退手續;再比如:看守所所長欺騙當事人說新政策要求「必須解聘外地律師」,並恐嚇當事人:「看守所有五個死亡名額」。
4.法院視法律如兒戲,全程嚴重違法辦案。具體事實包括:嚴重超審限關押,並不出具「延期審理決定書」,超期後對律師依法提出的「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申請完全置之不理;違反《律師法》「執業不受地域限制」的規定,胡說甚麼不接待外地律師,無恥抵賴拒不承認當事人與律師的委託關係;扯皮、撒謊、推諉、侮辱、恐嚇、直至驅趕,毫無廉恥的剝奪律師正當的閱卷權;耍手段威逼、誘騙當事人解除與律師的委託關係,把法律當成自己交易的籌碼,欺騙當事人及家屬說甚麼退掉外地律師可少判幾年,否則就重判,甚至「無限期關押」;違反開庭程序,有意向家屬與律師隱瞞開庭時間,違法開庭審理,甚至事後也拒不承認開庭事實。
特別典型的違法枉法行為及語錄摘記如下:
◆2013年12月,吉林市昌邑區法院某庭長對代理律師說:「我口頭告知你:上級有規定,不允許聘請外地律師!你有話語權,你可以到中院、到政法委去控告,我不會給你提供任何文件。」
◆2014年2月,代理律師將委託函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寄給吉林市船營區辦案法官,函件被退回,理由是「查無此人」。
◆2014年8月。法官:「車平平把律師辭退了,文件在我這裏。」家屬:「那你給我看看。」法官:「我沒必要給你看,我挺忙的。」 家屬:「你說車平平挺好的,我又沒看見,我們請的律師,你們也不讓會見?說辭退律師,也不給我們看文件,為甚麼?」法官:「你要這麼說,我沒啥跟你說了。……你聽不懂人話,不跟你說了,像你這樣的人,就得槍斃。」
◆孫長盛的家屬向船營區辦案法官遞交《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要求依《刑事訴訟法》對已超審限關押的孫長盛釋放回家。得到法官強硬答覆:「超審限是由法院說了算,你們說了不算。」
此外不止一位辦案法官多次對多名律師講過下面這樣的話:「不允許聘請外地律師」,「不接待,沒時間」,「我一定得接待你嗎?」「接收你的手續需要上邊批。」這些話暴露出這些法官要麼是徹底的法盲,要麼就是明知枉法,卻依然厚顏無恥地耍流氓。
5.檢察院也同樣完全淪為領導意志的工具,對案件毫無法律人的責任意識,對律師與家屬推諉、撒謊、打「太極」,典型的司法不作為。為推脫責任,當事人剛剛請到律師不久,剛到昌邑區檢察院沒幾天的案卷就被迅速移交給昌邑區法院,致使律師無法在檢察院的審查程序中調閱案卷;孫長盛、朱玉軍、馬馳、孟繁義、王振廣五人的案子初到船營區法院時,為追求政績,誇大所謂「犯罪」程度,是以團夥性質歸為一案的,但當得知當事人聘請多名律師做無罪辯護後,法院旋即將案卷退回檢察院,由船營區檢察院將卷宗拆開,再返回法院,此種作法顯然是為迴避六名律師集體辯護給他們造成的壓力,如此不嚴肅的對待案件,已構成枉法;與法院一樣,檢察院的辦案人也無視法紀,給當事人施壓要求撤換律師;對律師向檢察院遞交的昌邑區法院、船營區法院違法辦案的投訴置之不理、不予答覆。當律師質問給檢察院的投訴為甚麼沒有答覆時,吉林市檢察院的接待人員竟然回答:「特殊案件,吉林市就這麼規定的,我憑甚麼給你書面答覆?」
6.在對車平平、孫長盛等十人的辦案過程中,公、檢、法機關的所作所為是明顯的執法黑社會化,辦案人表現出的普遍冷漠與殘酷令人齒冷心寒。當事人在看守所中被拘押,這種拘押的意義已經由法律層面的限制自由等待案情調查、等待庭審宣判,變成了黑社會化的威脅、濫用暴力、強制屈服,在押人員簡直成了要挾人屈從於邪惡的人質!
2014年1月,李德全家屬到昌邑區公安分局反映情況,家屬認為煉法輪功不能構成被抓的理由,得到的答覆是:「你在這裏講法輪功就可以抓你。」家屬再要理論,卻被警察勒住脖子拖出房門,接著受到野蠻毆打,還有警察全程錄像。雖然這情境發生在公安局大樓內,但這些作為絕不能稱為警察執法,只能叫做匪徒行兇!
2014年9月,車平平的律師與家屬去船營區法院、船營區政法委要求法院依法辦案,都找不到人,卻遭到不明身份者毫不隱晦的監視、錄像和跟蹤。無法理解法院這樣莊重威嚴的執法部門,為甚麼要淪落到使用下三濫的特務手法對律師和家屬實施毫無用處的騷擾與恐嚇的地步!
車平平在看守所絕食抗議對自己的虐待,被強制每日鼻飼灌食兩次,食道被劃破,拔出管子時帶著鮮血,一位警察竟然可以笑稱「這是蕃茄醬」!2013年12月,車平平絕食絕水六十多天後,身體極度虛弱,生命垂危,仍多次遭到野蠻灌食,律師與家屬提醒他們不要再讓車平平成為第二個王建國(王建國,法輪功修煉者,2006年在吉林市看守所遭酷刑虐待,被押40天後被強制灌濃鹽水致死,年僅32歲。)接待警察面露不屑的說:「王建國死了我們也沒事。」看守所竟然有如此視生命如草芥的警察,我們完全有理由懷疑當事人在押期間會遭受嚴重的不公對待!
以上所述,句句屬實。這些事實讓我們認識到,朱玉軍、鄧曉波、車平平、孫長盛等十名法輪功學員的案子,要想在吉林市通過法律渠道得到公正的解決真比登天還要難!
這組案子,為甚麼不能正常按法律程序辦理?為甚麼不僅無視法律,甚至突破人倫道德的底線流氓式執法?為甚麼就那麼怕律師介入案子,甚至怕到舉止失態、胡言亂語、神智錯亂?合理的解釋只有一個:那就是這組案件從頭至尾都是違法的,根本經不起法律的檢驗!
不妨現在就擺明了談,幾乎所有在此組案件中的公、檢、法、司的辦案人,他們的行為與言辭,都在赤裸裸的表達他們的認識:涉法輪功案件就得另眼看待,涉法輪功案件就可以不按常理出牌!就可以不講法律!
1999年,僅僅因為江澤民個人權欲膨脹、量小善妒,使其如中邪魔、怙惡不悛、不計利害、不計後果、揚惡抑善、大開殺戒。致使為數眾多的法輪功修煉人群,這些追求真、善、忍美好精神信仰、祛病健身的鬆散人群,這些對社會從沒有一點破壞性的社會各階層的普通人,一下子成了整個中國社會的敵人。法律,淪為極重要的一項打擊迫害法輪功的工具。而鑑於根本沒有任何一條涉及法輪功的處罰條款,有勞教制度時,這種不經過檢察院、法院正當司法程序而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處罰方式,就成為制裁法輪功修煉者的主要手段;勞教被廢除後,所有以「邪教」之名對法輪功煉習者的刑事處罰則是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錯誤判決,因為根本沒有法條將法輪功定性為「邪教」。
十多年過去了,對法輪功的歧視與迫害似乎已經成為很多中國人見怪不怪的常態。但是人們卻難以意識到,對於法輪功不公對待的同時,卻是在整個中國社會釋放出了奸狡、虛偽、怯懦、冷漠、惡毒、暴虐……種種人性中的醜惡。法律是打壓法輪功的急先鋒,因此中國法律界的墮落與敗壞也尤其嚴重。近十幾年來,中國的司法環境每況愈下,暴力執法、刑訊逼供、剝奪辯護權、任意量刑、司法腐敗……這種種嚴重踐踏法律正義精神的行為,不難發現其最開始都是給法輪功修煉者們使用的那一套,而現在,它們已經漫延成為某些人借用法律欺凌弱者、謀財害命、打擊異己的一個普遍模式!
這樣發展下去是非常可怕的。其實這種可怕的後果已經在逐漸顯露。那些放棄良知、靠迫害良善製造政績以圖把持權力的人,那些屈服於威權的人,還有那些只圖眼前利益、依附權貴、甘為權貴鷹犬的人,你們怎麼不想一想: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你們為了眼前暫時的享樂、暫時的風光,卻搗毀了整個社會賴以維繫的價值根基。當社會因為你們的不義與冷漠而崩潰了的時候,你不僅會喪失所有的名利,更恐怕會因為自己曾經的所作所為而面臨歷史的審判!
其實,報應已經開始:那些靠壓榨別人的血和汗,靠投權勢所好、瘋狂迫害無辜以撈取政治資本的人,曾經多麼不可一世,結局怎麼樣:不過是名利喪盡的一枚階下囚,受著千萬世人的唾罵。
社會還沒有崩潰,是因為還有那樣一些人,他們堅守正義,不畏強權,他們堅持法律的正義精神,他們在最困難的逆境中依然堅持自己的信仰和做人的操守。在上述這組案件中,十四名來自北京、重慶、山東、湖北等地的律師們不畏辛苦數次往返,遭遇無數冷遇白眼,卻始終不懈依法力爭自己的辯護權,盡力為當事人爭取正當權益,這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精神,才是維護法律正義的中堅力量;那些在囹圄中飽受不公對待的當事人,他們頂著巨大的壓力與痛苦堅守自己的精神信仰,甚至還在找機會奉勸那些傷害者不要再做害人害己的事,此中之大善與悲憫令人動容;還有那些營救者們的努力,他們冒著巨大的風險,通過電話、信件一遍又一遍,不厭其煩的向辦案者們發出規勸與告誡,辦案人們,請卸下邪惡套在你們身上的鎧甲,請不要再把那些勸告當成玩笑,不要一次次推開那些送到你面前,送進你耳中的真誠與善意。他們勸告你們,是因為他們仍抱有挽回你的良知的希望,可是你們卻因為短視和怯懦而放縱自己犯罪!
辦案人們,作為堂堂的政府公務員、執法人員,為甚麼要把自己體面的工作形像搞得像黑社會地痞無賴一樣呢?你們真的甘心這樣做嗎?
你們通常的推脫之辭是:整個環境就是這樣的,很多事情我們也沒辦法。真的沒辦法嗎?請你們看看這組案子中的當事人、辯護人、營救者們,他們為了這個社會的公正,為了人性的向善,付出巨大的代價而在所不惜。你可以不必像他們一樣,但至少你不能成為他們的敵人。你要知道,他們努力爭取的,其中也包括著你的尊嚴與權益!
這組案子並沒有像某些領導想的那樣速戰速決,因為正義力量的各種努力,使它拖延了兩年,現在仍處在一種僵持狀態。從積極方面看,對於辦案人員來說,這種僵持預示著一種可能,一個機會。一個自我拯救的機會。你需要拿出勇氣,讓法律擺脫權勢的操控,你是執法者,本就該堂堂正正維護法律的尊嚴。無論是哪個程序的司法錯誤,現在都有改正的機會:法院可以撤案,或者充份尊重當事人與辯護律師,嚴格依照法律程序開庭審理;基於此前的辦理是毫不嚴肅的走過場,檢察院應當向法院提出撤銷公訴,重新核實所有卷宗證據,同時應當認真受理律師向檢察院控申科提出的多次投訴與控告;公安部門應當向檢察院提出撤訴申請;看守所應當對車平平、朱玉軍等身體狀況很差的在押人員予以很好的照顧治療,並執行保外就醫。我們認為,這些建議都是最基本的改正前期自己執法錯誤的辦法。
同時,與此案類似的案件還包括:
◆吉林省磐石市金國蘭、金國琴姐妹的案件。2013年12月,金國蘭、金國琴被抓,代理律師卻被法院拒之於大門之外,EMS郵遞律師委託函,被無理退回。2015年8月,法院在不通知律師的情況下違法開庭,並揚言:「你們請的律師來了我們就抓。」一審判金國蘭四-五年,金國琴五-六年。
◆吉林省長春市王淑豔、劉香閣案。2014年10月,二人先後被抓捕。2015年1月,案件移交法院,5月,法院通知家屬即將開庭,但只許2人旁聽,並需開具不修煉法輪功的證明。因為律師沒有不煉法輪功的證明,因此開庭不通知律師。當家屬質問此舉不合法時,法官回答「有內部規定」。律師針對不許律師上庭一事投訴到檢察院,檢察院則回覆「此事已交給610處理,他們管不了。」2015年8月法院二次開庭,法官依然無理由拒收律師函。
◆吉林省長春市付燕飛案。付燕飛今年3月15日被抓捕,律師到區法院要求閱卷,被辦案法官拒絕,理由則是「吉林省就這麼規定的」。
◆吉林省為甚麼會成為如此囂張的法外之地?無論是誰,有甚麼樣的權力,製造了這種無法無天的邪惡,都是在嚴重的犯罪。我們不會任這種罪惡無休止的延續,我們一定會對這些不義之事追蹤到底。我們會一直秉承善意,也會持續曝光醜惡,直至人心歸正、天下清明的那一天。
讀到此信的各位,尚有良知者,請拿出勇氣來,不要再被這種邪惡裹挾。因為行公義之事,不僅是在幫助別人,更是在挽救自己。
最後,衷心請各位珍重!
-給雲南省各地政府機構、公檢法系統及610人員的公開信
從2015年8月以來,雲南省各地州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因依法控告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遞交了控告一事,陸續被騷擾。有的法輪功學員被單位叫去「談話」,說明是 「610」辦要求談話的,要求放棄「訴江」。有的單位威脅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你這樣做是想把自己的退休工資搞沒了」等。有的威脅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有的地方是社區和居委會到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有的地方由國保、國安、「六一零」辦、派出所、及當地社區或村委會等人員一齊到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抄家,罰款,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保證書』等等,這一切都是要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起訴江澤民。
在退黨大潮、訴江大潮波瀾壯闊席捲全球,勢不可擋的今天,在當今執政者對江氏集團「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浪潮中,江澤民和他的幫兇爪牙們早已惶惶不可終日,誰還那麼糊塗啊!還在給江氏集團當槍使?!
那些強行逼迫法輪功學員「撤訴」的行為,能夠阻擋得了江澤民被起訴、被法辦的那一天到來嗎?真的不能。
同在一片彩雲藍天之下,這塊熱土共同哺育了我們,我們有著很大的緣份,在這歷史的關鍵時刻,我們不願看見你們中的很多人至今還在被中共江氏集團矇蔽和利用,做著害人害己的事,最終落得悲慘的下場。所以我們今天給你寫來這封信,告訴你很多事情的真相,這也是維護你的知情權,靜心看一看,一定有收穫,了解了真相後才能清醒,為自己的未來著想,不給即將受到清算的中共和江氏集團當陪葬。
一、我們為甚麼要起訴江澤民
江澤民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於1999年7月20日未經中共中央其他常委同意擅自發動了對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毫無人性的殘酷迫害,至今已有十六年,經海外明慧網不完全統計,被迫害致死的已有3888人(由於網絡封鎖實際人數不止這些),還有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此事已被國際社會廣泛知曉,十六年中,被迫害妻離子散的法輪功學員家庭更是以千萬計,江澤民製造了無數冤案。
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阻撓法院受理案件,「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該《意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可是現在卻有人說「法輪功(學員)誣告江澤民」。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那麼多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被枉法判刑,無數事實和案例就擺在世人面前,我們在訴狀中列出的都是十六年來,自己親身經歷的精神和肉體受到的殘酷折磨,怎麼能說是誣告呢?因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我們才要告它。我們在起訴江澤民時,沒有起訴直接參與迫害的各級政府官員和公檢法司人員,我們知道是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裹挾了他們,我們把他們也視作是被矇蔽的受害者和見證人。法輪功學員直接起訴江澤民,終止這場迫害,是對所有被動參與迫害者的解脫,而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的過程,也是給很多參與迫害者一個贖罪的機會,只要你對這件事本身不阻撓、不破壞就是在贖罪。
目前,全國起訴江澤民的大潮一浪高過一浪,截至10月20日已經超過19萬人遞出了訴狀。街頭巷尾百姓都在痛罵江澤民,歷數其迫害信仰者、出賣國土、貪腐荒淫等等罪惡和醜行。全球公審江澤民的一天很快就將到來!許多地方人們包括警察甚至中共高層不少人對起訴江澤民的壯舉都「樂見其成」。可是,你們中的許多人還看不清形勢,還在執行著江澤民流氓集團的政策,無論從哪一個角度,你們都得捫心自問,都得驚醒了啊!真得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考慮了,別稀裏糊塗地做了江澤民的替罪羊!一定要與罪惡的江澤民切割,為自己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啊!
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完全違法
從普世的概念簡單地講,讓人明目張膽或心存僥倖行邪作惡,讓人成為壞人的一定是邪教;法輪功叫人首先做一個好人,信仰『真善忍』理念、修心向善,成為更好的人,身心健康,已經得到社會的公認。
「邪教」之說,出自於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訪談,隨後《人民日報》跟風發表評論員文章。然而個人講話和媒體報導均不是法律。
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學煉法輪功及宣傳法輪功違法,也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邪教」。自1999年10月至今,被公檢法作為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行為定性、定罪、量刑的藉口有:《公安部通告》、《民政部通告》、《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二)。
而這兩個《通告》和兩個《司法解釋》均沒有通過人大立法機構確定,都是行政文件,依據這種行政文件再賦予法律權力,這本身就是違法。1999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為了迎合當時的政治形勢,匆忙補充了這一決定《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此《決定》與中國憲法第36條相違背而無效,不能適用。此外,該《決定》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過法輪功三個字,「法無明文不定罪」是基本的法制原則。迫害開始後的2000年,公安部頒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該文件共認定「邪教」組織14種,沒有法輪功。
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規範,懲惡揚善是國家法律的本質。法輪功學員修心向善做好人,正是在維護國家法律。從法律上說,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則完全是違法的。
三、中共江氏集團鎮壓法輪功的藉口都是謊言,也是愚弄各級政府人員的伎倆
一直以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都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對外欺騙,對內愚弄,特別是在政府機構內部,更是長期封閉似的洗腦,給各級政府人員灌輸了大量「精緻」的謊言,讓你們中的很多人當真以為法輪功是「×教」,一說到法輪功,很多人腦子中裝的都是「圍攻中南海」、殺人、自焚等中共江氏集團「精心」編排的謊言,心中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充滿了無由的仇恨。在這場迫害運動中,江澤民實施了德國法西斯的「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成了真理」的做法,為了打壓而製造諸多謊言,在此僅列舉兩例。
將「四二五」和平上訪侮蔑為圍攻中南海。
事實是最好的廣告,由於法輪功給百姓帶來的身心健康、道德高尚的事實,使修煉人數如滾雪球一樣增長。當時的政法委書記羅幹為撈取政治資本,迎合江澤民對法輪功受尊敬的嫉妒,派警察到法輪功煉功點臥底找證據想羅織罪名,可反饋的消息都是無任何問題。
羅幹的連襟偽科學家何祚庥,便寫誣陷法輪功的文章登載。說真話、辦真事的法輪功學員和平去說明真相,天津警察無理抓人,當學員要求放人時,天津說公安部介入了此事,要解決問題得去北京。於是萬名法輪功學員去中南海附近的國家信訪辦上訪。沒有阻塞交通,沒有秩序混亂,只是在人行道上排著大長隊,有的看書、有的煉功,沒有口號,沒有標語,靜靜的在路邊等待。當時的總理出來找了幾個代表進中南海了解情況,法輪功代表提了三個條件:一是釋放天津被抓的45名學員;二是允許出版《轉法輪》;三是給法輪功學員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當時的總理開明的解決了問題,學員們靜悄悄的離去。
由此看來,法輪功學員沒有一點點自己人權信仰之外的要求,與政治毫不沾邊。秩序井然、心態祥和,連警察丟在地上的煙頭都撿走。法輪功學員要求自己在哪裏都要為別人著想,怎麼會圍攻誰呢,全國學煉的有一億人,只是知道此事的極少部份學員去了,而且目的只是希望能正常的煉功。
被稱為「世紀謊言」的「天安門自焚」案。
2001年8月14日,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在聯合國會議上,就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並發表聲明說:「自焚事件」的錄像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中國代表團面對國際上的譴責沒有一句辯詞。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
二零零二年一月,海外新唐人電視台製作的影片《偽火》獲美國第五十一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偽火》把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播出的所謂「天安門自焚」的錄像以慢鏡頭重新播出。
錄像慢放鏡頭中你可以清楚的看到:1、女孩的母親是在點火現場被身後穿軍大衣的人用不明器物打死的。2、而那個小女孩在做了喉管手術後竟然還能底氣十足的接受記者採訪並唱出一支歌來。3、自焚應是突發事件,然而從未見背著滅火器巡邏的天安門警察竟在事件發生的幾乎同時拿著滅火器、滅火毯出現在事發現場。4、那個叫王進東的「自焚者」在熊熊烈火燒過後,頭髮整齊的背在腦後,其自稱裝汽油的雪碧飲料塑料瓶放在兩腿間沒有一點損壞。5、所有嚴重大面積燒傷的所謂「自焚者」身上裹滿了紗布,這嚴重違反醫學常識,記者到無菌要求非常嚴格的燒傷病房採訪,竟連最基本的衛生防護都沒有:不戴口罩,不穿白大褂等……這些明顯的大漏洞,告訴了我們甚麼呢?
中共在歷次政治運動中都是通過它控制的媒體對它要迫害的對像進行一言堂的批鬥,同時偽造各種假證,煽動民眾的仇恨情緒,為大打出手製造藉口。想一想,天安門自焚偽案都做的出來,那其它諸如「殺人」啦,各種栽贓還有甚麼做不出來的呢。
四、真誠的勸誡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整整持續16年了。這些年當中,也許你們也接觸過法輪功學員。你們捫心自問,你們所認識的本地這些法輪功學員,他(她)們哪一個是吃喝嫖賭、坑矇拐騙、殺人放火以致給社會和國家帶來危害的人呢?沒有,一個都沒有。相反,他(她)們都是用『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的好人。直到今天為止,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一條法律將法輪功定為邪教組織。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活動完全是合法的!因此,所有的迫害行為都是違法的,是犯罪行為!
儘管江澤民集團導演「天安門自焚」、「精神病殺人」等鬧劇栽贓法輪功、煽動民眾仇恨、不斷升級迫害,法輪功學員仍然堅持和平、理性地講述真相,在逆境中堅守對「真善忍」的信仰,做道德高尚的好人。目前中共控制的公、檢、法系統把《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套在法輪功學員身上,是完全錯誤的,是執法犯法。法輪功學員沒有破壞任何一個法律的實施。
當然,你可能說我們只是執行上級的命令,但是你們想過嗎?到將來清算的那一天,哪個「上級」出來替你扛?即便是今天下令的不管是誰,做事也得符合天道,否則,也必是在劫難逃。迫害法輪功下馬的政府官員還少嗎?無論是誰,只要你參與了迫害法輪功(佛法),那就都得償還,這是天理。從人理上講,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大審判時,納粹德國中當官的說只是制定了政策,沒親手殺人;而下邊說,我是執行上級命令,都想為自己開脫。可國際法庭認為:參與的都有罪!所以,誰也別想推卸責任,都得伏法。納粹戰犯很多被送上絞刑架,連犯下罪行的納粹集中營裏醫院的護士都未能倖免。
從中國的國情講,《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已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政法委還出台了案件終身負責制,這些是給誰量身制定的呢?從法律上講,鎮壓法輪功根本就是非法的,直接就是一場政治打壓運動。當歷史走過這一頁後,當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都要受到處理的時候,「上級」會為你承擔責任嗎?文革過後對「三種人」處理時,誰為他們承擔責任了?文革後北京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的自殺就是很好的說明,他執行了上面的命令,而到頭來誰也不會保他。當江澤民及其幫兇被法辦時,誰會保你?你又會如何為自己辯護呢?歷史的教訓是深刻的,並不能因為執行上級的命令,而逃脫被清算的下場,千萬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啊!另外,今年七一,沒有轟轟烈烈的慶祝活動,卻推出了新官上任「向憲法宣誓」的制度,宣誓詞沒有「忠於黨」,而是「忠於祖國,忠於人民」這實在是震驚世界、值得所有以為有「黨」撐腰,做了壞事沒後果的人深思啊!
法輪功學員在自身被迫害的情況下,冒著生命危險向世人講真相,不是為了推翻共產黨(共產黨亡那是天意),也不是為了自己,只是真心為了那些被謊言矇蔽的好人、為那些無辜受欺騙的世人,在不久的將來天滅中共的人類大劫難中能夠平安、得救,這其中包括你們這些執行迫害的各級人員與你們的家人。相信你們都有頭腦,在當今社會,除了法輪功學員,現在還有誰肯冒這麼大的風險去管別人呢?這不是在做著最大的善事嗎?
中國有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從2012年王立軍闖美領館開始,這場惡報像暴風驟雨般傾瀉而下: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蘇榮、徐才厚、周永康、周本順……在雲南省有原省委書記白恩培、副省長沈培平、秦光榮等等,上百名政治局常委級、部級高官以及以下各級官員紛紛落馬,讓人震驚得目瞪口呆!這麼大批、這麼高級別的大員一個接一個的倒下,到底為了甚麼?表面說是貪腐,其實,眾所周知,中共體制下的官員,從上到下已經無官不貪、無官不腐了,為甚麼倒下的幾乎都是江澤民一夥的呢?
真實原因,就是他們都緊跟江澤民賣力迫害法輪功,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從而遭到了上天的懲罰,也就是報應到了!不止他們,這些年,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罪大惡極的政法委、610及公、檢、法、司已有多少人為自己的惡行買單甚至殃及了家人的生命,這些想必你們更心裏有數。上天也用藏字石、婆羅花等異象一再告知人們:法輪大法是救人的佛法,而迫害大法的中共必遭天譴。
現在老百姓都知道法輪功是一群好人,全國有很多政府工作人員已明白了迫害真相,也看到了很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惡人遭報應的事,所以遇到是迫害法輪功的差事就躲,有的還暗中保護法輪功學員。還有許多大陸警察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工作便利保護法輪功學員。一位在公安局工作的人對老同學講:「老同學,你煉法輪功我早有耳聞,但是我告訴你,我從來都沒有迫害過法輪功,我們也接到過群眾(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隊長告訴我們:「把警笛拉得大大的,到那地方繞三圈,就給我回來!」。有位警察對法輪功學員講:「有次上面接到舉報叫我去抓人,可是我想,讓我抓人,可沒人規定我必須抓到啊,所以我轉了一圈就回來了」。 這都給他們自己選擇了美好的未來。
同為雲南人,我們多麼希望你們與你們的家人都能幸福安康啊!所以今天我們發自肺腑的告訴你們這些,請在法輪功的問題上閃開身子,「上級」不是你的天,老天爺才是保你命的蒼天!三思再三思!!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最後,希望雲南各地政府機構、公檢法系統及610人員的工作人員,趕快醒悟,停止配合中共江氏集團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種行為,遠離迫害,就是遠離災難。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在善待自己。衷心的希望你們都能有一個光明的未來!
真心為你們好的法輪功學員
2015年10月
朋友:你好!
無論你從事何種職業、身居多高的官位,在我看來那只是你的工作,無非是一種謀生的方式罷了。所以,今天請你暫且忘記你的身份,從法律和人性的角度回頭看看這些年來你們的所為。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就是說從2016年1月1日起,你們都必須面對《憲法》宣誓,這是中共執政以來的首次。《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不能說你可以在《憲法》管束之外吧。
1999年7月,江澤民在沒有任何法律根據的情況下,因為個人的權欲和妒嫉,一手挑起了長達十六年的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回首這十六年來,你們完全充當了江澤民打手的角色。無論你是自願的還是被脅迫的,但是事卻是你們做的。你們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搶劫私人財物、對法輪功學員隨意綁架、毆打,你們為了強行改變法輪功學員們的信仰,將他們非法關押到精神病院、勞教所、洗腦班、黑監獄遭受各種酷刑折磨。截止到2015年10月16日,全國已確認的就有389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而小小的河北省保定地區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九年十年多時間,就有95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被酷刑致傷、致殘、致瘋1402人;被枉法判刑116人;被劫持勞教835人;被強行投入精神病院27人次;被非法拘禁5789人次;被綁架到「轉化班」殘害2817人次;被騷擾13.2萬人次;被打家劫舍3105人次;敲詐勒索現金共計1916.485萬元;並搶走大量家具、電器、糧食、耕牛、金銀首飾等私人財產。
用法律衡量,你們這些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犯了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綁架罪、非法搜查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等等。
你們十幾年來的這種無視法律、以權代法、以言代法的違法行為,使「法律」失去了它應有的公平正義,使我國《憲法》形同虛設,使國人不再相信任何法律,導致現在社會問題百出。
還有:近幾個月來,你們以落實「起訴江澤民」事件為由約談或到法輪功學員家裏進行所謂的調查。作為執法者,你們不去調查江澤民的犯罪事實,反過來威脅、騷擾甚至綁架受害者。可否知道,你們的行為已經觸犯《憲法》第41條:「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的規定。
你可能說:那都是上級的命令。那麼你有上級的文件嗎?你調查「訴江」有最高檢的委託書嗎?《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你想想:在一九九九年,人大常委會的反邪教決定及兩高的司法解釋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法輪功;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認定的14個邪教組織中也沒有法輪功。而你們上級下達迫害法輪功命令時從來不形成文件而是口頭傳達,那麼這意味著甚麼呢?文革結束後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的警察就是前車之鑑。
其實,你們靜下心來,捫心自問,這些法輪功學員與你們本是同鄉,又無冤無仇,按『真善忍』做好人,煉功強身健體何罪之有?竟被你們迫害的如此淒慘:妻離子散,流離失所,甚至失去生命。當你們面對老人們的眼淚、孩子們的哭喊……作為這場迫害的製造者,難道你們一點惻隱之心都沒有嗎?他們可是你的同胞鄉親呀。
從2015年5月1日起,最高法院施行「有訴必理、有案必立」。法輪功學員們面對你們的種種違法行為,沒有像普通人一樣打擊報復,就是利用法律為自己討回公道也沒有起訴你們這些直接迫害者,也只是將江澤民訴諸法律,這不是說你們沒有犯罪。是大法師父洪大的慈悲與寬容,要把你們從罪惡中分離出來,要把你們解脫出來,再給你們一次改過的機會。因為這場迫害是江澤民一手挑起的,迫害善良可能並非出自於你們的本意,是迫於上級的壓力、為了自保、為了飯碗違心的幹的,從而造下了無法償還的罪業。因此,也是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的受害者。但是作為你們,一定要看清形勢,抓緊時機,大法的慈悲與威嚴同在!神留給你們的時間有限,機會只有這一次。如果你們再追隨江澤民參與迫害,你們就是真正的犯罪,就會步入惡報者的後塵,這是所有法輪功學員們所不願看到的。是遠離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選擇正義光明、未來幸福的新生;還是緊跟江氏集團、繼續實施迫害,選擇邪惡黑暗,陷入萬劫不復的悲慘境地,全憑你自己的善惡一念。
要知道,在這場正邪較量的巨變中,沒有看客!每個人都必須在大善大惡間作出自己的選擇。許多明真相各級職能人員,已經不再參與迫害,還有的在暗中保護法輪功學員,抵制抓人,心存良知善念。如:某市的一個主管刑事的法院副院長說:「我把所有法輪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審拖著……」;一位警察隊長接到不明真相人的舉報時,就令警員:「把警笛拉得大大的,到那地方繞三圈,就給我回來」;一位警察接到舉報叫他去抓人:「叫我去抓人,可沒有人規定我必須抓到呀,所以我轉了一圈就回來了……」;還有天津市「610」辦公室郝鳳軍、瀋陽市司法局局長韓廣生等一批公檢法司的高官,他們不被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的強權和利益誘惑,勇敢的站出來揭露迫害內幕抵制迫害,公開聲明退出了中共一切組織。
人在做,天在看,誰也逃脫不了善惡有報的天理。
原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2015年6月11日被判無期徒刑;中共中央委員、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已被移送天津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將被判刑入獄。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在2015年10月16日被雙開並移交司法機關立案審查。原最高法院副院長奚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立案審查,於2015年9月29日被雙開。同時被爆出,「十八大」後的三個月內,就有三百四十個政法委書記暴死、被雙規、車禍、他殺等各種形式而斃命或落網,加上其他各級政法委官員共四百五十三人,2014年全國法院系統2108名人員被查。
現在海內外訴江大潮上順天意、下合民心、勢不可擋。截止到10月18日,已有近十九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敦促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訴。中共上層面對十幾萬起訴江澤民的訴狀,沒有做出任何形式的阻攔,這也表明:不但全國老百姓樂見首惡江澤民被控訴,中共上層相當多的人對法輪功學員控訴江澤民的行動也都樂見其成。訴江已無可阻擋,江澤民被法辦、結束這場迫害只是一個時間問題了。
孔子曰:「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我期盼立在危牆之下的你,一定要看清這歷史的巨變,一定要給自己留條後路。不要再聽從江澤民黨羽的邪惡命令迫害法輪功學員,否則,當江澤民被押上歷史的審判台那一刻,您怎麼辦?聰明人都能看出,習近平在極力與江澤民罪行切割,怎麼會替江澤民的滔天罪行買單呢。
我們真心希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和阻礙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人,趕快認清形勢,順應天象變化,真正了解真相,為了自己和家人都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將功補過,站在善良的一邊,不要為了行將就木的歷史罪人江澤民當替罪羊毀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
我衷心祝願你,在這歷史的關鍵時刻能做出正確選擇,與家人、自己都能幸福平安!
一位保定法輪功學員
-給參與迫害的平谷法官、檢察官的信
尊敬的法官(檢察官):你好!
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今天給你寫這封信,是想說說最近你院審理(提起公訴)的馬佔全、賈鳳芝、王建福所謂涉嫌300條的案子,或許你知道他們的情況,但我還是把知道的情況說一說:
2015年1月7日下午,馬佔全、賈鳳芝、王建福出門,因為賈鳳芝向鄉親免費贈送四本真相掛曆,被不法警察非法跟蹤綁架並抄家,親戚的汽車被扣,電腦、打印機等很多東西被搶走,包括馬佔全兒子學習所用的兩台手提電腦、一台激光打印機,甚至王建福家的兩個檯燈也被掠走。
三人被綁架後,他們的家庭也承受了很多的魔難。
馬佔全妻子田淑榮和兒子馬健以及王建福的妻子張志雲在此期間也受到了迫害。
王建福的妻子張志雲以在路邊做早點生意為生,2015年4月13日,西高村治保主任羅勝雲和三個濱河派出所的警察騷擾她,要她交代丈夫煉功等情況。4月17日上午平谷公安預審的三名警察和東高村派出所兩個警察再一次去路邊騷擾她。
馬佔全妻子田淑榮也被騷擾,平谷公安曾到她家和單位騷擾,還讓她單位領導簽字。
2015年5月3日,田淑榮和張志雲在天津前進監獄附近被清河分局警察非法抓捕並被抄家,又搶走了一些私人用品。次日警察在非法抄家過程中與馬佔全的兒子馬健發生衝突,為保護家裏數次(至少5-6次)被非法抄家僅剩的一點財物,也是16年來遭受無數次生離死別痛苦的宣洩,馬健奮起自衛,卻遭暴力群毆致傷(右手肌腱斷裂、手臂青紫一個月不能動),清河分局國保警察龔學文狠勁掐他的脖子,致使馬健在透不過氣的情況下咬了他一口,被平谷國保張大明(多次參與綁架和抄家,此次是帶領清河警察抄家的)舉報到漁陽派出所後被刑拘,其後家中再次被非法抄家,其中參與之一的女警叫彭澤凌,另一警察叫牛青軍。
隨後於2015年7月9日開庭宣判馬健六個月徒刑。馬健本是大學生,目前已被迫退學,在平谷區醫院檢查出手指傷殘,後轉至積水潭醫院接中指斷裂的肌腱,現在中指仍不能伸直。
田淑榮和張志雲於5月5日被非法刑拘於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不斷被逼迫放棄信仰。6月11日被清河分局索要一千元保證金回家,三十多天的精神折磨和打擊,使二人體重急劇下降,身心疲憊,給家裏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以上提到執法過程中的「非法」,是因為:
1、辦案人員辦案過程中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穿便衣,沒有合法手續、違法辦案,公務員有終生負責制,這種冤案將來參與者都要負責的---現在頻頻落馬的官員們都是實例,前德國納粹黨徒的現在也是前車之鑑,況且共產黨的歷史更是說明了他們慣於「過河拆橋」的手法。
2、所謂證據(四名警察的證言)不足以為證,沒有執法儀記錄作為佐助,現場錄像不全(馬佔全揭露說他們是到派出所後補拍的),現有證據也恰恰證明他們沒有對誰造成傷害,更扯不上違法犯罪。家中的物品不是也不能作為犯罪證據,後提供的國保大隊的鑑定為邪教宣傳品,更不符合法律,鑑定是否邪教應該由有鑑定權的第三方進行,面前也沒有。
3、法律是約束人的行為的,信仰不構成犯罪。憲法(母法)規定(35-39條)有:信仰自由、人權自由等公民最起碼的自由,應當受到保護,擁有宣傳品也不構成犯罪。律師也說到,作為信仰如果沒有宣傳就不稱其為信仰自由了。
4、我國明確規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他們三人庭上也都說了沒有組織,「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是不成立的,他們的行為沒有危害任何人也絕沒有此動機,更沒有破壞任何一條法律實施。所以應立即釋放。(請翻牆上網看看現在很多案子都給法輪功開了綠燈,其實也是給自己和家人留下了後路、活路。---現在是個特殊的歷史時期,如何選擇可是關乎未來的。柏林牆倒塌前士兵抬高槍口一寸就守住了自己的良知和道義,也為自己免於審判奠定了基礎,何不效仿,敬仰神佛和其子徒的人會得到上天的庇護的。)
5、所開汽車:公訴人提供的證據恰恰說明是借用親戚的,上下班用的,不應扣壓作為證據;兩台筆記本也是馬佔全兒子用的,鑑定結果也證明沒有用於甚麼違法犯罪;另外所有從他們家中掠走的物品沒有保管和收存登記和公章,不符合法定手續,應該予以歸還。
為了堅持信念和做人的本份,這些家庭都承受了無數的痛苦(數次被惡意構陷綁架、非法勞教和判刑),帶給他們是巨大的損失和深深的傷害,相信良心尚存的你也不忍心看到他們痛苦的表情、期待的面容,抑或升起的幽怨!下面是一個外地孩子寫的對江澤民的控告書,它向你展開了受難家庭孩子的內心世界,希望同為人父、人母的你們好好看看,思考思考,相信善良的你能夠做出明智的選擇。
此案三個家庭的孩子也承受了深深的痛苦。望你體諒他們和他們修煉的父母。下面是一名法輪功學員的肺腑之言請你和你的同行們仔細傾聽、認真考量:
我們和你們一樣,都是社會百姓,都有自己的家庭,也有自己的工作和其他的社會責任,也都有著面對生活的壓力和承擔,可能各自的信仰不同。本來憲法規定信仰自由,再說,法輪功修煉者信仰「真、善、忍」,都是社會上的大好人,這是經過這十幾年來大家都看到的。我們之間本可以是和睦相處的關係,只是因為共產黨和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使你們被逼的成為執行邪惡政策的幫兇,這對我們對你們,都是不公平的,從這點上看,你們和我們都是邪惡政策的受害者。
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或者帶著不同的觀念去看,同樣的一件事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和立場。也許,你們會抱怨法輪功修煉者和你們講「善惡有報」的道理是不體諒你們不得已的苦衷。也許,你們會覺得執行上級的命令就是「正確的」或者是必須的。其實,在當下「對」和「錯」可能會因人而異,但是有一點,人性的善與惡價值是,人必須遵循的良知,這是超越了所謂的「政治」和「是非」。而這點,相信我們是共同的。
舉個你們都可能親身經歷的例子,一個法輪功學員經你們的手被非法拘捕後,在看守所或監牢裏受盡折磨,含冤死去。我不相信聽到他們的死訊,你們能無動於衷。就算是可以拿執行命令作為藉口,可只要是人,就有人的善與惡的基本良知,一個本可以有機會好好活著的人卻因為自己的信仰受迫害死去,你們真的覺得於己無關嗎?
作為司法系統的公務人員,你們很清楚:國家認定的14種「×教」沒有法輪功。對於法輪功學員來說,「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是不成立的。所以,聽領導的話也罷,服從「政治」也罷,這都不是你們在執行非法命令時可以心安理得的藉口。其實關鍵時刻,真的就看你們「善」與「惡」之間動的一念,一念之間就是你自己生命的抉擇。現在不是有很多警察都在執行非法抓捕時,選擇走個形式嗎?「上級叫我抓人,我也執行了命令,但不是就一定得把煉法輪功的人抓到吧?」這也是一種選擇啊。更有選擇撤訴和當庭放人的。
「善惡有報」的天理,無論信或不信,正在一步一步的,很清晰的展現你們和我們的面前。關於610大小頭目,和那些為了一己之私充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幫兇之流的下場,你們都知道。還有當前江澤民被十幾萬中國大陸民眾起訴,風起雲湧,相信你們也知道。共產黨只會要你們替它賣命,才不會管你的死活。法輪功修煉者告訴你們的這些,才是真的為你們好,真的是在救你們。生死事大,你們應該理性的思考啊。
我們一起正處在一個特殊的時代,法輪佛法的慈悲,給了世間生命一個選擇「善」或者「惡」的機會。這樣的機會對我們和對你們都一樣的珍貴,一樣的稀有難遇。同時,也是當下中國人無法迴避,也絕對躲不過去的,人人都在抉擇:選擇站在佛法真理一邊,還是選擇繼續當江澤民等歷史小丑和中共惡政迫害佛法的打手、幫兇?請君深思,明鑑!
訴江大潮席捲而來,認清大局、明白真相、生出善念,從此不再參與迫害,並且退出中共的邪黨組織,才是明智之舉,為了自己和家人的明天,萬望三思。
一個真心為你好的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