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秉性不難移
我從小就是一個愛關心別人的人,我們姊妹七個,我是老四,我的父親、母親在我十多歲時就身體不好,我就體諒大人收拾屋子、做飯、縫做衣服,父母就很喜歡我,慣著我,除了父母外,我就說了算。記得最清楚的一次,我把屋子收拾乾淨後,做好飯,我怕他們把屋子弄髒,讓他們在外屋鍋台上吃飯,哥哥們不聽,就進屋吃飯了,我一氣之下,就拿一瓶汽油倒在菜鍋裏,誰也不能吃了,我還坐在門外大哭,等父母回來告狀。父母回來說他們一頓,還替我說話,菜扔了,全家人吃鹹菜。從那以後我就越來越霸道了,哥姐弟妹都聽我的,父母有事也經常和我商量,我就成了管家的了。
結婚時,我知道自己厲害,性格不好,長的又瘦小,打不過男人,我沒有要甚麼東西,就有一個條件,不許打我。我丈夫對我很好,也慣著我,在這個小家就更是一手遮天了。就這樣養成了一個自己說了算,爭強好勝的壞習慣,三十多歲身體就不行了,但脾氣還在長,身體沒力氣幹活,但嗓門還挺高,有一點不順心的事,就大吵大鬧。氣大傷身,一雙兒女才十來歲,我就度日如年了,通過各種方法鍛煉身體,跑步、跳舞、打太極拳、太極劍,也沒有把身體鍛煉好,最後還是在痛苦中煎熬著。
在九六年喜得大法後,我一週躺在床上看了兩遍《轉法輪》,就覺得這書說的真對,做人就應該這樣,很願意看。就覺得身體有些輕鬆,能起來幹活了,心情也舒暢了,可脾氣還很大。書裏說:「作為一個煉功人,就得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用高標準要求自己。」[1]我想我按照書中的要求也差的太遠了,我就知道這脾氣一定要改,可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真難。我就努力的改,有時喊一會兒了,想起來不能喊,就強憋回去。後來我發現只要多看《轉法輪》,就能管住自己,我就有時間就多看書,在一個多月後,身體疾病不治痊癒,出現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全家人都在悲苦中解脫出來。
師父在《精進要旨》中說,「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以苦為樂。覺者執著心無存,靜觀世人,為幻所迷。」[2]對照自己,發現自己還是個惡者!我一定要修去惡,修出善,最後修成覺者。我就和家裏人宣布,以後這個家你們都可以說了算,我要做一個燒火做飯的小和尚。這樣說了,我也努力的做到,家裏活全幹,剩飯全吃,有事和他們商量,多關心他們,遇事忍讓他們,少發脾氣,就這樣在不知不覺中我改變了,我分清了和常人的關係,牢記師尊教導:「常人有常人所追求的,我們不追求;常人有的,我們也不稀罕;而我們有的,常人想要也要不到。」[1]家裏出現了祥和幸福的氣氛。其實我還有做的不好的時候,但是家裏人都很滿意了,我的婆婆公公看到我身體和心態的巨大變化,也開始修煉大法了。
二、修去執著自我
我丈夫看到我得法修煉後的變化,深知大法好,非常支持我修煉,但他因為放不下現實利益和吃喝玩樂的常人之心,老說退休再煉。我在他高興的時候,就經常給他念一段師父的講法,有時來新經文,我就給他念一遍,有時同修的交流文章很有說服力或開天目看到的另外景象等就給他念一段,這樣天長日久,他對法理也有一定的認識。沒等到退休,丈夫就開始修煉大法了。
我家是學法小組,因為他上班在家時間少,他又想多休息點,一學法就念的很快,因為我們念的慢,他就搶著多念,多字少字的現象很多,有時說還不聽,我執著自我的心又出來了,老想管他,他還不聽,我只好強忍著讓他念,有時心裏真是難受,但我還是能忍住自己的脾氣聽他念,我想,不能打擊他,只要是能學法了,大法一定能改變他。還經常鼓勵他。他有時學一會就不學了,就去小屋睡覺了。我不說他甚麼,同修更有耐力,由著他,有時睡一會同修又去叫他起來再學一會兒,有時不好意思就起來了,有時就不起來了。我也經常和他交流,多學法多煉功,那是休息無法比的,那是最好的事了。
他有時煉功,有時不煉功,我有時看他著急,有時就沒好聲的讓他起來煉功,因為我有執著心,也沒有甚麼效果。有時想,這兩人都修煉也不容易,管他不是,不管他還不是,這個尺度真難找。有時人心上來了覺得還沒有自己一個人修煉時好,那時他願意幹啥就幹啥,我想幹啥就幹啥。因為志向不一樣,追求的不一樣,也不用大管他,個人走個人的路。後來向內找,發現除執著自我外,還摻雜著情,別人你怎麼就不那麼關心哪?別人學不學法,煉不煉功你怎麼不管呢?我這些心漸漸的修下去了,他也越來越好了。
退休後他努力做好三件事,在做三件事上我執著自我的心又出來了,老指揮他幹這個幹那個的,他有時能聽,有時根本就不聽。在做真相資料的時候,我越指手畫腳效果就越糟,經常出錯,我認識到管他是有執著自我的心時,我就努力少說多做,這樣效果就能好一些。
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總覺得自己比他強,說他這個不行那個不行的,他可是提高了不少,既能忍耐又很寬容,還很大度。可我呢,還是有幫他修的時候,自己沒有及時的提高。我已經下決心修去執著自我的心,有時這個心剛表現出來,就抓住它,不讓它再作怪,解體它。
在同修中更有執著自我的時候,我雖然不是協調人,但我經常我行我素,我身邊的同修都修的很好,有需要同修配合的時候,我說甚麼同修都能在一起配合,有時還對協調人提意見,協調人都不和我一般見識,我當時是覺得是為法負責,但過後向內找,其實有很多事情還存在著執著於自我的問題。
在執著自我的同時,有名、有情、有顯示心,有多年來在常人中形成的觀念,對修煉人害處太大了,我一定下決心把它徹底修下去,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這是我現在的認識,有不正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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