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桂成,男,六十歲。二零一四年秋天,一位朋友請他給涿鹿縣武家溝鄉水泉莊村的一對夫婦調電視。因為秋收忙,於桂成沒有及時去。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桂成和這位朋友去了那對夫婦家,結果,那家主人告知,因舊鍋壞了,已經叫別人給換新的小鍋(中星九號),也換了新的電視。這就不需要於桂成給他們調電視了。
由於介紹人和這家妻子是朋友關係,這家妻子便熱情的邀請於桂成和朋友留在家吃午飯。
在吃飯間,突然三、四個人員闖進董奎家中,進門就說是縣公安局的,問於桂成:你是於桂成吧!有人舉報你了,給人安裝甚麼新唐人。
這時,另一個警察就打開電視,電視演的是河北電視節目。再一個警察上房看董奎家已經安好的(中星九號)小鍋,他們也沒有看出甚麼問題來。
在無任何理由的情況下,這伙警察仍然把於桂成和朋友綁架到了涿鹿縣公安局「六一零」辦公室,還搶走了於桂成汽車鑰匙、手機(警察看了手機裏面的電話號,又還給了於桂成)和衣兜裏的九十五元錢。
然後,警察強行給於桂成作筆錄,都是警察自己編的、寫的,不符合事實的亂說,還強迫於桂成簽字。
一直非法關押到晚上七點左右,才叫張家堡鎮上太府村幹部把於桂成接回家,當天,警察扣留了於桂成的汽車。
公安局人員叫於桂成家十二月十四日取車,兒子去取,他們又推到十二月十七日去取,再去取的時候,又推到十二月十九日,整整扣了八天八夜,於桂成才把車要回來。可是,警察把於桂成車中的所有家用機修工具、車裏的東西,還有mp3錄音筆等全部搶走,共損失達2800元人民幣,也給於桂成家人造成很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