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孫麗萍被中韓派出所非法關押三天,並被非法送進看守所。根據中國法律,派出所應該在二十四小時詢問,超過二十四小時不能非法關押,應該放人或者辦理刑事拘留送往看守所。孫麗萍在三天後被送往看守所時,被查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看守所醫生建議需要給孫麗萍透視肚子,因為其肚子中有一截管子,那是一九九五年孫麗萍在修煉法輪功之前得了不治之症──腸癌,在醫院做手術留下的(當時手術並沒有消除危險的疾病,孫麗萍在朋友介紹下煉起了法輪功,癌症不見了,身體恢復了健康),看守所認為不符合收押的條件。不法警察又帶孫麗萍到青島海慈醫院檢查身體,醫生說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身體內還有一截管子,不適合關押。辦案警察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打電話「找關係」,強行把孫麗萍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警察在綁架了孫麗萍以後,在孫麗萍家人不在時,擅自闖入孫麗萍家抄家,也沒有給家人物品清單,沒有讓家屬簽字。另外,刑事拘留和逮捕通知書都沒有送達給孫麗萍本人,在提審時,也沒有說明警察身份。這些做法,都嚴重違反了刑事訴訟法。
其次,青島市嶗山區檢察院在收到對孫麗萍非法逮捕的申請時,沒有詳細審查,對不夠逮捕條件的申請予以批准,並且,在收到公安移送的審查起訴孫麗萍的要求時,不依法審查,對無罪的予以追訴,也不通知其家人。
再次,嶗山區法院法官於泳沒有在開庭前三天送達傳票給孫麗萍,也沒有通知其家人,沒有任何公開的開庭的通知,沒有任何證據出示,相當於秘密開庭,嚴重違反了公開開庭的法律原則。
家人知道這種情況後非常氣憤,也非常擔心孫麗萍的身體,沒想到正在大力提倡所謂依法治國的國家,公、檢、法機關能做出這種枉法的事。家屬和律師已到相關部門控告,要求釋放孫麗萍。
相關機關及人員:
中韓派出所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海爾路25號(北村小區內)(266061)
警察:趙思超:0532-55580177,15063001377
中韓派出所電話:
所長 黃濤13792815666 儲著才15898873527 副所長 李成林13006530815
嶗山分局:青島市嶗山區仙霞嶺路10號, 辦公電話:0532-88897705 投訴電話:0532- 88897705 修濰青: 職務 黨委書記、局長;林振華 職務 副局長;嶗山分局領導:
戚傑 18805325606 55580001;王志勇 13705321767;王仁 13905323657;張承仁 13356895858;林振華 13385321329;王澤英 13361229866;孫洪波 13583202222
辛琦 13964856888;高希棟 13905326213
嶗山區檢察院:科大支路55號,
公訴人:周英
嶗山區法院:雲嶺支路1號
法官:於泳:18661821577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11/150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