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我是校隊的籃球、排球運動員,給人的感覺是身體健壯,但有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不疼的時候是個好人,但吃飯不合適或著涼了就疼的要命,平時吃飯需要好好呵護,不能吃硬的、涼的,還得慢慢吃。另外我還有家族性的風濕,夏天不能穿裙子,冬天表現更明顯,腳脖子總是感覺風呼呼的,捂多厚都感覺有風。
九六年,單位有大法弟子修煉後頑疾好了,看到如此的療效,我借閱一下《法輪功》這本書,很快看完了書,覺的挺好。因為是邪黨黨員,不讓有其它信仰,就沒學。師父沒放棄我,九七年夏天給我安排了修煉機緣。
當時,我丈夫在單位院內開車,撞上一位快五十歲的女大法弟子,而且車是在人身上過去的,車衝過馬路牙子到路下。(事後丈夫說根本沒看到路上有人,其實當時和大法弟子一起走的還有別人)。大法弟子自己起來後,安慰丈夫說:「沒事,不用害怕,我修煉法輪功,你記住『法輪大法好』就行了」。她說沒事,作為當事人,我們並不知道大法有多超常,為了避免以後有甚麼意外,在我們的一再要求下還是去醫院做了檢查,除了胳膊擦破一點皮,有點腫,沒其它傷害。第二天去看她,腫消了,擦破的傷已經結痂,好的確實挺快。其實更值得我欽佩的是她的品德。撞人的當天,正趕上單位的領導在院內聯合檢查,正好碰上這件事。對我丈夫來說,要面臨處分。而大法弟子主動跟領導說,不要處分我丈夫,說她沒事。這點讓我很感動。
我們反思:這是撞了大法弟子了,沒出事,這要是撞個一般人,輕則給人花錢治病,還不知道會多長時間,重則人不知會出現甚麼情況,而且自己也可能面臨更嚴重的行政或刑事處罰。通過這件事,我更感到大法的美好,我決定修煉大法。但當時請大法書很不容易,到了九七年底,才通過煉功點請來了正版的《轉法輪》,於是我九八年元月開始了正式修煉。
大法就是超常與神奇,我當時外出學習一週,帶上了《轉法輪》,北方的一月很冷,旅店的住宿條件不好,我出現了感冒的症狀,而且還有點拉肚子,同行的人吃飯的時候都吃大蒜,說是防感冒,勸我吃,我當時就想到了師父講的不吃蔥、薑、蒜以及清理身體的法理,我堅持不吃蒜、也不吃藥,結果兩天內感冒和拉肚子都好了。而且從此以後我胃病、風濕的症狀都消失了。
還有神奇的一面呢,九八年回千里之外的婆婆家過年,婆婆講了一件事,婆婆走在路上,有一個不認識的人非要給她算卦,還表演了一些功能(類似遙視功能),讓婆婆信服,然後算出我丈夫會出大事,告訴如何破解。婆婆告訴我們回自己家後怎麼做可以破解。我告訴婆婆不用了,事情已經發生過了,當時因為怕老人擔心,沒告訴他們發生車禍的事。
剛剛得法,身體神速的變化,使我興奮的向家裏人洪法,以前由於風濕嚴重,渾身沉、酸痛,婆婆幫我拔過火罐,拔過的地方青、紫、出水泡,現在好了,婆婆是個證人。另外在洪法之時,妯娌與我面對面,說看到我頭上有光圈,把她嚇一跳,緩過神後就看不到了,這又是對大法超常的一個證實。
這個得法經歷,說起來不算甚麼,但確實拯救了幾個生命。我修煉已十六年了,現在回想起來,仍然很感動,感謝師父的巧妙安排與慈悲救度。
我是個「認理」的人,認準的事就會不卑不亢的堅持。九九年七二零之時,我大量學法,結合身心的受益,經過理智的分析,我認定了「法輪大法好」。迫害開始後,首先是逼迫交書,我單位的其他大法弟子或多或少都交了書,單位組織黨員,針對我一個人專門開個會,讓我放棄修煉,而且要交書。我不交,領導就說,平時不常看的,象徵性交一本也行,有的大法弟子出主意說交一盒不是大法內容的磁帶應付一下,我甚麼也沒交,而且我直接告訴領導,「我把書交了,我學甚麼?以後我上哪去買?我一本也不交。」也許因為我這簡單、單純的念頭,即使在我被非法關押後,也沒損失過大法的東西。
二零零零年以後,我開始傳遞大法資料、發真相資料、給同修裝電腦、做協調與資料點的工作、與接觸的人講真相,直到今天。面對過直接和間接的危險,但都在師父的呵護下化險為夷。很多同修說我正念強,我自己並沒怎麼覺的,我就是遵照大法修煉自己,這是大法弟子份內的事。我總結一下,正念強,就是正信、正念、正行,一切迎刃而解。
二零零零年六月初,我與另兩位同單位的大法弟子進京上訪,上天安門之前,我給單位和北京的信訪局都發出了署名信。上天安門打開條幅被抓後,被接到當地駐京辦事處,等待單位來接人。這期間,我大方的走了出去,給家鄉的同修打了電話,然後又回來了。警察很詫異,根本不知道我甚麼時候走的。(當時覺的大法弟子應該坦然的面對迫害,沒悟到是師父的呵護。)回到本地後直接被送到公安局,在公安局裏我心態平和,鎮定自若。錄口供時,我向問話的人洪法,但原則問題絕不含糊,不出賣同修、不寫保證,警察對我很客氣。我也看到了邪惡得寸進尺、變本加厲的表演。由於我態度堅定,警察沒逼我寫保證,我當時真有種師父講的:「世間大羅漢 神鬼懼十分」[1]的感覺。
被關押期間,我學法、煉功、講真相。向內找,實在找不到執著了,動了一念,覺的這裏不是我修煉的環境,結果關押二十天時無條件釋放。
同年十一月,單位搞買斷下崗,有名額要求,帶處分的職工必須下,有人勸我,買斷還能賺幾萬塊錢,如果被開除甚麼也得不到。我沒承認邪惡的這個迫害,結果單位真就留下我了。當時很多大法弟子對此結果也覺意外,甚至覺的我送禮了,其實就是不畏邪惡、正念正行、師父保護做到的。首先大法是最正的、最好的,我按照大法修煉,也是最好的,而且單位領導找我談話時,我直接說:共產(邪)黨,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你們哪個能做到?我敢說,我比你們任何一個做的都要好。我心裏想:我是農村出來的大學生,家裏條件不好,在家裏是最小的一個,唯一的一個大學生,上學時都是哥哥姐姐資助的,畢業後有一份好工作令人羨慕。大法這麼好,而我因修煉大法被迫害、失去工作,親人朋友怨恨大法,無形中把親人朋友推向被毀滅的邊緣,我不能讓眾生對大法犯罪。我也深知,我沒有怕失去工作的心,師父知道我的心,為我保留了工作,也救了眾生。(當時進京就做好了失去工作的準備,從看守所回家後,我不去上班,單位領導到我家勸我上班的。)
我在大型國企上班,目前是個組長,雖然是不大的官,但是需要單位一把手(正處級)批的,而且我已經連續六年被評為先進。說這個不是為了炫耀,只是想在國內的環境下證實大法。
同修們,珍惜這轉瞬即逝的修煉機緣,學好法,坦蕩的修煉,做好三件事,圓滿隨師還。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