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15年06月10日 星期三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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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3~5日明慧收到329人訴江狀副本

  • 重慶市多位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 湖南岳陽六位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 河北省無極縣九位法輪功學員控告首惡江澤民

  • 遭冤獄酷刑、被洗劫財產 宋桂香母女三人控告江澤民

  • 加拿大貴湖市多元文化節上法輪功學員傳真相(圖)

  • 「建三江案」非法宣判 當事人當庭提出上訴

  • 江蘇省邳州市老教師被異地非法關押

  • 黑龍江省鶴崗市譚延苓伸冤再次遭迫害

  • 蘇州蔣素貞老人近期兩次被610綁架

  • 「這個大壞蛋,早該被起訴了!」

  • 迫害法輪功遭惡報 遼寧鳳城法院兩院長被抓

  • 善待法輪功學員的派出所所長

  • 訴江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方法

  • 大法神奇 轟動整個村莊

  • 如何追究江澤民的罪責

  • 從新走回大法中 修好自己多救人

  • 「我的腦子裏就是法輪大法好」

  • 在政府機關工作中去執著

  • 下鄉講真相 再苦不覺累

  • 我們祖孫三人的故事

  • 糟糠之妻不下堂

  •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

  • 121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 明慧地方期刊(衡水市、寧夏回族自治區、撫順市、江西省、瀘州市、鞍山市、東港市、廣安市、揭陽市、眉山地區、梅州市、烏魯木齊市、上海市、山西省、武漢市、浙江省)

  • 不乾膠:法輪大法洪傳世界(2合1,3合1,6合1)

  • 書籤:傳九評大福

  • 不乾膠:你知道嗎(4合1版,16款)



  • 6月3~5日明慧收到329人訴江狀副本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明慧網記者綜合報導)六月三日至五日,明慧網又收到來自中國大陸二十省和四個直轄市共三百二十九人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訴狀副本。這些訴狀來自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及朋友,已經通過郵寄投往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要求司法機關立案,依法追究發動並維持對法輪功長達十六年滅絕性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以小人妒嫉,以「亡黨亡國」為藉口,親自拍板做出全面鎮壓法輪功的決定,動用全部國家機器,包括軍隊、媒體、公安、警察、武警、國安、司法系統、人大、外交、偽宗教團體等,開足馬力,鋪天蓋地地開始了對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民眾的群體滅絕性迫害。一方面通過媒體大肆誣蔑誹謗法輪功,更上演「天安門自焚」欺騙國人,挑起國民對法輪功的仇恨;另一方面,設立610非法組織,凌駕於法律之上,動用暴力機器抓捕、關押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再通過勞教、判刑以及酷刑折磨和暴力洗腦逼迫他們放棄自己的信仰;更通過株連政策,讓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在社會上受到歧視,從而剝奪他們的基本生存權,甚至造成許多原本和睦的家庭妻離子散。

    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給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造成的傷害,我們從這三百二十九人發來的訴江控告書中可窺見一斑。這三百二十九人來自河北省、山東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湖南省、河南省、四川省、重慶市、寧夏、陝西省、湖北省、北京市、廣東省、江蘇省、江西省、安徽省、甘肅省、上海市、天津市、內蒙古、廣西、浙江省和貴州省。他們中有公司職員、教師、工程師、工人、農民、政府公務員、鐵路職工、國防部公務員、醫生、紀檢辦主任、銀行職員、生意人、財務工作者、黨務秘書、交通局職工、司法所職工、工商局幹部、離退休幹部、地質隊人員、技術監督局局長、採礦工程師、煉油工人等。他們當中年齡最小的是十九歲的吉林市聶威暕,年齡最長的是九十三歲的山東省招遠市謝淑美。年齡分布如下圖:

    他們當中年齡從十九歲至六十九歲的佔81%,四十至六十九歲的佔74%,他們都是社會的中堅力量,一九九九年七月對法輪功的迫害之前,他們都是青壯年(年齡在二十四至五十三歲之間),經過了十六年,本該是人生的美好年華,卻遭到江氏發動的這場迫害。

    這329人中除五人是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朋友外,其餘324名法輪功學員均遭受不同形式的迫害。這324人中曾被綁架並非法拘禁在拘留所或看守所的有265人,佔324人的82%;230人被抄家或遭受其它經濟迫害(諸如勒索錢財、非法開除、扣押工資獎金或退休金等),佔71%;被關押期間遭受毒打或電棍電擊、野蠻灌食、吊銬折磨、銬在鐵椅子上、不准睡覺等酷刑折磨的有157人,佔48%;被勞教迫害的有134人,佔41%;被關入洗腦班迫害的有117人,佔36%;被非法判刑的有49人,佔15%。

    這些法輪功學員在訴狀中都提到,修煉法輪功使他們獲得身體健康,道德提升。例如現年四十三歲的黑龍江省賓縣馬忠波女士在訴狀中說:

    二十七歲那年我患上了非常嚴重的雙側股骨頭壞死。同時我還患有動脈硬化、肩周炎、膽囊炎等十多種病,不但腿疼,胳膊哪都疼、右胳膊伸不開,無法拿東西,吃飯喝水都得別人照顧。最後拄雙拐都不能行走,由人背,在地上爬,我實在承受不了那生不如死的劇痛,想喝藥自殺。煉法輪功的姥姥聽說後讓我煉法輪功,我說:「骨頭都爛沒了,煉功能給我長上啊?再說各大醫院都治不好,煉功就能好?」姥姥還說十天就能看出高下,我說:「得了吧,要是十個月見好我還連藥都省了呢。」一想自己快要死了,從小在姥姥身邊長大,臨死前和姥姥在一起呆幾天吧,就這樣五哥用車把我送到姥姥家。去後姥姥拿本《轉法輪》給我看,看完後我說世上怎麼會有這麼好的書?怎麼從來沒人告訴我,這不是常人能寫出來的,我用兩天半的時間看完了這本書。兩個表弟每晚用車推我去煉功點煉功,只去了三個晚上,到了第四天早上,我就能穿鞋下地走路了。我高興的大叫、大笑:我好了,我能走了,我不疼了,我真的好了。我爸看我真好了,驚訝的說:這不是真佛下世了嗎?

    現年十九歲的吉林省吉林市聶威暕在訴狀中寫到:

    「我是一名從小患有癲癇,出生後差點死掉,祖父、祖母和父母聽了醫生的話,已經打算將我放棄。外婆是修煉法輪功的,趕到後阻止了。也因為外婆,從小我就接觸了法輪大法。十歲那年我第一次看到法輪功師父在國外的講法,深深的吸引了我。看完這本書,我就向外婆要了那震動世界的奇書──《轉法輪》從此走上了修煉路。修煉後,先天的疾病在不知不覺中全部消失。頭痛、發燒等小病我根本遇不上。」

    現年五十二歲的吉林省永吉縣付淑華在訴狀中說:

    「一九九八年冬天,在母親的影響下,我也走進了修煉法輪大法的群體中。得法前我是一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人,因有婦科病,常年吃藥不斷,經常和別人鬧矛盾,還染上了賭博的壞毛病,家裏人誰也管不了我。是法輪大法把我拯救回來,使我明白了人生的意義。師父在法中告訴我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從做好人開始,提高心性,就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有矛盾向內找,事事為別人著想,放淡名利情,用更大的愛和慈悲對待世人,逐漸達到修煉人的標準,通過修煉,我身體的病症沒有了,改掉了賭博的壞毛病。心靈得到了淨化,道德得到了回升,家庭也和睦了。」

    然而江澤民卻對這些通過修煉法輪功而獲得身心健康的人們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

    上文提到的馬忠波女士就曾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關在萬家勞教所,遭受兩次強行轉化迫害,她在訴狀中說:

    女警察很惡毒的揪著我的頭髮拽著我的胳膊在很堅硬的沙土地上跑,我的背部和雙腳跟都拖出血了,鞋也掉了……他們把我抬到男十大隊。到男隊後我被體罰,雙腳蹲地兩宿一天。我的右腳開始化膿潰爛,腫得腳比鞋大。我蹲不下去,他們就把我兩隻胳膊吊在後面站了一宿。還逼我坐硬板凳,一坐就是幾天幾夜,臀部都坐爛了,膿血和褲子粘在一起,不讓洗,不讓睡覺。酷刑折磨九天後,我回到女隊。腳爛的無法走路……

    現年四十五歲的寧夏法輪功學員馬智武在訴狀中說:

    自九九年七二零後,我被勞教兩年,判刑兩次,一次六年、一次三年半,被拘禁在洗腦班兩個多月,前後十一年多是在中共的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洗腦班度過的。第一次遭迫害在寧夏勞教所、吳忠監獄遭受了多種酷刑折磨:「坐老虎凳」、「熬鷹」、「 死人床」、「抻刑」、「吊刑」、「坐小凳子」、各種工具毒打、長時間辱罵、「鼻飼」、「拖刑」等迫害。

    這些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朋友在訴狀中要求司法機構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3/151050.html>

    重慶市多位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蔣錫仁、王國群、皮開容、江萍、黎宗余、朱德富等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近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江澤民濫用手中權力與國家資源對法輪功修煉者實施有計劃的、有組織的、全國範圍的迫害,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等罪。

    被控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因此,控告人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

    蔣錫仁、王國群訴述的控告事實與理由

    我們夫妻二人於九六年三月十八日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學法煉功,我們的身體健康、家庭和睦、道德提升,思想境界得到了昇華,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凡事先他後我為人著想,對於利益得失看的很淡。大法給我及我家帶來的美好無法用語言表達。然而在江澤民破壞法律違背天意發動這場政治迫害當中,給控告人及家人造成極大的傷害和痛苦。

    被控告人江澤民在當任期間,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為了使自己見不得人的命令(「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暢通無阻的執行,他也像希特勒一樣,在國家行政單位之上、在國家法律之上建立了一個類似蓋世太保的邪惡組織──「610辦公室」,專門負責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拘留、關押、勞教、判刑、洗腦、酷刑等等迫害,公檢法司成了它的傀儡和打手。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蔣錫仁被重慶市石馬河派出所綁架,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非法拘留二十二天。從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二年六月扣發工資一半,給家裏帶來了經濟負擔。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晚,王國群被重慶市石馬河派出所綁架到江北華新街看守所拘留兩個月,之後被關押在茅家山女子勞教所四個月,遭受精神和身體上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王國群被單位扣發工資直到二零零零年七月,造成控告人王國群的經濟損失。

    二零零八年王國群再次被抓,關押在重慶市江北區華新街拘留所二十天,再次遭受了精神和身體上的迫害。

    二零一三年重慶市石馬河派出所企圖綁架王國群,被家屬二十多人阻擋,派出所綁架王國群失敗。

    皮開容訴述的控告事實與理由

    我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凡事先他後我為人著想,對於利益得失看得很淡。通過學法煉功,我身體健康、家庭和睦、道德提升,思想境界得到了昇華,大法給我及我家帶來的美好無法用語言表達。然而江澤民破壞法律違背民心發動了這場政治迫害,給控告人及家人造成極大的傷害和痛苦。

    被控告人江澤民在當任期間,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國家行政單位之上、在國家法律之上建立了一個類似蓋世太保的邪惡組織──「610辦公室」,專門負責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拘留、關押、勞教、判刑、洗腦、酷刑等等迫害,公檢法司成了它的傀儡和打手。這場迫害是江澤民一手發動的,給控告人及家人造成了極大的痛苦和傷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到北京依法上訪被重慶市巴南區分局非法關押在重慶市巴南區看守所一個月,被罰款一千元。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二日,被重慶巴南區蓮石派出所非法抄家、綁架、勞教一年,在重慶市茅家山女子勞教所關押了七個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被重慶市巴南區漁洞派出所非法關押在巴南區看守所一個月,同年七月又被非法關押一個月,之後又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重慶市茅家山女子勞教所。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被重慶市渝中區解放碑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重慶市渝中區六店子拘留所二十二天,之後又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期間,勞教所對她進行殘酷迫害,身體出現病危,家屬被迫花了三十萬元保外就醫。

    江萍訴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凡事先他後我為人著想,對於利益得失看得很淡。通過學法煉功,我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待人真誠、善良,鄰居們常常說我是打著燈籠都難找的賢妻良母。大法給我及我家帶來的美好無法用語言表達。然而江澤民破壞法律違背民心發動了這場政治迫害,給控告人及家人造成了極大的痛苦和傷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被重慶市渝中區國保支隊王××和周×夥同七星崗派出所人員在工作單位抓走,在重慶市七星崗派出所關押一晚,從單位辦公室和家中抄走法輪大法書籍多本。之後又被強制洗腦一個月,勞教兩年(所外執行)。原工作單位(重慶市渝中區物資公司)從本人被抓之日起,只給一百多元的生活費,直到二零零七年九月重慶市渝中區物資公司解體。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再次被重慶市渝中區公安分局無理抓捕,抄走大量法輪大法書籍,關在渝中區李子壩看守所。七月送往重慶市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在勞教所裏,受到強制暴力洗腦迫害。

    出勞教所後,這十多年來,我所住宅地的: 重慶市渝中區國保、南紀門派出所、南紀門街道綜治辦、居委會、石橋鋪派出所、高廟村居委會等機構人員經常以各種名義上門騷擾,並不定期的監視、跟蹤、電話竊聽等。侵犯公民合法權利,干擾我及家人的正常生活。

    江澤民濫用手中權力,對法輪大法修煉者進行慘無人道的鎮壓,不僅個人涉嫌犯罪,而且涉嫌指揮、組織、脅迫犯罪,造成了全國公安、新聞系統為主要犯罪系統、司法、郵政、電話、電信、勞動人事、民政部共同參與的無數罪案,已經違反了《憲法》第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觸犯了我國刑法第十三條、十四條、二百三十二條、二百三十三條、二百三十四條、二百三十八條、二百四十三條、二百四十五條、二百四十六條、二百四十七條、二百四十八條、二百五十一條、二百五十二條、二百五十三條、二百五十四條、三百零五條、三百零七條、三百零八條、三百九十七條、三百九十九條;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二條、第五條、第十一條、第十八條、第三十二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九條、第九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一條;違反了《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第一百零八條,《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第一條,《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規定》、《人民檢察院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管理標準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察刑事案件管理制度》(試行)《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法紀檢察案件立案標準規定》(試行)等相關規定,直接構成犯罪,應當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朱德富訴述的事實與理由:

    我以前患有嚴重的失眠神經官能症、胃竇炎、頸椎第七椎萎縮性骨質增生、陳舊性膝關節扭傷;修煉法輪功後出現了神奇,三天就能睡著覺,二十多年的失眠症一下子就好了,然後半個月後胃竇炎也好了。原來只能吃點稀飯,修煉後乾飯都能吃了,頸椎也好了,頭也可以左右擺動了,膝關節也好了,上樓都不用扶樓梯扶手了,總之一切都健康了,為國家每年節約了上萬元的醫藥費。我感謝李洪志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感到了從來沒有過的輕鬆愉快。要不修煉法輪功,我早就不在人世上了。我發自內心的喊出:「法輪大法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妒嫉心,怕好人太多,就對法輪功的修煉者進行了前所未有的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在全國大肆抓捕法輪功人員,送進監獄、勞教所、洗腦班進行殘酷迫害。我和我的家人精神上受到了摧殘。

    因我堅持信仰,二零零三年五月和二零零八年三月兩次被非法抓到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進行非法關押。第一次非法勞教一年,第二次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在這期間七大隊二中隊指導員雷科金、分隊長王成他們刑訊逼供,不讓我睡覺。四十三天每頓只給一個饅頭的四分之一的一小塊給我吃,每天還要強行讓我跑步四十五分鐘。他們指使組長吸毒犯劉車紅用厚厚的楠竹板專門敲打我的膝蓋骨和踝骨(叫「敲核桃」),使我的腳踝腫大,不能下地走路。強制坐小板凳到深夜十二點才准睡覺,挨打受罵是經常的事。

    我好好的一個身體被他們折磨得奄奄一息,周身都長滿了疥瘡。勞教所的說他們是執行上面的命令(江澤民的命令)逼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法輪功教我們當好人,事事處處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處處都為別人著想,無私無我,先他後我。

    我要求國家賠償,金額為一百萬元(工資損失費、一家人的精神損失費)。

    黎宗余所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二零零零年七月中旬,黎宗余參加了重慶九龍坡區馬王鄉某家庭聚會,討論以何種方法在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中為法輪功正名。二零零零年七-九月,控告人印製了一些法輪功書籍,從明慧網下載、印製了揭露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資料。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控告人上傳了一篇題為《震動人心的一天》的文章在明慧網發表,並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從明慧網下載了此文進行印製、宣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四日黎宗余被刑事拘留,後被非法判刑九年。

    在被控告人江澤民以個人意志以權代法,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操縱國家機器,親自下達指令、指揮迫害法輪功的情況下,面對這種不公正的對待,黎宗余的行為僅是在行使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印製法輪功書籍以及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資料屬於「言論自由及出版自由的範疇」。

    重慶市大渡口區檢察院,重渡檢刑訴(2001)251號,對控告人(黎宗余)起訴的行為屬於錯用《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第二百四十六條,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規定公訴,屬於錯用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誹謗罪。

    重慶市大渡口區法院簽發刑事判決書,(2001)渡刑初字第266號,枉判黎宗余有期徒刑九年。黎宗余曾經申訴。但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簽發刑事裁定書,(2002)渝一中刑終字第243號,維持原判,終審裁定。

    控告人(黎宗余)認為重慶市公檢法司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的指令下,錯用法律條文「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理由如下:

    「兩高司法解釋一」和「兩高司法解釋二」在全文內容中根本沒有出現過「法輪功」三個字;兩高解釋的全稱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因為法輪功不是邪教,所以兩高解釋跟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所謂的事實證據,不論有多少本法輪功書籍、多少法輪功資料,都與起訴控告人的罪名無關。

    到目前為止關於邪教認定最新的一個正式文件,是公安部二零零零年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宣布了十四種邪教,也沒有法輪功。江澤民接受外國記者採訪時污衊法輪功的言論、《人民日報》評論員的文章等等,都不能作為法律依據。

    因此重慶市公安機關以《刑法》三百條為罪名,對控告人的抓捕構成綁架罪,關押構成非法拘禁罪,重慶市檢察機關人員以《刑法》三百條為罪名,對控告人起訴構成徇私枉法罪、誣陷罪,重慶市法院法官以《刑法》三百條為罪名,對控告人的量刑判決構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看守所、監獄等羈押場所,構成非法拘禁罪。以上也都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和濫用職權罪。這才是破壞法律正確的實施。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四日重慶市公安人員在租房住地搶走二千一百六十本法輪功書籍、二萬張法輪功宣傳品及電腦、速印機等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四日被刑事拘留,重慶市公安局大渡口區分局沒收控告人的手機、傳呼機、手錶及現金七千多元。關押於重慶市大渡口區看守所。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四日被重慶市公安局大渡口區分局逮捕。當時控告人在罰沒清單上已簽字確認。以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五萬元。

    控告人(黎宗余)被關押在重慶市大渡口看守所及監獄期間,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造成雙眼視神經萎縮、身體麻木半癱,至今沒有痊癒。重慶市監獄監禁期間,曾經於二零零二年下半年在重慶市新橋醫院體檢,其報告記載了當時病情。當時估算視神經手術費三十萬元。

    控告人原屬中鐵十局五公司財務科會計,一九九九年十月被迫離職。非法剝奪人身自由六年三個月,經濟損失很大。按年收入二十萬元計算,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約一百二十萬元。

    被控告人江澤民應承擔給控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以上經濟賠償合計約一百五十五萬元。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9/151158.html>


    湖南岳陽六位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岳陽市法輪功學員許運四、方月娥夫婦及李鴿輝、付芳桂、朱春秀、李君芝等六人,2015年6月4日通過快遞將控告前中共頭子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寄往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六位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導致他們遭到綁架、關押、勒索甚至家人被迫害致死。

    以下是六位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中的主要內容:

    李鴿輝:遭藥物毒害 丈夫胡和平被迫害致死

    李鴿輝 EMS 發件憑證
    李鴿輝 EMS 發件憑證

    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洛王桃花山組居民李鴿輝在控告狀中說:

    我和丈夫胡和平於1997年元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達到身心健康,家庭和諧。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我被非法拘留4次,抓到洗腦班一次,我家先後被非法抄家六次,還要強迫交罰款,因拿不出錢來,被迫拿房產證作抵押,至今房產證還在洛王辦事處。我丈夫胡和平,曾被非法拘留5次,非法勞教兩年,2008年被迫害致死。以下是我丈夫遭迫害主要經歷:

    2003年3月12日,胡和平遭綁架,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湖南新開鋪勞教所,他不放棄信仰,被勞教所警察三次注射不明毒藥,警察說:「你不寫三書,不轉化,那你回去就咳、咳、咳去吧」。被注射不明毒藥後,胡和平身體出現極大反映,晝夜咳嗽不止,最後發展到吐血,新開鋪勞教所警察何君還指使包夾犯人黃某軍,用鞋底抽打胡和平,連續七天七夜不讓他睡覺,強迫他面壁站立,2004年年底,胡和平出獄回家。

    2008年3月18日上午,胡和平因身體不適在家中休息,被洛王司法所、派出所等十幾人綁架到洛王派出所,下午兩點左右被帶到洞庭賓館非法審訊一天一夜,19日被劫持到岳陽市看守所非法拘押。據信,岳陽市看守所對包括胡和平在內的所有被非法關押大法弟子打了毒針,或在食物中放了不明藥物。這次拘押後,胡和平身體出現病狀,內臟疼痛、尿血紅、從腳腫至大腿根、咳喘不止,體重由115斤下降到80斤。

    岳陽樓區國保大隊及「610」還不讓家屬接見,看守所還強迫胡和平每天做奴工12小時至16小時。2008年6月16日,警察將胡和平送到市一醫院做檢查,醫生說內臟已潰爛,肝腹水,即使這樣,岳陽樓區國保大隊及「610」還不想放人。直至胡和平的病情惡化到不可挽回,才於6月17日通知家屬,6月18日下午讓以所謂「取保候審」的方式把人接回。胡和平被接回家後身體已經非常虛弱,腹部到兩腳腫脹,行走困難,回家不到兩個月,便於8月7日凌晨含冤離世。

    方月娥:中共人員駐進我家監控我們一舉一動

    方月娥 EMS 發件憑證
    方月娥 EMS 發件憑證

    許運四、方月娥夫婦是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洛王社區居委會洛王組居民,在江澤民對法輪功發起的迫害運動中,許運四被非法拘留三次,方月娥被非法拘留五次。

    許運四在控告狀中敘述他修煉法輪功的美好:他於1996年上半年和妻子方月娥同時修煉法輪功,之前我渾身是病,特別是頭痛病,從小時候起就一直頭痛,四處求醫,幾十年求醫無效,度日如年。學法輪功之後所有的病都好了無病一身輕,無法用語言來形容對師父的感激,精神上得到昇華。

    方月娥說:從1999年至2008年期間,我們家多次被抄,抄走的有師父法像、大法書、電視機、錄像機、錄音機等,除電視機被要回之外,其餘的至今都沒有歸還。在所謂的「敏感日」期間,中共人員就住進我家監控我們的一舉一動,連走親戚、買菜、上廁所都時刻跟著,嚴重影響到我們日常的生活。

    付芳桂:他們想甚麼時候來我家就來

    付方桂 EMS 發件憑證
    付方桂 EMS 發件憑證

    岳陽市岳陽樓區洛王社會居委會洛王組居民付芳桂,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被非法抄家兩次、被非法拘留五次,被綁架到洗腦班一次。她在控告狀中敘述了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的經過:

    2015年4月19日,我被岳陽樓區「610」,洛王派出所的七、八個警察,強行綁架到冷水鋪留滯所,關押一晚,第二天上午洛王派出所警察將我劫持到岳陽縣榮家灣秀花園山莊洗腦班迫害,強迫我「轉化」,逼我寫三書,罵師父。我不配合,他們就強行拉我在寫好的「三書」上按手印。洗腦班整天播放污衊法輪功、誹謗師父的光碟,洗腦班人員不斷威脅、恐嚇我,迫害我20天,還要我女兒、女婿交了押金才放我回來。回家後還暗中監視我,他們想甚麼時候來我家就來。

    朱春秀:丈夫被逼得精神崩潰,被迫離婚

    朱春秀 EMS 發件憑證
    朱春秀 EMS 發件憑證

    岳陽市君山區建設規劃局離休職工朱春秀,66歲。她在江澤民發動的迫害中,多次被綁架、關押、勒索。以下是朱春秀在控告狀中敘述的幾次遭迫害經歷:

    2000年12月,我在火車站被警察綁架,女婿出了5000元錢把我接回了家。

    2002年7月份,我被洛王派出所警察綁架送往看守所,女婿又花了5000元。

    2003年7月,我小姑娘要生孩子了,我在客車上被警察等人綁架、刑訊逼供。第二天警察勒索了2000元,還到我家搶劫了所有法輪功書籍,還扣押了一年工資約5000多元。丈夫被逼得精神崩潰,逼我跟他簽字協議離婚。

    李君芝:法輪功學員有責任把事實真相告訴世人

    李君芝 EMS 發件憑證.
    李君芝 EMS 發件憑證.

    岳陽市岳陽樓區64歲的居民李君芝:我於1999年5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久頭痛病、眼痛、腳痛、雙腳骨質增生等多種疾病就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家人見證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都支持我修煉。由於江澤民發動迫害,栽贓誣陷法輪功,眾多世人遭毒害,法輪功學員有責任把事實真相告訴世人。2011年8月份我在岳陽洞氮發真相資料遭人構陷,被綁架、非法拘留15天。2013年,我在岳陽八字門發神韻光盤,又被惡人構陷,在八字門派出所遭警察威脅、恐嚇,直到下午才放我。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4/151236.html>


    河北省無極縣九位法輪功學員控告首惡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明慧網記者綜合報導)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九位法輪功學員,控告中共前頭子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至三日通過快遞,申請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以下是九位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內容簡述:

    七旬老人張雙排:鐵環卡到肉裏,疼得幾乎昏死過去……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寺下村農民張雙排,男,七十四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給最高檢察院寄出一份刑事控告狀,控告首惡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張雙排多次被綁架、抄家、勞教,並被迫流離失所。

    張雙排自述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經歷:我在煉功前百病纏身,牙周炎久治不癒,十年不能吃饅頭,還有不能根除的中耳炎、胃炎、心絞疼等多種疾病,中西藥沒有斷過,修煉法輪功十三天,折磨我十年的牙疼好了,其它頑疾不知不覺全好了,真是無病一身輕,心裏有說不出的高興和對大法的感恩。做生意不坑不騙,知道別人多給了錢,趕緊退回去。一次車禍,對方負全責,我沒要對方一分錢。在利益面前不爭不鬥,按師父說的真善忍做個好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迫害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村委會和北蘇派出所非法解散了寺下村法輪功煉功點,非法收繳學員法輪大法書,搶走師父講法錄像機兩台、收音播放機一台、復讀機一台,還有錄像帶、煉功帶等,讓學員寫保證書。

    我被綁架到鄉政府和縣拘留所十幾次之多,多則半月,少則三天。期間,還在定州看守所關押了七個月,因沒錢,獄頭常常罰跪,連續幾夜不讓睡覺;因視力差剪馬鬃毛,剪不好不讓吃飯;用鞋底砸頭、打腳心;夏天暴曬,冬天冷水潑頭,逼著給家裏要錢,要來的錢被獄頭佔用;冬天睡在洋灰台上。有一個死刑犯與牢頭串通,要不到錢就用腳鏈纏住我的腿,我用力掙扎,鐵索的鐵環卡到肉裏,疼得幾乎昏死過去。無極縣公安局警察將我接回,送到無極看守所五個月,與定州一樣做奴工,不但完成自己的任務,還得加班給牢頭做,給死刑犯做。因沒錢,牢頭經常不讓吃飯,一次長達三天不讓吃。後來警察張建設知道後怕出問題,把我調到行政號兩個月,又把我送到石家莊洗腦班繼續迫害,整天灌輸歪理邪說,因不配合,惡人良子靈讓我雙盤兩個小時,疼得我大汗淋漓。由於沒轉化,就用繩子把我的腿雙盤綁在椅子上,不管我怎麼慘叫就是不鬆開,直到說不煉法輪功了才放下來。把師父的經書放到我受刑的屁股底下,不但慘烈的迫害肉身,還要毀壞靈魂,真是人間地獄。

    迫害後,我為了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到北京上訪,又被抓,押回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八個月。在看守所,常因煉功挨板子,打棍子,戴腳鐐手銬,因不吸煙被警察打耳光,有時打腿打屁股,打得坐不得、站不得,肉體和精神受到嚴重摧殘。

    二零零四年七月的一天,北蘇鎮派出所二人突然闖到家中抄家,搶走了台式電腦一台,激光複印機一台和一些真相資料。派出所給縣公安局打電話,又把我綁架到縣看守所,拘禁十五天後又送石家莊勞教所,非法關押一年三個月。在勞教所罰蹲四十天,坐小板凳,不讓按時睡覺,做奴工加班加點,逼著看污衊大法電視,聽污衊大法講課。

    二零零五年過大年,由於貼上了法輪功的對聯,招來橫禍。派出所、縣國保、石家莊分局、村委會幾十人晚九點到我家抄家,因大門插著,我上房走脫,從此在外流浪三年,有家不能回。

    江澤民為了維持迫害,以權代法,草菅人命,未審判先施行,視人民的生命如草芥,把政府變成迫害機器,違反憲法,所以要求被告人公開向全社會被欺騙的民眾道歉,向我師父法輪大法創始人公開道歉,消除不良影響,賠償精神與經濟損失,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將其繩之於法。

    張雙排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張雙排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農婦王翠彥:誹謗、謊言導致家庭暴力……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南焦村農民王翠彥,女,五十六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將一份刑事控告狀寄給最高檢察院,控告首惡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她遭到綁架、抄家,甚至遭到對中共滅絕政策感到恐懼的親人的迫害。

    王翠彥自述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經歷:自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修煉前曾患有慢性咽炎,腦缺血缺氧等多種疾病。吃藥也不見效,醫生說慢性病不好治。在我無奈的情況下幸遇法輪大法,開始修煉法輪功。我按照「真 善 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很快各種病就奇蹟般的痊癒了,我再也不需要任何藥物了。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滋味。從中我學會了容忍,遇事總為別人著想,善待他人,使我的內心充實而快樂。

    江澤民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中國製造並推行國家恐怖主義的過程中,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脅迫國家政府,調動幾乎所有能調動的財力、物力和人力以及所有的國家宣傳機器,製造自焚偽案,傅怡彬殺人案,栽贓陷害法輪功,欺騙、矇蔽國內民眾與國際社會,蠱惑、煽動、利用全民、全社會,仇恨打壓迫害一群修「真 善 忍」做好人的民眾,使全中國人民受到謊言誣陷的洗腦。我丈夫由於聽信了中央電視台的「自焚」造假宣傳,經常對我打罵。有一次他為了不讓我煉法輪功,他使足了勁朝我臉上打了十巴掌。還有一次我丈夫怕我煉法輪功影響到他的前程,晚上睡覺時說:「不許煉法輪功,否則掐死你。」說著就掐住我脖子不撒手,我拼命掙扎,就想「師父救我」,這一念一出,他猛地一顫,驚慌得撒開了手,好像有人擊了他一掌一樣,急促地喘著粗氣。就連孩子看了電視的造假宣傳,也不敢再靠近媽媽,生怕媽媽煉功「瘋」了會殺他們,甚至怕媽媽去「自焚」。當時我痛苦極了,精神上有了很大的壓力。

    二零零一年,南焦村書記劉元慶帶領村幹部到我家把我的法輪功書籍全部抄走。在二零零七年,北蘇鎮政府和派出所所長鄭強帶領幾十人到我家抄家,他們把我的書籍全部抄走,把我押到南焦村委會半天,並逼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不寫他們就恐嚇我。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北蘇鎮張書記和派出所十幾人到我家裏抄家,他們翻遍櫃子甚麼也沒找到,最後還恐嚇我不許上訪。同年冬天某個晚上九點多,北蘇派出所副所長張建社帶領鎮政府十多人到我家砸門,當時我正睡覺,打開門,他們進屋就抄,把家裏所有的東西都翻遍了,甚麼也沒有找到。其中一位鎮政府的工作人員曾說,幸好沒發現問題,如果查出一本書,就把你抓起來。最後恐嚇我不許煉法輪功,不許說法輪功好,否則把你抓走。在開奧運會前夕,北蘇鎮政府人員經常到我家中騷擾,晚上蹲坑,並且每天讓我到村委會去報到,人身自由受到很大的限制。

    王翠彥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王翠彥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退休教師曹君婷:綁架、抄家、勞教……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東莊村居民、退休教師曹君婷,女,六十一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寄給最高檢察院一份刑事控告狀,控告首惡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她遭到綁架、抄家、勞教等迫害。

    曹君婷自述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經歷、事實和理由:我自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九日修煉法輪功。未修煉之前,有多種疾病,如心臟病、乙肝、膽囊炎、關節炎等,中西醫、巫婆、氣功都看遍了,也無法解除自己的病痛。在無路可走的情況下,走入了大法修煉,使我明白了人為甚麼得病,做人的目的是甚麼,人真正的歸宿在哪裏及如何做人。修煉後,用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身心得到淨化,感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妙。修煉十七年來,從未吃過一粒藥。在學校裏,更是處處做師生的表率,當時任學校的教導主任兼出納,從未貪污學校的一分錢,並用自己的加班費給老師們買辦公用品。我所任的班級都是畢業班,班風正,從來沒有打架的現象,學生成績在同年級統考中總是名列前茅,對家庭和社會帶來無法言表的好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由於自己身心受益,於國於民都有百利而無一害。於是去北京上訪,想為法輪功和師父說句公道話,結果被抓回縣公安局,又送到北蘇鄉政府雙規、反省、逼寫不修煉的保證,並關押了八天。敏感日多次到家騷擾,出門有人跟蹤,沒有人身自由,天天到鄉里報到。

    在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號,又被鄉政府拘留了半月,並交生活費二百元。

    在二零零二年八月,縣教育局要把我綁架到洗腦班,抓了幾次都未抓到,全家人承受了很大的驚嚇。七十多歲的婆婆整日哭天喊地,後來實在無法,強行把我送到了洗腦班(因為有奶奶跟著,家中孩子也在發燒),關了半天放回了家。後來他們逼迫丈夫替我寫了三書,才算了事。

    二零零七年三月,我給世人講真相,被藁城市南孟鄉派出所綁架,後被送往藁城市公安局體檢,然後轉送到看守所,據說當時是利用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定我三年勞教。後來家人請客送禮托關係才沒有被勞教。我被關了九天,被保外就醫送回家。回來後聽家人說一次請客就花了八千多元,後又送一萬元,還給國保大隊長買一條煙。這次蒙受近二萬元的經濟損失。後來無極縣教育局局長在全縣學區校長會議上宣布對我進行雙開(開除公職、開除黨籍),家中又托人送禮,花了幾千元,才算免除開除公職的處分,但降了我一級工資(小學高級降為小學一級)。退休後,就按小學一級定的工資,給家庭經濟造成了損失。從迫害到現在,損失了近六萬元。南孟鄉派出所還扣了我的電動車,家人去取時,給了三百元才讓領回。

    以上對我的迫害,我對任何人無怨無恨,因為他們也是受害者,歸根結底,真正的罪魁禍首是江澤民,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給修煉人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

    曹君婷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曹君婷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七旬老人趙盆:綁架、關押、抄家、關洗腦班……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南蘇村居民趙盆,男,七十一歲,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將一份刑事控告狀寄給最高檢察院,控告首惡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他多次被綁架、關押、抄家,還被劫持到洗腦班折磨。

    趙盆自述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經歷:我自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多年的疾病好了,特別是胃疼時,未修煉前疼得在床上打滾,也都好了,從此無病一身輕。修煉十七年來,從來沒有吃過一片藥。煉功前曾賭博成癮,經常和妻子打架,搞得家庭不和,煉功後,我戒了賭,家庭和睦了,做買賣不坑人害人,有一次進貨對方多給六千元,主動退了回去。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我被綁架到北蘇派出所。七月二十日,全體幹部在八點左右抄了我的家,抄走我的大法書,並在門上貼上封條,不許煉功。七月二十日左右,先後被綁架三次,共計二十七天。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在鹿泉付莊煉油廠幹活,無極縣國保大隊長宋混喜和北蘇派出所所長、南蘇村書記周建魁到煉油廠綁架了我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一本和師父法像一個。在無極縣派出所關押了我二十八天,勒索了五千元,還有五百六十元的飯費,並未給收據。二零一零年兩會期間,北蘇派出所又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一本、師父法像一個、真相幣一千一百元,並綁架我到拘留所關了十四天,讓我交了二百八十元的飯費。二零一一年七月,北蘇鎮副書記帶領一班人撬開我的門,未等我起床,強行綁架我到石家莊洗腦班,迫害了我二十多天。

    趙盆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趙盆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農婦劉玉肖:傳播真相遭綁架、關押、勒索……

    河北省藁城市南孟鎮南凝仁人村農民劉玉肖,女,四十六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通過快遞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首惡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她被綁架、拘留、勒索。

    劉玉肖自述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經歷:我是二零零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之前因受到造假宣傳也曾敵視法輪功,後因丈夫得了不治皮膚病,耗費了大量的財力病也不見好轉,一家人走投無路時,開始修煉法輪功。在很短的時間裏,丈夫的病不治自癒 ,我們一家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和美好,身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我們一家從心裏感激大法和大法師父,並親身驗證了法輪大法祛病健身的奇效,明白了法輪大法是教人修真善忍的高德大法,明白了為甚麼全中國那麼多法輪功修煉者在如此高壓恐怖迫害下,仍不放棄信仰,冒著生命危險傳播法輪功真相。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我因傳播法輪功真相被郝莊鄉派出所綁架、拘留並勒索現金三千元後釋放,使家人在物質和精神上都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傷害。

    江澤民為了維持迫害用金錢、權力、生存脅迫許多本不願意參與迫害的中國人拋棄良心,協同污衊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群體。各級參與迫害的官員,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和犧牲品,作為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重任的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 ,應將迫害元凶江澤民繩之以法,讓正義行世間,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

    劉玉肖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劉玉肖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農婦劉蘇英:紅色恐怖使好端端的家變味……

    河北石家莊市無極縣史村村農民劉蘇英,女,六十七歲,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通過快遞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首惡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她遭到抄家、勒索,家人恐懼不安。

    劉蘇英自述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經歷:我是一九九七年修煉的,修煉前多病纏身,嚴重失眠,曾三天三夜不能入睡,慢性腸胃炎,涼的硬的一點都不敢吃,再吃多熱的東西到肚裏都覺得是涼的,一年四季用布圍著天不明就去廁所,三天兩頭打點滴,中藥西藥吃了不少也不見好轉,整天受著病痛的折磨,鬧得我心力交瘁苦不堪言,修煉不到兩個月,這些頑固的病症不翼而飛。我這痔瘡沒經手術醫治也好了,我在腳腕上長了個瘤子,原打算去醫院手術學法不到半年它也神奇般的消失了,多年的藥簍子變成了一個健康的人。直至今日一粒藥片都沒吃過,身心得到了淨化,受益無窮。

    學法前,我們夫妻之間經常打架,學法輪功後我知道了大法叫人怎麼做好人,做更好的人,用「真善忍」高標準要求自己,寬容大度,處處為他人著想,吃苦在先享受在後,從此夫妻和睦,婆媳和睦,一家人相敬如賓,都讚頌大法好,一家人幸福美滿其樂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到處抓捕法輪功學員,抄家勞教毀書,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鄉公安局派出所對我進行非法抄家,並把我家的煉功點查封了,從此我們的學法環境沒有了,煉功點被強迫解散。二零零零年十月八日傍晚縣公安局一行二人(不知姓名)闖到我家,將我綁架到縣裏,威脅我,當晚罰了一千五百元才放我回家。之後鄉派出所經常到家騷擾恐嚇,特別是敏感日,我嚇得不敢在家呆,以前支持我的丈夫不讓我煉了,經常打罵,見我學法就撕書,並以離婚要挾,好端端的家庭變成這樣。

    這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根據刑法,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上的賠償,並公開恢復名譽。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以法。

    劉蘇英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劉蘇英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農婦徐軍英:騷擾、勒索、跟蹤使我無法正常生活……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東莊村農民徐軍英,女,五十一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通過快遞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首惡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剝奪了她的信仰自由權利。

    徐軍英自述遭迫害經歷: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性迫害政策下,我深受其害。二零零四年四月,我被北蘇鄉政府非法拘留十五天並強行交生活費二百元。在以後的幾年裏,村幹部經常暗地裏跟蹤,致使我無法正常工作、生活,精神上也受到不同程度上的壓力,造成很大的經濟和精神損失。

    農婦高月敏、趙素軍:還我信仰自由權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驛頭村農民高月敏,女, 五十六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通過快遞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首惡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剝奪她自由煉功的權利。

    高月敏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高月敏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北蘇鎮史村農民趙素軍,女, 五十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通過快遞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首惡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剝奪了她的信仰自由權利。

    趙素軍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趙素軍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的回執。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2/151199.html>


    遭冤獄酷刑、被洗劫財產 宋桂香母女三人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膠州市的退休教師宋桂香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中,先後遭警察綁架二十多次,被非法抄家、拘禁、勞教、暴力摧殘;大女兒李梅也多次被綁架,小女兒李雪更被非法判刑七年,遭到非人折磨。迫害至今,累計她們被扣發的工資、抄家時被搶走的私有財產等,直接經濟損失達數十萬元。

    宋桂香和兩個女兒李梅、李雪
    宋桂香和兩個女兒李梅、李雪

    母女三人的控告書
    母女三人的控告書

    母女三人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訴江狀的回執
    母女三人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訴江狀的回執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宋桂香和兩個女兒李梅、李雪,通過快遞分別向北京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學員的滅絕性迫害,給宋桂香及其家人身心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和摧殘。

    其中,宋桂香在控告書中寫到:

    凳子腿打斷

    一九九九年期間,我前後四次進京和平上訪,被本單位接回來以後,又被苑戈莊鎮長江同國打的渾身青紫,凳子腿都打斷了,隨後將我非法拘禁在苑戈莊小學的一間陰暗的倉庫內,達兩年之久,倉庫內缺水斷電,冬天寒風凌冽,夏天酷暑難熬,還要遭蚊蟲叮咬,真是非人的折磨。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下,教書育人的學校變成了拘禁好人的黑監獄,為人師表的教師變成了參與迫害好人的幫兇。

    二零零零年,我和八十歲的母親(也是法輪功修煉者)再一次去北京和平上訪,在高密被火車站派出所綁架,當時下著雪,室外異常寒冷,一個警察竟然把我的棉衣扒下,推到室外凍了一個多小時。使我八十歲的老母飽受驚嚇。

    爐鉤子打嘴

    二零零三年,膠州市「610」把我綁架到張家屯洗腦班,強制「轉化」洗腦,期間我遭到惡人的侮辱、謾罵、暴力毆打,把我銬在院子裏的大樹上,逼我說不學了,不煉了,還拿報紙包著爐鉤子,問我「煉不煉」,一說煉,就用爐鉤子打我的嘴,前牙都被打掉了。我在張家屯洗腦班被非法拘禁了近一年。

    搶走十幾萬元財產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早晨六點左右,膠州市「610」和膠州市公安局王文龍、十幾名警察,三輛警車、還有麵包車,撬門破鎖,闖入我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手續的情況下,翻箱倒櫃,強行抄走了複印機一台、打印機五台、刻錄機一台、掃描儀一台、傳真機一台、清華同方計算機一台、筆記本電腦兩台、手機兩部、現金四千多元,還有二百多美元以及大量的法輪功書籍,辦公耗材等物品,總共價值十幾萬元。搶劫後,沒有留下任何手續。

    一年被綁架五次

    二零零六年一年的時間裏,我被膠州市「610」、膠州市公安局先後綁架五次,兩次被關拘留所,膠州市「610」還企圖將我非法勞教,並開始扣發我的工資,在非法扣發我的工資期間,膠州市「610」多次非法支取我的工資,作為迫害我的經費。給我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我去膠州「610」要工資。「610」說:「青島說了算」,臘月十八,我去青島要工資,被華陽路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了兩天。

    被綁架到精神病院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膠州公安局又把我綁架到精神病醫院,我大聲喊:「法輪大法好,我沒有精神病,迫害有罪,立即送我回家。」下午四點多鐘,他們又把我送到膠西鎮醫院,關進三樓的一個房間裏,每天有一名警察和一名教師看著我,二十四小時監控,問我煉不煉了?我說:「煉,就是刀架在我的脖子上,頭掉了,我也得煉。」最後,關了我二十多天,導致我大小便失禁,昏迷不醒。膠西醫院看到我的身體狀況極度危險,才通知了我大女兒把我接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上午,我和女兒李雪驅車去親戚家,途中,膠州阜安派出所的十幾個警察將我們的車強行攔下,並開始非法搜查車內的包、袋等物品。隨後,把我們母女綁架到阜安派出所。中午,十幾個警察竄至我的家非法查抄,同時將我大女兒李梅也一同綁架,還搶劫總價值約十幾萬元私人物品,我剛領的兩萬元工資也被他們搶了去,至今下落不明。在阜安派出所,我們母女三人不配合非法審問,拒絕簽字。警察對我們母女三人強行體檢,欲進一步迫害。我體檢不合格,當晚被釋放回家。我的兩個女兒則進行絕食抗議。後我們母女三人被膠州市公安局非法監視居住。

    在控告書的最後,宋桂香還特別提到:對於其他參與迫害的人員,本人暫不追究其刑事責任,因為他們也是江澤民欺世謊言的受害者,唯盼望他們在全球公審江澤民之前幡然醒悟,拒絕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棄惡從善,為自己的生命做出一個正確的選擇。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8/151131.html>


    加拿大貴湖市多元文化節上法輪功學員傳真相(圖)

    文/加拿大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和七日,加拿大古樸的貴湖市(Guelph)舉辦了一年一度的多元文化節。法輪大法學員在展位上的功法演示和傳遞真相受到當地居民的歡迎和關注,很多民眾認真地記下了大法的網站和煉功點信息;有當場要求學功的,有現場「三退」(退黨、退團、退隊)的,有現場簽名制止迫害的;活動中還吸引了當地兩家媒體來拍照,錄像。

    法輪功學員在貴湖市多元文化節上傳真相。圖為學員們正在演示法輪功的第五套功法。
    法輪功學員在貴湖市多元文化節上傳真相。圖為學員們正在演示法輪功的第五套功法。

    法輪功學員正在跟前來參加文化節的民眾講述法輪功的真相。
    法輪功學員正在跟前來參加文化節的民眾講述法輪功的真相。

    了解真相後的民眾簽名支持法輪功學員制止迫害。
    了解真相後的民眾簽名支持法輪功學員制止迫害。

    觀眾現場學習法輪功
    觀眾現場學習法輪功

    觀眾現場學習法輪功
    觀眾現場學習法輪功

    觀眾現場學習法輪功
    觀眾現場學習法輪功

    「這是不是中共政府最害怕的那個功法?」

    看到法輪功學員在展位上展示功法,一位西人女士來到展位前問:「這是不是中共政府最害怕的那個功法?」經法輪功學員的介紹,她了解到中共的假、惡、鬥本質與法輪大法的「真、善、忍」宇宙特性是完全對立的,明白了對大善大忍的大法弟子的迫害就是中共邪惡本質的大暴露,所以大法弟子的講真相是中共最害怕的。聽完後她拿了介紹大法的資料和一本英文《九評共產黨》,興奮地說:「我這下知道中共政府為甚麼這麼害怕你們了。你們太偉大了。」

    瑜珈、太極練習者要上網讀《轉法輪》

    一位衣著講究的老人,認真的看著煉功的幾位學員,他說:「他們年齡應該和我相當或比我還大。但他們都這麼健康。我練過瑜珈也練過太極,但我的身體並不好。」當得知法輪大法除了五套簡單易學但功效超常的功法外,還有一本指導修煉的書。他記下網站,表示回去讀《轉法輪》或《法輪功》。

    大陸探親者:「三退的都知道,你們的影響太大了」

    來貴湖探親的一位湖南的老先生,好奇地看著法輪大法的展位,拿了傳單、真相小冊子和《九評共產黨》。他說在國內見到寫著「三退保平安」,但不知是甚麼意思。這次明白後,爽快地用化名退出了少先隊。

    另一位從大陸來探親的中年人,拿了《九評》在內的所有真相資料。當問及是否知道法輪大法時。他自豪的說:「這麼大的事能不知道嗎?」 並說自己還知道「三退」的事。臨走時他笑著說:「你知道嗎,你們的影響太大了」。

    兩位來自大陸的留學生在展位不遠處駐足。不敢自然地往展位看,但也不離去。當問及是否了解法輪功,兩人都點點頭。學員笑著問:」那你們聽到的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呢?」兩人都笑了。他們聽了真相,並接過了所有的真相資料。當明白《九評》講述的是中國近幾十年的真實歷史,是一本讓中國人做回真正中國人的書時。他們高興地拿著《九評》離開了。

    華人學生義工:今年暑假要讀《九評》

    主辦單位的義工中的兩位華人女學生微笑著站在展位前觀看法輪功學員的功法演示。她們都是在大陸出生,跟隨父母移民加拿大,在貴湖市長大的孩子,性格都很純樸。她們說,以前從中文媒體和父母那裏了解到的法輪大法都是負面的信息。今天她們也想有機會全面的了解一下。她們覺的法輪功的功法和「真、善、忍」都很好。當得知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受到迫害時,她們都很驚訝。她們拿了所有的中文真相資料要回去讓家人看。兩人都說暑假要讀《九評》,研究一下真實的中國近代歷史。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3/151042.html>


    「建三江案」非法宣判 當事人當庭提出上訴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建三江案」的審理持續了一年有餘,過程中,司法部門處處違反中國法律。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建三江當局在建三江前進農場的前進法庭對四位當事人非法宣判,枉判石孟文三年,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各二年。

    一年多來,代案律師和當事人親友,不斷奔走於建三江、哈爾濱和佳木斯等地的相關部門,先後多次依法提起覆議、控告、檢舉、訴訟等相關法律程序,要求釋放無辜被關押的好人。建三江當局及其背後的「上級」卻不思悔改、一意孤行,鐵心將罪惡進行到底,最終給好人非法判了刑。期間,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批准對此案延長審限三個月,北京最高法院批准對此案延長審限六個月。

    建三江農墾法院刑庭庭長、本案的審判長──王敬軍,在法庭上非法宣判後,四位法輪功學員當庭提出:堅決不服一審判決,要求立即上訴。隨後代案律師和當事人親友,分別向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郵寄了《刑事上訴及反控狀》等相關法律文書。

    律師們表示:在建三江農墾法院對「建三江案」的(2014)建刑初字第122號刑事判決中,存在對案件事實定性錯誤,適用法律錯誤,且程序嚴重違法等嚴重問題,故當事人一定要提出上訴,請求二審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上訴人無罪等。

    一、律師和當事人親友連闖五道關卡,才得以靠近法庭

    建三江當局定於五月二十一日非法宣判,代案律師和當事人親友此前均未接到任何通知。驚聞此消息後,多位案件代理律師根本無法抽身,只有馮延強律師和許付桂律師連夜趕到佳木斯。二十一日凌晨,兩位律師與當事人親友會合,顧不得吃飯和休息,在一個旅店匆匆忙忙換上西裝、打好領帶,趕往建三江準備出庭。

    律師和當事人親友連闖五道關卡,才得以靠近前進法庭。最終律師卻被法庭法警強行拒之門外,理由是律師「沒有出庭通知書」。而當事人親友部份被堵截在家中,部份在半路被劫走,還有一部份到達法庭外堅決爭取,最終得以進入法庭。

    據進入法庭的當事人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的親友回憶:

    二十一日早四點十五分陪同馮延強律師、許付桂律師打了兩輛出租車,從佳木斯趕往三百公里之外的建三江前進法庭。當走到富錦和建三江交界處,看到有一輛黑色轎車停在道邊,但沒有攔截我們。

    第一道關卡設在剛剛進入建三江檢查站入口處,守在那裏的是警車和十五、六個警察,有錄像的,有拍照的,還有挎著衝鋒槍的。前邊的車檢查完過去了,警察把我們的車攔住,要求每個人都出示身份證。馮律師據理力爭:「請問你們哪條法律規定的,讓我出示身份證?」警察說:「我們是執行公務。」馮律師說:」請把你們的工作證拿來我看看。」警察出示了工作證,又向馮律師要身份證,馮律師說:「請問你們執行的是甚麼公務?非得要看身份證。因為我不知道你們執行的是甚麼公務,我不能配合。」警察說比如抓逃犯了。馮律師說:「那你把我當逃犯了?」然後馮律師就有理有據的給警察講了許多相關的法律條文,圍觀的警察聽後自知理虧,慢慢的向後散去。但警察以其中一輛出租車司機沒帶行駛證為由,強行將車扣下。前面那輛已通過此卡的出租車司機只好把人卸下,又回來接律師,大家才得以通過了第一道關卡。兩位律師是連夜趕來的,顧不上休息,為了趕路原本準備到建三江吃早飯。見此情形,律師怕耽誤時間,我們沒停下來直接前行了。

    第二道關卡設在去往前進鎮方向的建三江檢查站出口處。一個身高一米八左右、著便衣的人,看起來是個頭目。他打著電話,一邊走一邊很高聲的衝我們喊:「聽說有個叫馮延強的律師?哪個是?」當時現場的人大約二、三十左右,經他這麼一喊,好幾個警察直奔我們車而來,讓我們都下車。他們讓馮律師出示身份證,馮律師一邊錄像一邊在法律層面和他們交涉,這時一個警察態度非常蠻橫的對馮律師說:「你下來,把錄像給我刪掉。」馮律師據理交涉,他們兇巴巴的讓馮律師不要和他們說這些。接著就過來八個警察把馮律師給圈住並攏到了檢查站旁的小板房子裏,逼著馮律師把錄像刪掉。僵持了一段時間,兩位律師覺得已經耽誤的時間太長了,繼續下去怕趕不上開庭,為了不和他們繼續糾纏下去,只好把錄像刪掉。可是,還有一夥警察讓把車的後備箱都打開,他們把律師的箱包都打開檢查了,有專門給錄像的,有拍照的,有在一邊端著搶的。旁邊一個挎著衝鋒槍的人來到警察跟前,指著坐在車裏的我說車裏還有一個,這時另一個警察過來,讓我下車查驗身份證,我把身份證給警察後,他用儀器拍了照,我們得以闖過第二道關卡。

    第三道關卡設在由建三江去往前進鎮的路段中,我們的車剛停,對面一輛車飛奔過來,正頂在了我們的車前停住。車上下來一人,態度很生硬的對我們的司機說:「我不讓你走,你就不能走。」後來石孟文的家屬認出,此人是建三江七星農場公安分局綜治辦負責人馮志強,他偷著給我和律師拍照。我們後邊是石孟文哥哥石孟昌和石孟文妻女乘坐的車,馮志強一夥人逼石孟昌下車,不下車就誰都不能走,還衝上來想把石孟昌拽到他們的車上,石孟昌堅決抵制,這夥人就把石孟昌踹上車,嘴裏還罵咧咧的說:「給臉不要臉,帶回建三江!」石孟文的前妻和馮志強爭吵起來,無奈之下石妻說不讓走就撞車,說著就站到路的中間,過往車輛只能在一邊慢慢的通過。馮志強一看沒有辦法,只好把石孟昌劫走後,對其他人放行了。

    我們的車繼續前行,到了第四道關卡時,又被攔住了。大約十多個警察,有挎槍的,有錄像的,有拍照的,又把每個人的身份證拍照一遍。律師對這種沒完沒了的盤查感到很不理解,說還真是第一次去法庭的路上看到這種荷槍實彈的場面。待所有的當事人律師和家屬都被查驗和登記身份證後,才得以繼續前行。

    第五道關卡設在前進鎮裏面進入前進法庭的路口處,還是登記每個人的身份證。前進公安分局的副局長阮東在場,不許我們的車繼續前行,他用車把我們幾位當事人親友拉到法庭門口。律師爭取進庭,警察強行攔截,律師和攔截人員撕扯,最後也沒能進入法庭。

    我們進到前進法庭大廳裏,看到當局早已布控好了他們安排的人,左邊有六個帶頭盔手裏握著衝鋒槍的武警,右邊是登記的三個工作人員,廳裏站著的有四五個人左右,其中有建三江農墾法院副院長李清和那個總是剃著光頭的法警。

    我們家屬好不容易進來,先被要求安檢。一法警拿儀器在李桂芳家屬身上來回掃,到頭部儀器發出聲音,就要求李桂芳的妹妹把盤頭髮的發卡摘下來。李桂芳家屬知道自己身上沒有不符合他們要求的東西,理直氣壯的拒絕了他們。

    正在給我們這些當事人家屬安檢時,突然從左邊走廊過來一群人,首先是兩個法警一邊一個把著石孟文的胳膊,石孟文瘦了,背也駝了。接著走過來的是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

    我們終於來到了審判庭,看到旁聽席的第二、三、四排座位上早已坐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一數共十四人。第一排坐著八個法警,法警前面是四個當事人。中間是書記員蔡昌盛,左側是公訴人劉愛因、張憲、王鵬,右側辯護人的位置上是空的,因為律師沒接到通知,趕來的又被拒之門外。最後面正中間是審判長王敬軍,王的左側是楊嘉萍,右側是張雪峰。

    在宣判時,審判長王敬軍讓全體起立,當事人李桂芳說:「我不站,你們說法輪功是邪教,你們拿出法律文件來。」王敬軍讓後邊的法警把四位當事人都架起來,這時兩個法警上去架一位當事人。四當事人都不配合法警,拒絕站起來。王敬軍就只好讓四人坐著繼續宣判,之後四當事人都當庭簽字要求上訴。

    當我們在庭裏出來時,法警們都在大廳站著,我們跟他們說我們在這等著要判決書,他們說你們回去吧,不能給你們,去三江法院要。我們和法警講了庭審中都是不真實的,還講了青龍山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概情況,四位當事法輪功學員聘律師依法去洗腦班交涉,反被冤判。又講了法輪功是甚麼,然後向他們揮手告別。

    二、當事人堅守信仰 當庭依法提出上訴

    「建三江案」四位當事人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自去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綁架,至今已一年零兩個月有餘。其中石孟文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關押在建三江七星拘留所,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建三江農墾看守所至今。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三人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關押在同江市拘留所,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四當事人始終堅持自己的信仰,在當庭依法提出上訴。

    非法宣判後,李桂芳表示(大意):今天看到老妹到庭我非常高興,在這樣險惡的環境下她能出現在法庭上,對我們的鼓勵太大了。看到老妹瘦了很多,又聽說近一年為了我的事,她都沒怎麼回自己的家。還有律師、修煉法輪功的朋友和各界正義人士們,真的付出了太多,由衷的向他們表示感謝。還有我的家人在這一年多也承受了很多,希望家人不要上火,不要替我擔心。因為我堅信自己沒有任何罪錯,堅決表示上訴,請我的律師立即幫我起草上訴文書。

    三、律師和當事人親友:一審判決不公

    當庭非法宣判後,進庭的當事人家屬下午又趕到建三江農墾法院要判決書。法院的一法警答覆是,如果當事人沒有成年可以給家屬,因他們都是成年人,就給本人不給家屬。

    當天下午,石孟文的辯護人馮延強律師到建三江農墾看守所會見,並於五月二十二日向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郵寄了要求上訴的法律文書。

    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孟繁荔的辯護人許付桂律師到佳木斯市看守所會見。

    五月二十六日上午,王燕欣的辯護人常伯陽律師到佳木斯市看守所會見。下午向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郵寄了要求上訴的法律文書。

    五月二十八日上午,李桂芳的辯護人王宇律師到佳木斯市看守所會見,下午向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郵寄了要求上訴的法律文書。

    得知宣判結果後,李桂芳的辯護人謝陽律師表示:這些公檢法人員會被清算的。據說,李桂芳在宣判時當庭表示要上訴。此時上訴程序已經啟動。陳智勇表示:無根無據,枉法裁判,應該上訴,走法律程序阻止生效。

    參與非法宣判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法院 (2014)建刑初字第122號
    副院長:李清
    審判長:王敬軍
    審判員:張雪峰
    審判員:楊嘉萍
    書記員:蔡昌盛
    法警:不知姓名(總是剃著光頭)

    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區檢察院 建農檢刑訴[2014]127號起訴書
    檢察員:劉愛因
    檢察員:張憲
    代理檢察員:王鵬

    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 批准延長審限3個月
    北京最高法院 批准延長審限6個月

    建三江農墾看守所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看守所

    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七星公安分局
    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實為黑監獄、洗腦班)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0/151165.html>


    江蘇省邳州市老教師被異地非法關押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在江蘇省邳州市,正在街上講大法真相的七十二歲退休女教師劉友愛,被當地運東派出所一警察盯上糾纏,被趙墩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現被徐州看守所異地關押,並被非法批捕。

    五月二十二日上午,當地運東派出所一警察見到劉友愛在給民眾講清法輪大法的真相,糾纏住劉友愛,並打電話,叫來趙墩派出所警察,搶走劉友愛隨身攜帶的真相資料,將劉友愛老人綁架至趙墩鎮派出所。國保大隊迅速趕至,非法訊問。

    當天中午,劉友愛家附近的運東派出所一副所長帶領一群警察,扛攝像機來到劉友愛家,當時家中無人,大門鎖著。一警察翻牆進入院內,找到鑰匙,打開大門,一群警察闖進劉友愛家,翻走幾大包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等。

    當晚七時左右,劉友愛被非法刑拘,送至徐州看守所異地關押,並被非法批捕。家人請律師,受到徐州司法局阻撓。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劉友愛被610人員、運東派出所警察多次上門騷擾,曾於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勞教一年。

    趙墩派出所電話:86334546
    所長張洪肆13505200177
    副所長周小冬13852061966
    李強(國安人員):15952271056(已多次參與非法審訊)!

    性別
    張宗強 610主任 0516-86994606 13905223000
    610副主任 0516-86334604 13852060916
    羅少恆 610副主任 13905222296
    劉兆和 610成員 13813275118
    陳強 610成員 0516-86288578 13705221122
    祁洪峻 國安辦主任 0516-86629598 13852062258
    杜某 國安 0516-86994683

    江蘇邳州市610及國安人員

    性別
    張宗強 610主任 0516-86994606 13905223000
    610副主任 0516-86334604 13852060916
    羅少恆 610副主任 13905222296
    610成員 0516-86288578 13705221122
    祁洪峻 國安辦主任 0516-86629598 13852062258
    杜某 國安 0516-86994683
    國安 15952271056

    江蘇省徐州市邳州市惡人榜:

    陳強,邳州市610人員,四十歲左右,長期積極參與各種迫害大法及大法學員的活動,別人都不願幹的事,他衝在前頭。還曾經得意地說過:人都說這個不好,我看幹這個很好(意指在610從事迫害大法的活動)。610辦公室電話:0516-86288578、13705221122。
    劉兆和,邳州市610人員,五十多歲,在610工作約有8年,表面看不是多惡,迫害大法的事也不很積極,但一直參與。其妻於09年曾得婦科癌症,暫時治好。手機:13813275118。
    杜某,男,名暫不詳。國保大隊人員,此人擅以溫和偽善的語言和態度迷惑他人,本地區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其以背地調查、電話騷擾、洗腦談話等方式迫害,近幾年表現尤為積極。電話:0516-86994683。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7/151271.html>


    黑龍江省鶴崗市譚延苓伸冤再次遭迫害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鶴崗市東山區法輪功學員譚延苓一家,遭中共當局殘酷迫害,父親譚國義和哥哥譚延軍在二零零四年、零五年相繼被迫害致死,當地警察非法銷毀她妹妹譚延偉的戶口,譚延苓身為殘疾人,多次向相關部門投訴,卻遭惡警毆打,手腕手指至今疼痛。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譚延苓又向黑龍江省行風熱線、省公安廳上線行風熱線投訴,鶴崗市公安局紀檢委控申科主任郎紹輝不給解決。譚延苓又去鶴崗市公安局信訪辦上訪,郎紹輝命令東山公安分局紀檢委政治處主任閆守川去公安局抓譚延苓上訪,閆守川命令東山公安分局新一派出所劉銳、魏學忠、劉行金、石鵬去公安局綁架譚延苓。

    劉銳、魏學忠、劉行金、石鵬把譚延苓拽拖到319警車上,一起抓住譚延苓手扭手腕又掰手指,把譚延苓手腕扭傷,手指掰傷,還把譚延苓手機搶走。

    現在譚延苓手腕手指疼痛,不能用力,活動受限,無處申冤。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譚延苓向中國公安部紀檢委12389熱線投訴:鶴崗市公安局東山區公安分局新一派出所張祖林和戶籍張麗莉非法銷毀當地法輪功學員譚延偉戶籍案件,曾多次遭到鶴崗市公安、鶴崗市公安局東山公安分局、新一派出所的綁架、抄家、毆打,還被扒光衣服強制抽血。

    譚延苓去鶴崗市公安局東山公安分局紀檢委政治處主任閆守川上訪,閆守川給譚延偉編寫製造、造假法輪功案件材料,東山公安分局王風軍給譚延苓左面、右面、正面照了很多像。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鶴崗市公安局工農公安分局紅旗路派出所劉金燁領著東山公安分局新一派出所魏學忠、曹務甲、管福佳、李強、石峰等人闖到法輪功學員譚延苓家,再次進行非法抄家,並把譚延苓劫持走。

    新一派出所參與迫害的警察有:魏學忠、管福佳、李強、曹務申、劉行金、田大偉、宋福貴、趙連香、石鵬、吳海彬、蓋坤、王風軍。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8/151288.html>


    蘇州蔣素貞老人近期兩次被610綁架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江蘇省蘇州市蔣素貞老人堅持修煉法輪功,向周圍的人們講真相,兩次被當地警察綁架。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蔣素貞在江蘇省蘇州草橋中學公交站給幾個十多歲的小朋友講真相,一會兒又過來幾個小朋友,蔣素貞繼續給小學生講真相時,被其中一個孩子偷偷用手機報了警,蘇州城北派出所來了三個警察,把蔣素貞強行帶到城北派出所,在派出所裏時,警察問蔣素貞做了甚麼事,蔣素貞講給孩子們講真相,就這樣被關了五個半小時,直到晚上九點三十後才回家。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上午九點多鐘,蔣素貞在平江區一段路上和路人講真相,平江區派出所的便衣和穿制服的警察共五人,將蔣素貞強行綁架到平江區派出所,威逼蔣素貞簽字按手印,蔣素貞決不配合,被關了十二個半小時左右,直到晚上九點三十分後回家。

    這兩次綁架,蘇州610非法機構的張姓警察都參與了,要挾蔣素貞老人簽字按手印,蔣素貞不配合他們,不簽,警察說:限制蔣素貞人身自由一年,這一年裏不准離開蘇州,不能東竄西走,並且要求蔣素貞一年內隨叫隨到。

    正告非法610、國保警察、你們拿著老百姓養活你的錢,專門非法欺壓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百姓,放著偷、盜、賭、毒、搶、淫亂不去抓,不幹正事,你們這是執法犯法,你們這是在犯罪,那些殘酷迫害法輪功的中共犯罪官員已經一個一個的被清算,難道你們看不見嗎?王立軍、周永康已經是階下囚,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曾慶紅、羅幹等等這些罪犯即將面臨逮捕法辦,你們這些嘍囉們還咋呼甚麼呢?你們是跟著邪黨一路走到萬丈深淵還是棄惡從善,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未來?


    「這個大壞蛋,早該被起訴了!」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

    「這個大壞蛋,早該被起訴了!」

    〔大陸來稿〕街邊,坐著一群聊天的人。同修走過去,拿出挎包裏滿裝的真相小冊子,一本本發給他們。

    一個民工將剛到手的小冊子舉到空中,向周圍大聲喊道:「嘿!快看,江澤民這個大壞蛋,早該被起訴了!」

    他這一喊,四週的人都圍過來,一人一本,拿了小冊子興奮的看,有的還大聲念出聲來。

    幾位同修背了製作精美的真相資料,在大街上邊走邊發,碰到人,一人遞一份。街邊,一個擺草藥攤的人見狀,急得大叫:「哎哎!咋不給我發一份?你們發好東西還要挑人是不?」同修趕緊走過去,笑著遞給了他一份《全球公審江澤民》,他連說「謝謝,謝謝!」

    公安書記三退記

    作者:大陸大法弟子

    我來到一個車站,一位男士示意我坐下。我坐在他旁邊笑著說:原來想坐下的,看著你手中的煙,我又猶豫了。他笑著說:戒了很多次都戒不了。我笑笑說:國外有吸毒的,煉了法輪功都戒了。他看著我笑,一副我好大膽子的樣子。我接著說:法輪功是好的,是被迫害的,犯罪的是江澤民……

    來了輛車,他叫我一起上車,叫我坐在他身邊。他說:「我看過神韻的碟子,哎呀!神韻真是了不得!那個場面,那個氣勢!」

    我笑著說:做人一定是善有善報的……還有不能發毒誓,發了要清除退掉。你是黨員吧?他答:我是公安的,是書記。我說:我認識很多公安的,江鬼可把這些人害苦了,你沒害過法輪功吧?他說:沒有!我說:害過不彌補的要遭報應呢!又講了個本省遭報的610高官的故事。

    接著叫他快化個名退了他的黨、團、隊,就叫福明吧,他說好!還謝謝我!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7/151272.html>


    迫害法輪功遭惡報 遼寧鳳城法院兩院長被抓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連日來,遼寧鳳城法院陸續有四、五個法官被抓,鳳城法院院長鞠傳傑、副院長李貴中被抓捕。

    二零一五年四月下旬,鳳城法院院長鞠傳傑涉嫌受賄數百萬元被抓,緊接著是副院長李貴中也因貪腐被抓,隨後至少又有兩個庭長被抓,其中一庭長三天後釋放。據說上述三人均被逮捕。現在鳳城很多公、檢、法、司及政府的官員各個人心惶惶,因為不知何時自己就被帶走。表面原因是貪污腐敗,其實也是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的惡報。

    鞠傳傑,男,漢族,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出生,二零零七年末至捕前任鳳城市法院院長。在鞠傳傑作為院長的短短七年時間裏,鳳城竟有二十多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在這二十位學員中,有的只因給人一個破網軟件就被判刑三年!有兩位法輪功學員只因上網就被判刑三年!

    更為惡劣的是,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一年間,在鞠傳傑的親自操控下,鳳城法院的枉法法官,不顧律師和法輪功學員們的強烈抗議,明知是鳳城公安局警察教唆村民做的假證,故意枉法裁判,硬是將法輪功學員焦林、梁運成、曲山林、吳娟和孫忠琴非法判刑三年,導致曲山林死亡!

    作為法院院長,本應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正發揮法院的審判職能作用,依法裁判,懲惡揚善,弘揚正氣。然而,自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利用中共非法鎮壓法輪功以來,鳳城法院成了江澤民的私人法院,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從一九九九年以來,至少有三十七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四人因非法判刑被迫害致死。

    李貴中五十二歲,一直是鳳城法院的副院長和審判委員會成員,也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對罪責難辭其咎。

    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自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以來,就有大量的公、檢、法、司及政府、村、社區等迫害法輪功的不法人員遭惡報,這些報應主要表現為不法官員及其近親屬遭橫禍或得大病。從二零一二年以後,薄熙來、周永康、李東生、徐才厚等迫害法輪功的貪官紛紛落馬。

    截至目前,鳳城至少有四十多人因迫害大法遭到了惡報,死的死、病的病、殘的殘、關的關。原鳳城公安局副局長關文超病死,原雞冠山鎮薛禮村村長曾祥貴暴斃,都是迫害法輪功遭到的報應。原鳳城市婦聯宣傳部部長石桂萍因「轉化」法輪功學員被車撞死,至今令很多官員不寒而慄。


    善待法輪功學員的派出所所長

    文/大陸大法弟子 淨平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某某派出所所長平易近人,一天經過茶鋪看裏面坐滿了人,就進去坐下與大家聊天。一些茶友七嘴八舌:「你們警察也不管一管,法輪功的人到處貼不乾膠,弄得環衛工人們非常反感。他們見人就發光盤,你們咋不去抓呢?」還有一位婦女說:「法輪功反黨……」

    所長不急不躁的說:「其實你們不了解這些大姐大媽的行為是為了讓大家了解真相。她們發的光盤是華人在美國演出的新年文藝晚會,表現的是中國五千年傳統文化。要說反黨,我們內部黨員幹部也確實不像話,像周永康,原來是我們的省委書記,貪那麼多錢,整的都是老百姓的。共產黨的那些高官確實不像話,貪得無厭,弄得老百姓不得不罵娘。要說法輪功反黨,你看她們沒槍沒炮,手無縛雞之力,要反黨是不可能的。我們派出所是針對危險分子,維護一方治安的,她們又沒有犯罪,抓她們幹甚麼?凡是有舉報法輪功的事,我們都是妥善處理的。」

    所長低聲的對身旁的人說:「我們去抓了幾起都是些老太婆,人家又沒有犯法,你說咋辦?還不是只有放了。」

    這位所長確實是這樣對待法輪功弟子的。二零一四年七月,煉法輪功的勇大姐在一家人的門前車上放了一張二零一四年神韻光盤,這家男主人看見了,快步衝出門,抓住勇大姐不放,非要勇大姐的身份證,找不到勇大姐的身份證,就使勁抓住勇大姐不放,打手機叫派出所來抓勇大姐。

    所長來了,帶勇大姐走,那人要跟著上車,說:「我看你們咋整她。」所長說:「那你叫我們來幹啥?」那男人非要上車,所長說:「你非要上車去那好,關她好久,就關你好久。」那男人只好不去了。所長和勇大姐離開他家時,他還說:「明天我還要來看你們咋整她。」所長沒理他,帶著勇大姐上車走了。

    在去派出所的半路上,所長問勇大姐:「你身上帶錢沒有?」 勇大姐問:「你問錢幹甚麼?」所長說:「你回家坐車需要錢啊!」

    到了派出所,所長給勇大姐所在社區的人打電話,不知所長說了些甚麼,社區的人先到勇大姐家,告訴她家人:「有東西就收拾一下。」然後就趕到派出所把勇大姐接出來直接送回了家(前後不到三個小時)。至今,沒有任何人來找過勇大姐的任何麻煩。

    二零一五年三月的一天,幾個法輪功弟子在街上送人二零一五年神韻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構陷,打手機催促派出所派人去抓她們,所裏一位女警察接到這個電話時,恰好家裏有急事需要她趕回去。惡意構陷的人不停的打電話催促,女警察家裏的人也一直催促她回去,女警察急得直哭。就在這時,所長知道了,對女警察說:「別管他(指構陷法輪功的事),你只管回去把自己家裏的事辦好!」

    派出所硬是沒派人去管這事,這幾位法輪功弟子全部平安回了家。

    這位所長的善行必然會得到善報!

    希望這位派出所所長的所有同行們都像他一樣,明白法輪功真相,善待法輪功,善待法輪功弟子,給自己及家人創造美好的未來。讓自己及家人在神佛的護佑下,平安、健康、幸福!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1/151177.html>


    訴江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方法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關於訴江,目前有一些問題,和大家溝通。我們訴江在法律程序上要達到的目地,是讓起訴能夠立案。那麼怎樣才能讓法院立案呢?或者說法院在甚麼條件下可立案呢?它是有一套相關規定和程序的。

    很多同修可能沒有去過法院遞交過起訴材料,咱就先說一般的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要想讓法院立案,大概的程序是這樣的:

    1、寫好訴訟書,這個是有格式要求的。立案大廳有許多提供的訴訟狀格式。得按這個格式寫好。舉個例子,我們去銀行存錢取錢,要按照銀行提供的單子填寫。就這個意思。

    2、要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沒有這個不予以立案。

    3、要提供相關證據材料。這個也是有要求的。

    把以上材料按照要求準備好後,遞交給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員,他們會很嚴格仔細的查驗,符合條件的,就會敲到電腦上然後讓你去交錢,就是訴訟費用;交完錢後會告訴你十五個工作日內就會通知你,哪位法官負責你的案子,到時他會給你打電話通知開庭審理的日期。這就表明你的訴訟已經在法院成功立案了。

    今年五月一日開始全國法院開始實行立案登記制,訴狀一經登記即標誌著成功立案,也就是把立案和受理分開了。說是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但同時又規定了有六種事項不予以登記立案:

    一、違法起訴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二、涉及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危害國家安全的。
    四、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的。
    六、所訴事項不屬於人民法院主管的。

    現在已經知道,有同修在律師陪同下去法院遞交訴江材料,法院副院長對他們說:這個事屬於破壞國家宗教政策的,不予以立案;還說上面內部有規定,法輪功的案子不給立案。

    這個就是屬於我們修煉人要正念突破的。既然要訴訟,就要夠專業,超專業,效果才會好。不可只滿足於形式。

    訴江本身當然不複雜,這是從法理上講。具體到每個訴江個案,卻都要用心去做,用正念去開創,方方面面標準要求很高。

    二戰結束後德國的紐倫堡大審判和日本東京大審判,面對日本軍國主義和德國納粹所犯下的罪行,當時人類已有的法律都已不適應對它們的定罪,世界各國代表一致認為:它們的所為是在毀滅人類已有的文明,是全人類的公敵,本質上是反人類的,現有所有法律均不能包納其滔天罪惡,因此經過眾法官商議,決定以反人類罪來判決這些二戰元凶,為讓後人記住這慘痛教訓,法庭向全人類發出了never again 的呼籲,意即希望人類永遠記住這個教訓,這樣的罪行永遠不要再發生。

    當年紐倫堡大審判的意義在於,它為戰後世界確立了一個普世價值和善惡標準,彰顯了善惡有報的天理。自一九四五年紐倫堡大審判至今,有相同普世信仰價值的西方各國從未有過戰爭發生。

    歷史是給今天用的。個人認識,今天我們大法弟子訴江,決非僅僅為訴江而訴江,過程中是在講真相救人,也許這是給那些公檢法和相關人員最後的救度機會。這是大法洪大慈悲在世間的體現。

    具體而言,起訴首先要選定好罪名,最重要的是要提供相關證據,所有訴訟首重證據。比如我們要起訴江鬼誹謗罪,證據是這樣提供的,先提供江在1999年10月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時說法輪功是x教的相關報導。這個在百度和當時各大報紙都可查到,這個作為證據一。證據二就是要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江鬼這樣講是誹謗,這就是每個訴江同修需要用自身經歷來講真相的地方,即可以寫出個人在修大法後身心受益的事實來證實大法好和江鬼這樣講構成的誹謗罪。每個人都用自己的親身經歷或其它方式都來證實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自然就證明了江鬼構成了誹謗罪。證據分為人證和物證兩種,大家可從這兩方面提供。而每個人提供的證據本身就是在證實大法揭露迫害講清真相,這也要求每個案例提供的證據要詳實仔細,真實可信。訴江的基點與過程都是在講真相。

    以上是從講真相角度談訴江。換一個角度來看,迫害十六年了,如何結束這場迫害,大法弟子是主角,如何訴江,怎樣去做,過程中每個人如何對待,一思一念是怎麼動的,各層生命都在看,這也構成了對每個大法弟子的嚴肅考驗。我們今天所做一切都是留給未來的,當年人類的紐倫堡審判創立了普世價值,後來許多國家的獨裁者如紅色高棉、前南斯拉夫的米洛捨維奇等等都被以反人類罪繩之以法。今天的訴江,我們要給後世留下甚麼,這也是至關重要的。

    江鬼與中共邪黨在十六年迫害中對大法,對大法弟子,對眾生所犯的罪行,已超出了目前世間一切法律條文的範疇,這滔天大罪,罪惡滿穹宇,豈是末法時期人變異思想所制定之法律所能承載的?當年紐倫堡大審判推出了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構建了戰後世界新的司法和普世價值體系,影響至今。那麼大法弟子今天的訴江,客觀上必然會歸正人類的法律內涵,使人類能夠分辨出真正的善與惡、好與壞,棄惡揚善。

    同時,大法弟子在今天訴江中,大法真善忍的特性應該體現和展現出來。比如,每個參與訴江者要發自真心要用心去做認真去做,別流於形式或走過場跟完成任務似的,而且要做就把它做好,做成最好,一做到底。每一份訴江的證據都是真實可靠經得起任何形式的查驗,在訴江材料中不要加入個人感情色彩的語句詞彙,材料中的每句話都有證據支持等等,要體現出真實和理性。

    我們訴江的基點是證實法救人,是發自內心的善,沒有個人的感情慾望仇恨等因素摻雜在裏面,完全是為善的,為他的,無私的,出發點是純善,雖然是法律訴訟材料但是字裏行間背後都體現出了大法弟子的善,這是人根本做不到的。

    能夠理智、理性、平和的使用人間的法律來起訴惡首,過程中突破重重阻礙向各級司法機關人員講真相,這本身就是大法弟子大忍之心的體現。這是地球歷史上任何一個修煉群體根本上做不到也無法想像的。只有大法,只有今天正法修煉才會出現,也只有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才能做、才配做這樣的事情,這是師父給予我們的錘煉造就與榮耀造化。所以我們更應珍惜和做好。

    我們訴江要留給後世的,將是一條最正的路,是大法真善忍特性在人類社會的真實展現。也是大法弟子在面對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這場邪惡迫害中,一步步走過來展現的輝煌歷程。

    以上為各人所見,不足不對之處,請大家補充指正。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4/151234.html>


    大法神奇 轟動整個村莊

    文/陝西省寶雞市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我是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隨著不斷的學法,漸漸認識到這是佛法修煉。我和妻子成立了煉功點,晚上學法,早上煉功。隨著本地區大法洪傳,在鄰村也成立了煉功點,使很多有緣人走上了修煉路。

    大法神奇,佛恩浩蕩。我姐姐得法不到半年,從五、六米高的山崖上摔下來,人被抬回家時,縮成一團,全身都不能動。兒女們嚇得直哭。

    我一看也嚇壞了,就對姐姐說:送你去醫院吧。姐姐聲音微弱地說:我是煉功人。就這一念,讓我渾身一震:我們是煉功人,有師父保護。

    我和另一位學員對著姐姐念《轉法輪》,兩天後姐姐就能下地煉功了,沒吃一粒藥。這件事情轟動了整個村莊,都說法輪功真神,又有很多人得法走上了修煉的路。

    去掉人心的執著

    我有一位親戚也修煉法輪大法,在他坎坷的人生路上,我曾無微不至地關心他。他也特別尊敬我,特別是修煉後,我們在共同協調證實法的項目上都能放下自我,相互配合,共同精進。

    可是在一件常人的事情上,我是為他好,結果他當著很多人的面刺激我,而且做出反常的舉動,使我的心受到傷害,從此以後不想見他,也不和他來往。

    在證實法的項目上,我雖然表面上不說,但心裏消極、怨恨。七年穀子八年糠都翻出來了,我對他那麼好,他卻這麼對待我,怎麼也想不通,這件事攪了我將近半年。

    後來靜下心來學法,師父的法點醒了我,就像一塊沉重的石頭落地,師父慈悲利用這件事情去我的好勝心、好事心、愛面子的心、怨恨心,明白法理後,怨恨一下沒了,就像從來沒發生過此事。

    通過這件事情,我深深的認識到,大法修煉是極其嚴肅的,在人中形成的各種執著心都得放下,才能符合大法的標準。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3/151372.html>


    如何追究江澤民的罪責

    文/未署名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按照中國大陸刑法的規定,江澤民的犯罪涉及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濫用職權罪,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等。

    下面主要談談在中國大陸如何適用《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中國大陸司法機關起訴江澤民、追究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犯罪的問題。

    一.江澤民所犯的罪行:

    從1999年7月開始,江澤民利用職權,違犯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強行將法輪大法污衊為「×教」(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組織全國各級黨政軍工作人員及各界力量對法輪大法的修煉者進行殘酷的迫害。迄今為止所犯的罪行主要有:

    1. 濫用職權罪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憲法》第五條第三款和第四款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由此可見,一切公民(包括共產黨的高官在內)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江澤民濫用職權凌駕於這一規定之上發動對修煉人的迫害,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後果,構成濫用職權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犯濫用職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濫用職權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 故意殺人罪

    《憲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江澤民所組織的全國各級黨政軍工作人員及各界力量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酷迫害直接打死了很多人。這種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罪

    江澤民所組織的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酷迫害直接導致很多人受傷、殘廢。這種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4.非法拘禁罪

    《憲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三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江澤民所組織的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酷迫害中,經常隨意抓捕人,經常將沒有違法犯罪的人進行拘留、勞教或判刑;還特地在各地設置「法制教育基地」專用於關押法輪功學員。有很多法輪功學員甚至多次被關押。這種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5.綁架罪

    江澤民所組織的全國各級黨政軍工作人員及各界力量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酷迫害中,基於勒索財物的目的或者要求放棄修煉的目的,經常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法輪功學員。這種行為構成的是綁架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犯綁架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6.搶劫罪

    《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江澤民所組織的全國各級黨政軍工作人員及各界力量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酷迫害中,經常從法輪功學員的家或者其他場所強行搶走電腦、打印機、現金及金銀首飾等財物。這種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搶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7.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迫使他人交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很多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受到威脅要求交押金、保證金、辦案費、法制教育費、生活費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8.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對他人的身體或住宅進行搜查的行為。《憲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江澤民所組織的全國各級黨政軍工作人員及各界力量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酷迫害中,經常組織人員隨意搜查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和住宅,構成非法搜查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9.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江澤民所組織的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酷迫害中,經常組織人員隨意進入甚至強行破門進入法輪功學員的住宅,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10.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是指擾亂、衝擊或者者以其他方法破壞依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行為。」江澤民所組織的全國各級黨政軍工作人員及各界力量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酷迫害中,經常組織人員對於公民在公園等公眾場所合法的煉功、鍛煉身體和在家庭的合法的學習、心得交流等活動,進行擾亂、衝擊、阻撓甚至抓人,構成破壞集會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條規定:犯破壞集會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行為還可能構成侮辱、誹謗、刑訊逼供、虐待被監管人等犯罪,但這些犯罪主要用於追究直接實施迫害的犯罪分子,在起訴江澤民這方面筆者建議以前述10種犯罪為主。此外,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主要涉及因信仰某一種宗教而受到迫害的人,對法輪功學員不適用。

    二.如何通過中國大陸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犯罪

    (一)追究刑事違法犯罪的主要訴訟形式

    1.公訴

    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份,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製作起訴書,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

    2.自訴

    自訴是指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的訴訟。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解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所進行的訴訟活動。

    4.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

    (二)追究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犯罪的具體途徑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江澤民組織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所犯下的10種主要的犯罪都屬於公訴案件,因此,公民不能以個人身份直接向法院提出自訴。但是,公民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提出控告或者檢舉(舉報)。

    如果檢察院接受了控告或者檢舉(舉報),決定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那麼,公民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法院附帶解決由於被告人江澤民的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

    如果公民提出控告或者檢舉(舉報)之後,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那麼,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鑑於江澤民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迫害是全國性的,因此,控告和檢舉(舉報)最好是提交給最高人民檢察院,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當然,提交給公安部或者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

    在追究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犯罪對各種具體途徑中,控告是目前最合適的一種途徑。

    1. 控告

    控告是指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或其訴訟代理人,對侵犯被害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向司法機關告發,要求予以懲處的行為。

    控告一般是由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提出,主要是基於維護自身權益而要求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責任。

    控告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權利和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重要手段,也是刑事案件立案材料的主要來源。公民的控告權受到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的保護。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二款、三款規定: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該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控告可以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屬於口頭控告的,接待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控告人簽名或蓋章。接受控告的工作人員應當告知控告人:控告應實事求是,不得誣告陷害他人,並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控告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覆議。

    控告狀(書面控告)的格式:控告狀並沒有法定的標準格式。但為使控告狀更為規範並使控告目的較為順利地實現,實踐中書寫控告狀時,一般應採取以下形式:

    控告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委託律師):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機構職務、住址等基本情況,律師只需寫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地址等基本情況。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寫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時間、地點、侵害的客體、目的、動機、情節、手段、造成的後果等事實要素。

    控告的理由及法律依據:寫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構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寫明主要證據及其來源,主要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檢察院(或×××公安部、××人民法院)

    控告人:

    代書人:

    年月日

    附:1.本狀副本×份;

    2.證據××份。

    2. 檢舉(舉報)

    檢舉是指向有關部門或組織揭發違法、犯罪行為。檢舉與「舉報」的含義類似。

    檢舉(舉報)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對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監督的一項民主權利。

    《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公民檢舉(舉報)可以通過電話舉報、信函舉報、傳真舉報、網上舉報,也可以當面舉報、預約舉報或者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進行。

    對於公民舉報,司法機關、行政監察機關以及其他有關機關和部門均應受理。受理後依照有關管轄範圍分工的規定,進行分流,歸口辦理,分級負責,並由承辦部門將辦理情況及時答覆舉報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私自扣押公民舉報的線索,也不得對舉報人進行壓制和打擊報復。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解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所進行的訴訟活動。

    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刑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為「物質損失」、「經濟損失」。具體講:

    (1)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原則上都屬賠償的範圍。

    直接物質損失是指因犯罪行為必然造成的物質損失,既包括已經遭受的實際損失,也包括將來必然遭受的物質損失。直接物質損失主要有五類:

    ①因犯罪行為直接損毀的財物;

    ②用於被害人本身的費用。如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鑑定費、就醫交通費、殘疾用具費;

    ③因陪護被害人或料理被害人死亡後果而產生的費用。如陪護人員的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車船費,運屍費,喪葬費,親屬的奔喪費等;

    ④原由被害人撫養和贍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補助。而因犯罪行為可能帶來的物質損失是間接物質損失不屬賠償的範圍。

    (2)一般情況下,精神損害不屬附帶民事賠償的範疇。

    由於犯罪行為而遭受人格、名譽、精神或者婚姻家庭關係方面損害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被害人因容貌、肢體等殘損導致婚姻、就業、生活等困難而遭受終身精神痛苦的,在賠償人身損害時可一併考慮精神損失情況,但不單獨判令賠償精神損失。

    4.刑事自訴

    法院審理刑事案件,分公訴和自訴兩種。公訴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

    公民對下列三類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由於前兩類案件所涉及的都是很輕微的刑事案件,不能適用於江澤民那樣的重罪。第三類也是在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經做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這種很特殊的情況下才可以適用的。

    依據有關司法解釋,所謂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書面決定的案件。即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等書面決定。

    在法律規定的自訴案件範圍內,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被害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因受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告訴,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以及由於年老、患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自訴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還應當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自訴人書寫自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作出告訴筆錄,向自訴人宣讀,自訴人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六十二條規定,自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自訴人(代為告訴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聯繫方式;

    (二)被告人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

    (三)具體的訴訟請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狀時間;

    (五)證據的名稱、來源等;

    (六)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等。


    從新走回大法中 修好自己多救人

    文/東北大法弟子 香蓮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我是二零零九年三月份從新走回大法的弟子。五年多的修煉歷程,我的生命在法中昇華,儘管走的磕磕絆絆,裏面卻傾注了師尊無量的慈悲、精心的呵護,以及同修們的無私幫助。

    一、從新走回大法中 多學法

    我是一九九五年四月與大法結緣的。當時本單位一同事送給我一本《法輪功》,九六年通過這位同事又請了一本《轉法輪》,由於悟性低,兩年下來也沒完整的通讀兩遍,潛意識中,把大法當成祛病健身的氣功。因為自己體質弱,經常感冒,煉煉功三天肯定就好了。後來調離原單位,功也不煉了。

    二零零九年由於幾種病纏身,我萌生了再學法煉功的念頭,於是我找到一老同修把師尊大法書按時間順序借來通讀,書中博大精深的法理使我震驚了:大法不是普通的氣功,是真正的修煉。而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肩負著更大的使命。

    那一段時間,心裏就是渴望能有更多的時間學法,拿起大法書就不願放下。還把《洪吟二》抄寫下來背誦,每天學法淚水總是不斷的流,時常對書中師尊的法像說:師父啊,無論前面有甚麼大關大難,弟子再也不會離開大法了。

    二、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過好家庭關

    從那時起,每天學法都是洗淨手雙盤恭恭敬敬的學法。緊接著家庭關就接踵而來。我是做媒體播音、主持工作的,在本地區以至省內同行業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丈夫是副處級領導幹部。看我每天工作之外就是在家學法煉功,每天關注的電視節目不看了,外面的應酬推辭了,一度熱衷的攝影、不離手的相機擱置不動了,對我大發雷霆,甚至搶書、搶MP3來阻止我學法煉功,說我這樣下去會把自己搞的身敗名裂,而且也會影響他和孩子的前程。

    我經常對他講大法和師父蒙受不白之冤,並講江××為甚麼迫害法輪功,法輪功是甚麼,「天安門自焚」是造假欺騙世人的。告訴他法輪功教人做好人,祛病健身有奇效,你看我煉功時間不長原先的老胃病、婦科病和久治不癒冷空氣過敏導致的咳嗽都好了。這麼好的東西誰能放棄呀!

    迫於邪黨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打壓,他心有餘悸,時常藉著酒瘋回來找我的茬兒,出口傷人,拳腳相加。「你幹別的事情他都不怎麼管你,本來是件好事,他卻老是跟你過不去」[1]。剛開始,面對丈夫的無理打罵歪曲,我強忍著,心裏很委屈、很苦。在常人中,我是那種做事謹慎、有條理,力求完美,不讓人說出「不」字來的人,所以養成了愛面子心、虛榮心、爭強好勝心。

    一天晚上,我雙盤在床上學法,丈夫在外喝酒回來,看我沒理他,衝我罵上了,說你天天不理我,心裏光裝著你那點兒事,這日子過得啥意思。然後趁我沒注意,一腳把我踹下床。我守住心性,向內找,找出自私的心、看不上他的心。認為正法快結束了,自己走回來的晚,把工作以外的時間都用在了學法煉功上,冷落了他。我給他倒了杯水,然後向他承認錯誤。丈夫脾氣急、暴躁,特別是一提起我娘家人經常是從老罵到小。我不動心,認為肯定有我要修去的心,修煉的路上沒有偶然的事。

    師父說:「你在常人中舒舒服服的過好日子,你怎麼修?你的業力怎麼轉化?哪有提高你的心性和轉化你的業力的環境?」[1]

    師尊已經把法給我們講透了,我們只要照著做,心性就在提高,功就在長。謝謝師尊!隨著學法的深入,我心的容量在逐漸擴大,境界在昇華,儘量做到師父講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2]。丈夫看到我修煉後的變化,漸漸的他對大法的態度有了很大轉變,有時主動看動態網和海外真相媒體上的文章。有幾次我沒來得及給師尊買貢果,打電話給他,他會選最好的水果帶回來,並說:「給師父一定上最好的水果」。

    婆家娘家加一起幾十口人,誰家有個大事小情,特別是婆家的事,我都張羅在前。每次去看婆婆我都是多幹活,少說話。老親少友、街坊鄰居都知道她有個知書達理、煉法輪功的好兒媳。幾年中,我利用給老人過生日、喬遷、婚宴、升學等機會給他們講真相,幾十口人幾乎都做了「三退」。都知道「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其中有四人看過大法書,為以後得法奠定了基礎。

    三、信師信法 闖過病業生死關

    當初放下大法的時候,心裏一直有個想法,如果將來身體出大問題了就再去學法煉功。二零零九年年初,我的婦科病加重 ,從本地到省城醫院看中醫、西醫、專家門診,診斷為子宮內膜增厚,導致長期大量走血,口服、外用藥均不見效。這時我想起了大法。通過一段時間學法煉功,這個病及其它病症很快消失,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快樂。

    二零一二年三月,胃又出現不適的感覺,並時常隱隱作痛。到了七、八月份痛勁兒上來,前胸、後背、腹部上下竄著痛。同修建議我多學法、背法、多發正念,在法上多悟悟。因帶著強大的執著,結果都無濟於事。

    師尊說:「每當魔難來時,沒有用本性的一面來認識,完全用了人的一面理解,那麼邪魔就利用了這一點沒完沒了的干擾與破壞,使學員長期處於魔難之中」[3]。

    由於當時所在的層次,理解不了這段法的實質內涵,特別是師尊有關病業方面的講法領會不深,沒有在法上提高上來,加重了邪惡對我身體的迫害。體重也由近一百二十斤降到了不足百斤。丈夫看到我日漸消瘦的身體很是擔心,我說沒事。嘴上說沒事,但心裏不穩。

    師父在講法中說過:「修煉中正念不強就關過不好、會持久,而且達不到正念強也會使信心受挫折」[4]。

    在持續半年過不好關的情況下,丈夫沉不住氣了,強行帶我去了省級醫院,檢查結果一出來,家裏亂作一團,需做手術。由於部位特殊手術沒把握。於是家人又聯繫上北京協和醫院。這些是我後來知道的。

    一天,丈夫對我說:有項檢查醫院確不了診,得去北京一趟。我說:去哪也治不了我的病,我得回家。丈夫不依我,說火車票已經買好了晚上就走。這樣又強行帶我去了北京協和醫院。這時我已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躺在病床上向內找,找到了自己的根本執著,當初就是認為學大法就進了保險箱了,就不會有病了;有依賴同修幫發正念的心,認為自己發正念能力不夠;有怨恨同修沒盡心盡力幫我的心;最嚴重的是思想業力時時控制著我,加強了「病」的想法,難以擺脫。於是,我發正念徹底清除它們。

    做各項檢查前,我在心裏求師尊加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去留由師尊決定。完全放下了生死。因這一念符合了法的要求,結果每次檢查結果出來都有轉好的跡象,也一直沒有施用任何特殊的藥物。入院頭一週,每天做一次血常規檢查,正常人血色素在11以上,我的血色素在6.2、6.3,最低時降到5.6、5.8。按大夫說,一般人血色素降到這種程度就得施行搶救了,而我當時只是感覺頭眩暈,補充了一些血漿。大夫們都覺得不可思議。

    記得在做一項肺活量呼吸功能檢查時,一張寫有我名字的卡片上清晰寫著,病症:「十二指腸腺癌,巨大深度潰瘍」。我沒動心,並立刻否定它:一切都是假相。看到同病房老阿姨胃切除手術回來痛苦的神情,我流淚了,感覺做人真是苦啊!也更堅定一定修好自己和師尊回家的心。老阿姨的丈夫見我流淚安慰說:人吃五穀雜糧哪能不得病啊,很快就好了。你身體恢復恢復,也得面對這一關。我說:我身體恢復恢復就回家了,我沒有這一關。他衝我苦笑著搖搖頭。

    因一段時間吃不下東西,住院期間,除每天注射脂肪乳、氨基酸營養液補充虛弱的身體外,我都雙盤在床上背法,背《論語》、背《轉法輪》中「主意識要強」[1],背得最多的是《洪吟》中「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5],「巨難之中要堅定 精進之意不可轉」[6] 來加強自己的正念。同時不忘自己救人的使命。

    我給同病房患者及做各項檢查時遇到的有緣人講真相做三退,並告訴她們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危難來時命能保。同病房的老阿姨因明白了真相,退了黨,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得了福報,出院前的病理檢查結果,癌細胞不見了。一個月零四天,老阿姨還沒出院,我卻帶著十七個人的「三退」名單,沒做任何手術平安的出院了。

    回家後,我每天大量學法煉功發正念,走出去證實法。五套功法由每早一遍到晚上增加一遍,抱輪由半小時增至一小時,家務活也不依賴他人,該幹甚麼幹甚麼,身體得到很快恢復,向家人和世人再次證實了大法的神奇和超常。照顧我的姐姐也走入了大法中。

    四、多救眾生 完成史前大願

    師父說:「作為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個人解脫不是修煉的目地,救度眾生才是你們來時的大願與正法中歷史賦予你們的責任和使命」[7]。

    走回大法讓我明白了生命存在的意義,通過學法知道了當初是用神的生命做保證才使我們成為大法弟子的。走回大法一週後我就匯入了證實法、救眾生的洪流中。當時每週只能從老同修那拿到二、三張真相傳單,偶爾拿到一張真相光盤,每次看完後再發出去,以便積累一些講真相的素材。特別是《明慧週刊》上的文章為我在修煉方面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教訓以及證實法、救眾生方面的經驗、方法。

    看到《明慧週刊》登出的「三退」人數離師尊所要救度的人數還有很大差距,加上自己耽誤的時間很著急。不久在師尊的安排下,聯繫上A同修,就是為我與大法接緣的人。在她的幫助下,我家也很快開了一朵小花。那時主要以刻真相光盤為主。這樣在上下班的路上、在工作中、在公交車、出租車上給有緣人講完真相再送上一個真相光盤,把大量的光盤送到單位周圍居民區和我居住的小區。

    五、給局長講真相 清除迫害

    二零一零年正月十五的前一天,我接到局裏通知:正月十五晚上,全市搞一場大型燄火直播晚會,指定由我和另一男播擔任此項工作。十五當日是星期天,機關休息。午後我去市委宣傳部取直播稿時將隨身準備的幾本二零一零年《神韻》光盤,分別從門下縫隙放入一樓、三樓的幾個辦公室裏(樓內沒有門牌標誌)。第二天我到A同修家說起此事,她提醒我,證實法講真相要注意安全,要智慧,別讓邪惡鑽空子。我恍然大悟。當時沒有怕心,但忽視了發正念,做得不理智。向內找,有不易察覺的證實自己的心,歡喜心,馬上去掉它,並心生一念:如果找到我,正好借此機會給他們講真相。

    一個多月後,局長把我找去,幾句閒聊之後,話題一轉要我把大法書拿來,他要交上去,並說已向市裏有關領導作了保證。據他講,燄火晚會第二天,組織部副部長及幾個辦公室發現了神韻光盤,然後把這事報給了市有關領導。之後調來大樓內的監控錄像,清晰看到了我,都很震驚。我在媒體工作多年,因業務精良、品行好,被業內外譽為「德藝雙馨」的新聞人,是本專業學科帶頭人,全市技術拔尖人才。他們怕這事捅出去,會在社會上引起轟動。於是決定由局長出面找我談。只要保證功不煉、書交上去,這事就算了結。

    我對局長說:你要想看書,想了解大法,我可以借給你。如果不是這樣,我就是在害你。然後講了我為甚麼要煉法輪功,法輪功是甚麼和在世界洪傳的真相,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我知道,是局長明白了真相。還有我和A同修共同多次發出強大正念:「徹底清除市委大樓背後迫害大法弟子救度眾生,操縱眾生對大法犯罪的黑手、亂鬼和一切邪惡生命和因素」起了大作用。

    師尊在法中告訴我們「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8]。我們做證實法、救眾生的事是偉大而神聖的。作為法中的一個粒子,理智智慧的去做,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眾生負責,更是對法負責。那件事情後,我加大了發正念的力度,四個整點都是半小時,每天發正念不低於八次。

    給公司老總等做三退

    有天下午,一個開飯店的朋友邀我去吃飯,說找幾個有身份的朋友聚聚。我看時間還早,就告訴她現在有事,兩個小時後過去。在外打了近兩個小時的語音電話,為幾個有緣人做了三退後趕過去,朋友非常高興,並把席間幾個人介紹給我,除前市黨校校長相識外,還有省人大下屬一個地產開發公司的老總、黨校教授、區政府官員和一個銀行的科長。

    我曾送給那位校長一份神韻光盤。席間我默默的發正念,請師尊加持,讓這幾位有緣人得救。不長時間有人提議去KTV唱歌,因KTV大都是歌頌邪黨的歌曲,就對朋友說,我還有事到那坐坐就走。這樣我利用他們唱歌期間分別讓他們了解了真相做了「三退」,又把真相小冊子和破網軟件送給他們。最後只剩那位老總了,我有些猶豫,講還是不講,怎麼講。

    穩定了一會兒,我拿著水果送過去對他說,地產業是中國最大的泡沫經濟。他認同。之後問他對目前一些高官落馬怎麼看。他說,政局動盪,甚麼都不敢做了,人們都在觀望。我說這是善惡有報的結果。在不遠的將來中國會有一個大的變革,每個中國人都面臨一個選擇。這個選擇決定著自己的命運。然後又過渡到「三退」保平安上,這樣一個可貴的生命又得救了。

    在我講真相的人群中,有地市級領導,有處級、科級幹部、公務員,也有普通的工人、農民、小商販。凡是能接觸上的,都讓他們了解真相,擁有未來。同時利用工作之便在各種活動中、各類會議上,把真相講給有緣人。

    隨著師尊正法進程的推進,我真的感到時間的緊迫。二零一二年年底,我們單位部門整合,我如願去了一個不用天天上班的部門,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做三件事了。我想,這又是師尊的精心安排。謝謝師尊!

    現在我每天上午學法,午後拿出兩個小時走出去,用兩部手機打語音電話,同時帶著真相資料,《神韻》光盤和不乾膠、破網軟件,哪項方便做哪項,每天只睡四個小時的覺,快樂而充實的走在證實法、救眾生的路上。

    後記

    在修煉的路上,我就像一個牙牙學語不會走路的嬰兒,是師尊牽著我的手,一步步引導我走上了返本歸真之路,最終又把我錘煉成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徒,裏面傾注了多少師尊的苦心,弟子無從知曉。只明白沒有師尊慈悲呵護、點悟和巨大承受,弟子走不到今天。師恩難報!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道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無存〉
    [6]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堅定〉
    [7]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
    [8]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理性〉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9/151316.html>


    「我的腦子裏就是法輪大法好」

    文/內蒙古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這是發生在近期的事。同修英(化名)突然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並把家裏的大法書也搶走了。警察給她做筆錄時聲稱:「我們也不願意抓你,是一個老太太把你咬出來的,她說:她發的資料是你給的,你的資料哪來的?」

    開始,英還挺害怕,但她立即意識到,這就是邪惡迫害的生死大關,這些年,本地同修在迫害中那些正念正行的事兒,她也知道一些。於是她說:「法輪大法好。」警察把這句話記錄下來。又問:「你都和誰去發資料了?」她說:「法輪大法好。」任憑警察怎麼問,她就是不配合,除了「法輪大法好」,就是「法輪大法好」,別的話沒有。警察說:「你怎麼老是說法輪大法好?這句話你已經說了第十五遍了,就不能說點別的嗎?」英說:「我的腦子裏就是法輪大法好,沒有別的。」

    從上午到傍晚,警察沒有得到一句他們要得到的話。審訊的警察,把電腦筆錄又整理了一遍,然後讓她簽字。英看了一遍,二話沒說,就把兩張記錄紙給撕了。

    警察大驚:「你怎麼把記錄給撕了?」英說:「這裏有些話不是我說的,是你們編的,我不能承認,我的話就是法輪大法好。」

    說完後,她又跟警察說:「你必須把電腦裏的記錄刪掉,不能保存,這個我不能承認。」兩個警察互相看了看,當著她的面,把電腦裏的記錄刪掉了。然後說:「你回去吧。」

    當她轉身要走時,看到窗台上師父的法像,正衝著她微微的笑。


    在政府機關工作中去執著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我在政府機關工作,工作環境中到處充斥著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敗壞的黨文化,作為大法弟子當然要做到潔身自好,兢兢業業的工作,絕不隨波逐流。我拒絕在酒桌上喝酒,拒絕去歌廳唱歌、跳舞,拒絕領導邀請的單獨出遊,拒絕與任何大小領導建立特殊的男女關係,成了單位的另類。

    雖然我的工作能力、工作業績有口皆碑,但單位評優選好,提職、漲工資都與我無關。一段時間我感到憤憤不平、委屈、冤枉,含著淚對師父說:師父,修煉就該這樣苦嗎?師父的一段法顯現在我的腦中,師父說:「佛教中講人類社會一切現象都是幻象,是不實的。」[1]我突然悟到:師尊講:「君、臣、富、貴皆從德而生」[2],我的工資、職位等等與是否唱歌、喝酒、搞關係沒有任何關係,這一切都是假相。我的憤憤不平就是承認了這種聯繫,就是在給邪惡充電。如果我的行為是符合大法的,只能因此得到福報,而絕不會失去甚麼。舊勢力想用這樣的假相來誘惑、拖垮我作為修煉人的意志。

    我識破了舊勢力的詭計,堅定了自己,在這亂世紅塵中一定堂堂正正的走好師尊安排的路。跳出表面現象,再看看自己為甚麼會憤憤不平呢?找到了自己的名利心和妒嫉心。

    自己本來是單位裏學歷最高,資歷最老的一員,自己的同事、同學、朋友相繼提職,長工資,而自己卻沒有,一段時間自己感到苦悶自卑。師尊說:「作為一個人,能夠順應宇宙真、善、忍這個特性,那才是個好人;背離這個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壞人。」[1]我反覆的讀背師尊的這段講法,漸漸的悟到:我修的是宇宙大法,只要按照大法做,我的言行就是最正的,無論常人怎麼評價我,我都應該知道大法弟子助師正法的使命,我得到的是層次的提高,最終的圓滿,我才是這台大戲的主角,我怎麼還在常人面前自卑呢?

    常人的名與利本來就是修煉人應去的執著。再深挖下去,我發現是自己的虛榮心、愛面子心在作怪。發正念解體這顆心,法理清晰了,在師尊的加持下,我走出了這種困惑,內心變得輕鬆而快樂。有時還暗自慶幸:自己沒有職位,反倒少了應酬,減輕了工作負擔,有更多的時間用在修煉上,這不是件好事嗎?也許這正是師尊給我安排的修煉路,並用這種方式去我的執著心。

    單位與企業有直接聯繫,各個業務口都有一定的灰色收入,因自己沒有職位,自然這種收入很少,在這一點上講,我心裏非常坦然。師父講:「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1]這種不義之財給我都不想要,不給正好。曾認為自己對利益看得很淡了,可有一件事讓我看到了自己強烈的利益之心:我所在的單位業務口由事業轉為公務員管理,自己曾是最年輕的高級工程師,在同齡人中自然工資最高,可是轉為公務員管理之後,不再走職稱系列,自己沒有職位就變成了小小的科員,成為最低工資檔次的一員。單位給了兩個副主任科員待遇的指標,按常理我是最有條件的,可是領導卻暗地裏偷偷的給單位兩個同事調了工資。知道後,我的心被劇烈的刺痛了,不公、氣憤各種人心一起湧上心頭。我該怎麼辦?冷靜下來,站在法理上想,師父說:「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我想:也許這個待遇本來就不該是我的,別管站在常人的角度怎樣的不公,許多因緣關係是自己看不到的;如果本該是我的,被別人竊取了,按照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的法理,她得給我德呀,我並沒有真正失去甚麼,我為甚麼還要這麼痛苦呢?道理雖然明白了,心還是難放,每當觸及這件事心都很痛,我就不斷地排斥頭腦中出現的負面思維,用師父的法理來歸正自己,強制自己放下對利的執著。

    接著網上出現了公務員工資改革辦法,按照學歷、工齡套改工資,這樣我的工資就又會成為單位最高的,我高興的想:是我的,有師父看著,誰也拿不去。於是就經常到網上看工資改革的動態,說二零一四年底實施,沒有實施,又說二零一五年五月改完,還沒有動靜,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已經對工資改革形成了執著,這不是利益之心還沒有放下嗎?再深挖下去,在利益心的背後還隱藏著不甘示弱的爭鬥心和妒嫉心。

    師父說:「別說你,西方有許多大富翁、大富豪到百年之後,他發現甚麼都沒有,物質財富生帶不來,死帶不去,很空虛。」[1]而我今生能得大法,找到了自己最偉大的師父,是何等的幸運,對常人的一切還有甚麼放不下的呢?從此我再也不去關注工資改革動態,一切隨其自然。

    走過了這段修煉之路,猛然醒悟:從我走上修煉之路的那天起,人生就像一台戲,一個劇本兩種結局,面對紛紛擾擾的世事,如果能站在法上思考問題,處理問題,任何情況下都能夠選擇放棄自己的執著、慾望,不為自己找藉口,在得失面前隨其自然,直至這顆心不再為此而波動,真正把自己交給師父,那就是走了師父安排的路──走向圓滿。如果以常人的觀念、思維方式思考、處理問題就是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永遠走不出常人。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富而有德〉


    下鄉講真相 再苦不覺累

    文/大陸大法弟子 冬梅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前幾年我常獨自騎著自行車出去講真相,一個人出去講真相最多一天講二十幾人,後來我們形成了一個整體,講真相的面積更廣,救人的力度更大了。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八那天我們四位大法弟子到偏遠的小村莊講真相,分成兩組拿上真相資料和光盤挨門挨戶送到村民家中。我們沿著小路向村東方向走著,一輛警車響著警報在我們背後跟著。我們不慌不忙的繼續走,不一會兒這輛警車超過了我們向前開走了。

    為了安全,我們拐到另一個村莊講真相。到了田間地頭也講,邊走也邊講,進到村裏就挨門挨戶三退及徵簽。有一家兩口子正在做飯,他們非常熱情讓我們喝水。我對他們說:「江澤民下令叫中共通過軍隊系統來主導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以牟暴利,一個器官賣人民幣七十多萬元,摘取六萬多個器官成為全球最大的活體器官庫,他們發了黑財,給中國老百姓造了災難。人在做天在看,法律也治不了了,人不治天治,你們趕快做三退吧,災難來時能保命。」這夫婦二人都做了三退並簽了名。

    還有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我給了他一個翻牆軟件和小冊子。他說:「我知道共產黨不好,可我也是黨員,我是為了混口飯吃。」我接著說:「共產黨的手段一貫是卸磨殺驢,你趕快把你那黨員退了吧。」他問咋退,我說對天退,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三尺頭上有神靈。他非常痛快的做了三退。

    我們走了四個村莊和田間地頭,老百姓都很熱情,我們講也講不過來,也忘了回家。等到村邊打車時,早沒車了,這時天黑的伸手不見五指,我們還是步行回家吧。走著走著月光下有一個人影,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我大步向前走去和他講真相。他說他是學校老師,這幾年身體一直不好。我說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災難來臨命能保。我又說咱倆緣份真不淺,天這麼晚了還能遇到你。我給他講了李東生一夥導演天安門自焚偽案,栽贓陷害法輪功,天要滅中共,咱好人可不能當它的替罪羊。他很願意,用化名做了三退,又一個生命得救了。

    走著走著發現我的腳打了血泡,我和同修背誦師父的詩「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1]。走到家時已是晚上十點多鐘了,我想我們要以苦為樂,助師正法把福音送到家門口,讓更多的人了解真相,只要多救人再苦再累也不覺得。

    叩拜師父,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正念正行〉


    我們祖孫三人的故事

    文/大陸大法弟子 果園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我今年七十三歲,從一九九六年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兒子從一九九四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孫子一九九四年五月出生,出生後隨著年齡的增長跟著我和他的爸爸修煉。我們都不是因為身體有病尋求解脫而加入修煉的,我們是大法一線牽進來的。

    我們祖孫三代修煉大法,都遇到了史無前例的殘酷迫害,我和孫子走了過來,兒子在修煉的初期就被迫害死了。

    一、兒子被中共迫害致死

    我兒子是輔導員,他非常積極,每天拿收音機、掛橫幅,他都走在前面。一九九九年被當地「六一零」錄了像,為將來他們迫害法輪功做準備。

    一九九九年,兒子去了天安門廣場,那天廣場有很多人,他在天安門廣場抱輪,他前面有一同修雙手展開「法輪大法好」的條幅, 一個警察向他們的方向跑去,這畫面是我從一張光碟中看到的。從北京回來後當地「六一零」把他當成了重點,被非法抓到派出所審訊,又轉到當地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在教養院有一次迫害得很嚴重,在一間空房子裏,他們用拖把的破布堵住他的嘴,怕他喊出聲來被別人聽見,用電棍電他,是警察指使一個叫劉永的刑事犯人打的,當時兒子就休克了。打人那天我知道了,我打不進去電話,我告訴他岳母說教養院打人了,他岳母向公安局的人詢問情況,公安局的人謊稱沒打,我又到檢察院找到一個檢察長求他往教養院打電話詢問情況,他回話說:人家說沒打,信不信由你。我當然不信。我又到法院去找熟人往裏打電話,終於聯繫上了兒子,他回話對我說,「我當時甚麼都不知道了。」我知道他周圍都是警察,他也不可能說別的。

    在那樣遭到嚴重迫害的情況下,兒子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師父,他寫了一篇文章《還我師父清白》,警察都很震驚,馬上把這份材料上交。九月份教養院做出決定:把二十個修煉堅定的大法弟子送往昌圖迫害。這些話是與兒子同住一個監室的同修出來後到我家跟我說的,他說:「你的兒子太純了。」

    兒子在教養院被傳染上疥瘡,腿上爛了雞蛋那麼大的洞。我曾三次去昌圖想見兒子,去了三次都沒讓見。直至二零零二年元月被他們迫害死了,年僅三十七歲,那年孫子才七歲。

    禍不單行,接到兒子死亡的消息時,我也正被迫害得大腿骨斷裂,股骨頭裂縫住院接骨,右腿被用筷子粗的鋼條從膝蓋骨穿過,架在一個一尺高的架子上,不能行動,大腿上固定著鋼板,縫合線有六寸長,還沒有拆線。

    親友去看我兒子,回來告訴我兒子去世的消息,我只是默默地、呆呆地望著牆、望著地板,沒有眼淚,沒有哭。我的兒子是媽媽的好兒子,他很堅強,經歷了那麼多迫害從沒屈服。連警察都佩服他,叫他石頭人。他的門牙被打掉三顆,這是無意中聽同修說的。我為有這樣一個好兒子感到自豪,他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在眾人面前我從未流過眼淚,當我一個人獨處時會不自覺流出眼淚。

    在國外燭光晚會上,有個大法弟子拿著他的照片悼念,在國外遊行隊伍裏有大法弟子拿著一個大展板, 展板上有他與其他被迫害死的同修的照片,這樣的光碟我看到了都珍藏起來。大法弟子寫的小冊子,寫的文章有關兒子的內容我看到的也都收藏起來。兒子走完了他的短暫而光輝的一生,為了真理他能放棄世間的一切,他說過為了大法他能獻出自己的生命,他做到了。

    二、孫子一直在大法中修煉

    孫子是在奶奶、爸爸的撫養下長大的,一出生就在大法的法光下成長。我天天給他聽師父的講法錄音。會走路了,就帶到煉功點、學法點。去洪法他也跟著坐車去,不是誰叫他去的,而是他自己要去,那時他才四歲,很喜歡做這些事情。一次雙盤打坐時,腿疼他想拿下腿,他爸爸說你看看人家都沒拿下腿,他就堅持著,流著淚把靜功煉完。

    上小學時,一天早上有點發燒,我叫他快念《論語》,念完再去上學。中午放學一進家門就說:「這大法太神奇了!我不發燒了。」

    一次小學要放誣蔑大法的錄像。他回家後對我說:「奶奶,明天下午兩點半學校要放誣蔑大法的錄像,你在家發正念叫學校停電,讓他們放不成錄像。」第二天,我在兩點半的時候流著淚求著師父救救這些孩子,讓學校停電。晚上孫子放學回來說:「太好了,今天停電,污衊大法的錄像沒放成,改為自習課了。」

    小時候孫子的天目是開的,我一打坐,他就在我身邊說:看見兩條龍出來了,過一會兒又說:這兩條龍從這邊回去了。他還能看見仙女、羅漢等。

    大法在他腦子中深深地紮下了根。失去了父親,他的母親、姥姥、姥爺、舅舅、舅母、小姨、小姨夫都不修煉,而且也不支持他修煉。他只有到我這裏才能學法,在這樣的環境下,一個念小學的孩子能頂著壓力堅持修煉實為不易。他還常和我一塊去發資料。

    一次他姥姥問他:你奶奶都給你講甚麼了?他很智慧地回答說他聽不懂。從此他們就不再問他甚麼了。隔一段時間我就會問他還修不修?他都堅定地說:「修!」

    念中學時,因為我家是資料點,孫子幫我做了很多事,例如:改字、打字、裝訂小冊子、買耗材,他很高興做大法的事情。

    孫子上大學了,住校,靠自己帶著電子書抽空就學,放假了才能到我這裏來學法。我告訴他三件事都得做,他會用手機打語音電話講真相救人。我怕他在大學受到社會上大染缸的污染,告訴他不要在學校裏找女朋友,他都答應。

    三、我穩步的走在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路上。

    我修煉十八年,現在身體健康,無病一身輕,連感冒都不得,頭髮大部份由白變黑了,臉上的皺紋很少,人看上去比同齡人年輕。

    我和兒子有幸聽到了一次師父講法,見到了師父的音容笑貌。師父為我們講了三個小時的法,師父還為我們在場的六千多人去病,我們真幸運,我們永生難忘師尊的佛恩浩蕩。

    一九九四年我在公園裏看到了法輪功煉功點,有人在煉功。我就過去學,當天就學會了煉功動作,回家後教會了我兒子,從此他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沒有馬上開始修煉,心想等師父辦班再去學。後來聽說師父在國內不辦班了,於一九九六年在本地辦的教功班又學了一遍法輪功,真正走入修煉。

    我沒有因為失去兒子受到絲毫的影響。想到自己的責任是要救度眾生,這是我的史前大願。我只要能修煉法輪大法就足矣!

    一次邪惡非法抓捕我,我跳樓摔斷了腿,為接骨在醫院住了一個多月,直到拆線。穿在膝蓋骨上的鋼條拿下來,我才有了自由,我趕快回家。剛到家社區就來人要抓我去洗腦班,我把經常監視我的人請到屋裏,叫他看看我現在的狀況,我說:你看看我右腿不能打彎,吃飯得別人做好了送到我床上,大小便得便在床邊放著的便盆中。他一看這情況,就沒再來了。

    我請了一個大法弟子照顧了我一個月,我才能下地。開始是拄著雙拐,回家後天天學法煉功,有師父的加持恢復的很快,走路由拄雙拐到拄單拐,丟掉單拐又換上個小棍,最後小棍也丟掉了,直直的右腿也能打彎了,也能雙盤打坐了,現在能雙盤打坐兩個小時。就是這樣一個過程,說起來很快,幾行字,實際上我是吃了很多苦,因為我是一個人獨居的,一切事都得自己幹。

    師父講過:「可是有些人在他有生之年,年齡已經很有限了,不一定夠用了,我們法輪大法能夠解決這樣一個問題,使煉功進程縮短。同時又是性命雙修的功法,你在不斷的修煉的時候,就會不斷的延長你的生命,你不斷的煉,不斷的延,根基好而年歲大的人,你的煉功時間也就夠用了。但是有一個標準,超出你的天定、原來的生命進程,以後延續來的生命,完全是給你煉功用的,你稍微思想一出偏差,就會帶來生命危險,因為你的生命進程早就過去了。除非你走出世間法修煉以後,沒有這個控制了,那個時候就是另外一個狀態了。」[1]我牢記師父的這段法,修煉十八年不敢有懈怠的念頭。我們在迷中,不知道自己的生命進程是否是因修煉了大法才延續下來的。如果是延續下來的,生命是給你煉功用的。師父說:「你們要做的事情,特別是這三件事,不能放鬆,千萬不能放鬆。你們的威德、你們的修煉、你們所承擔的那一切,都在其中。」[2]遵照師父的教導,三件事我都在做。

    師父在每一次講法中,都告訴我們要學好法。我每天看《轉法輪》三講,一個月就是學十遍,一年就是一百二十遍,每學一遍就畫一個記號,我做記號確實起到了督促自己抓緊學法的作用。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九年我學了三百六十遍《轉法輪》。為以後順利度過邪惡的瘋狂迫害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我每天早上三點起床做動、靜功,從明慧網發表全國統一時間煉功的通知發表之日起從未間斷。知道發正念的重要性,四個整點的正念也從未間斷,除了四個整點還增加六次。

    舊宇宙的理是為私為我的,我們是法輪大法造就的新宇宙的生命,是為他的,處處為別人著想。我已形成了習慣,成了自然,遇事先想到別人。有同修出現病業假相,我就到網上查找相關資料打印好送到他手中。有的同修不會改字,我曾幫多名同修改字,《轉法輪》改了大約有二百多本。自從改完《轉法輪》後,我發現我的眼睛比以前好多了,我再看《轉法輪》這本書,不用戴老花鏡了。我真正體會到了師父講的「無所求而自得」[3]的法理。我們是一個整體,得整體提高、整體昇華。

    二零零五年,我聽師父的話,自己開了一朵小花。資料點只有我一個人,資金用我的退休金。我自己去商店買了筆記本電腦、打印機。開始我甚麼都不會,有機會見到會用電腦的同修就叫人家教幾招,平時自己用開天闢地光盤學電腦。最重要的是我有一顆想學習的心,我想要智慧,心中求著師父,師父教了我很多知識。

    開始是與一同修合作,他打印小冊子、《九評》等,他打印多少我就裝訂多少。後來我學會了上網、打印、刻光盤、打印盤面,做神韻。耗材都是花自己的退休金,只要是大法需要我就買,我還做破網軟件光盤,我發現用翻牆軟件光盤救人效果很好。

    我每天踏踏實實的做好三件事,雖然很忙但很充實,穩步的走在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路上。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學法〉


    糟糠之妻不下堂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宋弘是京兆長安人,東漢初年大臣,為人正直,做官清廉,直言敢諫。

    有一次宋弘見光武帝,光武帝坐在新屏風前,上畫美女數人,光武帝幾次回頭欣賞,宋弘嚴肅地說:「未見好德如好色者。」光武帝當即令人撤去屏風,並笑著對宋弘說:「聞義則服,可乎?」宋弘答道:「陛下進德,臣不勝其喜。」

    當時光武帝姐姐湖陽公主新寡,光武帝便與她一起談論朝廷群臣,公主說:「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後來宋弘被光武帝引見。光武帝便叫公主坐到屏風後面,於是對宋弘說:「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宋弘答道:「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光武帝回頭對公主說:「事不諧矣。」(《後漢書.宋弘傳》)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9/12/152503.html>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

  • 江蘇省南通法輪功學員郭玉華被跟蹤多日後綁架

  • 廣州法輪功學員謝坤香面臨非法庭審

  •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法輪功學員楊彩雲被綁架補充

  • 山東省泰安市新泰市汶南鎮任志風被綁架

  • 四川綿陽萬卻卻被非法判刑三年,已被關押在龍泉

  • 2014年雲南石林14人被抓 高翠蓮和高誇奇被冤判現被劫持

  • 廣東省廣州市法輪功學員黎月歡被綁架

  • 吉林省長春邵大夫被跟蹤 至今下落不明

  • 臨漳縣郭淑珍被綁架 非法關押至河北省邯鄲第一看守所

  • 北京法輪功學員杜文革在大興法院被非法庭審

  • 四川成都華陽鎮魏再慧等6位法輪功學員現被非法關押在雙流看守所

  • 湖北省武漢市青山區法輪功學員董么梅被綁架

  • 遼寧省營口孫文慶現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監獄

  • 湖北武漢華師法輪功學員付玉仙被綁架

  • 四川省樂山市魏浪等5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庭審

  • 天津市武清區李紅玉和姓黃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 南京市江寧區法院6月16日再次非法庭審胡元勤

  • 遼寧省大連法輪功學員鄒秀顏被綁架和抄家

  • 吉林省長春建設廣場派出所警察以查租房為由騷擾法輪功學員。

  • 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張桂君和李金花被綁架 已回家

  • 吉林省四平法輪功學員孟祥臣被綁架

  • 重慶市九龍坡區鄧開明、鄧開秀姊妹被綁架到洗腦班

  • 福州法輪功學員李亞萍被非法起訴

  • 今年浙江金華洗腦班又在迫害法輪功學員

  • 被湖北省武漢第一拘留所非法關押的李春蓮等法輪功學員即將到期

  • 南通市崇川區法輪功學員郭玉華被610綁架

  • 黑龍江賓縣法輪功學員於殿才被綁架

  • 湖北武漢華師法輪功學員付玉仙被綁架

  • 河北省深州市4位法輪功學員控告首惡江澤民

  • 山西榆次法輪功學員李楠遭迫害近況

  • 關英山、杜貴芹上訴案 北京第三中院維持非法原判

  • 2015年6月5日家屬去山東女子監獄會見王傳菊

  • 江西省德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曾君近期惡行

  • 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610」支隊張海泉惡行

  • 湖北省鄂州市姜光祥被迫流離失所

  • 江蘇省南通法輪功學員郭玉華被跟蹤多日後綁架

    南通法輪功學員郭玉華,在六月八日,給路人發送大法真相資料時,被後面跟蹤的南通國保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家中許多大法真相資料被搶劫,南通國保警察已經非法跟蹤她多日。

    參與綁架的有南通市城東派出所民警黃展勝,南通國保警察馮飛宇(手機號碼是:13390961912)等多人。


    廣州法輪功學員謝坤香面臨非法庭審

    廣州法輪功學員謝坤香被廣州荔灣區法院非法安排庭審,時間是6月15日上午9點開庭,荔灣法院三樓法庭二法庭。

    廣州荔灣區法院
    電話:020-81266702 020-81600133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龍溪大道273號(990路車運動場站對面)

    廣州市荔灣法院信訪辦電話:81036562
    法官:房志紅,電話:81266197
    劉興偉 荔灣法院 15018718266
    古莉娜 荔灣法院 1371O902169
    陳月思 荔灣法院 13826135141
    荔灣法院 13560155909
    荔灣法院 13631337133
    荔灣法院 13682223788
    荔灣法院 18665069755
    荔灣法院 13580306630
    荔灣法院 13580551190
    荔灣法院 13424482882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法輪功學員楊彩雲被綁架補充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湖北咸寧市咸安法輪功學員和另一女士在區政府附近貼法輪功真相時,被十好橋派出所及國保大隊惡警綁架到拘留所。當天半夜約三點,惡人潛入楊彩雲家,公然在沒有任何主人在場的情況下,盜走私人物品多件,其中有電視接收機,和其女兒用的筆記本電腦。還有另一女士的電動車也被扣押在派出所。

    目前,咸安六一零和國保隊的人企圖將兩位女法輪功學員送到武漢洗腦班,妄圖強制兩位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楊彩雲的家屬向他們表示了不滿。


    山東省泰安市新泰市汶南鎮任志風被綁架

    山東省新汶礦務局(位於山東省新泰市汶南鎮)老幹所附近法輪功學員任志風,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在講真相時,被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北師看守所。


    四川綿陽萬卻卻被非法判刑三年,已被關押在龍泉


    2014年雲南石林14人被抓 高翠蓮和高誇奇被冤判現被劫持

    2014年4月19日下午,石林鹿阜街道辦事處北大村,一家人與親友正在吃飯,警察闖入,暴力抓走14人。家中只留下了下肢癱殘的高翠蓮(被打成左耾骨下段呈螺旋式粉碎性骨折)和高誇奇(嚴重痛風休閒在家),之後,他倆都被冤判三年半,一直在家。2015年6月9日早,無故又被強行帶走。

    石林縣縣委
    縣委書記 電話:0871-7796270
    縣委副書記辦電話:7796688
    縣委副書記電話:7796297
    縣委辦公室主任電話:7711668
    縣人武部政委電話:7747808
    縣委政法委書記電話:7793666
    縣紀委書記 電話:7703996
    縣委組織部部長 電話:7796999
    縣委宣傳部部長 電話:7798810縣政府縣委副書記電話:7796688常

    務副縣長電話:7796700
    副縣長電話:7796672
    副縣長電話:7798530
    副縣長電話:7796686
    副縣長電話:7796857
    副縣長 電話:7786001

    昆明石林法院
    電話:0871-67796521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縣鹿阜鎮石林中路

    石林610主任:軍學亮,電話待查。
    石林國保大隊副隊長張某,電話:13608808125。
    北大村派出所派出所所長楊家學,電話:13987656868。


    廣東省廣州市法輪功學員黎月歡被綁架

    6月8日,廣東省廣州市法輪功學員黎月歡在番禺區發真相救度眾生,被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村派出所綁架。

    黎月歡戶籍是屬於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新港中路,琶洲派出所管轄、海珠區610。

    明:15692016225
    陳志洪:13710909252 (街道辦事處) 紀德忠:13660841828(街道主任) 劉俊標:13902266831 (片警)
    梁敬峰:13660155502(警察)


    吉林省長春邵大夫被跟蹤 至今下落不明

    長春邵大夫,女,40歲左右,6月2日上午10點左右,在長春淨月開發區被跟蹤,至今(6月9日)下落不明,請知情者和其家屬聯繫。


    臨漳縣郭淑珍被綁架 非法關押至河北省邯鄲第一看守所

    6月2日上午11點左右,郭淑珍在臨漳車站附近發放真相傳單,被臨漳國保隊人員強行扭拽至車上,沒有停留,就又直接送到了邯鄲市第一看守所,具體情況還未了解。


    北京法輪功學員杜文革在大興法院被非法庭審

    六月九號上午九點半,在大興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杜文革。審判長楊兆山、陪審員張金玲、公訴人趙斌峰等六人組成法庭。

    法輪功學員杜文革稱:修煉法輪功無罪,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錯!並向法庭陳述她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家庭和睦的事實。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稱:對法輪功是錯用兩高解釋與刑法三百條,是不合法的,法輪功無罪,信仰無罪,之前對杜文革的判刑也是違法的(杜文革曾被非法判刑三年)。

    最終庭審無結果。審判長宣布合議後擇日再開庭審理。


    四川成都華陽鎮魏再慧等6位法輪功學員現被非法關押在雙流看守所

    四川成都天府新區華陽鎮法輪功學員魏再慧(魏再會)、魏再秀、陳光忠、陳懷根、孟麗(林)現被關押在雙流看守所,期間他們均遭到華陽派出所警察不同程度的毆打,不准家屬見人。華陽派出所民警多次到陳懷根家中騷擾,其妻子受到很大精神壓力。賴貴秀被放回後,華陽派出所和華陽鎮何池社區的人經常來干擾盤問。

    現將華陽鎮派出所和何池社區部份人員名單和電話公布如下。
    雙流縣華陽鎮政府610
    李曉蘭
    雙流縣華陽鎮何池社區
    賈朝霞 書記
    賈仕江 主任13980031894
    秦天治 主任13982085147
    巡邏曾 勇 13438168331
    劉 松 18202842836
    秦智強 13679050372
    張 建 15982834881
    汪 洋 13880672812

    雙流縣華陽鎮何池五社桂花苑 物管 收
    郵編 610213
    雙流縣華陽鎮通濟橋社區
    陽秋月:李志:書記,陳昌秀,王勤敏,尹娟,呂利奇,鄧著利,付晶,汪紹平:治保主任,

    華陽半邊街社區
    巡邏:劉一華,李華中,何再天,李偉,楊列,羅平,謝江鴻,梁歡,徐德全。趙賢總,寧黎::黃素芳,楊鳳芳,張慶輝,李奇龍,黃夢婷,李鳳玲,曾躍國

    雙流縣華陽鎮派出所
    楊所長 電話:13980960535
    辦公室 028 85621234
    唐大勛 15828297377
    王 豔 15308233921
    冷啟剛 13981728930
    郭從映 13219022946
    王芮明 13980692186
    向 琳 13458622759
    陳 智 13518127283


    湖北省武漢市青山區法輪功學員董么梅被綁架

    武漢市青山區法輪功學員董么梅6月7號在街上講真相時被綁架,詳情待查。


    遼寧省營口孫文慶現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監獄

    遼寧省營口市法輪功學員孫文慶現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大連市監獄,遭受酷刑折磨。請及時通知其家屬儘快去大連市監獄會見。


    湖北武漢華師法輪功學員付玉仙被綁架

    湖北武漢華師法輪功學員付玉仙,72歲,2015年5月25日,被無償馬房山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抄家。現被送入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

    房山派出所馬房山派出所武昌區街道口35號 電話87666692


    四川省樂山市魏浪等5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庭審

    四川省樂山市中區法輪功學員魏浪、余榮祥、鄭智容、宋學慧、李正東,於六月九日上午,在樂山市中區法院非法開庭。

    樂山市市中區法院:
    地址:樂山市市中區春華路中段288號 郵政編碼。 614000
    電話:0833-2422721、2422752 2132513 2422721
    聯繫電話:0833-2422721投訴電話:0833-2438739投訴信箱:549433067@QQ.com。
    單位電話, 2422720. 負責人, 陳雲輝

    市中區公安分局
    市中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毛加新  2124091(辦) 13708130838  2448667(宅)
    市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盧德富 2124033(辦) 13908131802  2123866(宅)13308133068
    市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吳畏 2124033(辦) 13006428152  2495582(宅)
    市中區張公橋派出所所長王躍東 2193718(辦) 13808131339  2432569(宅)
    市中區張公橋派出所指導員 王傳富 2193718(辦) 13981321669  2432569(宅)
    市中區彭山路派出所所長 李平 2444260(辦) 13036591313  2137996(宅)
    市中區彭山路派出所指導員 楊萬宣 2129686(宅) 13908138266
    市中區上河街派出所所長 宋強 2129956(辦) 13608133398  2153399(宅)
    市中區上河街派出所指導員 陳曉嵐 2124910(宅)


    天津市武清區李紅玉和姓黃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6月7日上午10點,天津市武清區李紅玉和姓黃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武清梅廠鄉派出所,其中李紅玉家被非法抄家,抄走一箱法輪功書籍。

    武清分局梅廠派出所022-29534123


    南京市江寧區法院6月16日再次非法庭審胡元勤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法院於6月1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胡元勤無果,定於在6月16日再次開庭。

    江寧區公安分局:025-52160888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天元東路6號,郵編211100)
    南京市江寧區公安分局副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王會功:手機:13182935888 025-84951105
    南京市江寧區國保大隊隊長:蔣長平:手機:138051910100 25-84951221
    江寧區副區長、江寧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周寧:025-84951101
    江寧公安分局副局長張進:025-84951102
    江寧公安分局副局長王漢福:025-84951106
    江寧公安分局副局長藍家喜:025-84951107
    江寧公安分局副局長李成平:025-84951100江寧區法院電話::025-52180145;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東山街道金箔路658號
    江寧區法院:025-52192616 025-83529897 025-83523881(金箔路658號 郵編:211100)
    江寧法院:院長姓名。 史兆祥
    南京市江寧區法院
    地址:金箔路658號
    電話:(025)83523800,52180145

    湯山法庭
    地址:上峰鎮
    電話:025-84107101

    淳化法庭
    地址:淳化街道
    電話:025-52290413

    祿口法庭
    地址:祿口鎮茅亭路101
    電話:025-52772958

    江寧法庭
    地址:江寧鎮昌寧路
    電話:025-86100758


    遼寧省大連法輪功學員鄒秀顏被綁架和抄家

    大連法輪功學員鄒秀顏,於6月8日在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舉報,被桂林街派出所綁架。當時派出所沒有現場抓人,而是先跟蹤,隨後抄家,家中電腦一台、刻錄機一台、打印機兩台及大法書和資料、光盤搶劫一空。

    現在因鄒秀顏高血壓,被迫害在三八醫院監護室。


    吉林省長春建設廣場派出所警察以查租房為由騷擾法輪功學員。


    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張桂君和李金花被綁架 已回家

    5月28日,本溪桓仁縣法輪功學員張桂君和李金花在客運站前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之後被當地國保大隊王琪和其他兩個警察綁架,當日下午都回到家中。李金花的家被非法搜查,一些大法書籍和一個小收音機被搜走。


    吉林省四平法輪功學員孟祥臣被綁架

    6月4日,吉林省四平法輪功學員孟祥臣,於早6、7點左右,在家被綁架,現被關押在四平看守所,其它情況待查,望有知情者給予補充。


    重慶市九龍坡區鄧開明、鄧開秀姊妹被綁架到洗腦班

    2015年6月3日上午,鄧開明、鄧開秀兩姊妹在重慶市九龍坡區走馬鎮(重慶女子監獄附近)被綁架,綁架她們的不知是哪裏的警察。下午鄧開明、鄧開秀的家被抄,不知抄走甚麼。惡人叫鄧開明、鄧開秀的弟弟給送衣服,金風鎮派出三人去做她們的「轉化」,被派去的有一人高血壓發,要求換人。由此,她們有可能在洗腦班。

    鄧開秀沒有子女,也沒有老伴。鄧開明有一個兒子,兒媳婦是護士。


    福州法輪功學員李亞萍被非法起訴

    據悉,福州法輪功學員李亞萍已被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晉安區法院。

    晉安區法院負責法官:鐘田珍
    晉安區檢察院檢察員:林長洲 沈英華


    今年浙江金華洗腦班又在迫害法輪功學員

    浙江金華洗腦班(現在金華雙龍景區洞口雙龍景區電站賓館內)死灰復燃,2014年舉辦了四期,今年4月、5月已連續舉辦了兩期,其中蘭溪市5月份就有達10人被綁架到該洗腦班。

    該黑窩是2014年搬到金華雙龍景區電站賓館內的,浙江金華洗腦班共已舉辦了23期。


    被湖北省武漢第一拘留所非法關押的李春蓮等法輪功學員即將到期

    李春蓮(江夏)11號到期
    黃洪運(東西湖)17號到期
    嚴春梅(東西湖)17號到期

    家住花樓街漢南廣場的楊麗麗6月4日發真相資料遭綁架,被利濟路派出所綁架,送到武漢市第一拘留所關押,19號到期。


    南通市崇川區法輪功學員郭玉華被610綁架

    6月8日下午四點左右,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法輪功學員郭玉華被610綁架。


    黑龍江賓縣法輪功學員於殿才被綁架

    6月5日晚八點十分左右,黑龍江省賓縣寧遠鎮派出所孫大華、王慶和賓縣國保大隊兩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於殿才家,因大門鎖著,拔下樟子進入院子,把於殿才綁架到寧遠鎮派出所,晚十一點半,帶離寧遠鎮。家人緊跟去了派出所,看到兩個便衣著裝的,聽他們說:現湊都趕趟,說完就先走了。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寧遠鎮政府派李寶仁陪於殿才到洗腦班,據說是辦四天洗腦班。目前於殿才與李寶仁兩人電話均關機,去向不明。警察在去於殿才家的過程中,還闖到洪山村欲綁架法輪功學員高生,未果。

    哈爾濱市賓縣寧遠鎮派出所:45157936057
    所長 劉忠成【追查】:13936075777
    副所長 王慶【追查】:15045454646
    ◎孫大華13613631776
    爾濱市賓縣610辦:45157919610主任 支會賓:13101503288賓縣政法委書記 劉廣祥【追查】:13936213777 45157919177 宅 45157980222
    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張立平【追查】:13115512067 45157918033
    副書記、維穩辦主任 王華:13604819119
    政法委 王永達:13945682063 45157918234
    政協副主席 曹慶豐:15846117688 45157986615

    哈爾濱市賓縣公安局
    局長 賈國華【追查】:13936005656
    副局長 林守忠【追查】:13703666786 45157914199 宅 45157980199
    國保大隊:451-57985660
    大隊長 王貴成【追查】:13796187366
    副隊長 劉建華【追查】:13796700966
    副隊長 張慶雷【追查】:13504809797


    湖北武漢華師法輪功學員付玉仙被綁架

    湖北武漢華師法輪功學員付玉仙,72歲,2015年5月25日,被無償馬房山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抄家。現被送入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

    華中師範大學:2767868090校長 楊宗凱洪山區馬房山派出所:2787666692
    洪山區610辦:2787678117
    主任 張祖軍【追查】:13100600709
    副主任 岳朝霞:2787678116
    穆迪:13871505948 宅 2787862637武漢市洪山區公安局局長 黃曉屏 2785394488,13871034227
    政委 魯文德 2785394498 宅 2787488366,13317152391
    國保大隊:2787666660,2785393569
    大隊長 李宏文:2785394578
    韓玉高:13971353450
    蔡建設:13277058619
    葉某某:13100622945
    姚素芳:13669097764


    河北省深州市4位法輪功學員控告首惡江澤民

    河北省深州市法輪功學員李祥瑞、王玉暖、馮紅玉、滿敬羨日前向最高檢察院控告首惡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申請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對江澤民的公訴。


    山西榆次法輪功學員李楠遭迫害近況

    山西榆次法輪功學員李楠被非法關押在榆次看守所已兩個月。警察不放人,每個月讓家人送900元錢給她。李楠的丈夫60多歲,還要打工供養讀博士的孩子。


    關英山、杜貴芹上訴案 北京第三中院維持非法原判

    北京法輪功學員關英山、杜貴芹遭朝陽區非法判三年半、四年刑期後上訴。北京第三中級法院於2015年5月20日宣布維持非法原判。據悉六月初,關英山被非法關入位於天津的前進監獄,杜貴芹被關入位於北京天堂河的女子監獄。

    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
    地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西路81號,郵編100012(乘坐地鐵5號線在北苑路北站下)
    電話:010-84773022:
    本案判決書簽名人員:
    審判長:李永京
    代理審判員:湯笑然、李彥佳
    書記員:劉學良


    2015年6月5日家屬去山東女子監獄會見王傳菊

    會見過程中家屬發現王傳菊身體不好,比上次會見的時候憔悴消瘦,臉色發暗,嘴唇紫黑,心臟病症狀復發。她說監獄給她按時吃藥。家屬也不知道吃的甚麼藥,能起甚麼作用。


    江西省德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曾君近期惡行

    江西省德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曾君,在2015年5月下旬,帶著手下人著便裝 到每個法輪功學員家門口拍照。有的法輪功學員還不知道拍了家門口,有的是被家人看到的。他們這種惡行嚴重違反了人權,應遭到譴責。

    國保大隊隊長曾君13807020579宅4365081
    610主任仇衛兵13879220559宅4332126
    曾君手下李佳明13907921230宅4320450
    曾君手下陳小平13517921669宅4360198
    曾君手下邵君13879275836宅4365395
    曾君手下陳默13803561256宅4336598


    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610」支隊張海泉惡行

    張海泉,男,五十多歲,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610」支隊警察,每次迫害法輪功學員都「衝鋒在前」。二零零八年奧運前,他親自去山東省萊州市將法輪功學員綁架至錦州,導致法輪功學員張立田被非法判刑,最後慘死在錦州監獄;現在他仍然積極參與對錦州法輪功學員的跟蹤、綁架和勒索,為了分贓,為了金錢,不遺餘力地參與迫害,經常動手毆打法輪功學員。

    張海泉手機:15698704582


    湖北省鄂州市姜光祥被迫流離失所

    鄂州市法輪功學員姜光祥,男,現年約53歲,鄂州市供電局職工,曾多次遭到鄂州市「610」迫害。

    2015年6月7日上午十時許,在湖北省鄂州市「610」的驅使下,鄂州市公安局劉X宏(諧音)帶隊,夥同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古樓派出所及古樓居委會的兩名人員,對姜光祥家非常抄家,搶劫台式電腦和筆記本電腦各一台、打印機三台、手機多部、U盤多個,還有光碟等。請知情者提供更詳細的消息。

    附錄像關電話:
    湖北鄂州市國安支隊隊長戢治斌13607236085 辦0711-3752733
    湖北鄂州市委「610」辦:0711-3830610 3830110
    鄂州市樑子湖區公安分局:0711-2412321、2412259、2412398、2412322
    鄂州市樑子湖區司法局:0711-2412148
    鄂州市樑子湖區區政府辦公室:0711-2412282
    鄂州市樑子湖區公安分局值班電話:0711-2412259
    鄂州市公安局西山分局 0711-3254110
    鄂州市鄂城區西山派出所(所長辦公):0711-3216774
    鄂州市鄂城區西山派出所(辦公室):0711-3223341 0711-3229340
    湖北鄂州市政法委電話辦公室:0711--3830448
    湖北鄂州市政法委紀檢組電話:0711--3830175
    鄂州市紀委執法檢察室:3830189
    鄂州市司法局:0711-3382646
    鄂州市公安局:0711-3851117
    鄂州市公安局值班電話:0711-3752000
    鄂州市公安局傳真:0711-3752777 0711-3752999
    鄂州市鄂城公安分局值班電話:0711-3863110
    鄂州市六一零:0711-3830610 3830110
    鄂州市信訪局0711-3859110
    鄂州市檢察院:0711-3358600
    鄂州市鄂城區檢察院:0711-3852000
    鄂州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0711-3830115
    鄂州市政協辦公室:0711-3830995
    鄂州市監管支隊:0711-3752604
    鄂州市樑子湖區公安分局值班電話:0711-2412259
    鄂州市鄂城區鳳凰派出所:0711-3863727
    鄂州市公安局古樓派出所:0711-3240110鄂州市政府辦公室0711-3830209鄂州市鄂城區古樓派出所(所長辦公室):0711-3216446
    鄂州市鄂城區古樓派出所(辦公室):0711-3223221
    鄂州市鄂城區古樓派出所(值班室):0711-3224802
    鄂州市鄂城區雷山派出所(辦公室):0711-3220818
    鄂州市鄂城區雷山派出所(值班室):0711-3226330
    鄂州市鄂城區西山派出所(所長辦公):0711-3216774
    鄂州市鄂城區西山派出所(辦公室):0711-3223341 0711-3229340
    鄂州市鄂城區司法局(辦公室):0711-3851148
    鄂州市政府法制辦值班電話:0711-3830206
    鄂州市西山公安分局值班電話:0711-3232110
    鄂州市華容公安分局值班電話:0711-3581329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3/151212.html>


    121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明慧网2015年6月10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李琳琳 谷庆蔼 朱明军 王大领 邝东亮 李庆珍 张化雨 葛桂兰 李彦坤 王晖舰 丁祖泽 付善凤 任现芹 孙孟荣 周先平 高桂芬 孙运娜 马乃云 侯飞跃(王飞) 李金荣 张瑛 刘宪福 张永翠 阮洪勇 李志芬 于彦华 赵玉荣 闵庆丽 李西珠 贾秀莲 李腾飞 孙桂英 杜玉娟 徐春艳 谯先斌 赵燕 翟恩友 田秀领 刘九菊 李志军 王秀华 王秀荣 王翠兰 王连翠 郭念安 李凤金 韩顺子 石桂芬 关秀荣 赵春瑞 刘会 樊玉霞 郑淑琴 程艳平 曾喜双 刘国会 马文 查宝琴 袁月敏 崔书英 唐德鹅 郝二红 马玉荣 董爱珍 曲志广 孟红霞 房华 费茂旺 徐立群 贾兴华 李宗林 李桂芝 李光群 战淑红 王胜兰 潘兰仙 吴欢欢 张玉景 潘玉霞 衣瑞莲 常淑霞 董凤云 程亚兰 隋立森 杨梅仙 潘宝生 张福芝 孙茜 唐瑞芬 陈旭华 富桂珍 余建平 祝秀英 刘丹 赵孝华 于先春 汤洪顺 全玉荣 吕明辉 何登平 赵爽 苏广业 于歌 徐振英 史桂芝 曾祥君 吴艳萍 张桂珍 任子林 张亚珍 朱瑞菊 张欣逸 孟凡英 祝桂荣 王瑞花 王金缘 张永杰 黄秋霞 王爱祥 童冬花 胡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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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

    http://qikan.minghui.org/display.aspx?category_id=9&start_date=2015-06-10&end_date=2015-06-10


    不乾膠:法輪大法洪傳世界(2合1,3合1,6合1)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

    http://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71712


    書籤:傳九評大福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

    http://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71713


    不乾膠:你知道嗎(4合1版,16款)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

    http://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7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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