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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沂水法輪功學員張修強起訴江澤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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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近日,山東沂水法輪功學員張修強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以特快專遞郵寄的方式遞交了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

張修強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控告狀的快遞收據
張修強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控告狀的快遞收據

今年三十九歲的張修強是山東沂水百貨公司中百大廈職工。他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十六年來本人及家庭都遭受了很多的磨難。在其本人被非法勞教期間,母親受恐嚇得重病,後不幸離世。

張修強在控告狀中陳述被迫害的遭遇及控告江澤民的理由:

控告事由:江澤民操控的610辦公室,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向市、縣各級政府層層施壓直到所在單位對我本人及家庭進行了以下迫害:

一、在單位輪番被迫害

(一)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二,因為法輪功遭它控制的媒體誣陷,本人為法輪功鳴冤,被關在單位直到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日。

(二)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日當天,被關押沂水看守所一個月,遭受毒打。

(三)期滿後於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被送到沂水城郊派出所洗腦班關押四十多天,遭受毒打。

(四)被單位接回後繼續關押在單位保衛科,肉體精神受到極大傷害。

(五)關押在保衛科期間,因早晨煉功又被送到拘留所關押十五天,期滿後又關押在單位保衛科。

(六)在此期間因為不寫「保證書」被單位毆打,打的鼻口流血,幫兇企圖把杯子摔在我頭上逼寫「保證書」,逼的母親給單位下跪,給家庭帶來極大傷害。我被迫害的精神恍惚,神志不清。

(七)持續迫害到二零零一年七月,被勒索五千元後才放父母回家。整整迫害一年半的時間。從此也被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

二、回到家鄉後再被迫害(莒縣果莊鄉青龍峪村)

(一) 二零零一年回到老家結婚,村幹部因聽信了電視媒體的謠言,至今不給妻子落戶,並給妻子打胎。

(二)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父母被村裏趕出家門離家半年,本人也被迫出走,家裏裏外外都長滿了草,半人深,淒涼至極。

(三)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晚八點,鄉里八人手持木棍抄家,因本人不在家,最後把父親抓走,誣陷超生一男孩,掩蓋真相。抓去後幾個人用紅布蒙頭輪番暴打父親,用皮鞋踢,關押期間不給飯吃。本人又被迫離開家鄉。

三、被非法勞教迫害

(一)二零零九年四月四日,因向世人發放神韻光盤被綁架,被抓進看守所一個月,被毒打,受盡摧殘侮辱。

(二)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被送到省勞教所迫害五百四十天,關押在濟南章丘第二勞教所。其間因不放棄不背叛對法輪功的信仰,被折磨致血壓二百多,後吐血,出現生命危險,長期遭受「面壁」迫害, 長期在地板上睡覺,被迫做奴工,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三日出獄。

(三)在張修強被非法勞教期間,其母親受恐嚇得重病臥床五個月後離世,妻子被勒索三千元,給整個家庭帶來極大摧殘。

四、綁架未遂

(一)縣裏分別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早五點,六月二十六日又欲綁架,因未開門綁架未遂。

(二)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十一點,十幾個便衣闖進家半小時,因未開內門綁架未遂。

總上迫害長達十六年之久,家無寧日,卻只因為信仰法輪功做個好人,因此我家就遭此大難。而且許許多多大法學員同樣遭受類似迫害。這就是我的控告事由。

因為各級迫害的執行者也是受江澤民的欺騙,因此,雖然具體執行者也犯罪了,但不指控他們。指控江澤民是為了讓具體執行迫害者清醒,將功贖罪,(因為他們也是受害者),為了讓所有受迫害的眾生認清江澤民害人的真面目,知道法輪大法是真正救人的大法,不要再對大法犯罪,希望所有的眾生有一個美好的未來,為了挽救所有受迫害者,只控告江澤民一人!因為他是迫害的發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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