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日下午,我所在片區的派出所、街道、社區綜治辦人員到了我家。當時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家人電話告知這些人在家等我,說上面要求他們今天必須見到我本人。在路上我請師父加持我的正念,我想這是一個講真相的好機會。
見面後,他們態度客氣,我也熱情相待。領頭的是轄區派出所所長,他說是受區政法委的指派,想了解關於訴江的情況,而且強調說這不是調查,是談話或是了解情況。他們一共五人,三個人認真記錄。我見他們記錄就說:我不會給你們簽字。所長說不用簽字。他問我是否寫過控告書?甚麼時間寄出的?有沒有人組織、發起寫?為甚麼在七月二十這個時期寫?怎麼不逐級向上申訴而是直接發往最高檢察院?
我明確告訴他們,我寫了控告書寄到了最高檢。甚麼時間寫的我不想告訴你。我認為他們沒有權利知道這些詳情,我只講大法真相。
為甚麼在這個時候寫?是因為現在政府要搞法制而不是權制,現在政府推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我因為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但是十六年來卻無辜遭受許多莫須有的迫害。作為公民,我有義務有責任向政府檢舉揭發違法犯罪之人。這在中國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法輪功學員在自身遭受嚴重迫害的情況下,和平理性的向政府反映情況,幫助政府走上法制正軌,這充份體現了法輪功的大善大忍和道德正義感、民族使命感。我用從明慧網上了解到的法律知識講為甚麼起訴江澤民?江澤民犯了哪些罪。這裏感謝明慧同修和提供法律支持的同修的辛勤付出。
至於之所以控告書直接寄往高檢,我說:試想一下,如果下面的工作人員接到法輪功控告江澤民的電話,在現在這個迫害的大環境下,他可能就會屈服於上面的指示綁架舉報人,幹下迫害佛法修煉人的大壞事,與佛法結下惡緣,給自己帶來惡報。因為善惡有報是天理。而今天不就是不給你們這些基層的工作人員在無知或無奈中幹壞事的機會嗎?這不體現了法輪功修煉人的善良嗎?
所長感歎道:喔,這就是法輪功的真、善、忍。我說:今天你們來是好事。自古「邪不壓正」,法輪功的真相總有一天會大白於天下。如果政府根據你們的如實報告做出正確的判斷,那麼你們就是為民族做了好事,為匡扶正義出了力。
期間我還就他們的提問講了一些大法真相。
其實「訴江」就是天象變化到了這一步,師父早就有了安排,我們只是按照法的要求去做,按照天象的變化去做。師父告訴我們:「天象變化下面要是沒有人去動,還不能給常人社會帶來一種狀態,也就不稱其為天象的變化了。」[1]「訴江」不只是要結束迫害,將首惡份子繩之以法,其實師父更是要弟子從人中走出來,去掉十六年來在迫害下形成的怕心陰影,堂堂正正的講真相,全面救度眾生。
平時沒有這麼強的正念面對警察和政府人員講真相,現在不是師父把這些人推到我們面前,要我們救度他們嗎?師父慈悲弟子,慈悲世人。「訴江」是我們修煉的一部份,修去怨恨心、報復心和怕心,充實我們為他人著想、慈悲善念的佛性。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8/8/151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