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法中明白,其實參與迫害的世人也是被舊勢力欺騙的,他們當初相信大法和大法弟子能救了他們。有的同修也談到:天目中看到警察人的一面打大法弟子,而那個生命明白的一面苦苦哀求同修救他。
我曾經和正義律師接觸過,有的律師充份運用法律條款幫助同修,遇到司法機關不符合法律的行為,律師的思維就是告惡徒,同時想用國內國外的輿論媒介揭露邪惡,遏制邪惡,這些都是無可厚非的,應該為他們的正義與勇敢豎起大拇指,因為他們就是人世間「人權衛士」的角色。
我看到有的同修在和律師配合的過程中,思路被律師帶著走,遇到阻力和律師一樣。師父告誡我們:「你們只有救人的份兒,沒有用人的手段、用人的理去懲治人和判決人的份兒。這是個根本的問題呀。」[1]當然我不是否定制裁惡人的形式,而是大法弟子的心態是救人、救眾生,不是僅僅救同修、更不能把做事的基點落在「人權衛士」上。
有一個地區的同修被非法庭審,前三次庭審表面上非常邪惡,甚至旁聽席都被警察坐滿了只留一個空位,參與營救的同修就是本著善念救人,她們給審判長(該法院的院長)打電話講真相。第四次庭審過程中審判長沒有打斷同修的發言,而且結束時審判長站起來鄭重的說:我明白了,法輪大法是正法不是邪教!
曾經有一位在魔窟中被迫害的同修,她所在的魔窟在迫害初期,邪惡的無法用人間的語言來形容,甚至有的參與迫害的警察因承受不住恐懼而精神崩潰。但是她說,如果我的心中充滿了對這些警察的慈悲,警察對我的態度就轉變。
有一個地區在營救同修過程中,律師就是配角,同修們給法官講清了真相,法官主動和律師私下溝通:「我們把610和警察都找來旁聽,咱們在法庭上配合講真相:我引導你,你都說甚麼……」庭審結束後,面對法庭外眾多大法弟子高呼:法輪大法好!警察都由衷的佩服!
願我們在證實大法的路上不斷的純淨自己,用慈悲和善念多救人。
一點淺悟,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芝加哥市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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