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對他說,我因為修煉法輪大法,這些年你也遭受了很大的罪,你以化名參與舉報江吧!他說行。這樣我就幫助他完成了,這也給他的未來作出了選擇。師父說:「天象變化下面要是沒有人去動,還不能給常人社會帶來一種狀態,也就不稱其為天象的變化了」[1]。
我們有很多的同修遭受了很大的迫害:抄家、洗腦、拘留、勞教、判刑。同修不在家的日子裏,家裏的人日子過的可想而知了,精神折磨、經濟損失、世人的不理解。他們也應該把他們遭的罪寫出來才對呀!控告這個發起這場迫害的首惡,這也是慈悲的師父給他們擺放美好位置的機會呀!
個人體悟,有不在法上的地方,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