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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綁架五天後,王續春被榆樹法院冤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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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榆樹市法輪功學員王續春在被綁架五天後,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被榆樹法院庭審,被非法判刑四年。

王續春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榆樹市公安局刑偵大隊警察跟蹤綁架,非法關押在榆樹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榆樹法院一大早就開始戒嚴,前後左右路段不許車輛、人員行進通過,警察與警車林立,據一位法輪功學員親友說,連執行任務站崗的警察都不知道審的是甚麼案子,後來經打聽才知道審的是王續春,至於審判結果誰也不知道,也沒人告訴。到一月十七日才知道確切消息,王續春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徒刑。

王續春的案子啟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王續春的妹妹王續方和陸桂榮、高豔霞、范秀珍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在榆樹市育民鄉當地農村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救人時,被綁架後分別被冤判三年,牽扯到王續春。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王續春回老家,被當地惡警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暴力取證、灌食、並被非法批捕。王續春一概不配合,被迫害致奄奄一息,最後邪黨執法人員沒辦法,只能取保候審,叫親屬交了兩千元保證金,方才放人。

王續春遭秘密速判,顯然違反法律程序,是違法暗箱作業的。

榆樹法院:
此案審判長葛慶忠1362440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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