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除僥倖心理,堂堂正正訴江
修煉中為甚麼會遇到魔難?除了自身業力方面的原因外,很多時候魔難都是針對人心、針對執著來的。
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在做證實法的工作方面,我一直有僥倖心理,因為我當時人在北京,戶籍在老家,所以潛意識中一直有這樣一種觀念:我做證實大法的工作,行蹤不定,兩地警察都找不著我。而且,在北京我也經常搬家,基本上是半年搬一次家。
那時,很多證實大法的工作我都沖到前面,如:傳遞大法資料、組織同修交流、發真相資料、收留流離失所的同修,到後來的製作真相資料等等。但是我內心深處明白,自己做證實大法工作並不全是正念、也不是真正從理性上昇華後的那種坦然,很大成度都是因為我覺得自己比北京的同修有優勢、在北京沒有固定的單位和住所,警察找不到我。
因為這種僥倖心理一直沒去,直接導致的結果就是後來被綁架,在監獄被關押達八年之久。出獄後,戶籍所在地拒絕給我辦身份證、並在所謂的敏感日子多次脅迫家人到親戚家找我,想再次實施綁架,甚至多次派人聯繫,要把我的戶口私自遷到外省(因當地不接收才作罷)。因此,出獄後的四年多時間,我也一直不在戶籍所在地生活。
二零一五年大法弟子起訴江澤民,雖然我鼓勵同修都起來訴江,但自己心裏卻不穩。起訴江澤民,從法理上講肯定是大法弟子應該、也是必須做的,但是因為是實名起訴,需要自己直接去面對的,過去做事靠僥倖心理的這種執著又一次暴露出來了。
我學法後梳理了一下自己修煉以來的思維,發現「僥倖心理」實際上也是變相的在「求」,和常人的投機心理、豁出去賭一把的心理是一樣的,說白了根子上還是害怕,這在修煉中是非常大的一個執著。舊勢力正是利用學員的這些執著一次次的實施了迫害。反過來說,邪惡迫害就是針對我們的執著來的,「僥倖心理」、「賭博心理」決對不是安全的,只有從法上提高上來、紮紮實實的達到法對我們此時的要求才是最安全的。
我正念清除「僥倖心理」這個變異的生命後,覺得自己越來越高大了,理解到起訴迫害元凶與被迫害沒有任何因果關係,人世間的一切都是圍繞大法而動的,大法弟子才是世間的主角。
可是,正當我要郵寄《刑事控告書》時,同修告知說,上面已經開了會了,郵局不給寄訴狀了,恰在這時又看到報導中說甘肅金昌大法弟子因為在郵局郵寄訴狀被綁架的消息。似乎有一股陰氣向我襲來,如果在迫害初期,心裏肯定會不穩。但是,這一次我問問自己:訴江是不是眼下最應該做的事?訴江是不是緊跟師父正法形勢、做最大的好事?答案是肯定的。那既然是對的、符合法的,應該帶來正面的結果才是正法理,做最正的事為甚麼要和迫害聯繫在一起?它們之間沒有任何因果關係呀。十六年來,有多少同修受邪惡這種迫害法的、變異的因果觀念干擾而導致被迫害,現在是徹底破除舊勢力一切安排、純純正正的走師父安排的圓滿回家之路的時候了。
悟到這些後,我檢查了自己的思維,這一次真的沒有了怕、也沒有了「僥倖心理」。五月三十日,我正念十足的到郵局郵寄了訴江狀,結果非常順利。三天後,又和同修一起再次去郵局郵寄了訴江狀,還是特別順利。
幾天後,明慧網刊登了我的訴江狀內容。而這時,本地參與訴江的一名同修被綁架,有消息說,邪惡的這次綁架是針對訴江事件來的,由市政法委統一部署,所有訴江的學員都在這次綁架計劃之內,而恰好我又急需去公安部門辦一些事,去還是不去?如果在過去,自己又要假想、又要用人的觀念分析:邪黨部門正在抓這件事,我又是當地第一個訴江的,邪惡找還找不到我呢,自己回去不是自投羅網嗎?但是這次不同,我想,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我做的事是與師父正法聯繫在一起的,任何邪惡與舊勢力根本不配插手正法的任何事,結果去了,甚麼事都沒有。
有時候,魔難都是因為我們的假想,在思想中形成了邪惡迫害的場、為邪惡迫害提供了物質土壤而導致的。去除一切觀念和執著,純純淨淨的做大法事,邪惡和一切敗物都會膽寒、望而卻步。
「僥倖心理」一直是我修煉路上的一堵牆,這次真正的從法理上認識到了,堂堂正正的訴江,一切都超級順利。真是師父都鋪墊好了,就等自己的那顆心到位了。
二、慈悲心取代仇恨心,身份證扣而復還
師父講:「我們要求你完全是一個超常人,完全是放棄個人利益,完全是為著別人的。那個大覺者他為啥呀?他完全是為著別人的。」[1]修煉多年來,一直按照師父的要求努力去做,但是,一遇到問題,很多時候都達不到法的要求。
因為從小受邪黨「鬥爭哲學」的灌輸,加上邪惡迫害大法後又不斷的給我們加強這些因素,一直不能從根本上認識到、並去除這些東西。雖然從法理上也明白,無論是警察,還是公、檢、法人員,他們也是被迫害的對像、也是正法中需要救度的眾生,可是受「仇恨心」的作怪,只要一看到警察,想到的就是邪惡,把警察和邪惡劃在一起,而沒有把他們當作普通世人看待,所以對他們也生不出慈悲心來。
特別是在監獄被非法關押的八年中,我對獄警更加沒有任何好感,更沒有想要救度他們。後來,雖然開創了很好的學法環境,但並不是用法中修出的正念開創的,而是用人的辦法開創的,甚至用的是正法中要修去的所謂「鬥爭哲學」的觀念。獄警干擾我學法,我就抓獄警的小辮子,比如收集他們受賄的事實(有的犯人為顯示自己有關係,自己講送了獄警甚麼東西、多少錢)、和他們違反司法部和監獄管理局的甚麼規定等等,獄警怕我向監獄上告,我學法煉功他們基本不管。其中有兩年多時間我每天在警察眼皮子底下全天學法,老警察慢慢也就習慣了。
後來,新調來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警察擔任中隊指導員,我每天依舊全天學法,他見老警察都不管,他也就全當沒看見。有幾次他見我去辦公室不喊報告,橫衝直撞,和警察談話老是理直氣壯(當時爭鬥心比較強),對我印象就不太好。一次,趁我不在車間時,他偷偷的把我的珍藏版《轉法輪》偷走了。
事情發生後,我找到了自己的原因,也和這名警察講了真相,但心中對這件事一直不能釋懷。從黑窩回來後,每想到這件事,我就特別恨這個警察,心裏老想著能用常人的甚麼辦法治他一下,哪怕打他一頓也好。後來,這種念頭越來越強,有時打坐也想這件事,背法也靜不下來。
我冷靜下來,發現是「仇恨心」造成的,雖然認識到了,但是並沒有去乾淨。一有適合的環境,「仇恨心」就又返出來了。前一段時間,我剛剛辦了新身份證,又被派出所所長扣押了。我得知這消息後,第一念不是找自己,而是對派出所所長的恨,我從網上查閱了《居民身份證管理法》,又了解到派出所所長利用上班時間經營自己的生意等等,我準備向上一級部門控告派出所所長,心想: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每天不上班經營自己的生意,舉報到紀委,最好把他公職給開除了。後來,轉念又一想,如果我直接把他告了,他真被處分或開除了,他還會對大法和大法弟子有正面的認識嗎?他還能得救嗎?自己一聽到身份證被扣押,應該先找自己的原因才對。順著這條主線找下去後,我發現還是自己的這顆「仇恨心」在作怪。
認清「仇恨心」的危害、並清除這個變異的生命後,心中漸漸生出了慈悲心。回頭再看所有的眾生,無論是甚麼職業,都是可憐的眾生,都是我們要救度的對像。認識提高後,瞬間體會到了大法的無限慈悲與美好,升起了對法的無比堅信之心。自己的觀念一轉變,扣押的身份證馬上還回來了。真是師父都鋪墊好了,就差自己的心到位了,心一到位、觀念一轉變,一切都以正面的形式出現了。
又聯想到神韻中舞蹈《善的力量》描述的:惡警瘋狂追打大法弟子,而大法弟子無怨無恨的把大法書捧給他時,警察的本性在復甦,最後得救。這才是大法弟子應有的胸懷。在正法最後的時刻,師父讓我們看到自己的差距。師父連特務都度,而自己一直受「仇恨心」的干擾,耽誤了很多救度眾生的工作。對照師父講的法理,感覺自己差距很大。
其實,很多警察也是因為受邪惡因素的控制才做出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我們清除他背後的邪惡因素後,有很多警察是能明真相的。
大法修煉真是很奇妙,我們在修煉中遇到的一切問題,只要從自身找起,就會發現我們遇到的很多難、關,都有我們需要提高的因素,都有我們需要歸正的自身的原因。魔難都是針對執著來的,就像西遊記中的九九八十一難一樣,自身提高了,魔難就煙消雲散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大法義解》〈為長春法輪大法輔導員講法〉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2/5/155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