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五十歲的戴益、盛曉雲夫婦,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以下是盛曉雲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喜得大法 身心受益
我是一九九五年夏季經朋友介紹接觸並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之前,我因坐月子時得了風濕病,很嚴重,各方求醫不見好轉,每天腰痛得很痛苦。還有鼻炎也很嚴重。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腰再也不痛了,嚴重的鼻炎也好了,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的妒嫉,利用中共的權力,未經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獨斷專行,擅自設立非法組織「六一零辦公室」並脅迫所有國家機關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近一億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經濟上的崩潰、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亂和黑暗、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栽贓誣陷和人身攻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勞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
四關洗腦班 兩次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和丈夫戴益去省政府為法輪功上訪,七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九日,丈夫戴益被大慶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審訊、強迫「轉化」。
一九九九年七月底,大慶市公安局不知姓名的五十歲左右男子帶乘新派出所片警張軍抄家。抄走大法書、錄音機等個人物品。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我第一次去北京為法輪功討公道,一週後(大約十月六日或七日)自己回來後,被學校校長夏繼華送到大慶油田教培中心洗腦班(位置為大慶讓胡路區供電技校),洗腦班主要負責人是教培中心副書記王屹立和教培中心組織部部長張成。在洗腦班期間,採用各種方式如宣讀誣蔑大法和師父的造謠材料、恐嚇、威脅等,強行「轉化」、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十月二十三日,大慶讓胡路公安分局乘新派出所警察宋殿明和鄧輝到洗腦班,用手銬反銬著我,強行把我綁架到大慶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被大慶讓胡路公安分局乘新派出所警察張軍非法提審。四十五天後,又被張軍送到大慶市讓胡路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我回家僅三天,又被單位騙走,由乘風二小副校長朱鳳臣開車強行送到油田教培中心辦的洗腦班(位於大慶讓胡路區蒙妮坦職業學校)。洗腦班主要負責人是教培中心副書記王屹立和教培中心組織部部長張成。每天都有幾個人圍著我「轉化」,還有單位來人看著我,十來人每天的吃、住費用都有我們2、3個修煉法輪功的學員承擔。二十來天勒索了大約三千多元,又交了五千元的存摺作為押金。到家後,乘新派出所又要求我們夫妻倆每天到派出所報到,否則,隨時可能又被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我正在備課,校長夏繼華把我和學校另一位修煉法輪功的馬秀琴老師叫出辦公室,說教培中心叫我倆去一趟,領導找談話。於是副校長朱鳳臣開單位的車把我倆拉到原供電技工學校廢棄的一處校舍,就是大慶教培中心在那裏辦的洗腦班所在地。大慶教育系統的很多教師大法弟子也被各自的學校送到這裏。當時的大慶教培中心黨委副書記王屹力找每個教師大法弟子單獨問話:法輪功好嗎?還煉法輪功嗎?只要說真話「好,煉」就留下。就這樣把我們每個人單獨關在一個房間裏,每人有兩人包夾,吃住費用由法輪功學員承擔。每天我們需交費一百七十多元。每天灌輸誣蔑大法和師父的造謠材料。大約二十天左右,一直到二零零零年三月末,中共兩會結束才讓我們回家。回單位後,校長夏繼華安排我和馬秀琴老師在學校打掃衛生。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下午,我準備下班回家,學校校長夏繼華強行把我和馬秀琴鎖在學校,說4.25要到了,上面有指令,不能回家,在學校辦洗腦班,在學校吃住。每天還派學校老師看著我們。看我們的人吃飯費用都由我們承擔。當時女兒上小學三年級,也只好跟我在學校的陰暗小屋裏吃住,大概被軟禁了一個月的時間。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我和馬秀琴抱著對中共高層的信任,對真、善、忍信仰的堅貞和維護,履行憲法所賦予公民的權利,去北京和平上訪,到天安門打橫幅,表達心聲。被警察毆打。被北京天安門派出所非法劫持,後被送到大慶駐京辦事處,又由所在單位大慶乘風二小副校長郭永啟等四人接回大慶,直接送到原大慶讓胡路分局乘新派出所,被乘新派出所警察張軍劫持到大慶讓胡路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戴益在大慶鐵人廣場參加集體煉功,被讓胡路分局警察綁架並送到龍鳳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五天後,又轉至讓胡路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強迫「轉化」。期間單位不給開工資,(六月至八月的工資獎金全部扣發),年終獎也全部扣除。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單位非法控制他的正常公出,沒收身份證(後在本人的強烈要求下要回),被剝奪參與評選先進的權力。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我被乘風二小校長夏繼華和乘風學區主任齊某某等強行送到大慶教培中心洗腦班,地點在大慶供電技校。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不配合他們要求寫誣陷大法的材料,教培中心六一零主任張成串通乘新派出所警察張軍等到洗腦班對我非法審訊,拼湊材料,欲對我非法勞教。我不配合,想走出房間,張軍上前把門反鎖,動手打我,並辱罵。強行將我和馬秀琴劫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這一年的被非法關押、洗腦,精神、肉體的摧殘下,我一直在善意地跟接觸我的領導講法輪功的真相。有的領導說:迫害法輪功也不是我們決定的,是中央決定的,我們也沒辦法呀。
夫妻雙雙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七日,我和馬秀琴又被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雙合勞教所期間,被強迫勞動,到藥廠灌有毒的農藥等,經常受到獄警和其他犯人的辱罵、訓斥,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和折磨。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份,在黑龍江省女子戒毒勞教所非法關押期間,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隊長李全明、教導員寧立新指使猶大和犯人對我強行灌輸攻擊誣蔑大法的材料;如不配合,便諷刺挖苦,甚至口出髒話進行人格侮辱,經常剝奪睡眠,不讓正常休息。二零零一年一月,在黑龍江省女子戒毒勞教所非法關押期間,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隊長李全明把我關進沒有暖氣的房間裏遭受冷凍虐待,長達一個多星期。時任所長張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乘新派出所片警張軍、鄧輝到戴益單位──大慶煉化公司強行將其劫持回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等個人物品。
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早五時,乘新派出所時任所長帶領乘新派出所警察鄧輝、張軍等六、七人用開鎖大王非法打開我家的大門,用黑社會手段,用衣服和黑袋子將我和丈夫戴益倆的頭蒙住,綁架至讓胡路區某賓館,非法審訊十五小時左右。同時非法抄家,抄走大法經書《轉法輪》、師父經文、師父畫像、講法錄音磁帶、電腦、嶄新的打印機等個人財物。
我被非法劫持到大慶市第一看守所。後由原讓胡路公安分局政保科辦理非法勞教手續,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戴益在被非法劫持到龍鳳看守所一個月後,警察張軍又將他劫持到大慶薩區拘留所,因身體不合格被拒收,但警察張軍不甘心,又將他劫持到大慶讓區拘留所,又被拒收,後回單位上班僅十幾天,又在單位工作期間被警察張軍劫持到大慶讓區拘留所,三天後由原讓胡路公安分局政保科辦理非法勞教手續,被警察張軍劫持到大慶市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在黑龍江省女子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期間,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所長陳桂清、隊長李全明指使犯人張淑玲等三人用手指甲掐大腿內側、坐水盆,致使大腿內側腐爛化膿;指使男獄警搧耳光、電棍恐嚇;指使獄警劉祝傑對我實施背銬、長期罰蹲、罰站,經常剝奪睡眠,不讓正常休息等。參與迫害的還有時任教導員寧立新,副隊長趙偉、劉巍、張玉舒,獄警梁雪梅、張冰、於淼、師帥、張麗,男獄警董紹新、李某某。
我在非法勞教期間,由於不放棄修煉,多次遭受酷刑折磨及殘酷的精神摧殘,導致精神恍惚。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於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六日以保外就醫的形式把我放回家。同年六月二十五日戴益回家。非法勞教期間,不給我們倆開工資、獎金,年終獎也全部扣除。
幼女遭歧視 姥姥被非法勞教
在我們夫妻倆同時被非法勞教的這段時間,家裏只剩九歲的女兒一人。孩子年邁的爺爺和奶奶在湖北老家農村,姥姥因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而也被非法關押(非法勞教後又被非法判刑),累計長達六年多。
那時,女兒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這家住幾天,那家住幾天。由於受造謠宣傳毒害,基本上所有同學都不理她了,就連以前最好的朋友也是。後來又出了天安門自焚偽案,學校組織全校師生簽名抹黑法輪功,女兒沒簽,學校領導當著全校師生面前對女兒進行訓斥。女兒在學校受到嚴重歧視,經歷了同齡人難以承受的苦難和心靈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