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我們全家人先後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精神和身體都受益匪淺。法輪大法喚醒了我先天的本性,按照真、善、忍標準去做人,看淡名利,與人為善,不計得失,無怨無恨,以德為重……修煉中充滿了幸福和人生的希望。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中共惡首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利用一切形式侮辱、誹謗法輪功,抓捕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我被當地派出所警察傳訊、騷擾、監視,單位召開全體人員大會,讓我談認識,逼迫我放棄信仰修煉大法。平時、特別是敏感日或我休假外出時,有關人員都要找我進行談話,派人監視等,剝奪我的信仰自由。
抄家頭目:「是錢就要!」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上,七台河市「610」帶領一夥不明身份的人,在勃利縣新華街派出所片警林某某的引帶下共十餘人闖入我家,進行了土匪式的翻查,共搶走電腦、收錄機、音箱、大法書、磁帶等兩大箱物品,總計折合人民幣約三萬餘元。
他們還搶走我孩子的上學費用現金兩千多元、存摺一個六萬餘元(後被要回)。在搜查過程中,有一中年男子問:「這有一些錢都是五分、二分的要不要?」領頭的說道:「是錢就要!」
610頭目:「偷貪搶不管,信真善忍就不行!」
我先被非法拘留,二零零六年一月六日又轉為刑拘,把我說成是重點對像。我沒有違法,不配合調查,不放棄修煉,七台河市「610」頭目聽說我不配合,對我吼叫道:「你偷搶、看黃片、貪污、傷人等,共產黨都不管!你信真善忍就不行!」所謂的「610辦公室」是江澤民糾集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
警察以我在電腦上看明慧網、學法煉功,認識同修等為由,一月十九日將我非法勞教兩年。
綏化勞教所:遭洗腦、奴役
在綏化勞教所,獄警強迫我看污衊大法的電視、錄像、寫週記、唱歌、走隊列、用包夾迫害我、大強度奴役勞動、限制親人接見等等,製造恐怖氣氛、打罵大法弟子等等精神和肉體上的摧殘,特別是不能學法、煉功,我身體健康每況愈下。
勞教所常常簽大量的活奴役我們,經常延長勞動時間,加大勞動強度,警察全員出動監工,讓拼命幹活。在普教犯人中有「寧願判刑,不去勞教」的說法,可見勞教之黑。我在的中隊,全年大部是做成衣,勞教所掙加工費。由於簽的合同量大,所以經常加班,完不成任務、做壞了、質量不合格就得受罰。法輪功學員的歲數相對偏大,眼、手跟不上,而且(電)機器太快,經常碰傷手。牡丹江石岩鎮的范保和的食指被機器帶進去連扎十多針,鮮血直流,還得堅持幹不讓休息。沒有成衣活時,就得挑、裝牙籤等。一次做粘花的活,是出口給外國人做祭祀用的,粘花的膠水毒性非常大,碰到皮膚就起泡發癢,聞著時間長了就會噁心,最後大家一致反對,警察一看對他們自己也是傷害,才拒絕了此活。
勞教所用無價勞動力掙來的價值,一部份上交所裏,一部份提成給警察發獎金,而應該給勞動者的那部份,勞教所警察做表後找人簽字私吞,一分也不給被勞教人員。
經濟損失四十多萬元
在江澤民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經濟上截斷的迫害下,我被非法勞教後,從二零零六年一月,我們單位停發了我的工資及一切經濟來源,撤銷了我的一切職務和行政級別,禁止我正常的公務員過渡,取消我的稅務執法資格等等。造成了我的直接經濟損失達三十餘萬元。
我從勞教所回來後,從二零零八年單位每月只借我兩千元的生活費,一直到二零一一年才以公務員事業編管理,重新核發工資直到現在,這與我未受迫害應該實得工資相比,經濟損失達十多萬元。
到目前為止對我的迫害已造成家庭、親友等精神上的巨大傷害。給我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十多萬元,給我的工作、生活形成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