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約談的警察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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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B同修接到一同修來的電話,要她小心一點,可能有麻煩,緊接著這位打電話的學員就被綁架迫害了。過了幾天,B就被一國保人員約談。見面之後,B問他:「你有甚麼事?」他說:「沒甚麼,只是想問問你,你有甚麼需要我們幫忙的?我們可以盡點力。」B便說:恢復工作問題、住房問題、最低生活保障金問題等。對方說:「這些問題我只能向上去反映。」他要給B照像,她說不行,問為甚麼?他說:「我回去好交待,證明我已找過此人等」。

同修便把自己對法輪功的認識,結合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這位警察,講明了自己訴江的理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事實等違法事實。對方表示說:「我們有許多人也不太明白法輪功是怎麼回事,今天聽你講了這些,才感到如果你在十年前就能像今天這樣對我說清楚,那麼至少你父親的煙酒錢不會丟掉。」

對方也承認是江澤民把國家搞亂的。走時他對同修說:「希望你注意安全,你所提的要求,我回去就向上級反映。」

二零一五年十月,同修A接到電話說:「我是派出所的,你是否有時間,如有時間請到派出所來一下,我們就一些問題談談。」同修一聽,意識到這是講真相的好機會,就連忙說:「有的、有的,我馬上來。」

她到派出所去找那個警察。一進辦公室,一看裏面有好幾個年輕警察,有人連忙招呼她「進來、進來。」她進去之後,有人就招呼另外一個人做好筆錄。

這時A看到桌上有一堆表,上面的標題是「濫告國家領導人等」。她立即說:「這是甚麼意思?」接待她的人連忙說:「我們也不太清楚,這是上面布置下來的,我也沒太注意這個標題,我們只是想問問你是不是上訪了?你還上不上訪?」

她說:「現在誰還上訪去呀,我上次就是因為政府不了解真相,我們才想去以自己的親身經歷把真話講出來,讓你們都知道法輪功如何好,說的都是真話,可沒想到說真話被抓,被勞教。既然不讓說真話,現在誰還去呀?所以今天,在『依法治國』,『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條件下我們控告了江澤民。」對方說:「你們這是串聯,是與政府對抗等。」A說:你不要這樣把我們推向你們的對立面,我們之間不是敵人,不是對立的,我只是想讓你們明白真相,分清善惡,依法做事,可以拯救自己」等等。

對方不想再問了,就說:「你在筆錄上簽字。」她說:「不簽」。對方問:「為甚麼?」她說:「我簽了這個字就會害了你,因為這是違法的。」對方只好問在場的領導:「她不簽怎麼辦?」領導說:「不簽算了,沒事了,送大媽下去。」

可A想,今天我既然來了,就要把真相講明。於是便搭話說:「法輪功真的好,我原來有甚麼甚麼病,後來全都好了。」其中一人說:「我有一個朋友的媽媽生了甚麼甚麼病,就去煉法輪功,結果死了。」她說:「修煉不是治病,你要去治病肯定不會好。要修心性,心理健康了、身體才會好。」

後來,那人說:「那你師父為甚麼要去美國?」她說:「我師父去美國是為了向全世界傳法,那裏是世界的窗口,大法是全世界的,不是我們中國獨有的。你可以電腦翻牆過去看看,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就因為迫害法輪功遭報應了。」

他們不敢再聽下去了,一人連忙說:「行了,送大媽下去,送大媽下去。」她只好說:那你們記住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給你們帶來平安。他們很客氣,也承認她的身體確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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