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還有幾個年輕警察在場,一個說:「他們這些人(指大法弟子),特老實善良,聽說那些資料都是自己出錢做的。」另一個說:「這些人抓來後,不恨咱們,也不咬別人,我看這世道,早晚是法輪功的天下。」蓮沒想到,在國保大隊裏,還有這樣明白一些的警察。
幾個小警察正說著,國保大隊長進來了。一個警察跟隊長說:「這老太太不識字,也不說話,關在這裏,還得咱們看著。」意思是放了算了。隊長沒說話。
這時,另一個警察見隊長沒有放人意思,就說:「隊長,要不拘留她三天吧?」隊長仍然沒有說話。這時候,另一個警察說:「隊長,要不拘留她五天吧?」
隊長知道手下人都在為蓮開脫,啥也沒說,就出去了。過了一會兒,隊長拿來一張表,讓蓮簽字。蓮說:「不會寫字。」「那你就按手印。」邊說邊扯過手,強行在一張表上按了手印。原來這是一張拘留證。
蓮被送到看守所,拘留十天。在看守所裏,一個警察對蓮說:「這裏我說了算,你煉功也行,躺著睡覺也行,不用害怕。」
快到十天時,這個警察說:「老太太,他們再叫你簽字時,你不要簽字,別聽他們的。」蓮說:「這回我也沒簽,是他們強行按的手印。」警察說:「這次你要是硬不簽字的話,他們也不敢把你送到這裏,你可別糊塗了。」
果然,十天拘留後,國保隊長來了,又讓她簽字,蓮說啥也不簽。僵持了半天,只好把她放回了家。事後聽說:如果當時簽了字,就被送到市裏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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