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澤民,利用職權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在其 「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下,眾多的法輪功學員遭受了殘酷的迫害甚至被活摘器官,控告人也身受其害。十六年來,王穎女士被非法抄家兩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勞教兩次,非法洗腦兩次,多次上門騷擾及電話騷擾,給控告人的身心及親屬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被控告人江澤民涉嫌犯下如下罪行:濫用職權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侮辱罪、誹謗罪、非法搜查罪、迫害罪、強迫勞動罪、虐待被監管人罪等。因此,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對被控告人江澤民立案,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
下面是王穎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生活在東北,因為氣候寒冷我很小就患上了嚴重的風濕性關節炎,醫生曾經對我父親說:這孩子的腿病再發展下去很可能殘廢,我當時讀小學四年級,聽到這個結論後陷在深深的痛苦中不能自拔,悲觀、厭世,沒有前途、沒有未來的日子怎麼過?這漫長的一生何時是盡頭?初一時,我的左眼開始流淚、怕風、怕光,房間裏的日光燈也不行,去醫院看,醫生只會通淚腺,說是淚腺堵塞,可是通過之後根本不起作用,沒辦法只好常年戴墨鏡,家裏經常不敢開燈。到了青春期,每月一次的生理期成了揮之不去的夢魘,嚴重的痛經折磨的我死去活來,幾乎每個月都請假,病魔整整糾纏我十八年。
一九九六年二月末,我有幸成為一名法輪大法的修煉者。修煉法輪功僅僅幾個月,困擾我多年的疾病竟然奇蹟般的消失了。師父為我淨化了身體,給了我健康,精神面貌也煥然一新,久違的笑容又浮現在我的臉上。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和高深的法理讓我折服,從此以後「真、善、忍」的理念貫穿在我的生活和工作當中,我知道了怎樣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
去北京說句公道話被勞教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全國所有的宣傳媒體開足了馬力播報誣陷、誹謗師父及大法的謊言、謠言,毒害了中國廣大的民眾。我是大法的受益者,我知道法輪功於國於民於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我想把大法的美好告訴政府和民眾,經過慎重的考慮,出於對政府的信任,我決定行使法律賦予我的權利,依法進京上訪,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希望政府認真調查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給所有的法輪功學員一個合法煉功的環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我來到天安門廣場與數以萬計的同修一起和平請願,警車很多,無數的便衣不停的往警車上抓人,我與十幾個同修被綁架送到天安門派出所,大家齊聲背著《論語》,相互微笑,用眼神打著招呼。深夜,我與四、五個同修又被送到北京大柵欄派出所非法關押兩天,不允許我們吃飯,也不許我們自己買飯。二十六日深夜我被送到北京宣武區看守所非法刑拘二十四天,因為我不想別人受牽連,沒有報家庭地址,他們給我編了號「1224B6」。我穿的棉皮鞋被剪成了圓口拖鞋,羽絨服的拉鏈被摘掉,一米左右的地方七個人立著睡。為了獲得我的地址,七號和八號預審不停的毆打我,還說如果堅持不說,就把我送到大西北去,讓我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我被吉林市駐京辦事處接走非法關押五天,一月二十三日是大年三十,吉林市駐京辦事處門經理回家過年把我和另外三位同修帶回了吉林市,在火車站與公安交接,一手交人一手交錢,每人約一千多元(具體數字記不清了)。長春路街道去人把我帶到派出所,當時的氣溫是零下38度,我的鞋被剪壞不能穿了,所以我要求回家換雙鞋(家在派出所對面)、換件衣服、洗個澡,均被拒絕。當天下午,吉林市長春路派出所警察白山與一朝鮮族副所長把我送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刑拘三十七天。我的背包及包裏的東西至今未歸還。
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我被非法勞教一年,由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政保科長范業剛把我劫持到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關押迫害。
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在九台飲馬河勞教所六大隊,白天面對牆壁罰站,晚上不許睡覺,有時每天只休息一個半小時,每天都是軟硬兼施的灌輸誹謗大法的言論。寢室和庫房要定期搜查,如果搜查出「違禁品」,要受到嚴重的處罰。勞教所有很多土地,水田有兩百垧,菜地更多。我們被強迫作奴工勞動,削土豆栽子,種土豆,栽水稻、種花、除草、間白菜苗、蘿蔔苗、抓包心菜裏蟲子等。栽水稻是很累的農活,每天天不亮起床,天黑才收工,腰彎下去就別想直起來,管教還嫌慢,連聲催促:快點,快點,你們就是不花錢的插秧機。
連續十天超極限的體力勞動,我累的吃不下飯,腹瀉,腳被蟲子咬破了,渾身疼痛,徹夜難眠,還染上了疥瘡。我們出工穿的是統一服裝,滌確涼的黃色上衣,藍色褲子,三十多度的高溫,疥瘡的傷口被汗水一泡像撒了鹽一樣,個中滋味我無以言表,你懂的。抓蟲子時因我是城市人害怕毛毛蟲,不敢用手抓,特意找了兩個小棍,被楊麗秋大隊長逼著把小棍扔了,還不准我戴手套,必須用手抓。不出工時要長時間坐小板凳,坐的渾身疼痛,骨頭像散了架一樣。
因我堅持信仰,拒絕轉化,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又被轉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一大隊一小隊繼續迫害。一小隊的管教叫蘇桂英,指導員李穎,大隊長閆立峰。指導員李穎的父母家在北京,她每年休探親假回北京都要去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學習迫害經驗,回來首先在一大隊使用,然後再向全所推廣。到黑嘴子的第一天,就有兩個包夾跟著我,給我洗腦,說的都是詆毀大法的言論,她們兩個小時一換班,直至凌晨三點半才允許我休息一個小時。還沒等睡著,四點半又被叫起來繼續洗腦。一小隊管教蘇桂英下班之前對負責洗腦轉化我的人說:不管用甚麼辦法只要轉化她就行,出了事兒,我給你們撐腰。每天都是這樣。
大約一個月後,管教吩咐:讓她去車間幹活,每個人都有產值的,不幹活產值怎麼完成?開始讓我去車間強迫幹奴工勞動,早四點半起床,晚上十一點左右收工,最晚時後半夜一點半收工,除了三次吃飯時間(每次二十分鐘)和早晚兩次洗漱時間(每次十分鐘)外,其餘時間都是幹奴工活。儘管收工很晚,身心疲憊,收工後也不能馬上休息,還要由護廊看著進行所謂的「學習」直到規定的時間才能上床休息。
那時的勞教所沒有洗澡的地方,常年不能洗浴,車間和寢室在一個屋裏,四週放床鋪,中間放幹活的案子,作蝴蝶的原料是雞、鴨毛,細小的絨毛滿屋飛,裝飾用的輔料都是有毒的東西,沾到衣服上拍不掉,連被褥裏面都是。另外勞教所規定:半個月寫一次思想彙報,每週作小結,每月作月總結,這些事情都要佔用休息時間,每天的休息時間真是少的可憐。一大隊的電視機、甩乾機、影碟機和被罩、枕套、床鋪簾、拖鞋等等都是從我們賬上扣錢買的,即使這樣,當我離開勞教所時還要扣十元錢的費用。
由於身心受到雙重迫害帶來的強大壓力及惡劣、骯髒的環境,導致我內分泌紊亂,身體浮腫,渾身無力,將近一年沒來例假,因為拒絕轉化,我被非法加期一百二十五天,直到過完加期,我才離開這個人間地獄。
被綁架到洗腦班折磨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七日晚六點多,吉林市長春路派出所和船營公安分局的三名警察在船營區610辦公室主任王宏家的指使下,利用長春路街道姜某、社區主任賀某騙開房門,一名警察拿出一張空白的搜查證和一張空白的拘傳證,在桌上填寫,另兩名警察一左一右站在我身邊。信仰「真、善、忍」沒有錯,更沒有罪,他們編造的東西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我搶過這所謂的搜查證和拘傳證撕碎扔在了地上,兩名警察使用暴力把我摁倒在地,狠狠的踩我的頭。另一警察開始抄家,然後連拖帶拽的把我抬上了警車,綁架到吉林春光乳業集團招待所洗腦班迫害。在車上,六個穿著皮鞋的腳分別踩在我的左臂、小腹、腿、腳等處,當時正處生理期,幾天後出現尿血,腹腔疼痛,身體多處呈青紫色,皮下瘀血,左臂麻木,沒有知覺,右腳面凸起很高,疼痛難忍,醫生看過說是腳筋出槽了。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
在洗腦班,我一直絕食抵制迫害。二十五日,吉林市船營區610人員徐佩賢、牛紅波把我送到船營區醫院要給我打針被我嚴詞拒絕,又把我送回洗腦班。二十七日,船營區610辦公室主任王宏家指使包括醫生在內的七個人把我摁在床上強行給我注射了兩次不明藥物,上午一次,下午加大了藥量,注射當中我開始全身抽搐不止,四肢僵硬,慢慢的思維停止了。不知過了多久,我輕輕叫了一聲師父,漸漸恢復了意識,身體也逐漸恢復正常。是慈悲偉大的師父救了我的命,看護著我、保護著我走過了這次魔難。三十一日,王宏家給長春路街道打電話讓他們把我送回了家。
北京奧運前被入室綁架勞教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奧運火炬在吉林省吉林市傳遞,吉林市610辦公室開始提前抓捕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早六點多,我母親出門散步,一開門闖進來五、六個男人,穿著便裝,沒有出示證件就開始抄家,並強制我的家人把上鎖的箱子、櫃子都打開,翻的亂七八糟,然後把我綁架到吉林市長春路派出所銬在了鐵椅子上審問,我始終沒有講一個字,於是兩名警察鐘偉、姜曉東自問自答的編造了一份口供讓我簽字,我拒絕了,隨後,他們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把我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刑拘三十一天。信仰無罪,強加給我的罪名我不承認,所以,我在看守所不簽字,不穿號服,不做奴工。
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奧運會開幕的前一天,長春路派出所警察鐘偉、姜曉東把我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一大隊「學習班」非法勞教一年。「學習班」是一大隊的洗腦班,管教叫魏丹是從黑嘴子女子監獄調過來的。她安排了兩個包夾日夜給我洗腦,其中一個見我態度堅決,不接受她的歪理邪說,不肯出賣良心,便拿出一份事先寫好的保證書讓我簽字,我拒絕了。隨後,我遞交了請求行政覆議的申請書,由付岩通過郵局的特快專遞郵寄到吉林省勞動教養委員會,簽收人是覆議科的楊科長。
半個月後,魏丹看兩個包夾對我的洗腦沒有效果,就讓我去車間強迫我幹奴工活,還說:「等你的覆議失敗了,我再找你談你的思想問題。」我說:「我的思想沒有問題,如果覆議失敗,我就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訴。」奧運會結束後的一天,一大隊指導員李穎拿著一份名單,按名單叫人,我也在其中。她把我們帶到衛生所,裏面有好多醫生,要給我們抽血化驗。當時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已經在國際社會上曝光,我懷疑抽血化驗與此事有關,便問:為甚麼要抽血呢?李穎說是為了預防艾滋病,被非法關押在一大隊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強行抽了血,這個藉口背後掩蓋的真相是甚麼呢?
二零零九年二月份我聽說覆議結果來了,就找當時的「學習班」管教周佔紅詢問,此時魏丹已升任五大隊副大隊長,周佔紅敷衍說:我幫你問問閆大隊(閆立峰),然後再無下文。我先後詢問了幾次都是這個態度,一直到七月份我的勞教期限即將到期,我找到大隊長閆立峰詢問,她才承認覆議結果在年前就來了,一直被她扣留在手裏沒有給我,這時已經過去半年,早已經超過了三個月的訴訟期限。她害怕自己當被告,私自扣留了屬於我的法律文書,使我失去了訴訟的機會,直接侵害了我的合法權利。
勞教所的高壓迫害對我的身體和精神造成了嚴重傷害,我將保留追究勞教所法律責任的權利。勞教期滿時,勞教所管理科打電話通知了吉林市610辦公室。吉林市船營區610的楊炳文、張青山、一位船營區政府工作人員、一位長春路街道工作人員、社區主任賀某一行五人開著一輛警車把我接出勞教所送回家。
持續的騷擾等迫害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吉林市610辦公室在吉林市船營區沙河子鄉曉光村養老院三樓辦洗腦班,黑名單上有我的名字,當時我家拆遷不在原址居住,船營區610找不到我,就責令長春路街道:王穎必須找到,否則,由街道出錢。當天下午,通過監控我姐姐的手機獲得我的居住地址。我在租住地樓下被船營區610人員徐佩賢(音)、牛紅波(音)夥同長春路街道書記、長春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沙河子鄉曉光村養老院洗腦班迫害十天。
十六年來,一到所謂的敏感日不是上門騷擾就是電話騷擾,給我與家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傷害與壓力。參與者有船營區法院院長(女)、610人員、警察、街道及社區人員。
直接參與迫害過我的責任人達幾十人,包括吉林市長春路派出所警察、船營公安分局警察、船營國保大隊警察、長春路街道及社區工作人員、省市區各級610人員、吉林市看守所、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北京天安門派出所、北京大柵欄派出所、北京宣武區看守所、吉林市駐京辦事處等等。
此次控告只針對首惡江澤民一人,沒有涉及到上述人員,在此我奉勸他們,不要再執迷不悟了,善惡有報是天理,希望他們棄惡從善,停止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儘快贖罪,贖回自己與家人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