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法輪功學員侯寶琴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被李滄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後,先後遭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又於四月三日被非法批捕。侯寶琴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青島市第三看守所。期間李滄區法院法官王強授意看守所阻擋律師會見侯寶琴。
無奈之下,侯寶琴的家屬只好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又為侯寶琴聘請了新律師,才得以會見了侯寶琴,並得知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份,王強送給侯寶琴一份延期審理通知書,二零一六年三月份又送給侯寶琴一份延期審理通知書。
五月十日當天下午,律師到李滄區法院向王強提交代理委託書等法律文書,王強接電話後卻謊稱自己不在。後來書記員郭剛下來見律師,態度蠻橫,拒不接受律師的委託手續,還惡聲惡氣地說:「案件已經審結了,不再接受律師委託書。」律師說,「你們給當事人送達的是延期審理通知書,延期審理說明沒有審理完畢。並且關押了這麼長時間了,已經嚴重超期。我是來送一下委託手續,請你轉交王強法官。」
郭剛說:審判長說的,不行。家屬見郭剛蠻橫無理的樣子,非常生氣,質問道:「你是誰?」郭剛衝侯寶琴姐姐大吼:「你不認識我嗎?你不認識我嗎?」然後轉身就走了。律師再次撥打王強的手機,他一直不接。隨後,律師和家屬去了法院紀委控告王強恣意違法。
李滄區法院:
院長張惠臣0532-66878699
刑庭庭長李文穎:0532-66878586
審判長王強18561997933、0532-66878689
書記員郭剛0532-6687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