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田菊紅女士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她說:「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被送入精神病院、被勞教、被判刑迫害,在此次迫害中失去寶貴的生命,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冤有頭,債有主,江澤民就是一個大債主。」
以下是田菊紅在控告書中陳述的情況:
一、上訪的遭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因我們的同修無辜被抓,我們去省政府上訪,反映情況,我們就站在省政府大門的兩邊,過程中又有許許多多的同修陸續的來了,人越來越多,政府開始戒嚴了,進去談判也沒有任何結果,因為他們管不了,這是從上而下的決定,要上訪得到中央。那天出動了非常多的防暴警察,用了十幾輛車把我們拉到各大體育場,天黑時被單位接走。那一夜我整理了自己所有的東西,我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甚麼,但我知道全面的迫害開始了,那一夜我幾乎無眠,我把需要向家人交代的東西寫在了一張紙上。第二天一大早,我們先去了煉功點,剛一開始就來了不少人強行不讓我們煉下去,我們就又去了省政府,我們依然整整齊齊的站在省政府門口的兩邊,他們再一次出動防暴警察把我們拉到了體育場,這一次沒有讓我們走,按不同區域關在不同的教室,說在下午二點要看電視,下午電視上鋪天蓋地的造謠誹謗,幾乎所有的媒體都轉載中央的電視廣播,對我們師父,對大法進行惡毒的攻擊和誹謗。
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那一天聽說要缺席公審我們師父,作為弟子的我們,從大法中親身受益,當大法蒙難師父被誹謗時,我再也坐不住了,我一定要站出來為師父為大法說句公道話,為師父鳴冤,還師父清白。那一天也正是我準備去照結婚照的日子,我依然踏上了進京上訪的路,在北京到處戒備森嚴,上訪的阻力很大,原訂於十月一日的婚禮無法如期舉辦,為此丈夫承受了一般人難以想像的痛苦,精神處於崩潰的邊緣,睡眠幾乎靠安眠藥,而我年邁的父母夜夜站在陽台上望穿欲眼的期盼著女兒的出現,精神上也承受了相當巨大的痛苦。通過重重的阻力終於去了上訪辦,在北京中央上訪辦我提出了上訪的四個理由:第一:還我師父清白;第二:還大法清白;第三: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第四:給我們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上訪結束後沒有讓我們走,而是由駐京辦的工作人員將我們接走,通知當地政府與單位來接人,那時有一條規定,如果當地沒有看好自己的人,到北京上訪,將會被株連,從上到下的所有的人都被捲入其中,為了不讓單位被株連,為了繼續留在北京反映情況,那一夜我們走脫,後來在一住處被北京海澱公安分局綁架,在那裏被關押一個星期,幾乎所有的房間裏都關滿了各地來上訪的大法弟子,警察輪流審訊,只要問出所在地,馬上就被當地公安接走,後來我們被蘭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席明傑等人接回,送到西果園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個月。
二、遭非法抓捕孩子、家人受驚嚇
二零零一年三月,在江澤民的指使下,全國各地的迫害案件不斷,所有人都生活在一種紅色恐怖下,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那時孩子才剛剛三個月,有一天夜裏,突然聽到眾多人上下樓,他們急促的敲門聲,丈夫和孩子被驚嚇,為了免遭邪惡的迫害,為了不讓幼小的孩子失去母親,在半夜抱著孩子離家出走,開始流離失所的生活。
時隔不久,有一同修被抓,我們在輾轉的過程中,全部被抓,其中三人在此次迫害中,被迫害致死。因孩子在哺乳期,我被七里河公安分局送至單位保衛科,由單位派人二十四小時看管,蘭州市公安分局魏東等和七里河公安分局隨時過來所謂的非法提審,那時承受著巨大的身心痛苦,我的雙親七八十的老人,每天給我送飯,懷裏是四個多月的孩子,公安隨時的非法提審,威逼,恐嚇,讓年邁的雙親擔驚受怕,孩子被嚇哭,公安面對單位領導和同事的面大聲的呵斥,那時真感到天都塌了。江澤民給我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每天艱難度日,被關押迫害兩個多月,最後罰款三千元,不給任何證據,真正的在執行江澤民的滅絕政策。
二零零一年,從保衛科放回家後,單位每月扣發工資,每月只能領二百多元的工資,扣那時單位與公安去北京接人的費用,所有要漲的工資也予以停止,生活非常困難。在上班期間,有一天從外面回來,看到單位樓下停著一輛警車,為了避免再一次被綁架迫害,再一次離家,在與同修講真相時,被大教梁派出所綁架,送至城關公安分局,被城關公安分局陳志凱關押提審五天五夜,陳志凱還揚言,遊街示眾。五天過後,我被送到了單位保衛科,其他同修被送到看守所,那晚家人把孩子帶過來了,孩子因為在哺乳期突然失去母親精神上受到了強烈的刺激,當晚發生抽搐,醫生建議要好好的照顧好孩子,單位在請示了上面後允許我回家照顧孩子。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孩子哺乳期滿,城關公安分局又一次來到單位,以談話為誘,讓保衛科工作人員將我叫到保衛科,被綁架送至平安台勞教所。在被送往平安台勞教所的路上,精神幾近崩潰,好好的上班期間,又一次被脅迫綁架,全家人又會承受怎樣的苦難,年幼的孩子再一次失去母親,在他幼小的心靈深處又會留下怎樣的傷痛。
從古至今的修心人,都是受到世人的尊敬和愛護的,而我們僅僅為了做一個按「真善忍」標準來要求自己的好人,就被當作專政的對像,面臨整部國家機器的槍林彈雨,遭受如此的苦難,被一次次的殘酷迫害,這是一個怎樣的社會啊。
三、中共勞教所的黑暗
中國的勞教所可以說是人間地獄,極其的殘酷,尤其是對法輪功學員,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而勞教所所有的指標都與法輪功掛上了鉤,升遷、獎金等,為了完成江澤民下達的百分之百的轉化率,不擇一切手段。
一進勞教所,我就被隊長李曉婧叫到辦公室,一邊讓脫光衣服進行檢查,一邊謾罵著,一點人格尊嚴都沒有,檢查完就交給嚴管室,由最凶惡的勞教人員陳曉紅負責轉化。她採用一系列的惡劣手段,長時間面壁彎腰半蹲姿,用麻繩把雙手捆住,吊在門上,隨後快速抽去凳子,全身的重量全集中在手上,手瞬間發紫,極度痛苦,手腕被麻繩拉傷,等恢復知覺,繼續這樣的折磨,再一次被捆綁時,麻繩就嵌入上一次拉傷的傷痕中,為了不讓喊叫聲讓其他同修聽見,她就把最髒的東西塞入口中,發不出任何聲音,反覆來回這樣的折磨,有些同修的胳膊因此被弄殘廢,更甚者把有些同修拉到地窖裏迫害,用布蒙住頭,猛擊頭部。這都是隊長指示幹的,不擇手段,沒日沒夜。
為了喚醒她們的良知,為了不再讓其他同修遭受同樣的迫害,為了抵制她們的迫害,當我反應嚴管室犯人違法行為時,她們不但不制止犯人的惡行,反而讓犯人陳曉虹在禁閉室繼續實施迫害手段,把銬子卡緊,銬子深深的嵌入被麻繩拉傷的肉中,雙手背銬,吊銬在窗戶的鐵欄杆上,雙腳僅挨地,每隔兩小時被懸空抬高一格,每分鐘都如過一個世紀一樣漫長。有一個勞教人員實在看不下去,趁她們不在時,用東西墊在我腳下,以減輕我的痛苦,用她的話說勞教所都快成了屠殺場。
酷刑演示:吊銬 |
她們不但精神上折磨法輪功學員,還讓法輪功學員進行長時間高強度的勞動。這都是江澤民濫用職權,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上傳下達的密令下讓全中國的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江澤民犯有不可饒恕的罪過。
四、再被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為了讓更多的世人知道江澤民所犯的罪,我把平安台大法弟子所遭受的迫害上網曝光,在一個同修的住處,被蹲坑在那兒的白銀警察抓捕,後被七里河公安分局接走送至單位保衛科,分局人員和單位領導也看到了我身上拿的平安台殘酷迫害的資料,他們也不相信勞教所的暴行,用一個分局人員的話說「你這樣細皮嫩肉的,他們這樣對待你」。當時因為馬上要開十六大,就被單位看管一個多月,直到十六大結束。
二零零四年六月,有人打電話約見我,其實是蘭州市公安分局二十六處(即所謂的六一零)已經綁架了一位同修,他們在酷刑威逼下讓那位同修給我打電話,我剛到婦幼醫院門口,就被蘭州公安分局二十六處以魏東為首的綁架,就因為在新浪信箱裏,收到一張全球大法弟子煉功的照片,感覺非常好分享了他人,在市局二十六處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那時也正是全球反對伊拉克虐囚事件的時候,香港正在為二十三條惡法進行大遊行,而中國的執法者卻陰陽怪氣的說:「我們也學學伊拉克虐囚」,他們把我的包套在脖子裏,拉著走,邪惡叫囂著「扒光衣服,倒掛起來」。在他們剛剛酷刑折磨完我之後,我還被綁在老虎凳上,他們強行要給我照相,他們把飲料和吃的放在我前面說,把這也照上,看看我們對法輪功多麼關照。
那時孩子剛剛三歲在上幼兒園,他們突然從單位上班期間綁架我,單位也不知我的去向,導致後來失去工作,孩子放學也無人接,在我的強烈要求下,他們只允許我給丈夫說一句話,去接孩子,電話即刻被搶走,那一夜,年邁的婆婆,丈夫和孩子抱頭痛哭,孩子一瞬間失去母親,整日哭鬧,性格變得很孤僻,老人陪著流淚,一個壯年男人因為家庭突然的變故常常獨自在黑夜裏流淚哭泣,一個溫馨的家,一瞬間妻離子散。我絕食抗議迫害,三天後被送到西果園看守所。當魏東再一次到西果園提審時,我沒有配合他的任何要求,我提出放人,當時魏東說「我今天放了你,明天我就該進來了」,今日天象的變化也正應了他的這一句,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也在惶惶不可終日中承受著煎熬,正如當年在紅色恐怖下大法弟子和家人承受的那一切,而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高官們今天正在看守所和監獄承受著當年大法弟子承受的一切苦難。
當我們的案件被公安局送到檢察院時,檢察院工作人員提審我時,我只是慈悲的給他講真相,希望他們善待大法,選擇良知,不要成為江澤民的替罪羊,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由於我們的講真相,檢察院將案件打回原局,市局二十六處不甘心,三次上訴,三次被檢察院打回。在法庭上我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我將市局二十六處執法者對待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全部呈交與法官,「在公安局的三天三夜」, 「給公安局的一封信」,還有一份辯護材料共二十多頁一併交於法官,法庭的刑警們也不敢相信市局執法者如此的對待大法弟子,我陳述了自己修煉大法的觀點和理由,法官問我是否認罪,我義正詞嚴的回答:公民信仰自由,修煉無罪,法輪大法好。
在九州女子監獄,每天做奴工,非常苦,當我給隊長講我們只為了做一個好人,無辜被迫害時,所有的隊長都會說,不是我們,我們只是工作人員,在執行工作任務,那我們所有遭受的苦難,那就是江澤民發動的,他利用手中的權力,利用整部國家機器,利用公,檢,法,司所有人發動的對上億大法弟子的迫害,讓所有被利用的人對大法犯罪。
在二零零五年的秋天,有一天,所有的大法弟子被分別關押,進行所謂的轉化迫害,一時黑雲壓城城欲摧,烏雲密布,聽一隊長說這是全國行為,上面讓幹的,每一個大法弟子被關在一尺見方的黑屋裏,所有的地方都被黑布蒙著,精神和肉體的迫害開始了,時時都有置人於瘋的感覺,這種迫害長達兩個月,在從黑屋裏出來沒幾天,每一個人進行體檢驗血,也就是在那時聽到了瀋陽蘇家屯大法學員被活摘器官的消息。
江澤民喪心病狂的迫害,超越了人類的道德底線,無法想像的迫害手段,在他的密令旨意下,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被送入精神病院、被勞教、被判刑迫害,千萬大法弟子在此次迫害中失去寶貴的生命,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冤有頭,債有主,江澤民就是一個大債主,今日陳述的也只是本人承受其害的一部份,江澤民的所作所為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匡扶人間正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懇請檢察院起訴江澤民,法辦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元凶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