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雲峰,一九六三年三月生於浙江省樂清縣南岳鎮。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先後任溫州市雁盪山風景旅遊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樂清市委常委、副市長;二零一五年二月任樂清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吳雲峰在雁盪山擔任局長時,靈峰風景區內的金雞峰上,出現了法輪大法真相的噴繪字樣,他不僅花了數萬元,讓飛渡隊將石體鑿掉,還讓樂清610辦(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特務組織)住進雁盪山的朝陽酒店進行調查,被監管的每個法輪功學員都由四、五個人員跟蹤調查、監控,持續調查了好幾個月。期間,樂清610辦都住在他安排的酒店,費用由管理局支配,並揚言中央要下來查,非要查出誰噴的。
數月後調查無果,610離開,但他對法輪功學員的監視一直持續到他離開管理局。當他離開時,下面的員工都譴責他,因為在職期間,要解決的管理局內的問題都沒有解決,而他花了大量費用去治好人。從來沒有一個局長當的像他那樣的。
在中共霸佔媒體造謠誣陷法輪功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傳播真相、澄清中共謊言,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和信仰的權利,也是維護民眾的知情權。吳雲峰不僅令人鑿掉有真相字樣的石體,而且試圖查找、加害傳播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實為不務正業、居心不良。
據悉,二零一四年上半年,吳雲峰在體檢時被查出患鼻咽癌,此後輾轉上海、廣州、鄭州等地治療。
二零一五年四月,他病情開始惡化。四月二十五日,他提出想回樂清南岳鎮裏二村老家。二十六日,親屬從鄭州將他送到裏二村家中,四月二十七日死亡。吳雲峰是因為淋巴瘤復發,經搶救無效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