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宣傳、文化、教育、科研、衛生部門的惡報案例
(一)新聞媒體
▼羅京,眾所周知的中共喉舌央視新聞主播,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前幾年,中央台攻擊污衊、栽贓陷害法輪功的謊言多數出自他口,導致眾多不明真相的世人受謊言欺騙而被誤導,造下了誹謗佛法的口舌罪業。二零零八年羅京被查出患淋巴癌,口腔咽喉部位病變,舌頭潰爛,不能說話,連喝水都疼痛難忍。患病過程中經全力救治一度基本康復,最終病情惡化,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羅京死於北京腫瘤醫院,終年四十八歲。
▼陳虻,原央視新聞評論部副主任、央視《東方時空》創辦者之一,「天安門自焚」偽案的主要製片人。天安門自焚,是中共栽贓法輪功的最大最惡毒的謊言,對世人的欺騙毒害最為嚴重。二零零八年初,助惡為虐的陳虻患上胃癌,在經歷長時間痛苦的折磨後,痛不欲生的他要求放棄搶救治療,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北京腫瘤醫院死亡,死時四十七歲。二十三日這一天恰好和七年前的「天安門自焚」同天。
▼方靜,女,前中共央視《東方時空》、《焦點訪談》等欄目主持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因癌症醫治無效在台灣死亡,年四十四歲。公開資料顯示,方靜在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央視的「焦點訪談」節目中,重複播報已經被國際輿論廣泛譴責的「天安門自焚」謊言,並稱去河南做了所謂「追蹤採訪」,通過所謂採訪當事人和策劃人,再次詆毀法輪功,繼續以謊言欺騙大陸民眾,煽動仇恨。
▼崔永元,原央視《實話實說》主持人,這個節目曾一度知名,他也稱自己是有良心的主持人。可是在邪惡鋪天蓋地攻擊污衊法輪功之際,他也沒有堅守住自己的良心,或者被謊言欺騙主持了一期誣蔑大法的《實話實說》特別節目,還主持了一些影射攻擊法輪功的氣功表演等節目。
於是《實話實說》開始走下坡路。用他自己的話說「我一開始覺得,我能抑制這種下滑的趨勢,我能讓它繼續往上走,後來我發現我抑制不了,就徹底絕望了。」二零零二年,崔永元離開了《實話實說》。這時崔永元的抑鬱症已經很嚴重,住進了醫院,需要二十四小時陪護。
(二)文化、文藝
▼范偉,演員,某電影製作單位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二日到內蒙古多倫縣拍電影《左偉與杜葉的婚姻生活》,共二十二集。范偉是主要演員之一。該電影劇本中有誣陷大法的內容。十月八日劇組在多倫南線拍攝過程中,范偉騎三輪摩托翻下路溝受傷,身體不能動,送多倫縣縣醫院拍片,肋骨第二、第四根骨折,頸椎有彎曲,後連夜轉到北京三零一醫院。十月十一日下午,劇組在由藍旗至多倫縣路上發生車禍,三人受傷住進縣醫院。
(三)教育界
▼蘇志武,中國傳媒大學校長,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免職。十幾年來,中國傳媒大學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郭智、馬紅雲等被判刑、學校開除;黃玲等被勞教,二零一五年三月,黃玲再次被綁架關押在通州看守所三十七天,遭不讓去廁所、強制灌食、抽血、戴手銬腳鐐等折磨。期間的學校領導人負有直接責任。
▼陳文申,中國傳媒大學黨委書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通報批評。陳曾任中國駐加拿大使館公使銜教育參贊(正局級),期間,他策劃了二零一零年六月胡錦濤訪加期間,召集並煽動中國留學生以及訪問學者辱罵、攻擊和平抗議人士,並多次出現在辱罵、攻擊和平抗議人士的現場。在中國傳媒大學任職期間,對學校發生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事件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呂志勝,中國傳媒大學副校長,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免職。呂志勝作為副校長,對學校發生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事件負有相應的責任。另外還有五名學校中層幹部被分別撤職、免職和調崗。
▼周教興,房山區長溝中學副書記,近五十歲,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底早上剛上班突感身體不適,隨即死亡。周任房山區南尚樂中學副書記期間,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對大法弟子進行監視,送洗腦班迫害,一劉姓學員在他的反覆高壓轉化迫害下精神失常,一張姓學員死亡也與其有直接關係。周教興還對全校師生採取如寫彙報、答試卷、寫保證等形式,欺騙引導世人犯罪,罪業深重。
▼曹二京,北京市農業職業學院北區前保衛處處長,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大法弟子,致使多名大法弟子被跟蹤、送洗腦班、進看守所、非法勞教、非法判刑。二零一二年底,曹二京得了胰腺癌,手術後,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死亡,時年五十八歲。
(四)科研單位
▼郭傳傑,中國科學院黨組副書記、「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美國紐約法輪功學員在哥倫比亞大學舉行新聞發布會,律師韓淑慧女士宣布已經以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向美國聯邦紐約地方法院起訴郭傳傑,並由專業遞狀人在曼哈頓的炮台公園向正在美國訪問的郭傳傑遞交了傳票和控訴狀。
中科院是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一批國家級科研精英因堅守信仰遭受嚴重迫害。包括:強行辭退、剝奪工資、強行收回住房、不給退休金、斷絕生活來源;對研究生不予註冊、勒令退學或長期休學;綁架至洗腦班強制轉化或在本單位強行關押封閉洗腦;綁架送進拘留所、勞教所甚至判刑;禁止單位所有被記錄的法輪功學員出境等。所有這一切,郭傳傑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於久濤,北京社科聯人員,曾任北京市警察學校(原北京市公安學校)政治理論教研室主任,後參加北京市雙高人才選拔考試進入北京社科聯。在法輪功被迫害之前,他在醫院治療頸椎病期間,曾有大法弟子向他洪法。一九九九年後,他承接了北京市宗教研究所關於法輪功的課題,並撰寫了《婦女修煉法輪功的特徵》的所謂研究報告,為迫害法輪功進一步提供「理論依據」。二零零三年六月,於久濤突然消化系統出血,當時送天壇醫院醫生找不到出血的地方和原因,很快不治身亡,年僅四十五歲。留下未上中學的幼子和悲痛欲絕的年輕的妻子。
(五)醫院
▼高曉蘭,女,天壇醫院書記,積極執行邪黨指令,迫害本院法輪功學員,除在本院辦洗腦班強制學員洗腦外,還動用醫院大量資金分批將朱俊和,張迎萍,郝桂芳等十六學員去團河洗腦班;非法開除王露瑞,牛海霞等人。高本人一日出門腿被摔折;參與迫害的副書記任玉良調離本院;保衛處長王某某,在全處人員的強烈要求下,也被迫調離本處,到本院離退辦作一般幹部。
▼張平,石景山區某醫院醫生,張平受謊言矇蔽,仇視法輪功,大法弟子向其講明真相,他卻因一己私利,向單位領導舉報大法弟子。單位領導明白真相,看到了大法弟子的所作所為,認為他們都是好人,不願迫害,並勸其不要這樣做。他不但不聽,反而威脅領導:「你們不管,我就告訴610去。」沒過幾天其父病逝,張平在送父骨灰回東北途中車禍喪命。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