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兩年前在一個夢境中去藥房,但不清楚去幹啥,也沒深悟就過去了。前階段一位不修了的人叫我和他一樣放下學法,只照法做就可以了,並說一切都是師父安排的。還說我沒聽師父話,在反向動,和正法對立。我一下就糊塗了:我不能起反作用啊(忘了以法為師而被邪悟帶動)!接著,就閃出一念「那病呢?」當時一驚(已被舊勢力引導),也沒在法中歸正此執著,就過去了。通過學法和看明慧文章與同修交流悟到,這就是自己的根本執著──修煉為治病,困擾自己提高不上去。
一直以為自己很單純,沒有根本執著。得法就知道法好,認真學煉,很多種病都好了,變化特別大,還引導了一大批人來我家學法。人們看到我的變化,都贊同大法好。我就覺的很幸福,忘了自己來幹甚麼的,只想在法中求得身心健康,又有師父看護,心裏踏實,這不是有求而學麼?這執著還小嗎?得大法是為了修出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進而助師正法救度眾生,不是為了舒舒服服過常人日子的。終於找到自己隱藏已久的為私為我的骯髒心,根本的執著,把它曝光解體。
一切執著心,根源都是情,明知道把情看得太重,就是把這兒當成家了,忘了自己家在天上。情是自私的、是不理性的。師父講:「這個情要是不斷,你就修煉不了。人要跳出這個情,誰也動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帶動不了你,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是更高尚的東西。」[1]
我從小就情重,性格又脆弱,依賴有人呵護才好。小時候,看到人家死人,就跟著一起悲痛哭泣,也不知為啥。後來得法了,漸漸懂得生老病死與相生相剋是常人的規律。
修煉後悟出個法理:被情帶動就會做錯事。舉個例子:訴江後,片警到我家寫完詢問筆錄後讓我簽字,我說不簽。他就蹲在那裏搖著我,哀求說「求求你,大姨幫幫我吧!」我看著他,沒動。可他不站起來要跪下,我想,一個大小伙子……出於情面,我就給他簽了。之後明白上當了,很後悔,想要回材料,把簽字勾掉。到派出所,說送分局了,我想,我有這顆修正的心就能在法中歸正。在請求師父加持下,就去了分局,辦事的說不能給個人,得派出所人領著才行,沒再理我就走了。我想不能就這麼算了,咋辦呢?又過來個小伙子,我說明情況後,他就給我找出有我簽字的那頁,我想撕掉又有點猶豫,猛的思想中打出一念:你來幹啥來了?我立即一撕兩半,警察一把搶過去,嘟囔著:好心給你看,你還給我撕,連罵帶打的,把我推出去。
我體悟到師父把路都鋪好了,讓我做好,講清真相救警察,我都沒做好,真是愧對師父!我深挖自己是哪顆心導致的?想起臨行前一念「見機行事」,這不是牆頭草隨風倒的黨文化觀念嗎?分明是怕心,我咋被它騙了呢?師父講:「主元神不會因為自己產生的觀念而改變。主元神不會因為自己產生的觀念而把主元神的本質都變化了。」[2]把後天形成這些假我暴露出來解體它,因為它不符合真善忍宇宙法理。而且時常反應在我的思想中幹壞事,影響我學法入心,甚至說話傷人造業。這都是舊勢力利用自己對情的執著和弱點找藉口迫害。
找到執著,認清舊勢力製造間隔的詭秘,自己加強主意識學法,把不足之處都補上來,堅信師父、堅信法,就能做好一切,識別真偽。心放下了,也知道自己該咋做了。
看了《精進要旨》<再認識>,我又背了一遍《轉法輪》中的<主意識要強>、《轉法輪(卷二)》中的「佛性」,句句記在心裏,清清楚楚知道,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不留太多的遺憾,跟師父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