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和另外兩位法輪功學員苑雯、車永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在掛條幅時被警察綁架。
本來此案應該是胡衛學、陳君傑、苑雯、車勇四個人一起開庭的,但是法院害怕法輪功學員、律師形成一個整體,所以採用慣用伎倆,分庭開庭。
法輪功學員胡衛學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到昌平區掛「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條幅,被回龍觀派出所非法抓捕,租住的房子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被非法查抄,個人物品電腦、打印機等被掠奪。
八月一日上午九點,昌平區法院法官王式寬在二十二法庭對胡衛學進行非法庭審。家屬沒有到場,有四個朋友和法院安排的兩個人一起旁聽,三個公訴人員、和兩名人民陪審員、書記員。
過程中胡衛學堅持自己修煉法輪功無罪,掛橫幅無罪。律師為胡衛學進行了無罪辯護,明確表示是政府違法,法輪功信仰合法。同時指出,此案本應該是四位當事人同時開庭,法院分案無理。而法官王式寬找說辭卻說為了不延長時間,所以才分庭審理。整個庭審過程兩個小時時間。
法輪功學員陳君傑女士也是因為與胡衛學和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一起掛條幅被同時綁架,在八月二號上午九點,在昌平區法院二十二法庭被非法庭審,主審官是王式寬。
陳君傑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九點四十(原計劃九點正開庭)在昌平法院二十二法庭被進行非法審判,在場的人員有法官王式寬、兩個陪審員、書記員、三名公訴人員、律師、五名家屬和朋友旁聽。
過程中陳君傑堅持修煉法輪功無罪,法輪大法給自身與社會帶來的美好,掛橫幅無罪。律師也做了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
在早上辦理旁聽證的時候大廳的工作人員說早上下來的規定,二十二法庭不公開審理。家屬要求辦理,工作人員說讓去找法官,結果家屬到二十二法庭找王式寬,書記員出來說可以旁聽,公開審理,但是我們就認旁聽證,後來家屬說再去辦理,書記員說拿身份證拿來吧,五名家屬和朋友拿著身份證進到了法庭。
昌平區法院在八月八日要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苑雯;八月九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車永。
請海內外正義人士幫助營救胡衛學、陳君傑、苑雯、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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